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实现了满汉民族平等 | B.扩大了统治基础 |
C.强化了官员相互监督 | D.健全了决策机制 |
A.掩盖反动本质 | B.争夺变法主导权 | C.推行清末新政 | D.缓和社会的矛盾 |
A.缘于国内政局动荡 | B.有利于抵制外来经济侵略 |
C.加速小农经济解体 | D.激化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
A.提升民族自豪感巩固政权 | B.为发展工业培养所需人才 |
C.为科学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 D.引导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 |
材料一:中国现代的城市化大致经历了计划经济和改革开放两个时期。计划经济时期受国家各方面政策的影响,城市化发展波动较大。改革开放后,中国国情的独特性直接决定了我国的城市化道路必须以“非典型的小城镇”和“典型的大规模城市”“两条腿”式走路,城市化的发展更多从城镇化开始,推动中国城市化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城乡二元化体制以及户籍体制的逐步放松,农村过剩的人力资本逐渐向二三线城市迁移,但农民并不是“一次性全部进城”,他们会合理安排家庭的发展策略,既要实现家庭经济社会地位的向上流动,也要规避风险。农民进城的策略愈发具有弹性,它表现为农民在城乡之间的往返流动:一是季节性往返。农忙返乡,农闲进城或春节返乡,节后进城;二是周期性往返。年轻进城,年老返乡。三是突发性往返。在城市遭遇个人、家庭或宏观经济形势的重大变故,就业无门时可随时返回农村。形成了能进能退、可攻可守的城乡流动模式。
-王德福《走好“接力式进城”城市化道路》
材料二:二战后,伴随着实施“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拉美各国的发展成就辉煌。作为一种半封闭的内向经济和发展模式,初期带来的较快经济增长与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得拉丁美洲大量农村人口在短时间内以爆炸性速度流入城市,推动其城市化进程发展。由于放任自流的人口政策,市政缺乏规划,且城市工业的发展无法吸收所有劳动力就业,无法为迁移人口提供必要的就业机会和基本的生活条件,随即出现了大批了贫民窟,造成城市化过程的混乱。1953年,学者将其归纳为“过度城市化”,其形成有多方面原因,但最直接、最根本的还在于其历史遗留的土地制度、人口政策、产业发展...从而引发大量社会问题,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摘编自王瑞民《过度与不足:拉美与中国城市化的比较与反思》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现代中国城市化发展特征。(2)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时期中国和拉美不同城市化模式的成因以及对我国后续城市化发展的启示。
材料一 顾炎武生于明万历末年,四度落第,绝意科场,至70岁去世均无功名。明亡后,因参与反清斗争与家族财产争端,数次流亡,甚至遭逢牢狱之灾,晚年变卖家产北上游历,才逐渐著书立说。他披阅各种地方志书多达一千余部,其中《天下郡国利病书》、 《肇域志》 为其主要地志著作。顾炎武认为政治的腐败和独裁是导致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倡导广泛的民主参与……他还创办了一些书院和学堂,推广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总之,顾炎武作为清朝初期的一位杰出学者和思想家,对中国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摘编自周可真《论顾炎武的“众治”思想》
材料二 明清之际,存在多位声名卓著的理学大儒,如身在江南的刘宗周、黄道周等。相较之下,顾炎武由于终身心向明朝,不与清廷进行任何合作,学术声望颇有不如。然而有清一代,顾炎武地位逐步抬升,晚清曾国藩评价“我朝学者,以顾亭林为宗。国史《儒林传》亵然冠首。吾读其书,言及礼俗教化,则毅然有守先待后、舍我其谁之志,何其壮也”。嘉庆时期,名臣阮元已把顾炎武评价为“国朝第一大儒”,光绪三十四年从祀孔庙,得到古代儒生的最高礼遇。
——摘编自王汛森《清代儒者的全神堂——<国史儒林传〉与道光年间顾祠祭的成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归纳顾炎武的的学术成就,并分析其思想出现的背景。(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顾炎武地位变化并简析其原因。
材料一:随着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新式学堂在中国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兴起,大举进入乡村社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新式学堂在教育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与私塾等迥然不同,乡村社会各阶层对这种初来乍到的新生事物产生疑虑,甚至对此采取抗拒、抵制的态度,出现破坏劫掠新式学堂的“毁学”行为。......毁学事件涉及商人、士绅、普通百姓、僧侣等当时社会中的不同阶层。江苏无锡、金匮县发生的“毁学”事件中,不满官府增加米厘用于办学的米业界向群众散发传单、制造不利于学堂的舆论,影响当地民众对学堂的态度。同年在四川广安州发生的毁学事件中,原本对寺庙土地被改建为学堂不满的当地刁绅借大旱之机造谣惑众、煽动百姓“毁学”。而对于参与毁学的百姓而言,他们或许听信当时存在的某些不利于新式学堂的言论......但更多的是表达反对官府收取杂如牛毛的捐税。正如1904年东方杂志第十期所指出的那样:“故按其原因,则知愚民之毁学,固非有意与学堂为难,实由平昔官府之敲扑过甚,故藉此而一泻其愤焉”。对官僚士绅抽收捐税等经济剥削的反抗贯穿清末民初中国乡村毁学风潮的始终。
