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在1800年的美国大选中,当任总统、联邦党人亚当斯落选,共和党候选人杰弗逊当选为新总统,但要到1801年3月4日才能正式就职。
1801年1月,当任总统亚当斯任命42名联邦党人为哥伦比亚特区的治安法官。3月3日,参议院批准了任命,亚当斯总统连夜签发了对这42名法官的委任状。但由于过于匆忙,有几件委任状未能及时送出。
3月4日,新总统杰弗逊就职。为了防止对立党派的人就职,他一上任便命令他的国务卿麦迪逊扣发了这些尚未发出的委任状。马伯里就是被扣发委任状的人之一。
为此,马伯里对麦迪逊提起诉讼,依据国会通过的《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请求联邦最高法院向麦迪逊发出执行命令,发给他委任状。但根据宪法规定,联邦最高法院没有对此案的初审受理权,马伯里应当去联邦地方法院控告麦迪逊,如果最高法院执行《1789 年司法条例》第13款,那就等于公开承认国会可以任意扩大宪法明确授予最高法院的权力。因此,法官宣布:《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违宪,予以取消。这是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一次宣布联邦法律违宪,确立了最高司法机构解释宪法的权威。
——摘编自王妹苏 顾盈颖《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1)从“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角度,对上面的案例做出历史解释。材料二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剧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2)依据材料二,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民法典的认识。材料一 以下是有关尚书的史料
出处 | 史料 |
《汉官答问》 | 汉初以丞相总天下事,尚书不过少府(九卿之一)属官,治文书而已。武帝时……臣下章奏上尚书,尚书进于天子,乃下丞相。有政事,天子常与之议 |
《后汉书·仲长统传》 | 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尚书台)。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
《通典·取官典》 | (曹)魏置中书省,有监、令(中书省官职)。遂掌机衡之任,而尚书之权渐减矣 |
《朱子语类》 | 唐制: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以付门下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 |
材料二 汉唐地方层级都发生过从二级向三级的转换,二级制度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中央直接管理地区过多,负担较重,于是增设州等层级,协助中央对地方的监督、管理。但增设的层级,往往容易变成实际的一级行政区,引发割据问题。
宋代的统治者发展了“虚三级”的体制,即路、州、县三级。路没有统一的行政机构和单一的行政长官 与州牧、藩镇节度使不同,路一级由帅、漕、宪、仓四司共同构成,地方事务一分为四:在州之上,不存在单一的行政区划,比如这个州的帅司、漕司、宪司是属于某一路的,而它的仓司属于另一路,这虽然容易造成管理的复杂和混乱,但是不容易导致地方长官权力过于集中;州可以不通过路直接向中央奏事。宋代地方制度的设计,体现了“防弊”与“分权”的原则,使宋代的地方政府虽是三级制,但没有造成东汉末、唐后期地方割据的情况。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阐述从汉至唐尚书职权的演变,并谈谈你对这一演变的理解。(2)阅读材料二,结合所学,从地方与中央关系的角度,分析宋代的路与汉代的州、唐代藩镇的异同。
材料一 恩格斯说:“拿破仑在德国是革命的代表,是革命原理的传播者,是旧的封建社会的摧毁人。”
材料二 (拿破仑)“这是一位同亚历山大和恺撒一样的天才人物,长于指挥军队……竟还有立法家们具有的才能……”“几年之后,这位伟人、聪明的人物疯狂了……使得一百万人的生命毁灭在战场上,激起整个欧洲来反对法国……二十年胜利果实被剥夺一空。”
(1)依据材料一和所学,谈谈对“拿破仑是德国革命原理的传播者,旧的封建社会的摧毁人”这句话的理解。(2)依据材料二和所学,用史实说明拿破仑“有立法家们具有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