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说明新兴阶层逐步取代传统贵族 | B.反映了商业发展逐步打破封建束缚 |
C.说明君主专制逐步被法制所取代 | D.客观上有利于法国文化教育的发展 |
材料一 史料一 《大宪章》第34条:“自此以后,不得再行颁布强制转移土地争执案件至国王法庭审讯之敕令,以免自由人丧失其司法权。”
史料二 《法国民法典》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史料三 18世纪,哲学家们开始主张主观权利理论。他们认为,人享有各种主观权利,这些权利在性质上属于自然权利。
材料二 马基雅弗利(1469—1527)追求权力和财富是人最基本的欲望,人能自由地使用财产,国家的建立是为了人的需要,而不是神的意旨。
孟德斯鸠(1689—1755)只有法治的政府,才会有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要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就必须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卢梭(1712—1778年)定期召开的人民大会必须有法律保证,否则,人民就有理由推翻他们,重建一个守法的政府。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5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国籍,任何人的国籍不得被任意剥夺。”后来各国又签订《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摘编自黄琳《近代西方权力观的演变及启示——从马基雅弗利到卢梭》等
(1)分别指出材料一中的三则史料对于探究西方近现代法律与民权发展历史的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西方近现代法律与民权发展的历史提炼一个论题,并加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材料一 商鞅在帝道、王道、霸道三种治国策略中选用霸道,但他只是将法治置于极高的位置,并未忽略对礼治的选用。商鞅主张“圣人不法古,不循今”,认为在诸国争霸的乱世,一味沿用前代的礼乐制度和仁善教化的治国方略是不合时宜的,应在借鉴前代的基础上改革古礼古法,以争霸的具体形势制定新的准则。国家整体所应遵循的制度规范和限制的群体是除国君外的所有阶层。商鞅秉承“以刑去刑,国治”的法治思想,保证法令的严格执行力与权威,不会因先前的功与善而减轻刑罚。在“重刑轻赏”的理论构建中,商鞅并未否定“礼”的相关内涵,而是“礼”纳入到“法”的整体概念之中,以便更好地执行法令。商鞅所奠定的国家政治思想及其价值系统逐步内化于儒家学说,成为历代专制国家的内法外儒、霸王道杂之之学,影响国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
——摘编自于广海《两汉治策中的礼法并用研究》
材料二 12—16世纪,西欧大陆各国兴起了一场研究和适用罗马法的运动。10世纪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西欧新兴城市开始产生新的社会关系,即主要基于民事和商事活动产生的社会关系。然而,已逐步沦为习惯法的日耳曼法简陋、注重形式等不适宜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不能承担调整新社会关系的重任。教会法目的在于维护教权统治,也不能满足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百年战争之后法王路易七世率先引用罗马法鼓吹君权至上,臣属皆卑的舆论。他在敕书中宣称“打击破坏公理的强权势力,维护驯服的臣属,使主权得到伸张,是国王的应尽之责”。到中世纪后期,法国人文主义法学派试图将法律中包含的神学因素剔除以弘扬世俗法,使得罗马法复兴运动在西欧得到进一步发展。
——摘编自崔明轩《论罗马法复兴运动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1)根据材料一、概括商鞅礼法思想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其进行简要评价。(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2—16世纪西欧兴起研究和适用罗马法的原因。
A.城邦时期 | B.共和国时期 | C.共和国向帝国过渡时期 | D.帝国时期 |
唐律是中华法系的代表,《唐律疏议》是唐律的精髓和骨干;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敕定的《法学阶梯》既是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罗马“全部法学的基本原理”。
材料一 《唐律疏议》继承了此前数百年的成果,共30卷500条,分列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等12篇,《唐六典》对其内容和性质作了简洁准确的说明:“凡律以正刑定罪”,即有关犯罪和处罚的法律规定。《唐律疏议》开篇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晨昏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因此在关于斗、杀、伤等的规定中,同一种行为甚至可能出现“尊长不坐、卑幼处斩”的判罚。当然,《唐律疏议》仅仅是唐代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其他法律形式还有令、格、式等,均由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和它的代表皇帝发布。《唐律疏议》被宋元明清所继承,为东南亚诸国效仿,直至近代面对侵略被迫“变法”,中华法系才最终瓦解。
材料二 帝国五大法学家的部分学说经整理后,集中于《法学阶梯》《学说汇纂》中,和“法律、平民或元老院决议、皇帝的敕令和长官的告示”一样,可直接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法学阶梯》共4卷,涉及“自然人和家庭法,物权及遗嘱,法定继承、债务契约以及由侵权所生之债和诉讼”等内容。《法学阶梯》开篇说:“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实际上,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但第三编开头又接着说:“关于人的法律的主要区分如下:一切人不是自由人就是奴隶。”《法学阶梯》随帝国衰败而逐渐湮没,但人类开始迈向近代时,它和罗马法的其他部分被重新发现并开始复兴,最后加入到近代欧洲大陆法系之中。
——均摘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唐律疏议》和《法学阶梯》的特点。(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律疏议》颁布的历史背景。
(3)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法学阶梯》的影响。
①使以成文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②对后世法律制度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③传播了欧洲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理念 ④旨在保护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雇佣劳动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A.体现了形式主义特点 | B.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 |
C.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 | D.完善了罗马法律体系 |
资料甲 | 公元前十八世纪,古巴比伦王国颁布《汉谟拉比法典》,是汉谟拉比在位期间所制定的法律条文集,包含了各种法律规定和制度,涉及民 事、商业、家庭、犯罪等方面,成为古巴比伦社会的基本法律制度。 |
资料乙 | 公元前五世纪中叶,经过平民长期抗争,罗马元老院接受公民大会决议,整理罗马法律,刻在铜板上,公诸社会,是为《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以明文规范,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相关权利,也限制贵族的若干权力。 |
A.两者的共同特色,乃是法律的成文化与透明化 |
B.两者皆是因为平民的抗争,而导致法律的改革 |
C.《汉谟拉比法典》是人类历史最早的成文法典 |
D.罗马的法律改革,推动了共和国向帝国的转变 |
A.体现法律注重维护个人权益 | B.印证男女平等的时代特征 |
C.表明罗马法形成完整的体系 | D.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
A.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 | B.文艺复兴核心精神拓展至司法领域 |
C.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 | D.缓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间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