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人民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伟大的革命斗争中,结成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革命伟大胜利的基础上,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了第一届全体会议,现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仍然需要存在。正如宪法序言中所说,“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摘编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1954年12月)
材料二
——选编自《历史》必修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简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成果。
(2)根据材料二,概括我国建国以来政治民主化进程的主要特点。
材料一 由于中西方在历史传统、文明基础、思想观念、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晚清时期的国人对于源自西方的现代法治文明隔阂极深,加之当时启动变法的直接目的是尽快地在法治方面与西方列强接轨,这就决定了当时中国的法治变革是从借鉴和移植起步的。
——侯欣一《近代中国法治变革回顾》
材料二 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从历史上考察是缺乏法治文化传统和法律制度背景的。因此可以说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法治建设的基础是非常薄弱的,法治建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然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政府和人民不畏艰辛,70年来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只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就能克服法治建设的阻碍,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
——郭庆珠《新中国法治建设历程》
材料三 王进喜(1923—1970),全国劳动模范,被誉为“铁人”。1950年,他考入甘肃某钻井队,1956年担任钻井队队长,率全队创造了全国钻井最高纪录。 1959年国庆,他作为观礼代表赴首都,看到公共汽车上背着的“煤气包”,才知道国家缺油,从此树立了为国分忧、为民族争气的思想。1960年,他率1205钻井队参加东北石油大会战。面对艰苦的条件,他发出了“宁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誓言。他率队用肩扛手提的方法,仅5天就打完第一口油井,创造了当时最高纪录。打第二口井时,发生井喷,他不顾腿伤,跳进泥浆池用身体搅拌泥浆制服井喷,伤腿却血肉模糊。他的英雄行为感动了附近乡亲,称他为“铁人”。东北石油会战取得的成绩和王进喜的“铁人”精神,得到了毛泽东主席的高度评价。1964年,《人民日报》以头条刊出毛主席“工业学大庆”的号召。“工业学大庆”活动对于振奋中国人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精神,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了巨大作用。1970年,王进喜因胃癌医治无效病逝。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王进喜被评选为新中国“最美奋斗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
——据孙宝范《铁人传》等
问题: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新中国成立前后、改革开放新时期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和你对“法治”的认识。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王进喜“铁人”精神的内涵。
材料一1944年9月15日,中国共产党代表林伯渠在国民参政会第三届三次大会上提出:“希望国民党立即结束一党统治的局面,由国民政府召集各党、各派、各抗日部队、各地方政府、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国是会议,组织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公开地提出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建立联合政府就是要结束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实行民主基础上的多党制。
——摘编自谢春涛《历史的轨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
材料二 新中国60年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延续过程。改革开放后30年我们在民主政治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在前30年民主建设成就的基础上和前30年奠定的民主制度框架内取得的。没有前30年的民主存量,就不可能有后30年的民主增量。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国共产党希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结束后建立起来的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实现“民主增量”的主要表现。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民主政治发展的认识。
材料一 “万乘之主,有能服术行法……其兼天下不难矣。”“故治民无常……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是故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
——摘自《韩非子》
(1)根据材料一,概括韩非子的思想主张。结合所学分析法家思想对我国古代社会产生的影响。
材料二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第十九条 参议院之职权如左︰(十一)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第三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就约法条文而论,关于民权的规定,与一般民主国家无大不同,为中国前所未有之事。对于国会的权力,尽量提高,对于总统的权力,多方限制,与内阁制相近。
——摘自郭廷以的《近代中国史纲》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体现的民主原则。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说明中华民国“总统权力,多方限制”的表现。
材料三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制定了一系列大政方针,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需要,进行了多次修改。其中部分内容节录如下:
1988年 | 增加“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 |
1993年 | 将“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1999年 |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 |
(3)结合所学指出1982年宪法颁布的背景与意义。结合上述材料说说修宪历程与我国政治建设、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材料一 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第一条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总纲》
材料三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举例说明明清两代“政治是专制的”,并分析其消极影响。
(2)据材料二,概括《临时约法》主要内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性质和进步意义。
(3)根据材料三,归纳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发展的特点。
材料一 两汉的经学大师用儒家经义解释现行法律条文,这些注释经过朝廷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经学与律学关系密切。《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直接把礼义道德规范纳入其中一些法律条文,使儒家学说法典化。明朝朱元璋“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让民间推荐年高德劭之人向民众宣读并讲解《大诰》《大明律》等,使民众知法畏法,不敢犯法;各地还普遍设立了“旌善亭”,以为表彰劝善之用。最终得以教化大行,秩序安定。
——据陈鹏生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历史作用。
材料二 中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在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借鉴西方资产阶级法治思想,以“宪法为依据,国会为基础,司法独立为根本”构筑成其理想中的“法治大厦”。梁启超指出,要实行法治,首先必须制定一部完善的宪法以为法治前提,否则法治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启超认为,民权是立宪的基础,立宪又可以保障民权。唯有兴民权,才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梁启超不仅是司法独立思想的积极倡导者,而且是司法独立原则的积极实践者。他认为,司法独立是立宪国的第一条件。
——据范忠信《认识法学家梁启超》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梁启超法治思想的进步之处。
材料三 从1950年开始,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工会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选举法等法律法令。据统计,从1949年到1966年“文革”前,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制定法律、法令、决议及法律问题的决定127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等几部重要法律。1982年宪法颁布后,通过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此后,全国人大先后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写入宪法。
——摘编自许安标《新中国70年立法的成就与经验》
(3)阅读材料三,概括指出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我国立法的侧重点有何变化。并分析改革开放时期立法的积极意义。
材料一 近110年时间里,……中华民族危难深重,外遭帝国主义的侵略,内受封建主义的压迫,人民根本没有民主权利。……回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进行了百折不挠的斗争和艰难探索,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真正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
材料二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根据自己的国情进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新中国成立后又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实行有自己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
材料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正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日益丰富,人民充分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在与时俱进,不断呈现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以上均摘自《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材料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时至今日,“中国模式”作为一种独特的发展道路,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青年评论家俞可平所说,中国是采取“增量民主”的办法,“增量民主”表征为渐进的积量变为部分的质变……2008年2月7日德国《新德意志报》文章说:“中国定将实现一种特殊的民主,这种民主将考虑到这个大国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特点。这种亚洲‘社会主义民主’所涉及的是史无前例地继续思考,不是抽象的复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中国新闻网》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括近代中国“人民根本没有民主权利”的主要原因。近代前期,我国民族资产阶级为建立民主政治进行了哪些斗争和探索?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49—1956年期间,新中国建立了哪些有自己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3)依据材料三、四归纳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有何重大创新?
