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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29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传统文明的法是依托君权构建的,其考虑的首要问题是“统治”,而不考虑以“法治”限制君权的问题。所以君权要高于国法,法是君王之法,也就是“王法”。与之相应的是,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只是讲到王子,而不是“朕”或“寡人”。由于“国法”是君主统治的手段,故而刑法重于民法,治吏重于治民。因而可以说,中华文明的法基本上是“政法”或为政治服务。…:…从夏、商、周到秦汉,建立在“血统”上的家法、宗法和国法之间的联系不断固化, “从而形成了传统文化中天理、人情与国法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另外, “礼”与“法”在本源上是一体的,其核心表现为“恭行天理、执法原情”,“家族本位,伦理法治”等。

——摘编自王鸿生《历史的瀑布与峡谷》

材料二   18世纪末法国工业革命蓬勃开展,但经济发展受到原有的封建制度极大的阻碍。全国法律体系极不统一,这引起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强烈不满,他们要求废除封建法律制度并建立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型法律制度。1804年拿破仑政府颁布《法国民法典》,法典明确表述了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民法原则,这与自由竞争的经济条件相适应。同时,法典保持了革命的精神但又放弃了革命时期采取的激进措施,甚至回到传统原则。在法典中,没有总则和过多的抽象概念,实际规范简洁明确。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它开了近代民事法律法典化的先河,对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及其殖民地附属国的民法也有深远影响。

——摘编自何方宁《浅议<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

材料三   改革开放后,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1986年我国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为与世界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5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日起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和近代法国民法典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形成的不同背景,并谈谈对法制建设的认识?
2023-11-20更新 | 18次组卷 | 1卷引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继承了此前数百年的成果,分列为名例(刑罚制度)、卫禁(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主权与边境安全)、职制(国家机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户婚等12篇,《唐六典》对其内容作了简洁准确的说明:“凡律以正刑定罪”,即有关犯罪和处罚的法律规定。《唐律疏议》开篇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晨昏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因此在关于斗、杀、伤等的规定中,同一种行为甚至可能出现“尊长不坐、卑幼处斩”的判罚。当然,《唐律疏议》和唐代其他形式的法律均由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和它的代表皇帝发布。

材料二 (罗马)帝国五大法学家的部分学说经整理后,集中于《法学阶梯》、《学说汇纂》中,可直接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法学阶梯》共4卷,第一卷是关于人,即关于私法的主体的规定;第二、第三卷是关于物的规定,即有关财产关系,如继承和债务;第四卷是关于契约和诉讼程序的规定。《法学阶梯》开篇说:“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法典要求“人人都应安分守法”,否则要依法给予严厉制裁;法典还特别强调奴隶必须听命主人的安排,不许有任何反抗。《法学阶梯》随帝国衰败而逐渐湮没,但该书中关于契约、债务、买卖、租赁、合伙等规定成为后来资产阶级制定民法所借鉴的蓝本。

——均摘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律疏议》颁布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法学阶梯》的特点并简析其影响。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古人很早就意识到粮食生产关系到国家兴衰,周宣王时,卿士虢文公提出“王事惟农是务”观点。战国时,商鞅把“耕织”视为本业,李悝鼓励人民“尽地力之教”来增加产量,为了保证物价的平稳,推行“善平籴”政策。《唐律疏议》规定:“诸仓库及积聚财物,安置不如法,若暴凉不以时,致有损败者,计所损败坐赃论。”

——摘编自吴宾等《试论中国古代的粮食安全观》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提出“首先解决农村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了适应发展农村信贷事业的需要,中国农业银行应当积极做好农村的信贷工作”。2017年《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1994年国家颁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6年将“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写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此外,在粮食补贴、粮食购销储运等方面不断出台新举措。

——摘编自成开魁等《中国粮食安全百年变化历程》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粮食生产发展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解决粮食问题的措施并简析其意义。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代循吏司法实践概览

