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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96 道试题
1 . 法律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

材料一   唐初先后颁布实施了《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由于律文言简意赅,再加上某些地方官刻意错误解读律文,导致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误解、不统一现象。唐高宗永徽元年命长孙无忌对《永徽律》律文进行阐释、说明,于 653年编成《唐律疏议》。这部法律成为唐以后宋元明清各朝立法的基本参照,并对东亚各国立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摘编自《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在查士丁尼法典之前,罗马帝国编纂过三部法典。公元 528年查士丁尼任命著名法学家特里波尼安等人,根据这些法典以及后来一些皇帝的谕令,删繁就简,剔除已经过时或矛盾的地方,于次年编辑成《查士丁尼法典》,它主要包括从哈德良皇帝至查士丁尼统治时期历代皇帝的谕令集。《查士丁尼法典》与另外几部法律文献合称为《罗马民法大全》,成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摘编自陈勇《查士丁尼法典评析》

材料三   英国是近代宪政的策源地,其宪法被西方学者誉为"近代宪法之母",不过英国至今并无一部系统、完整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典型,其宪法的渊源包括三部分∶成文的宪法性法律、不成文的宪法性惯例以及涉及宪法制度的判例。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无论其成文的宪法性法律,还是不成文的惯例和判决,都是经过相当长时期的积累,逐渐定型、完善的。新的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彻底否定旧的宪法渊源,而是对旧的渊源的继承和充实,使其能够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摘编自《外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唐律疏议》和《查士丁尼法典》编撰的异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其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三,概括英国宪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史实对文中画线部分的观点进行举例说明。
2022-01-14更新 | 308次组卷 | 3卷引用:北京市石景山区2022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他们大部分是文盲……陪审法庭和公民大会上,都有专门负责宣读文献资料的会务人员,以便与会成员能较为清楚地了解发生了什么,以及该如何判断。……表达能力强的人往往会在政治辩论或法庭辩论中胜出

——摘编自冯金朋《公民社会的起源:希腊城邦制度》

希腊城邦国家的广场民主只适应小范围内简单城邦公共事务。这种民主是有缺陷的……至高无上的人民有权做任何能做的事,不受任何准则的羁束。结果,解放了的雅典人变成了暴君。雅典人在广场民主中以苏格拉底的殉道,来给自己的罪孽加冕。

——摘编自戴志勇《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

材料二   罗马法以其法理精深,体系完备著称于世如果离开了古代罗马发达的商品经济,罗马法要达到如此发达之程度,那是不可想象的。罗马共和国末年,自然法的思想从希腊传入罗马。西塞罗把自然法思想加以通俗化、理论化,使之成为具有影响深远的罗马法的理论基础。罗马也就成为了世界上最懂得使用法律为自己意图服务的民族。罗马皇帝认识到,其统治不仅仅靠武力,还要靠法律来维护。

——摘编自谭建华《罗马法发达之成因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古雅典民主政治。
(2)根据材料二,分析古代罗马法“达到如此发达之程度”的原因。

3 . 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相距遥远,然而两者的历史发展可做一些比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历史时期古代中国古代罗马
①公元前5世纪~前4世纪秦国商鞅变法(前356年)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前451年)
②公元前3世纪秦始皇统一中国(前221年)罗马统一意大利(前270年左右)
③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西汉、东汉王朝强盛时期(前202年~公元184年)罗马强盛时期(前201年~公元192年)
④公元3世纪汉末混乱,三国鼎立(182~280年)西晋统一王朝(280~316年)罗马“三世纪危机”(192~284年)罗马帝国中兴(284~336年)
⑤公元4世纪北方少数民族南下中原东晋南迁(317~420年)北方十六国时期(308~439年)罗马帝国首都东迁(330年)日耳曼人入侵(375年起)罗马帝国东西分裂(395年)
⑥公元5~6世纪南北朝对峙(420589年)隋朝再次统一中国(589年)西罗马帝国灭亡(476年)欧洲日耳曼人小国林立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依据材料,概括①至⑤各个时期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的历史特征。

(2)比较①至⑤时期两国历史发展的特征,你发现了什么现象?再比较其历史轨迹及变化节奏,你又有哪些发现?在此基础上,你有何进一步的理论认识?

