材料 外界之势力之影响于学术,岂不大哉!自周之衰,文王、周公势力之瓦解也,国民之智力成熟于内,政治之纷乱乘之于外,上无统一之制度,下迫于社会之要求,于是诸子九流各创其学说,于道德、政治、文学上,灿然放万丈之光焰,此为中国思想之能动时代。自汉以后,天下太平,武帝复以孔子之说统一之。其时新遭秦火,儒家唯以抱残守缺为事,其为诸子之学者,亦但守其师说,无创作之思想,学界稍稍停滞矣。佛教之东,适值吾国思想凋敝之后,当此之时,学者见之,如饥者之得食,渴者之得饮,担簦访道者,接武于葱岭之道,翻经译论者,云集于南北之都,自六朝至于唐室,而佛陀之教极千古之盛矣。此为吾国思想受动之时代。然当是时,吾国固有之思想与印度之思想互相并行而不相化合,至宋儒出而一调和之,此又由受动之时代出而稍带能动之性质者也。自宋以后以至本朝,思想之停滞略同于两汉,至今日而第二之佛教又见告矣,西洋之思想是也。
——王国维《论近年之学术界》(1905年)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阐明王国维所谓“能动时代”与“受动时代”的含义及表现。(2)请证明自宋至晚清中国“思想之停滞略同于两汉”的观点。
A.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诉求 | B.意识形态受社会变革的影响 |
C.儒学已成为主流意识形态 | D.政治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
A.新兴地主阶级强调等级秩序 | B.儒家思想得到广泛的认同 |
C.百家争鸣的局面越来越盛大 | D.诸子追求公正的社会准则 |
言论 | 出处 |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 《论语》 |
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既以非之,何以易之?子墨子言曰:“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 | 《墨子》 |
A.用忠君理念推进国家治理 | B.借兼爱思想减少各国争端 |
C.以道德自律促进社会和谐 | D.因社会动荡同情平民阶层 |
史料 | 史料出处 |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 《论语·为政》 |
鲁哀公曾就救火一事向孔子请教,孔子对曰:“救火者尽赏之,则国不足以赏。于人,请徒行罚。”并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兽者,比入禁之罪。”结果,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 | 《韩非子·内储说上》 |
A.韩非以法家形象塑造孔子 | B.孔子具有德法并重思想 |
C.儒家学说对法家产生影响 | D.史书记载带有主观倾向 |
A.表明宗法分封制度崩溃 | B.渗透儒道思想理念 |
C.反映私学兴起解放思想 | D.体现官僚政治特征 |
A.体现了官府垄断学术 | B.得益于诸子百家的相互融合 |
C.维护了贵族等级体系 | D.为百家争鸣提供了重要平台 |
材料 孟子征引孔子的说法:“天无二日,民无二王”,面对“天下恶乎定”这个问题,孟子说“定于一”。 墨子的政治梦想是“尚同”,建立一个层级鲜明、纪律严厉、绝对整齐划一、消灭个性和多样性的社会。老子认为,宇宙的本质是“一”。他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韩非子认为“一栖两雄”“一家二贵”“夫妻持政”是祸乱的原因。
希腊人极为推崇城邦独立自治制度,小国寡民的城邦是他们所能够想象的唯一的国家形式……希腊人容忍并且享受分裂状态,因为在他们看来,过大的国家不利于公民民主的实行。城邦领土的过度扩张,便意味着公民集团的扩大,意味着公民与国家间关系的疏远以及公共生活的松懈甚至完全丧失。
——摘编自张宏杰《简读中国史:世界史坐标下的中国》
(1)概括材料中先秦时期思想界的特点,并分析其形成的原因。(2)古希腊人认为“过大的国家不利于公民民主的实行”。这一矛盾在近现代是如何得以解决的?请运用世界史的相关知识予以说明。
材 料 | 出处 |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 | 《礼记·曲礼》 |
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 《左传·隐公十一年》 |
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 | 《荀子·大略》 |
A.构建合理有序的社会秩序 | B.消弭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别 |
C.与法治相辅相成维护统治 | D.强化中央政府的政治权威 |
材料一 韩非“以法治国”思想的主要内容在于“立法”、“明法”、“任法”、“执法”。所谓“立法”,君主是最高的立法者,立法不可朝令夕改且必须具有可行性,否则将会是空话,“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其法易为,故令行”。所谓“明法”,就是将设立的成文法令公布于天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令之上,即使君主也不能背离法度进行治理。“任法”就是将法作为唯一准则来判断是非曲直与功过赏罚。“执法”就是将法一一贯彻。任法之妙,可以强国,可以利民,更重要的是可以尊君。
——摘编自雒晓辉《韩非的“立法”“明法”与“任法”“执法”》
材料二 17世纪后半叶,英国思想家洛克提出了系统的法治思想。洛克认为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国家形态的确立来自立法权的规定,其他国家机关都应视为立法机关的授权机关,在必要的情况下,立法机关可以收回其授权或者对其他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洛克指出,立法权属于人民,国家行使立法权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福利和自由,如果国家行使权力违背了这一目的,人民有权收回其所赋予国家的权力。
——摘编自尹建军《试论洛克立法思想》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韩非与洛克法治思想的异同。(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二者法治思想形成的社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