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明朝中叶,官僚集团内部“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人浮于事,玩忽职守,王朝政局陷入危险境地。1573年,张居正提出了“考成法”,其内容如下:一是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册,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二是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每完成一件就销号一件,反之必须如实中报,否则以违罪处罚。三是六科亦可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四是最后内阁同样依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考成法”在具体实施中,主要考核官员解征钱粮、积谷备赈和消弭盗贼以及整顿驿递等方面的政绩,并随之兑现赏罚。经过近十年的推行,明朝“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饰非”,朝廷号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据张居正《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等整理
(1)根据材料,概括张居正考成法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张居正考成法实施后的成效。
A.农民人身依附关系减弱 | B.国家税收范围的扩大 |
C.白银货币化的最终完成 | D.赋税征收手续的简化 |
材料
明朝中期,国家掌握的土地和户口数额锐减。针对此问题,张居正指出:“夫民亡且乱者,成以贪吏剥下,而上不加恤;豪强兼并,而民贫失所故也……其闻固有豪右奸猾,持顽不纳者,然穷民小户,不能办者亦有之。而有司之令,但能行于小民,不能行于豪右,故催科之苦,小民独当之。”由此,他“清丈事,极其妥当,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匀”。万历九年(1581年),在清丈土地的基础上,“总括一州县之赋税,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金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田征银,折办于官”。张居正还认为,“农,生民之本也。”“力本节用,抑浮重毅,而后化可兴也”。但另一方面又认为,“古之为国者,使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农商之势,常若权衡”。
——摘编自《张文忠公全集》
(1)根据材料,概括张居正的经济思想。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材料中张居正的任一经济思想予以简要评价。
材料 改革或变法,是指统治者运用国家政治力量对生产关系或上层建筑进行全部或部分(某些环节)的变革与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统治的需要。直接地说,变法就是从上而下的改革。就中国古代变法或改革看,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王朝初期的改革(“建章立制”);二是王朝中后期为克服其困难局面而进行的变法改革。
——摘编自李卫兵《关于我国古代变法和改革的思考》
从材料中选择一种观点或者自拟一个观点,并运用中国古代史具体史实予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充分,史实准确,表述清晰。)
A.改革有助于社会进步,但改革者不会有好结果 |
B.改革有风险,改革者应注意保护自己 |
C.改革需要改革者的奉献和牺牲精神 |
D.改革应对反动势力进行彻底镇压 |
A.动摇了封建统治的根基 | B.利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
C.精简了政府机构的设置 | D.改变了内阁的参政体制 |
①商鞅变法废世卿世禄制 ②孝文帝改革推行三长制
③范仲淹改革变军事体制 ④张居正改革行一条鞭法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④ |
材料 1581年(万历九年),张居正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项目和征收手续,使赋役合一,统一征收白银,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张居正的理财政策除了为朝廷公室谋利,也十分重视人民的实际生活。他通过多种渠道设法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甚至直接提出减免人民的赋税。1582年,随着清丈田亩工作的完成和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之后,张居正上疏请求免除自1567年到1579年间各省积欠钱粮。另外,张居正还反对传统的“重农轻商”观念,认为应该农商并重,并提出“省征友,以厚农而资商;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主张。因此他也反对随意加税,侵犯商人利益。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张居正改革的指导思想。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张居正的改革。
材料一 张居正改革的重点是整顿赋役制度,以扭转财政危机。他认为造成财政危机的主要原因是豪民隐占土地,逃避赋税。要想搞清这个问题,必须清丈土地。1578年(万历六年),明政府下令清丈全国土地,凡庄田、民田、职田、荡地、牧地都要丈量,限三年完成。1581年,清丈基本完成。全国田亩总计7 013 976顷。虽比洪武二十六年最高数额少,但比弘治十五年以来增多了。这说明清丈工作是比较彻底的,对于改变“小民税存而产去,大户有田而无粮”的现象,起了一定的作用。
——《中国通史教程·古代卷》
材料二 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 ,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立法颇为简便。嘉靖间,数行数止,至万历九年乃尽行之。
——《明史·食货志二·赋役》
(1)结合所学知识,总结材料一中所述的张居正改革的重点是什么?为此他在经济上首先采取了什么措施?效果如何?
(2)张居正为赋税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什么政策?这一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A.整顿吏治 |
B.实施边防新政 |
C.丈量土地 |
D.一条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