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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5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数据来源: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材料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农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农业税为国家建设及经济运行提供了基本的保障。1958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农业税趋于统一。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业税的税收收入在逐年上升,但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却逐年下降,到2002年农业税只占国家税收总额的2.6%。2006年1月1日,我国正式废除《条例》,至此农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为了确保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不会反弹,我国又实施了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减轻农民在教育费用上的过重负担,以及推行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及增加对农村的补贴等措施。

——摘编自叶青、袁昭颖《中国农业税的演变、终结与启示》

(1)根据材料一,指出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的主要趋势,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甲段城乡居民的收入之比下降的原因。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我国取消农业税的意义及其对税制改革的启示。
2024-03-20更新 | 289次组卷 | 6卷引用: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2023-2024学年高一下学期期中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北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户部统计全国约有“户 2088万,口4673万”有人据此认为北宋人口数为4673万。但户均数约2.24口,远低于西汉的4.87口和唐极盛时期的5.93口。有学者对此进行了以下研究:

序号内容材料出处结论
1始令诸州岁所奏户帐,其丁口,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女口不须通勘(核对)。乾德元年(963年)诏令—《续资治通鉴长编》户部统计的“口数 4673万”,应为“丁数4673万”,北宋每户应有5口至6口,人口超过1亿人。
2景祐元年(1034年),天下户一千二十九万六千五百六十五,丁二千六百二十万五千四百四十一。叶清臣奏疏——《宋史·食货下六》
3绍定二年(1229年),明州慈溪县户口:今主客户二万余户,计一十五万六千三百余口。(户均数约7.5口)胡榘奏状——《宝庆四明志》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说明该学者认为“大观四年(1110年)户部‘口(人口)4673万’应为‘丁(需承担赋役的成年男子)数4673万’”的理由。
3 .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东汉田租以产量为标准,实行三十税一之制。至建安五年。“曹操始制新科”所谓“新科”,便是《魏书》说的“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又汉有算赋,是人头税,曹操改为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这是户调。税亩制依据田亩的多少收租,户调则是赀多之户多出,赀少之户少出,绢二匹、绵二斤是按照家赀户等的不同,各户所应出的平均数额,曹魏“制新科”后,河东号称“百姓劝农,家家丰实”,冀州号称“户口最多,田多垦辟”。

材料二 均田制的主要内容:

(一)男子十五岁以上,授给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授露田二十亩。露田不得买卖,身死或年满七十者归还官府。

(二)桑田永为个人所有,不须归官。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

(三)奴婢和耕牛参加授田。奴婢依一般农民授田。耕牛每头授田三十亩,限四牛。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五卷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曹魏的租调制对汉代赋税所做的调整及租调制的积极影响。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均田制的特征,并指出均田制实施的前提。
2023-12-31更新 | 27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南省长沙市名校联考联合体2023-2024学年高一上学期第二次联考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大历十四年(779年)年末,杨炎上奏德宗皇帝,请求改“租庸调制”为“两税法”,并取消各种杂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正月初一、德宗正式下诏,实行“两税法”。“两税法”是地税和户税合二为一的一种税收制度,除此原来的租、庸及杂徭等全部免掉,纳税项目比以前减少,纳税时间明确集中,夏季税收的纳税期限最迟在六月底以前,秋季税收的纳税期限最迟在十一月底以前,便于农民缴纳和政府征收管理。“两税法”以贫富为差,殷富者多交,贫穷者少交,贫富的划分标准主要看资产的多寡,开辟了主体税种资产化的先河。后世的税制改革,基本上沿着“两税法”改革的方向进行。

——摘编自郭祥《古代重大财税改革与营改增的共性》

材料二   按照清初制度,民间男子十六岁至六十岁的称“丁”,而女子和未成年的男子统称为“口”,丁与口都记录在“户”上。清初制度要求成丁为国家服徭役,徭役可折算成白银,以代役银的形式缴纳给国家,这就是丁银。而丁银征收在后期成为压在贫苦百姓头上的一座大山。大批农民无法忍受丁银不均的负担,被迫选择反抗或逃亡。清政府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永不加赋”政策,固定了丁银赋税总额,并为后期推行“摊丁入亩”制度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康熙年间,手工业逐渐由家庭作坊发展为独立的工场,城镇商业日渐繁荣,吸引着大批农民弃农从工。清政府难以控制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赋税征收出现困难。雍正时,“各省库项亏空动盈千万两”,倒逼清政府改革赋税制度。康熙末年已在广东、四川、直隶等地试行的“摊丁入亩”政策就此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摘编自王郁琛《“摊丁入亩”制度的历史透视与现实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税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分析“摊丁入亩”政策实施的历史背景,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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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施行两税法,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从朝廷到地方都需要对每年财政的所需要的支出额进行核算,再根据核算出的支出额,进行相应的税赋征集;征收对象以“见居”人口为主,只要人在州县内居住,不管地产与原籍,均向当地州县纳税,纳税对象包含了官僚贵族、僧侣寺院等原先的免税阶层;税负分配上改变以丁户为准的赋税制度,变为以贫富(土地和资产)为区分,富者多征,贫者少征,难以维持生活的群体予以免税;一年分两次征税,分别为夏税和秋税;用钱币计税,以货币代替实物进行纳税;合并各种杂税至户税、地税两税之中;两税三分,各地征收的赋税划成三份,分别是“上供”“留州”“送使”。