-肖雪晨《传统与现代的冲突:清末明初中国乡村“毁学”风潮探究》
材料二:下表为1909~1910年“毁学”事件发生数目及地域分布一览表
年度 | “毁学”事件发生数目(起) | 合计(起) | ||||
华东地区 | 华中地区 | 华南地区 | 华北地区 | 西南地区 | ||
1909年 | 12起(浙江5起、江苏3起、安徽2起、江西1起、福建1起) | 1起(湖北1起) | 1起(广西1起) | 3起(山西1起、直隶2起) | 3起(四川3起) | 20起 |
1910年 | 44起(浙江25起、江苏17起、山东1起、安徽1起) | 5起(湖南3起、河南2起) | 3起(广西1起、广东2起) | 2起(直隶2起) | 3起(云南2起、贵州1起) | 57起 |
-肖雪晨《传统与现代的冲突:清末明初中国乡村“毁学”风潮探究》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析清末“毁学”事件的背景。(2)综合以上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毁学”事件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A.以人为本 | B.道法自然 | C.和而不同 | D.崇德尚贤 |
材料:历史上落后民族以武力征服先进的民族,其结果却被后者所同化,这种自然同化现象,在世界和中国历史上多次重现。以农耕世界与游牧世界之间的相互交往和冲突为例,吴于廑先生总结指出,游牧世界曾三次对农耕世界发起冲击,分别是公元前2千纪印欧人的迁徙、3-6世纪亚欧游牧民族大迁徙,以及蒙古西征。三次入侵表面上看都是游牧世界取得了胜利,但最终的结果是农耕世界依靠其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优势,吸收和同化了入侵的游牧或半游牧民族,扩大了农耕世界,削弱了游牧世界。到1500年之后,游牧民再无力发起大规模的冲击。
根据材料信息,围绕“文明交融”提炼一个论题,并结合中外知识进行论述(要求:主题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成文。)材料一 清末民初,西方律师制度被引入中国。当时,在认识到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黑暗后,“睁眼看世界”的先进中国人着手引进西方司法制度,尝试实行律师制度,所谓“既可以牵制法官不至意为出入,且可代人民诉讼剖白是非,其用意深且远也”。武汉是近代中国较早出现律师身影的地区之一,当时在汉口租界内,比较有名的有裴赉、福禄等洋律师。1909年至1910年间,湖北积极筹设各级审判厅机构,在武昌先后设立了高等审判厅1所、地方审判厅1所和初级审判厅1所,在汉口、宜昌、沙市也分别设立地方审判厅及初级审判厅各1所……律师与讼师的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前者接受过以西方法律课程为主要内容的新式法律教育。
——摘编自朱英、魏文享《近代中国自由职业者群体与社会变迁》
材料二 新中国的人民律师制度是在废除旧法统、创立新的法制体系的过程中创建并发展起来的。1949年,中共中央逐步废除了国民党旧的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我国新的具有无产阶级性质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开始建立。1950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查案件,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可以委托律师为他辩护。”至此,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律师辩护制度在法律上获得了明确规定,律师参与诉讼的身份和地位得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确认,我国律师制度建设和研究取得重要进展。1956年,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关于建立律师工作的请求报告》,对律师的性质、任务、工作机构等作了原则规定,任务包括接待群众来访,刑事辩护,担任机关、企业、团体的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性质上,律师既非审判人员,又非行政机关干部,而是社会团体中的一员。到1957年6月,全国已有19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律师协会,同时借鉴苏联经验,共建立了817个法律顾问处,有专职律师2572人,兼职律师350人。
——摘编自王福强、付子堂《实践驱动:新中国律师制度研究70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律师群体发展的原因。(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律师制度建设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分析律师制度建设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