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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51 道试题
1 . 古代中、西方法律文化

古代中、西方法律文化差异很大,但其中仍存在着共性。

材料一   獬豸(传说中的独角兽)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象征。它怒目圆睁,透着威严,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獬豸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令犯法的人不寒而栗。汉代司法官员头上带的法冠就叫“獬豸冠”,清朝监察御史和按察使所穿的补服前后皆绣有獬豸图样。

中世纪以来,在西方法院的大门外,人们常常会看到蒙目女神的雕塑。她神情肃穆,一只手拿着宝剑,另一只手持着天平。她的双眼被布紧紧蒙住,这样就可以靠理性而不是情感和直觉来明辨是非。这位女神的造型实际是混合了希腊、罗马神话中诸位正义女神的形象,成为西方法律文化的象征。

——摘编自彭丽《蒙目女神与独角兽一中西方法律文化比较》

材料二   中华法系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特色鲜明。从李悝著《法经》起,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都以刑法为主,兼有行政和诉讼等诸方面的内容,诸法合体混合编纂形式贯穿整个封建时代。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集中于皇帝手中。保护与管理农业生产一直是古代法律的重要内容。

——摘编自刘艺工《试论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


(1)依据材料一,指出古代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共性。
(2)依据材料二,分析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西周晚期,各诸侯国基本上承袭西周时“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法律传统。平王东迁后,井田制被破坏,礼制衰落,郡县制逐步取代分封制,政权下移。各诸侯国统治者为适应新的形势,陆续公布了新的成文法。晋国地处河汾之东,炎帝故里,周边尽是戎狄国家。晋国虽属于以礼乐文化为主要特征的宗周文化系统,但晋文化多从实际出发,宗法制文化淡薄,呈现尚实性特征,礼崩乐坏容易发生。自春秋伊始,晋国不断废旧革新,当其他诸侯国处于“尊尊亲亲”方针时,晋国已经开始启用“尚贤尚功”的用人方针,导致大量贤能的贵族登上政治舞台。春秋中后期私学大兴,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平得到了提高,加上晋国本来就是夏、商、西周三代文化的沉积带,具有良好的文化传统,因此公布成文法有可能最早在这里出现。晋平公在位时(公元前557~前531年),范宣子任晋国执政,制定刑书,并未公布。公元前513年,这部法被赵鞅、自寅铸于铁鼎,公之于众,标志着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

——据曾宪义《中国法制史》《论晋国的文化精神》整理

材料二   罗马法经历了长时期的发展。直到公元前3世纪,罗马法律在实质上是只适用于罗马公民的公民法,即“为本国公民而颁发的法律”,具有狭隘性。当国家扩展到一定的地步,外来人口增多,产生了新的社会矛盾,旧有的法律便不再适合管理国家,于是适用于罗马境内各个民族以及外籍人的万民法产生,弥补了公民法的不足。战争、对外扩张为万民法的诞生提供了条件,同样地,万民法也为罗马在军事上不断向外扩张版图而衍生出的扩大的地理空间的统治提供了保障。随着帝国境内各方贸易关系的不断加深,各方开始学习对方的贸易制度和规则,使得罗马法包含的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和理性原则被逐渐推广开来。而这样的转变带来的不只是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对于法律体系本身的完善也有着积极作用。单单从法学的角度来说,万民法中所确定的一些概念和术语已经达到了十分严谨的程度,被后世立法所广泛采用。

——摘编自许小亮《“市民法—万民法”的演进逻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晋国公布成文法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发展史上万民法产生的历史意义。
(3)综合上述两则材料,谈谈你对法律演进的认识。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关于怎样治国,孔子认为,用政令来约束,用刑罚来整治,只能使老百姓暂时免于罪过却不会使其有羞耻之心;用道德来教育,用礼仪来要求,不但能使老百姓知道羞耻而且能够使其敬服(《论语·为政》)。孔子还强调,政令宽和,老百姓就会轻慢,得施以刚猛之策进行纠正;政策刚猛了,民众就会受到摧残,得再施以宽和之策;宽、猛互相调剂的政策才是政治和谐局面的由来(《左传·昭公二十年》)。

——摘编自陈生玺《中国古代的德治与法治》

材料二   秦汉更替是德法关系的又一次大变革。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百家争鸣,秦以专任法治而强,实现大一统。代秦而兴的汉朝,经过数十年的思想更迭,逐渐接受儒家为政以德的理念,确立了德主刑辅的治理思想。到隋唐时期,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德法并重模式日趋成熟。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言之有理工作室《揭秘古代中国德法共治传统》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治国主张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形成的时代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汉、唐等朝代德法共治的历史意义。
4 .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故治不足而日有馀,上之任势使然之……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摘编自《有度》

材料二   17875月至9月,经过反复商讨和激烈争论,50多个与会代表非常务实地达成了妥协,起草了一部新宪法。《美国宪法》依照分权制衡原则设计了一个联邦制共和国。……不过,宪法在分配众议院名额时规定,除了自由民外,“其他人口”按照“五分之三计算”。