序号

姓名

在位皇帝

官职

司法事迹

1

黄霸

西汉宣帝

廷尉正

数决疑狱,庭中称平。

2

颖川太守

力行教化而后诛伐。八年无重囚。

3

龚遂

西汉宣帝

渤海太守

化盗为民,狱讼止息。

4

召信臣

西汉元帝

南阳太守

盗贼狱讼衰止。

5

王涣

东汉和帝

洛阳令

清理积案,曲尽情诈,发摘奸伏。

6

镡显

东汉安帝

豫州刺史

怜悯盗贼穷困犯罪,擅自救免。

7

任峻

东汉顺帝

洛阳令

一年断狱不过数十,作风威猛。

8

许荆

东汉和帝

桂阳太守

兄弟争财,感悟息讼。

9

孟尝

东汉章帝

会稽户曹史

平反上虞孝妇冤狱。

10

刘矩

东汉恒帝

雍丘令

民有争讼,提耳训告,使其感悟。

11

仇览

东汉和帝

考城蒲亭长

母告子不孝,感化教育。

12

童恢

东汉灵帝

不其令

执法廉平,牢狱连年无囚。

材料二   自司马迁撰《史记》而设置《循吏列传》,历代正史多效其体,而又逐步定位于主要为中下级地方行政长官中的“循吏”立传。这些官员或因地位相对不高,事迹相对不显,未可单独立传,故以合传的形式集中载录以彰显他们为政以德、廉正亲民等政绩,让他们青史留名,并成为后世官吏们取效的典范。据统计,“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中,除《三国志》《周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以外,十九部正史共记述了五百多位循吏的事迹。

——摘编自李大明《<史记·循吏列传>与历代正史<循(良)吏传>的设置》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循吏司法实践的特点并分析其产生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阐述历代史家重视为循吏立传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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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公元528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任命了一个由前司法大臣领衔的十人委员会开始编纂新法典。在编纂的过程中,委员会遵循删繁就简的原则,避免过时和矛盾的地方,并使之系统化。新编纂的法典中,皇帝的谕令在法律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受基督教的影响,有关奴隶制的法令被简化了。在关于嫁妆和妇女的婚前财产方面,查士丁尼规定离婚时丈夫返还给妻子的婚前财产应该与嫁妆的价值一样。534年新法典颁布,但是编纂活动并没有因此而终止。之后,他又颁布了许多谕令。这些谕令的编辑工作一直持续到皇帝逝世时为止,后世称之为《新律》。《新律》是用希腊文完成的,这样的做法实则是对东罗马帝国日益希腊化趋势妥协的产物。

——摘编自陈勇《查士丁尼法典评析》

材料二   唐高宗李治(649683年在位)时期,《永徽律》颁布。后人将《永徽律》与注疏的合编本称为《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划为“十恶”,“特标篇首,以为明诫”。《唐律疏议·名例篇》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按照唐律规定,七岁以下和九十岁以上的犯有死罪之人,不判死刑;十五岁以下和七十岁以上患有残疾的人,犯流罪以下的罪行可以收赎。唐太宗执政时期,因错杀大理丞张蕴古、交州都督卢祖尚,后悔之余制定了死刑执行前需要执行“三复奏”“五复奏”的制度。唐高宗即位后,“遵贞观故事,务在恤刑”。

——摘编自石志刚《《唐律疏议〉的内容及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查士丁尼法典》产生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律疏议》的特点。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这两部法律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制史里有“存留养亲”制度。《北魏律·名例》规定:“诸犯死,若祖父母、父母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管,留养其亲。”《唐律疏议·名例》中犯死罪非十恶条称为“权留养亲”,规定犯流罪而祖父母、父母老(年八十),家无期亲成丁者,权留养亲;但如家有进丁及亲终期年者,仍执行流刑。宋、明、清律还定死罪犯亲老疾应侍者须上请,但十恶之罪除外。

——摘编自刘晓丛《中国法律的刑罚对人们心灵的教化作用》等

材料二   1911年,清政府纂成《大清民律草案》,这是“我国民法史上第一部按照资本主义民法原则起草的民法典”。由于清政府的垮台,此草策也就丧失了变成正式民法典的机会。1925-1926年,北洋政府编纂的《民国民律草案》参照传统大陆法系,按照“以物为本”的原则,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共5编。草案完成时,发生北京政变,国会被解散,无法继续审议通过。

