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得到全国各阶级一致拥护 | B.具有反独裁和求民主的精神 |
C.预见袁世凯采取复辟行为 | D.存在因人设法的历史局限性 |
A.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
B.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可决弹劾之 |
C.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
D.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
A.孙中山着力防范旧官僚势力 | B.南京临时政府与清王朝对峙 |
C.辛亥革命缺乏广泛群众基础 | D.革命党人重在逼迫清帝退位 |
材料一 如此状况的共和制度不是一个派别所理想的制度,而是当时各主要派别能够接受的政治制度。他们面对的是复杂的社会现实,以及历史传统、王族血缘、派别利益,直至法律条文的措词和获得通过的可能性等。它们即使坚持着脑海中的信条,也必须脚踏实地维护着已经拥有的政治权益。因此,在谁也无法独占鳌头独断专行的情况下,彼此妥协成为唯一的出路。……由于宪法的残缺、矛盾和可变性,使人们有了对宪法作出重新解释的余地,宪法可以随着资产阶级各集团力量的消长进行灵活的变通,可以适应形势的变化而生存下来,无需彻底变更。中、小资产阶级又依照自己的愿望对宪法条文作了微小的修改。
——摘编自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沈坚《试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治制度中的稳定因素》师创教片
材料二 根据《临时约法》宪法由因会制定的规定,1913年4月8日国会正式召开后,便按照国会组织法,由两院各选30人为宪法起草委员,负责宪法起草。天坛被选作会场,起草工作历时三月,完成全稿,称《天坛宪法草案》。从内容上看,《天坛宪草》较之《临时约法》有所改进,赋予行政首脑对于国会的解散权,但《天坛宪草》在对《临时约法》做出部分修改的同时,依然保留国会对于行政首脑任命官员的同意权,继续实施责任内阁制,与袁氏之意相忤,袁乃授意各省督军及民政长官出面反对,有谓宪法草案“比较《临时约法》弊害尤深”之语。尽管宪法草案全案也经过三读,初步完成了宪章条文的草拟和审议,却一直没能公布。以后,随着袁世凯解散国会,中华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的制定也随之流产。
——王建朗、黄克武主编《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民国卷》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1875年宪法制定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第一部宪法制定失败的原因。
A.因人设法违背法律精神 | B.稳定了全国的政局 |
C.推动民主政体趋于完善 | D.防止了袁世凯专制 |
材料一 由于明代皇帝多怠于政事,嘉靖、万历朝的内阁中严嵩、张居正等都是手握大权的“权相”…清末官吏张瑞荫说:“内阁之制,在前明有张居正之专擅,本朝设军机处后,内阁宰辅,名存而已”。
——摘自董力《近现代中国责任内阁体制研究》
材料二 责任制内阁所表达的政治思想在于:“政府管理社会的职能来源于国民的授予,代表国民意志的议会拥有监督政府的职责”,为了防止“人民的代表反高于人民本身”的现象出现,赋予行政机关制约议会的权力也是必要的。通过政府与议会的制约平衡,国民的主权意志得到最终实现。
——摘自何勤华《外国法制史》
材料三 革命党人在交权的同时,将政权组织形式进行了转化,用责任内阁制取代了美国式的道路、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合法地”架空袁世凯。这种做法固然反映了革命党人实现立宪主义政治的善良动机,但也开创了恶劣先例:可以根据政治斗争的需要来设计宪法。
——摘自董力《近现代中国责任内体制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朝内阁出现权臣的原因。清朝内阁的地位有何变化。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明清内阁与西方责任制内阁的不同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做法。
材料一: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
材料二: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据人民版《历史·必修一》等整理
材料三: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起来。
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八十年代初,政治体制改革也本着“发扬民主,加强法制”的精神迈出新的步伐。
——摘自全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1)材料一中的措施是哪个皇帝开始实施的?其后,为了解决皇帝政务繁杂的问题,又建立了什么制度?这些措施起了怎样的作用?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主要意义。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性质是什么?
(4)综合以上所有材料,概括指出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势。
材料一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构建了“三民主义”的宪政理论,并由此而产生了中华民国的国典——《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是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从根本大法的角度,对“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等作了制度性规定,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
——摘编自郭钦《(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研究》
材料二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反映了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摘编自中国新闻网《礼赞70年: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时间,分析《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极具开创性”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五四宪法”的主要原则。
A.列强支持袁世凯复辟帝制 | B.法国认可新生的中华民国 |
C.中国时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 D.袁世凯企图逼迫清帝退位 |
A.扩大大总统的权力 | B.防止专制独裁再现 |
C.照搬美国政治体制 | D.推动满清政府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