——摘编自郭小凌、侯建新等《简明世界历史读本》

材料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进程大事记(部分)

年份主要内容
198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997中共十五大对政治建设目标的阐述中,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05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2009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8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把中共十九大确定的重,点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载入国家根本法
2020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写出《有度》的作者。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该作者的主要思想主张。
(2)根据材料二,概括《美国宪法》起草的特点,并结合所学,说明美国“联邦制”的具体表现,并概述该宪法的不足之处。
(3)根据材料三,归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进程的特点。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地位。
2022-10-24更新 | 237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强基联盟2023届高三上学期6月统测(二)历史试题
5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鲁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秩序)矣……今弃是度(秩序)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摘编自《左传》

材料二 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模式经历过西周的礼治、秦的法治、汉初道治的转变。至西汉,统治者最终确立新儒学礼法综治的模式,新儒家的思想也贯彻于司法实践中。经过三国两晋南北朝,到唐律,礼不但指导法律的制定,而且复杂的礼也基本法律化了,礼法综治模式达到成熟。宋元明清在继承的基础上更为重法。至晚清,该模式逐步衰亡。……区别于其他国家法律与宗教相结合的治国模式,它是中国原创性的治国模式,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贡献。

——摘编自许健《汉代法礼结合综治模式的确立及其影响》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孔子反对“铸刑鼎”的理由,并结合所学,简述儒家和法家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主张及其依据。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列举魏晋时期“新儒家的思想贯彻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指出唐朝法律中“礼指导法律的制定”的典范并简述其颁布的意义。
2022-01-24更新 | 179次组卷 | 1卷引用:浙江省金华十校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剥削阶级法律的本质和特征,固然是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但“法密则国无全民”。汉代制定法律凡六十篇,三百五十九章,“律令繁多百有余万言”,到《北齐律》的十二篇九百四十九条,隋《开皇律》又约为五百条。唐承隋制,当大乱之后为谋求大治,务须“安人宁国”;故加强法制,力求审慎、简明,于是《唐律》根据隋律再为省并。古代统治者认为,公布法要是国家严肃的大事,商鞅“徙木立信”而令出必从,秦国由此富强;新莽自乱其法,终于崩溃;唐太宗鉴于隋末的法令多变,认为立法要审慎,律条要简明准确,颁行后要有稳定性,便成了后世制定法典的准绳。天下没有“万世不变的法则”,古代法制并不是封建帝王口含天宪“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的那样。从《商君书》的“礼法因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到唐初立法的“取合时宜”,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制。总之,在我国古代史上,一朝结束,一朝兴起都制定法律,本质上是一致的。

——摘编自杨廷福《论中国古代法制建设》

材料二   明太祖朱元璋在总结元朝灭亡的历史教训时认为,元败于“纵驰”,因而主张“刑用重典”,即“重典治国”。在立法层面,明朝颁布制定了天量的法律来加强对官吏的治理。《大明律》规定,设“六赃”罪,即监守盗、常人盗、窃盗、枉法、不枉法和坐赃六种非法占有公私财务的贪赃行为,以显示罪行的严重。明律中严厉惩罚贪赃枉法的条文比前朝法律大为增多,规定也更加细致全面。在刑法制度上,对于违反法律官员的处罚,量刑较之前朝加重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对于官吏的定罪一旦判定,则该官吏永久被除名,终身不得录用。除此之外,朱元璋还说:“明处法令行之久矣,奈何犯者相继?由是出五刑酷法以治之,欲民畏而不犯,作《大诰》以昭示民间,使之趋避。”尽管朱元璋明白“明主治吏不治民”的道理,他深知农民阶级的威力之大,因此必须管理好人民,既要体恤民情,又要防止民众力量过于强大。

——摘编育蔡芃《论明代法治的“重典治国”及对中国当代反腐倡廉建设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制建设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明代法治政策的主要表现。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代运用法律治国与前代的不同。
7 . 教化即“以教化民”、“以教道民”,中国自古就有重视教化的传统,把教化看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战国荀子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教化”的人,将先秦时期儒家教化思想系统化。荀子认为礼与乐是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荀子所说的礼,已不同于西周,而是封建地主阶级的人伦规范。他以礼来规定君臣、上下、长幼尊卑的等级规范,明确士农工商的职业分国工,使其各守其分。此外,荀子还主张“隆礼重法”。他提出“隆礼重法则国有常”、“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
汉代汉初学者陆贾提倡“在朝者忠于君,在家者孝于亲”,并得到统治者的赞同,从惠帝汉开始,汉代皇帝都以“孝”称谥号。此外,汉初统治者还厉行节俭,并形成很强的社会感代召力。汉武帝时,董仲舒在传统伦理道德基础上,加以总结形成“三纲五常”思想,成为伦理法则。最终使儒家伦理道德转变为封建统治理论。
宋代宋代一改唐代《开元礼》以君主、宗室、官僚为对象制定礼仪制度的特点,其修订的宋《政和五礼新仪》多涉及庶人礼仪。宋代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教化,宋仁宗皇祜年代间,陈襄知仙居县,撰制《劝谕文》,劝诫乡民:和睦宗族,救恤邻里;各依本分,勤修本业。这是宋代地方官颁布“谕俗文”的开端。
明代明太祖朱元璋下令由民间自行推举年高德劭之人掌教化,其主要职责即是向民众代宣读并讲解《大明律》及《教民榜文》,使民众知法畏法,不敢犯法;明后期,乡约宣讲明太祖《教民榜文》中的六句话即所谓的“六谕”,不遵守的百姓会受到处罚。