(3)第⑥时期中国和欧洲的历史走向有何不同?试从制度层面分析中国出现这一走向的主要原因。

2016-12-12更新 | 2397次组卷 | 14卷引用:山西省陵川第一中学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4 . 自古至今,中西方都非常重视法律制度建设。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

材料二 《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成熟、也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封建成文法典,也是中国现今完整保存下来的一部最早的古代刑律。《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在修改唐初《武德德》《贞观律》的基础上完成的,共12篇,502条,于永徽四年颁行,原称《永徽律疏》。《唐律疏议》在结构上采用律疏结合的形式,把法律条文与法律解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高度发达的立法水平。在内容上,《唐律疏议》“礼法结合”,进一步把儒家的伦理教条与法律规范融合起来,全面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各种特征。同时,它科条简要,刑罚适中,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制度也为后世各封建王朝所承袭,并对东南亚各封建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被认为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材料三   “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舡楫也。”……“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任何重大的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只有用法治思维来推动改革,用法律制度来保障改革,用法律权威来推动改革,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我国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就在于改革与我国法治建设相向而行,互相彰显。改革为法治提出新要求和新目标,而法律则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因此可以说,只有严格遵守法律,用法律保卫改革,才能使改革不受任何干扰或变形,保证改革的成功,按照原定既有路线前进,最终奏响改革与法治和谐共鸣的新乐章。

——郭富民陈玲《用法律保卫改革开放》中国法院2020年3月


(1)根据材料一,归纳罗马法包含的基本原则。
(2)根据材料二,归纳《唐律疏议》的主要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加强法制建设的背景。
(4)综合上述三则材料,谈谈法律在人类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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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高三上·全国·期末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文帝废除了刻面、割鼻、斩左右趾等刑罚,景帝时规定八十岁以上、八岁以下和孕妇等人处被审讯关押的,都不得加械具。平帝时规定,对“从坐”妇女免于拘捕和监禁,男子八十以上、七岁以下除非重罪,均可免刑或减刑。刑法中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阿党”(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与“附益”(中央朝臣外附诸侯),均为重罪。武帝时还制订了《时金律》《左官律》,来制裁诸侯在祭祀宗庙时贡金不合标准、舍弃朝廷而奉事诸侯等行为。在司法判决中,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为解释法律和作出判断的基本原则。许多经学大师纷纷以经解律,东汉时许慎、马融,郑玄等人各立门户,歧见增多,以至于朝廷出面规定了郑玄注经解律的正统地位。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材料二 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方面。从共和国后期到帝国前期,罗马由一个城邦国家变成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国,新的地区不断被并入它的贸易和交通体系中。罗马法也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关系,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注重调节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罗马法虽然允许使用酷刑,但只是作为审判过程中的补充性和最后的措施,实施的前提包括:只针对死刑犯罪;没有其他手段发现真实;对犯罪的指控充分和适当。20岁以下与60岁以上者、孕妇和育儿母亲免予酷刑。

——摘编自于贵信《古代罗马史》


(1)根据上述材料,概括中国汉代和古罗马各自的法制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国法制特点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一致的进步之处。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人际关系主要表现为家族成员及邻里间的关系,而调整这种关系的规范人们多以“礼”称之。有学者认为,全面多样的礼就是中国最早的民事法。《礼记》记载:“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细微处)。使民日徙善而远罪(使天下百姓日益趋向善良远离罪恶)而不自知也。”法国思想家伏尔泰说:“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

——摘编自马小红《中国古代社会的“民法”智慧》

材料二   罗马帝国时代的法学家认为:“公法关乎罗马国家秩序,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从一开始,罗马法就打着鲜明的契约烙印。正是这种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基种隐性契约关系,而非国王对臣民的命令,才是公法私法区分的逻辑起点。公法所调整的行动,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而私法调整的行动,则依照当事人自身的意原进行。它顺着自由的自生自发秩序在合作中扩展,这或许正是辉煌的罗马之秘诀所在。