——李金乐《唐朝两税法改革及其启示》

材料二   宋代赋税继承了唐代的两税法,主要由二税和苛捐杂税构成。二税是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地税,对象包括地主、自耕农以及半自耕农,分夏秋两征,税钱米皆出于田,以钱为夏税、米为秋税,具体由劳动(力)所有者向产权所有者缴纳地租,之后再由产权所有者向国家缴纳赋税;苛捐杂税有支移、折变、丁绢、丁盐钱等,其中支移就是借口官府需要,强迫农民把秋税谷物送到别处,人和牲畜运送物的费用自己支付,在没有支移任务的地区,农民也要按照税粮数量每斗加纳“道里脚费”。此外,虽然从国家法律规定上百姓仍然有服徭役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家陆续规定可以钱代役,各色徭役均已开始了向以赀代役(代役税)转化的过程。……宋政府还对城市居民征收“城郭之赋”,即坐落在京城及诸州县寨镇的房产和地产应缴纳的税赋,而乡村居民则无需交此税项,改变了唐两税法不分乡村户或坊郭户都需缴税的做法。

——摘编自王棣《宋代赋税的制度变迁》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朝两税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唐代两税法相比,宋代赋税制度出现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2023-11-19更新 | 34次组卷 | 1卷引用:山西省大同市2023-2024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真题 名校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敦煌户籍残卷所见唐代均田户受田情况表

户籍年代均田户数受足户数平均每户应受田亩数平均每户未受田亩数
高宗时期10101.069.0
武则天时期40143.5102.0
玄宗时期322148.7106.6
代宗时期112149.389.8

注:唐代上柱国按规定受勋田3000亩,表中是排除了上柱国户后的数据。

——改编自王仲荦《隋唐五代史》

材料二   白居易的《赠友》描述了两税征钱导致钱重物轻而伤农的现象,“胡(何)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弹”;表达了对租庸调法的认同,“庸必算丁口,租必计桑田。不求土所无,不强人所难。量入以为出,上足下亦安”,主张“复彼租庸法,令如贞观年”。柳宗元的《答元饶州论政理书》指出,两税法实行按户等征税,富人贿赂官吏求居下等以逃税,导致“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富者愈恣横侈泰而无所忌”。他认为要避免上述现象的出现,只有“舍其产而唯丁田之间”,即恢复以身丁为本的租庸调法。

——改编自付志宇《唐人诗文所见两税法变革补证》

(1)根据材料一,指出唐代均田制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评析白居易、柳宗元对唐代税制改革的看法。
2023-06-21更新 | 3991次组卷 | 28卷引用:天津市民族中学2023-2024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22-23高三上·安徽·阶段练习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唐初,政府规定:“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贫不能自行者,乡里富人及亲戚资送之;鰥夫六十、寡妇五十、妇人有子若守节者勿强。”这一规定,从长远来看有助于富户对当地乡村的掌控,但也有利于乡村基层的稳定。到了玄宗时期,随着富户阶层兴起,政府也逐渐尝试给富户摊派事务,并且兵役也多由富户承担:“请于江淮转运租米,取州县义仓粟,转市轻货,差富户押船。若迟留损坏,皆征船户。”税、役都由富户负责,看似加大了富户的压力,但另一方面也将权力交到了富户的手中。

——摘编自谷更有《唐宋时期的乡村控制与基层社会》

材料二“安史之乱”爆发后,唐代财政彻底陷入瘫痪状态。面对困境,政府开始了全新的财税政策即两税制,有效改变了赋役不公的状况,大大减轻了贫农的负担,保证了乡村社会的稳定。此后唐代统治者亦多次下令,重申两税制:“天下除两税外,不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通过禁止人口买卖、叫停苛捐杂税、打击宗教势力等手段,政府有效地维护了乡村基层的秩序。而在两税制的背景下,富户成了赋税的主要承担者,这既解决了乡官制下里正没有足够能力收取赋税的缺陷,也有效保证了贫农的基本生存,故而富户阶层最终成了政府在乡村的代理人。至此,富户轮差的户役制兴起,唐代乡村治理模式转型基本完成。

