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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3 道试题
1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改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材料二   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现今中国民法,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清廷推行新政,1907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起草民刑各法典。1908年民法典起草正式开始,……1910年底,“大清民律草案”完成。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第二次民律草案”。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序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民法精神并归纳中国制定民法典的作用。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辛亥革命是近代以来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但是,袁世凯很快就窃夺了辛亥革命的果实,中华民国看似有国会、有《约法》、有众多政党,但实际上政权都操纵在袁世凯和北洋军阀手中。19133月国民党领袖宋教仁遭暗杀,他和许多人所期待的议会民主制度成了泡影,随后,为了换取支持,袁世凯基本接受了日本提出的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二十一条”,时人感叹道: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

——摘编自中央电视台《复兴之路》解说词等

材料二   19829月召开中共十二大之后的5年,加上1987年召开的十三大之后的5年,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继找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实现第一次历史性飞跃之后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十年)。民族的复兴离不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发展,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摘编自中央电视台《复兴之路》解说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主旋律,并简要评价辛亥革命。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并谈谈近现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给我们的启示。
2020-11-18更新 | 110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南省百校联盟2021届高三10月联考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法治是由若干要件组成的集合概念。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法家学者们对法治进行了初步探讨,取得巨大成就。中国古代法家学者提出了系统的法治观。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罗马人则以实践者的姿态走进法治,视平等为法治要件之一.把道德作为良法的必备条件,后又加入神的旨意、自然规律等。西方法学家使法治理论很好地转化为实践。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绳不绕曲”的理念,并强调法律当简明通俗,以便于君主治理天下。儒者主张用道德原则支配法律。由于皇权至上,古代中国法活在与人治的博弈中一直处于绝对劣势。

——摘编自李天吴(西方法治观与中国古代法治观的核理与比较》

材料二   13世纪初,贵族集团发起了反对英王约翰的武装起义,并迫使国王于1215年签署(大宪章》。该法共63条,按照教会权利、财政,私法、行政、王室森林的顺序排列,主要部分是限制国王权力,保障国王臣属的基本权利。《大宪章》虽被后代国王多次删改,地住与作用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但它所蕴含的契约约来精神(权利持有人与权利受让人之间的契约)不仅逐步把英国引到民主宪政的道路上来,也成为后世多国宪政制度的坚实基石。

——摘编自居正《论英国(大宪章)的发展历程及影响》

材料三   改革开放40年里,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从恢复重建到持续发展,进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的发展阶段。法治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之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有机统一的整体。

——摘编自阮洁《现代化进程中的新中国法治建设》


(1)根据材料,指出古代中国法治观与西方法治观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概括英国《大宪章》的基本特点。
(3)根据材料一,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认识。
4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初,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汉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儒家经义成为其法理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先进的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三   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摘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

材料四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律的特点。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3)材料三体现了哪些立法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得以颁布的社会背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对世界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据材料四指出这种发展的具体表现。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以来中国和西方在追求民主法制过程中的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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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材料二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走上平稳化、正规化……八二宪法及其四个修正案是我国国家最高政治生活的圭臬。……立足于改革开放,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满足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需要的民商经济法律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代表,在30年时间内,我国先后颁布了两部刑法典,同时又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制定和修改。至1990年代中期,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

——摘编自张晋藩《法治的脚步:回顾新中国法制60年》

材料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时至今日,“中国模式”作为一种独特的发展道路,引起了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2008年2月7日德国《新德意志报》上的文章说:“中国定将实现一种特殊的民主,这种民主将考虑到这个大国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特点。这种亚洲‘社会主义民主’所涉及的是史无前例地继续思考‘孔子的公共伦理’,而不是抽象地复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两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中断的共同原因。
(2)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阶段特征并谈谈你的认识。
(3)依据材料三归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最突出成就。
6 . 民主与法制建设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雅典民主政体的根本缺陷)在于它把权力交给所有的公民,不需要国家管理者具有专长,不要求他们具有真知灼见。一个国家应当由既有专业知识又有道德的人去管理,统治者不再是有王笏的人,不是偶然选中的人,不是攫取财富的人,不是使用强术骗术的人,而是有统治知识的人。

——苏格拉底

材料二   尽管议会至上,责任内阁制在英国具有持久、强大的影响力,然而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是不容忽视的。政党制度带来了政府的中心地位,导致的一个持续危险是传统的议会对行政的控制被削弱,而政府对议会的控制则加强。议案由政府部门控制,由党魁操纵议会通过的立法方式可能危害到法律的公正性。执政党控制的议会对政府的监督也显得软弱无力,民主可能受到伤害。

