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古典”指以“六经”为代表的先秦典籍。《史记》太史公曰:“书缺有间矣。”唐司马贞解释说:“言古典残缺有年栽,故曰有间。”《后汉书》称孝明皇帝“垂情古典,游意经艺……正坐自讲,诸儒并听”。
有学者提出,对“中国古典”的学术研究可称为“中国古典学”,它至少涵盖三个层面。其一,商周文献、诸子之学、秦汉典籍,以《汉书·艺文志》中所列六类书目为代表。其二,与典籍相关的文字学,如陶玉石器上的刻划文字、甲骨文、金文、简帛文字、两汉今古文以及相关的音韵学、训诂学,以汉代的《尔雅》《释名》《说文解字》为代表。其三,以传世经典与文字资料为线索,充分利用考古资料,统合研究“中国古典”,如古代文明、思想文化、学术史研究等。
有西方学者认为,从西周到魏晋时期为中华文明的“古典时代”。进入古典时代后,技术发展使得农业和整个文明的扩展速度与强度都大大超越过去。秦汉帝国确立了其后中华文明发展的基本要素。该文明要素的结构不仅包括庞大官僚体系和国内服务系统,还包括把这个广大的文明连接起来的道路和运河,支持着农业基础的灌溉网络,以及保护中国内地免于游牧民族袭扰的庞大的边墙。正如这些成就所表明的,中华文明是全部人类历史上最具创造力和影响力的文明之一。
——摘编自《百年考古推动中国古典学步入黄金时代》《全球文明史》等
(1)根据材料,概括“中国古典学”的研究对象。(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在“古典时代”的开创性贡献。
材料一 唐律规定,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八类人犯罪时,处罚“轻重不在刑书”。唐律还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答三十。”“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对妇女犯罪有些可依律酌情而处。
——据《唐律疏议》
材料二 清入关初,曾依照《明律》并参酌关外旧制,制定法律;至乾隆时期,修成了集历代封建法律之大成的《大清律例》。乾隆在《大清律例》序文中说,法律“非徒示之禁令,使知所畏惧”,更在于“弼成教化,以治其好生之德”。清代还制定了《蒙古律例》《回疆则例》等,使司法管辖深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维护了法律政令的统一。
——据《大清律例》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评价。(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在法律制定方面出现的变化及其历史意义。
A.世界殖民体系的崩溃 | B.西方阵营的分化 |
C.国际力量对比的变动 | D.第三世界的合作 |
A.边疆治理趋于完善 | B.地方行政制度的发展 |
C.“大一统”的政治理念 | D.“华夷之辨”的思想意识 |
A.世界市场已基本形成 | B.海上丝绸之路开辟 |
C.印度洋贸易往来活跃 | D.欧洲早期殖民扩张 |
A.各国害怕与法国政府交恶 |
B.各国工人同情和支持巴黎公社 |
C.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革命 |
D.巴黎公社倡导世界无产者的联合 |
A.流露出对社会嬗变的失落情感 |
B.反映了帝制到共和的时代变化 |
C.展现民国元年元旦的社会景象 |
D.表达作者投身革命的坚定立场 |
A.积极地传播奥运精神 | B.适应新的世界政治格局 |
C.改革开放的坚定姿态 | D.巩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 |
清初 | “奏折直达皇帝,臣僚不得与闻”成为成例 |
乾隆时 | 和珅“在军机时,虑人举发,凡有奏折,令具副本,关会军机处” |
嘉庆时 | 闲杂人等“借回事画稿为名”聚集军机处周围,虽经整肃好转,但是不久“折稿未达于宫廷,新闻早传于街市” |
A.说明大臣专权现象严重 | B.反映了军机处的性质发生变化 |
C.显示出军机处规模扩大 | D.表明军机处的保密原则被破坏 |
材料一 北宋时,官府采用方田法进行较大规模的土地清查,以厘定田税,并写入户帖。南宋时,两浙地区开始推行经界法,规定由农户自行文量土地,依照固定格式绘出“田之形状及其亩步四至”的田形图,并载明土地来源情况,呈报官府检核。南宋政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砧基簿,构成了私有土地产权登记册。明清的鱼鳞图册,即源于此。
——据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材料二 11世纪中期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兰后,派专员对各级封臣和自由人的土地、财产、收入进行核查和登记。在教士、郡长、佃户等作证下,专员向当事人询问土地的归属、大小和庄园各类财产数额,并将调查结果登记造册。该登记册为国王提供了征税和下派封建义务的依据。12世纪起,英格兰封建庄园效仿威廉时期的做法,定期清查庄园土地和财产,并登记造册。这一做法为中世纪英格兰封建庄园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据郭守田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等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古代中国和中世纪英格兰土地清查的不同之处。(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代中国和中世纪英格兰以清查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制度对各自历史进程的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土地管理所体现的国家治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