材料一 英国责任内阁大事记(部分)
1714年乔治一世即位。1718年因言语障碍,乔治一世不再出席内阁会议。
1721年乔治一世任命财政大臣、议会多数党辉格党领袖沃波尔主持政府工作,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位首相。
1742年因受下院多次反对,沃波尔被迫辞职。
1782年英国在北美失败,首相诺斯率内阁成员集体辞职。标志着责任内阁制的发展。
1783年乔治三世任命小皮特为首相并组阁。
1784年面对议会的反对,小皮特别出心裁地解散议会,宣布提前大选,并最终在大选中获胜。
——根据历史必修一教材等整理
材料二 我们不能不说,辛亥革命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上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以后彻底的革命,就是从那次不彻底的革命发展下来的。形式上、称谓上的改变,孕育着后来实质上的改变。
——郑超麟《郑超麟回忆录》
材料三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在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也踏上了继续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理论,在现实中取得了丰硕的民主成果。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责任内阁制形成的过程。并指出其形成过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辛亥革命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上一个重大转折点”的理解。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列举新时期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材料一 中世纪,英国普通法法院拥有一种相对独立的地位,国王很少干涉法院的司法活动。但在17世纪,斯图亚特王朝历任君主力图将之驯服为王权的政治工具。自 1640年长期议会召开起,议会一直担当着推动法院司法权独立改革的主导力量。此后,法官的遴选与任职保障、固定高薪制和司法豁免权等制度相继建立,同时君主的法律特权受到严格限制。由此,普通法法院得以独立于王权。
——摘编自邵政达《革命与司法:17世纪英国普通法法院的独立》
材料二 1906年,法部编成《大理院审判编制法》,经核准颁行。其中,第六条规定“自大理院以下及本院直辖各审判厅局,关于司法裁判,全然不爰行政衙门干涉,以重国家司法独立大权,而保人民身体财产。”第九条“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城内外地方审判厅,均为合议审判,以数人审判官充之。”
——摘编自郭志祥《清末与民国时期的司法独立研究》
材料三 从1999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就启动了司法审判组织体制改革,先后发布了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与前两个改革纲要的内容相比,第三个改革纲要从更为宏观的层次对审判组织体制改革提出了要求,即“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
——摘编自江省身《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司法体制改革》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世纪英国司法改革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同17世纪英国司法改革相比,晚清司法改革的特点,并说明其改革的目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
材料一 在日本前资本主义时代,私人拥有财产被传统观念斥责为“恶”。幕府征税标准是让百姓苟延残喘便可,不允许农民积累私人财产。武士只能从事军事政治活动,不得从事积累私人财产的经营活动。1719年幕府法令宣布,大名向商人借贷的诉讼由双方自行解决。1789年幕府颁布《弃捐令》,规定六年前所有武士向商人借款全部作废。近世后期,被生活所迫,各级武士将经商谋利作为当务之急。著名文学家井原西鹤公开挑战传统观念,鼓吹发财致富是町人应当从事的职业。日本启蒙思想家西周认为,人们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和积累私有财产的行为视为应当完成的义务。维新时期,明治政府提出“殖产兴业”。大久保利通将政府是否鼓励人民从事私人工业以积累财产看作“今日行政上之核心”和政府“执政应该承担之义务”。1898年,明治政府颁布《民法》,专门制定了《物权》一编共十章。其中较为详细地规定了私人财产所有权的界定、分类、表现、转移及其法律保护等专项条款。
——摘编自许晓光《日本明治时期的私有财产权观念》
材料二 1956年,“三大改造 ”把私营经济摆在与公有制完全对立的地位,私有财产消失。1966-1976 年,个体私营经济被视为消灭的对象。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解禁农村工商业,家庭副业和农村集贸市场。1979年,800万知青返城,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报告。1982年,“私有财产”以“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 ”的内涵出现在新宪法中。1987年,中共十三大第一次以党的文献的形式充分肯定了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合法地位及其作用。1989年,全国第一次工商登记,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一下子达到9.06 万户。2002年,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社会各界对不同所有制的财产实行平等保护已越来越成为共识。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保护私有财产写进宪法。
——摘编自刁世存《邓小平对中国私产保护的历史贡献》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前资本主义时代日本私有财产权状况;简述近世以来日本私有财产权观念强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私产保护的阶段特征与背景。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新时期私产保护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