——威廉·韦德《行政法》

材料三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依据材料一和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一中雅典民主政治的局限性,分析说明材料二中议会在国家政治权利体系中地位呈下降趋势的原因。
(2)依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是如何加强法制建设的。并简述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设置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为视察区;一年之后文帝又将其用做监察区域,派遣官员分州“出刺诸郡”,九州视察区由此与监察区合而为一。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凉州、益州、幽州、并州,另外有朔方、交趾二郡,称朔方刺史部、交趾刺史部,共称十三刺史部,或“十三州”。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责巡察该区境内的吏政,检举不法的郡国官吏和强宗豪右。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改刺史为州牧,直接掌握一州的军事、行政、民政等大权,位于郡守之上,十三部遂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东汉末年,各州牧更是趁乱夺取本州军政大权。

——摘编自韩茂莉《中国历史地理十五讲》

材料二   根据孙中山先生所创建的民主共和国方案和,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监察院为国民政府最高监察机关”。1932年,国民政府通过《监察委员保障法》,保障委员的监察权力。监察委员的监察对象上至总统下至地方小吏,凡违反国家法令、贪赃枉法,损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均可弹劾。1937年,国民政府在各省设监察区,派遣监察使。监察使不但行使弹劾权,且负责各区内公务员的行动,人民疾苦和冤情,区内公署之设备等事项。

——摘编自张爱华、王占华《南京国民政府的监察实践初探》

材料三   2018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保障了我国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这对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实现改革与立法的街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摘编自陈光中、兰哲《监察制度改革的重大成就与完善期待》


(1)根据材料一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地方监察制度的演变并说明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国民政府推进监察工作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加强监察立法的意义。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新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始于1954 年,1956年12月新中国的第一部《民法草案》问世。但接踵而至的反右派扩大化和“共产风”使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等民法科学赖以建立的基本原则受到践踏,行政性强制调拨代替了民事商品流转,个人民事权利受到随意侵犯。民法典的起草工作被搁置下来。60年代初,自然灾害和“大跃进”所造成的严重困难。促使领导人重新强调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根据国家领导人“没有法律不行,刑法、民法一定要搞”的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展开了第二次民法起草工作,并于1964 年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试拟稿)》。可惜的是,接连而至的“四清”、“文革”等破坏了整个法制系统,法律虚无主义盛行,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再次中断。同时,这一时期的民法理论采取了全盘学习苏俄民法理论的做法.把民法完全解释为阶级斗争和调整阶级关系的工具,所以。我们并没有形成真正的民法理论。

——摘编自冉昊、杜丽红《新中国法治历程:民法56年》

材料二   1979年中国开始了民法典的第三次起草工作,一年后草拟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了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统一的民法典得以诞生。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 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建国初期我国民法典两次“难产”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改革开放后民法发展历程所呈现的主要特点,并分析推动我国统一的民法典得以诞生的主要原因。
2020-07-12更新 | 71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南省洛阳市2019-2020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质量检测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250年,法国形成了《习惯法大全》。到16至18世纪,法国学者致力于促成南北法统融合。1789年,“八月法令”发布了关于废除封建制度和封建特权的决议,8月,制宪议会颁布了《人权宣言》,宣布平等、自由、安全和财产等基本权利。1791年宪法强调“制定在全国通行的民事法典”。1804年,最终通过了《法国民法典》,主要包括“人”,涉及法律主体的地位及其享有的权利;“财产及所有权的各种限制”,分别规定财产的分类,所有权、用益权、使用权和居住权,以及役权或地役权等内容;“取得财产的方法”,规定了继承与订立遗嘱的制度,关于债的一般规定,提倡婚姻自由原则等。

——摘编自高仰光《法国民法典:搭建起一个前所未有的规范体系》

材料二 202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包含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确认民事主体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承认民事主体对其个人传息的权利。设置非营利法人制度,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等规定,规范和调整婚姻家庭继承等领域的人格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关系,明确亲属和近亲属的范围等.

——摘编自谢鸿飞《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法国民法典》形成原因及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相比的新特征和重大意义。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西洋法制”,起草民刑各法典。1908年民法典起草正式开始。1910年底,“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共1569条。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称为“第二次民律草案”。1930年,国民政府在此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序言

材料二   新中国建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曾两度着手起草《民法典草案》,但均因“左”倾政治运动,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20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中国民法典编纂过程的特点,简析其社会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并分析改革开放后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意义。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