——摘编自胡瑜锴《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唐代乡村治理转型初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唐代乡村治理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中期乡村治理的新举措,并简析其影响。
2022-10-07更新 | 345次组卷 | 3卷引用:学易金卷:2022-2023学年高一历史上学期期中考前必刷卷(统编版)02
8 .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从春秋战国起土地私有制逐渐成为中国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最为活跃,推动土地私有关系快速发展……战国时的地主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种是贵族地主,或从奴隶主贵族转化而来,或是因军功受到赏赐土地而来,另一种是通过购买土地形成。一种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的私有制形式便逐渐形成了。

春秋战国之际还出现了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关系。有的自耕农是因垦荒或立了小军功而得到少量土地,也有的是因旧贵族没落后成了自耕农,还有国家授田给农民,责其耕种。久而久之,渐渐演变成了私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他们构成了土地私有制的又一种形式。

——摘编自《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材料二   政府总是限制因土地兼并而形成的大地主经济,因为他们的数目膨胀则必然直接地影响国家的税收制度与其他行政制度的执行,也会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历代皇朝都把反对与抑制大地产庄园经济及大地主租佃经济,建立厚实的小农自耕农阶层视为稳定社会的基本国策,以此确保国家税收和秩序稳定。

——摘编自盛邦和《中国土地权演化及地主租佃、小农自耕模式的形成》


材料三   贵族、官僚大量占田,同时工商业者和高利贷者也可以把他们获得的利润,利息用来购买土地……在历代封建王朝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下,工商业者、高利贷者常常“以末致财,用本守之”。既然明清的封建地主和工商业者积累起来的财富都竞相购置土地,而不投资于工商业,那么自然就不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迅速成长了。

——摘编自《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春秋战国时期土地私有制有哪几种形式?指出土地私有制形成的主要原因。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封建国家税收的直接提供者。并说明导致国家税收减少的主要原因。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本”“末”各指什么?材料三描述的经济现象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什么影响?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真题 名校
9 . 军费与财政

材料一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至崇祯四年(1631)辽饷结构表

注:明万历末年,为应对辽东战事而加派赋税,称“辽饷”。

材料二清咸丰同治时期(1851—1874)主要财政收入趋势表

注:清咸丰年间,“盐引停运,关税难征,地丁钱粮复间因兵荒而蠲免(注:免除)缓征”。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在国内交通要道设立关卡,依商品数量或价值加征约百分之一的税,称为“厘金”。

(1)明代为应对辽东战事、清代为镇压太平天国而筹措军费。阅读上述材料,指出两者增加军费的主要来源有何不同。
(2)结合材料及所学,概括19世纪60—70年代清政府财政收入结构变化的总体趋势,并分析导致这一趋势的原因。
2022-09-08更新 | 3152次组卷 | 24卷引用: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第一中学2022-2023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10 .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

材料一   唐朝前期的租庸调制,是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以“人丁为本”的赋税制度。其课税对象一是田(纳粟或稻),二是户(纳绢或麻),三是身(纳绢或布代役)。天宝年间,不堪兵役和赋税负担的农民大量脱籍逃亡,朝廷控制的纳税人口减少,赋税收入受到影响。同时,户籍失实,赋役混乱,官吏趁机作弊从中渔利。这样,租庸调制无法继续存在下去。为此,杨炎建议推行两税法。户口不再分为主户和客户,一律编入现在居住的州县户籍,按照贫富差异征收赋税,具体表现为依户等高低纳钱,依田亩纳米粟。夏、秋两季征之。其中租庸调、杂徭役悉数减省。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二   康熙五十一年(1712),颁发谕旨,将全国丁税总额基本加以固定,以后滋生人丁,永远不再征税。雍正初年,令各省将丁口之税摊入地亩,按每地银一两摊丁银若干计算,一起输纳征解,称为“摊丁入亩”制度。与此同时,又陆续将匠班银、盐钞银、渔课钞等其他赋役也合并到田赋银中征收,地丁银成为主要财政收入。摊丁入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因田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而且“无论绅衿富户,不分等则,一例输将”,平均了赋役负担,较为公平合理。清初以来各地多种多样的赋役制度得以统一,南北方的赋役负担渐趋平衡,无地少地的佃农、手工业者、小商人、自耕农等基本上摆脱丁银的“赔累”,负担减轻,有了更多的迁徙流动自由。此后,清政府的地丁收入逐年增加,成为清王朝赖以存在的重要物质基础。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比较两税法与租庸调制的不同,分析两税法推行的原因。
(2)依据材料二,概括清朝前期赋税制度的特点,分析其影响。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