——摘编自萧瀚《罗马法权力边界观念的起源》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礼作为民事法的特点及其成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古代民事法相比,古代罗马私法具有的不同特征;并分析其影响。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7 . 伟大的古老文明都是“相似”“相知”,更是“相亲”的。古老文明的智慧更可以照鉴未来。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公元前227年,罗马建立第一个行省,之后,随着罗马海外征服的范围不断扩大,行省制成为罗马统治海外领地的重要制度。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后,行省制度趋于完善。……战国时期,秦对外扩张活动不断加剧,县的数目也越来越多。秦国郡辖县制度的形成,大概要到战国末期。秦帝国建立后,废除分封制,确立郡县制为帝国的地方行政制度。罗马与秦汉的专制政体有明显的不同之处。秦汉郡县的机构庞大,人员众多,但塔顶是至高无上、独揽大权的皇帝。罗马帝国的行省机构则远不及秦汉帝国那样复杂,罗马皇帝控制了行省主要官员的任命,对行省监督也趋于严格。

——摘编自易宁《秦汉郡县制、罗马行省制与古代中西文明的特点》

材料二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秦汉郡县制和罗马帝国行省制建立的相同之处。
(2)据材料二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秦帝国和罗马帝国均重视法治的相似因素。
(3)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上述材料对当今国家治理的启示。
8 . 西方的法律传统扎根于古代的罗马文明。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罗马法上下千余年,期间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变化很大,法律也由产生、发展逐步趋于完善,它经历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帝政前期、帝政后期四个阶段。罗马法主要分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诉讼法等方面。人法包括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名誉、婚姻、夫妻财产、儿童监护等;物权法包括动产、不动产等;继承法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赠予等;诉讼法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诉讼程序、诉讼非常程序等。

——摘编自周相《罗马法原论》

材料二 西方文明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它的法制文明。它是自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以来西方社会得以稳定和发展的坚实基础。而西方法制文明的渊源和基石便是由古代罗马人所创造的法律制度。罗马还开创了一个先例和原则:政治或政府的内部权力必须受到制衡。罗马首创的这一权力制衡原则成为日后西方政治的发展的普遍原则,其意义和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当今的西方政治体制中,无论是采取哪种政体的国家,权力制衡原则均是其政治发展的首义和灵魂。

——摘编自兰奇光《罗马文明历史地位的重新评价》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概括罗马法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它对罗马帝国的积极影响。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权力制衡机制下的近代英美政体模式。归纳影响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规范的罗马法的原则。
(3)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法的发展演变过程对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
9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初,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汉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儒家经义成为其法理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先进的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三   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摘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

材料四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律的特点。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3)材料三体现了哪些立法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得以颁布的社会背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对世界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据材料四指出这种发展的具体表现。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以来中国和西方在追求民主法制过程中的共同点。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最早的时期,中西法律都是以氏族或扩大了的氏族(部族、部落联盟等)为本位,但在古代世界的转换过程中,却走了两条日益分离的道路。中国法律日益集团化,走上了一条为氏族/部族→宗族/家族→国家/社会的集团本位道路。西方法律则走上了氏族→个人→上帝/神→个人的个人本位道路。西方法律文化源于具有自由开放精神的希腊法和具有个人主义特色的罗马法,形成了保护个人权利自由的历史传统,最终确立了个人本位的传统。

——摘编自《浅谈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材料二:中西方的法律观念都认同法律不可侵犯的尊严,但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人们看重法律威严,是基于对权力的敬畏和服从,传统的中国人认为,法律有执政者行使权柄的巨大威势,因此必须重视法律义务的严格遵守,人们畏惧法律而遵守法律,但并非尊重法律。而在西方的法律观念中,人们对法律的信赖和敬重,是基于普遍认识上的法律的功能。西方法律形成初期,国家公布成文法的目的是确定社会各阶层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有助于西方人在文明之初形成对法律的信任,并继而发展为对法律的信仰。

——摘编自《从法的形成看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古代中西方法律的差异。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西方法律对各自历史产生的影响及共同历史价值。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