20211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立法精神上引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设了人格权和侵权责任两编,在总则编中设专节,专门规定监护制度,内容涉及监护人义务与职责、监护种类等方面内容,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各个领域都作了较为完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民法典自身发展的结果,也是世界民法典编纂的组成部分。

——摘编自王立民《中国百年民法典编纂历程与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存留养亲”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清末民初的民法典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意义。
(3)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法制史演变的启示。
7 . 司法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折射了文明的传承与发展、碰撞与交流。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朝在地方官署设置受理不同类型案件的机构和审理人员, 府设置户曹、 州设置司户参军,主要负责审理民间争讼案件,“剖断人之诉竞,凡男女婚姻之合,必辨其族姓,以举其违。凡井田利害之宜, 必止其争讼,以从其顺”。唐朝有关婚姻、 争财等纠纷的案例,见于《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折狱龟鉴》等文献当中,其中涉及争财的案件通常不予定罪处罚,而是通过一定的审判技巧化解。

——摘编自陈光中《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材料二   1911年,沈家本主持修订的《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它既借鉴了资产阶级民法原则和理论,也有因循守旧的内容。清末修律未竟之业,民国继之,1926年《民国民律草案》完成并颁布。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继续编修民法典,通过并颁行《中华民国民法典》。纵观中国近代三次民律的编订,都有学习西方并开展习惯调查,但调查成果基本未能影响法典编订,不过是刻舟求剑式的学习西方。

——摘编自陈颐《制作“习惯”:近代民法典编纂的习惯调查》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处理民事纠纷的特点并简析其成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中国近代三次民律编订的影响。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欧洲中世纪的思想来源大多是《圣经》。在虔诚的基督教徒的宗教意识中,为了高尚的宗教信仰,要随时准备为正义付出自己的实践。在中世纪的人的意识中,是对上帝的和耶稣的一种信仰。这一思想的支配在一定程度上禁锢了人们对自由的向往,使得人们不能更好的认识自己,基督教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僧侣们获得了知识教育的垄断地位

——摘编自刘畅《基督教对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影响研究》

材料二   清代官方社会教化特别注意宣传皇帝爱民形象。地方政府接到诏令或圣制后要书写张贴在街道的显著位置供百姓阅读。清代无论是官办还是民办学校,其目的都是为了培养忠于皇帝的儒雅之士。清代还形成讲约制度,即朝廷制定制度、地方官推动、群众参与的思想改造活动。清代地方官上任后就要参加一系列祭祀仪式,引导官员廉洁勤政爱民的风尚;记载忠孝节义人士;记载妇女的事迹以巩固伦常风化;各府州县卫举孝廉方正之人以敦厉风俗,激励人们修善。

——摘编自任志强《清代官方社会教化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社会教化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朝官方社会教化的措施。
9 . 法律作为政治制度的一部分,有一个嬗变的发展过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最早成文法和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主要不同之处。
2024-01-01更新 | 82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第三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卷
10 . 如何治理好国家,古往今来的执政者都曾进行过一系列尝试、探索和实践。阅读以下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科举制度产生于隋而确立于唐。因为有多种科目,“分科举人”,故名科举。与重点在于推荐的察举相比,科举制度的特点在于: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自由报考;而且“取士不问家世”,“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没有如“入门兼美”一类的附加条件……但是,相对合理并不意味着尽善尽美,它也会落幕。

——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第三卷

材料二   魏晋以来礼成为法典的主要内容,礼教支配法令。如《北齐律》将“重罪十条”(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入律,就是由秦汉的“不孝”“反逆”发展而来。唐朝法律的核心法典《……》科条凝练,描述周密,完全以儒家礼教纲常为指导思想,它是礼法合治的产物。

——摘编自杨玲等《论中国古代“礼法合治”法治思想的形成与演变》

(1)依据材料一,概括科举制优于察举制的特点。结合所学指出替代科举制“落幕”的是哪种官员选拔方式。
(2)阅读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魏晋时期“礼教支配法令”的主要原因。写出唐朝法律核心法典的名称,并指出它在法制史发展中的地位。
2023-12-20更新 | 40次组卷 | 1卷引用: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城关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