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从西周起就开始了权力监督问题的理论探讨,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有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的尝试。随着朝代的更换,这一制度在不断的充实与发展,逐渐完善。……秦汉处于中国封建官僚体制初创时期,各项制度均在尝试建设之中,这一时期有了大量的有关机构设置、取官管理的行政法规……这些法律内容为汉朝所继承。……唐宋时期有关“监督”的法律规范已经相对完备。明清时期的“监督”法律规范更加丰富完备,除在基本法典中涉及行政监督的内容之外,两个时期均仿唐朝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明有《大明会典》《正德会典》,《万历会典》;清有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部会典,后在光绪朝总汇为《大清会典》。为了明确中央行政各都院的办事规则,清时还制定了六部则例,对中央行政详加规范。明清时期的考课监察立法也日益完善。
——整理自孙季萍《中国古代权力监督制度评析》
材料二 权力制衡在近代成为一种民主政治的法治原则,应当归功于启蒙思想家的努力。孟德斯鸠及其他思想家将权力制衡的基本理论归结为两个基本思想: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道德约束不了权力,权力只有用权力来约束。近代以来西方法治的发展,在严格意义上就是这两个基本思想的外化。严格意义上,近现代法治史,就是一部权力约束和制衡史。而全部近现代法治史都证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权力只有用权力来约束。
——蒋德海《为什么说权力制衡比权力监督更重要》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权力监督的突出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古代权力监督与西方近代权力制衡本质上的不同。
2 . 文学作品往往能反映历史信息。
《竞选州长》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短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870年。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展开,"我"代表独立党与斯坦华脱·勒·伍福特先生和约翰·特·霍夫曼先生(共和党和民主党)的代表人物一起参加纽约州州长的竞选。开始,"我"觉得自己有超过这两位先生的显著优点,但心里却像有一股浊流在涌动一样。因为"我"的良好的名声在政敌的眼中成了一种阻碍他们走向成功的障碍,过几天"我"在阅读报纸时,发现了一篇关于"我"的文章,"我"竟然被指控有伪证罪。"我"当时愕然不已,后来越来越多的报纸开始控诉起"我"来,各种各样的污蔑,诸如:伪证犯、蒙大那的小偷、挖坟盗尸犯、酗酒狂、肮脏的贿赂犯、可恶的行贿者进行中伤给"我"加上了各种各样的罪名,最终使"我"放弃了竞选。
结合世界近代史的所学知识,从上述梗概中提取一个情节,指出它所反映的近代早期重大历史现象,并概述和评价该历史现象。(要求:简要写出所提取的小说情节及历史现象,对历史现象的概述和评价准确全面。)
A.邦联制、责任制内阁 |
B.总统制、三权分立制 |
C.联邦制、责任制内阁 |
D.联邦制、三权分立制 |
A.旨在协调中央与各州以及各州之间权力分配 |
B.规定国会选举中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选出 |
C.确立联邦制实现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
D.以所谓“制约与平衡”原则化解存在的分歧 |
A.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存在明显差异 |
B.欧美管辖下的是公民,清政府管辖下的是臣民 |
C.欧美等国进行了轰轰烈烈的革命 |
D.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是一套先进的政治制度 |
A.中央政府缺乏强制权力 |
B.制宪会议代表们根本诉求不同 |
C.宪法遵循分权制衡原则 |
D.1787年宪法体现实用主义精神 |
A.三权分立由理论到实践 |
B.代议制与政党政治相结合 |
C.州权和人民主权相结合 |
D.联邦制与直接民主相结合 |
A.体现了分权制衡原则 |
B.突出人民主权思想 |
C.反映了民主共和特色 |
D.彰显三权分立立职能 |
A.美国联邦政府的职能相当于英国的责任内阁 |
B.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都必须对国会(议会)负责 |
C.美、英两国都通过颁布宪法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 |
D.美国和英国一样都实行资产阶级代议制 |
材料一 以南京临时国会为中心舞台,惜阴堂为幕后磋商场所,南北通过谈判、妥协与法制程序,终于完成了清朝政权向民国的和平转移。有学者将此称为中国版的“光荣革命”,我看是恰如其分的。我们看到,辛亥革命政权转移等一切重大政治议题,都经过了国会,没有打大仗,减少了流血,这是值得高度评价的。
——摘编自袁刚《国会和辛亥革命》
材料二 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意在追求“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摘编自李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材料三 美国1787年宪法没有建立起司法审查制度。在初期美国政府中,既无财权、军权又无民意基础的最高法院的地位明显低于总统和国会。1803年,最高法院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作出判决: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背宪法则无效。该判例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使最高法院足以与国会或总统相制街。
——摘编自【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中国版“光荣革命”的特点和美国共和政体创造性的具体表现。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
(3)根据材料,并结合世界近代史相关史实,谈谈你对民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