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国家治理能力指的是国家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领域的机制、法律法规建设,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制度和法律体系。
角度 | 和国家治理的关系 |
政治制度 | 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有其独特性,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演进的结果,制度构建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
选官制度 | 官员的选拔和管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国家制度和国情不同,官员的选拔和管理方式各异,如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文官制度规避政党更替造成的政府工作动荡。 |
法律法规 | 法律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国家治理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与保障,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工具。 |
赋税制度 | 国家顺应经济发展需要,实行相应赋税制度,保障国家收入的同时,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彰显出国家在经济领域的治理能力。 |
基层治理 |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加强基层治理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不同阶段、不同地区的国家基层治理各有差异,如中国古代基层治理以户籍管理与基层组织构建为基础,西欧中古时期的基层治理以庄园和城市为中心。 |
——改编自统编教材《选择性必修1》单元导语部分
从材料中任意选取-一个角度,围绕“国家治理”这一话题,自拟论题,并运用所学知识进行阐述。(要求:写出选取的角度,论题明确,阐述须有史实依据,逻辑清晰)
地区 | 经济活动 |
大多数地区 | 以本地农业为主要的经济活动形式 |
古希腊 | 本地农业仍然是主要的社会与经济基础,城邦的社会与政治力量的主体是自由农民 |
古代埃及 | 农业的地位和重要性也远远高于商业活动。商业活动主要是为了获取原料和一些贵重物品 |
A.农业技术的发展较快 | B.社会阶级分化的进程加快 |
C.工商业发展面临困境 | D.区域文明交流的规模有限 |
材料 14世纪以来人类食物种类及供给情况简表(部分)
时间 | 地区 | 食物种类及供给情况 | 备注 |
14世纪 | 欧洲 | 食物以小麦、大麦和稞麦为主,多次陷入粮荒 | 14世纪,黑死病在欧洲多次肆虐,欧洲人口迅速减少 |
16世纪 | 欧洲、亚洲 | 增加了番茄、甘薯、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产量极大增加 | 全球范围内农作物大传播 |
19世纪 | 欧美地区 | 出现罐装食品、防腐食品等,食品加工业大发展 | 1860年,英国政府制定了第一部《食品安全法》 |
19世纪末20世纪初 | 欧美地区 | 出现巧克力棒、人造奶油、高汤等美味食品 | 1906年,美国通过了第一部联邦食品法 |
二战后 | 世界范围 |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欧美出现快餐食品,非洲出现粮食危机,西欧出现食物生产过剩 | 1974年,联合国通过了《消灭饥饿和营养不良世界宣言》《世界粮食安全国际约定》;欧盟于2002年出台了《食品通用法》 |
材料一:荷兰殖民扩张示意图(15世纪末——17世纪上半叶)
![](https://img.xkw.com/dksih/QBM/editorImg/2024/1/18/2c5e3aeb-d2aa-418c-86ea-df2fe9b35b6d.png?resizew=642)
材料二:18世纪80年代,法国与英国争夺印度失败后,迫切要求将埃及变为与英国在东方进行竞争的基地。从1798年7月拿破仑带领精兵3.5万人入侵埃及开始,在埃及人民抗争和英国、土耳其及埃及当权者的共同作用下,1863年后埃及逐步沦为英法的半殖民地。二战后,埃及人民群众性抗争浪潮高涨,1953年埃及共和国成立,1956年埃及收回苏伊士运河主权。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概括这一时期荷兰殖民扩张的优势所在。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概述二战后埃及现代文化的特点。
年份
年份 | 粮食总产量 | 钢铁总产量 |
19765万吨 | 800万吨 | |
16968万吨 | 1122万吨 | |
14385万吨 | 1351万吨 | |
13650万吨 | 870万吨 | |
15441万吨 | 667万吨 |
A.1949—1953年 | B.1953—1957年 |
C.1978—1982年 | D.1958—1962年 |
A.标志着唐朝社会由盛而衰 | B.缓解了唐政府的财政危机 |
C.使得均田制出现瓦解趋势 | D.促进了赋税制度改革的到来 |
A.遗址是历史考证的主要依据 | B.敦煌郡是汉朝河西四郡之一 |
C.敦煌是汉朝民族交融的典例 | D.音韵学是历史考证唯一方式 |
德雷德·斯科特案
德雷德·斯科特出生在美国南方的弗吉尼亚州,他生来就是奴隶。1834年由主人将他从蓄奴州密苏里州(蓄奴州)带到伊利诺伊州等禁止奴隶制的自由地区,并娶妻生女。1838年斯科特被主人带回密苏里州。1846年斯科特在一个反对奴隶制律师的帮助下,向密苏里州法院起诉,要求自己和家人的自由,最终败诉。1854年斯科特的律师将此案上诉到最高法院。1857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首席大法官宣读了判词,并获得多数法官的支持。
德雷德·斯科特上诉理由
他曾随主人在伊利诺伊州等地区居住过4年,伊利诺伊州的宪法禁止奴隶制。因此在此期间他应是自由人而非奴隶。依密苏里州的法律规定,任何被不正当奴役的奴隶均可为其获得自由而提出诉讼,包括黑人和白人。密苏里州处理自由诉讼的司法实践还表明,此类诉讼奉行“一旦自由,永远自由”的司法准则。
联邦最高法院判词
黑人(无论自由与否)并不包括在宪法中的“公民”一词中,因而不能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特权。因为殖民地时期以及独立革命时期,美国的公众舆论并不把黑人视为公民。《联邦宪法》通过以后,联邦国会的立法也从未把黑人当做公民对待。国会无权禁止合众国领土的奴隶制,从而剥夺合众国公民的“奴隶财产”。因此,国会通过的一切禁止奴隶制的法律都是违宪的。
斯科特不能因为在自由州和没有奴隶制的领地居住过而获得自由。
——摘编自张锡盛《德雷德·斯科特案及其背景述论》等
(1)案件的处理过程体现了当时美国社会治理的哪些特点?(2)指出该案所反映的19世纪中期美国社会状况,并简析该判决带来的影响。
A.民主符合近代中国的发展潮流 | B.社会运动应与思想启蒙相结合 |
C.五四运动缺乏广泛的民意基础 | D.民主革命目标和任务发生改变 |
A.茶文化交流对英国酿酒业造成严重冲击 |
B.饮茶习惯促进了英国人口大幅度的增长 |
C.工业革命起源于近代开始的中英茶叶贸易 |
D.茶文化交流推动了英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