——摘编自邢丽芳(儒家教化及其有效性研究)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中国古代教化的发展”,自行拟定论题并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观点明确、论述充分、史论结合、表述成文、逻辑清晰)
2022-01-18更新 | 548次组卷 | 12卷引用:山东省济南市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之上,形成了家国合一的宗法伦理。中国法紧随宗族制成为道德执行工具,维护宗法等级是中华法系特质。春秋战国,礼崩乐坏、法家产生,法家“缘法而治”本质是权力本位;其典型观点“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立法集于君主,不承认民众权利。中国古代权力观念发达,所谓法,一是刑法,二是官僚机构组织法,形成了异常发达的以公法为主的法律体系。法家强调“尊卑贵贱皆从法”,但在实践上,只对被统治者有威慑力,法治作为德治补充,为人治服务,这是中国法落后、缺乏法治精神的真正原因。

——摘编自《中国古代的“依法治国”》

材料二   在罗马早期社会中,商品经济孕育着自由、平等观念。个人意识使罗马公民在人与人,人与城邦之间表现为契约关系,使法律摆脱了宗教和道德的束缚,成为独立系统。古罗马法在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中建立起来。罗马人把法治视为至高无上的信念和自然理性,注重法律的正义性和公正性。罗马以权利为本位的法治建设,把私人权利看作国家权利的最高准则,使私法成为罗马法的灵魂和精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成为国家运行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体现在罗马各个角落,共和国的法治精神成为西方法律的渊源。

——摘编自《古罗马共和国的“法治”》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中国古代和古罗马法治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和古罗马法治不同特点的原因。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周《礼记·王制第五》中记载:“五谷不时,果实不熟,不鬻于市。”这是被公认的最早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汉朝时期,为了杜绝不法商家为牟利向市场投放有毒有害食品,国家在法律上明文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减(赃),与盗同法。”唐朝时,《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宋代,国家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完全继承了唐朝的法律,同时也有所创新,即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登记在册,否则不能进市贸易,商品的质量也由各个行会把关,行会会长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商品的成色和价格。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官商勾结”在宋明尤为兴盛,再加上封建社会人治大于法治的专断独裁思维,使得整个社会拜金逐利风气盛行,个人道德、社会道德面临极大的考验。

——摘编自刘新超等《古代食品安全管控理念、方略及启示》

材料二   19世纪美国联邦政府对食品的卫生标准、纯度指标以及标签的真实性等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市场上的食品质量非常不可靠。到19世纪末,食品的造假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重大危害事件不断出现使民众逐渐觉醒,对食品改革和制定相关法规的呼声越来越大。新闻记者阿普顿·辛克莱出版了一本题为《丛林》的小说,在这部小说中辛克莱以15页的篇幅对当时美国肉制品污秽不堪的加工过程予以揭露,引起了公众极其强烈的反响。于是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下令对肉类加工业进行彻底调查,并将调查报告中揭露的诸多耸人听闻的事实公之于世。与此同时,美国医学会也向国会表明如果参议院不通过纯净食品法案,将促使他们的病人对国会施加压力。在多重压力之下,1906年《纯净食品和药品法》最终获得国会通过。

——摘编自徐俊才《美国食品安全法案颁布历程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联邦食品安全法产生的背景。
(3)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认识。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周晚期以来,传统的天与天命观念饱受质疑,然而,天的崇高性并未遭到根本性打击。春秋社会,混乱的现实刺激人们思考天命是否在周的问题。春秋金文显示,诸侯们纷纷宣称膺受天命,传统天命观念至此发生重大变化。但同时,祭祀中的尊卑等级屡屡为时人所强调,天帝总是与人间权力最尊者相匹配。春秋社会,人们进一步总结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善之代不善,天命也”的观念,深刻阐明上天无亲疏之别,只辅助有德之人;天助善而祸不善,政必归善者的道理,将天命与德行的关系扣得更紧。春秋时人又常常引用西周天命无常之语以诚当下。凡此种种,皆是在周初“天命靡常”“敬天保民”的传统思想轨道中作进一步的论述,深化、升华了周初天授明德的政治理想。

——摘编自曹大为、商传、王和、赵世瑜《中国大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时期天命观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春秋时期天命观的历史影响。
2022-02-13更新 | 79次组卷 | 3卷引用:河南省郑州市励德双语学校2021-2022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