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选举用投票之法 一次内阁不得解散两次国会 君上有统治国家之大权……以议院协赞立法,以政府辅弼行政,以法院遵律司法 |
① 采用内阁制的组织形式 ② 体现了一定的分权思想
③ 规定主权在民,人民一律平等 ④ 承认了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③ | D.①②④ |
材料一 19世纪中叶以来,德国迅速向工业国转型,各地区之间商业活动频繁,但地区交易规则的差别和习惯法差异对商业规范造成诸多不便;1871年德国统一,《德意志帝国宪法》为法律统一化和法典化提供了依据;强调价值观统一、重民族传统的民族主义深刻影响德国,直接作用于法典的编纂;强调个人民主权利和经济自由、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自由主义思潮,影响法典的价值取向;丰富细密的各地方民事普通法以及法国、奥地利的法典化实践为德国提供了广泛的资料来源;由罗马法发展而来的潘德克顿法学学派,建构了德国民法典的理论基础;主张保留封建政制的保守派最终占据上风,塑造了德国民法典内容上保守的特征。德国民法典在长达23年的制定过程中历经多次审查和广泛订论,不仅为本国制定了一个法典,也为各国学者留下了一整套系统完整的立法资料。
——摘编自谢怀栻《大陆法国家民法典研究(续)》
材料二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逐步实现全国统一,为制定民法典创造了政治前提;新知识精英参与执政,为民法典编纂提供了人力支持;国民政府出于巩固统治、树立法治政府形象的需要,强势推动民法典编纂,立法方针、立法原则与立法人员都由政府决定。整个民法典编纂历时三年,由主要仿《德国民法典》的《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发展而来,各编相继完成,次第公布施行。政治精英和法学家秉承对三民主义政治理论的价值认同,贯彻于立法原则和条文中,导致法典过于精英化和政治化,基本上在封闭状态下完成,缺乏对舆情的了解。用大陆法系的标准来衡量,民国民法典“集现代各国民法之精英,而弃其糟粕”,“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足以跻身最优良的现代法典之林”,“在改革中国数千年的法制、开创私法制度与司法文化方面,较之法国民法尤有过之”。
——摘编自张生、李彤《民国民法典的编订:政府与法学家的合作》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德国民法典与中华民国民法典的异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中华民国民法典。
据表可知,民国初年
A.民主宪政具有广泛群众基础 | B.权力制衡得到法律制度保障 |
C.政治运作具有新旧调和色彩 | D.进步力量开始主导政治局面 |
A.1911年10月 | B.1911年11月 | C.1912年1月 | D.1912年2月 |
A.阻止了袁世凯复辟帝制的野心 | B.体现了典型的三权分立特点 |
C.“因人立法”,缺乏法治精神 | D.事实上确立了共和制 |
材料一 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国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
——《清帝退位诏书》
材料二 辛亥革命看起来并不像我们认为革命应该是的样子。真正的原因在于,从许多方面来说,它都未带来一个与过去截然不同的未来。新生的“中华民国”并不是共和主义的,尽管帝制政治架构崩溃了,但许多前清官僚仍稳居原位,文化、社会与经济也貌似毫无改变。当然,它们在发生变化,但却不是作为辛亥革命的直接结果。
——【美】沙培德《战争与革命交织的近代中国》
材料三 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过程。……而辛亥革命,则是比较更完全意义上开始了这个革命。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1)比较三组史料,分别说明其各自的史料价值。
(2)根据以上史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探究辛亥革命的历史地位。
材料一 西汉统治时期,御史大夫专门行使监督权,其下属御史中丞常驻内宫,专门负责监督王室和宫廷,也可以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下属御史丞则负责监督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内。值得注意的是,御史大夫是宰相的副手,因此,监察权是相权的一部分。……唐代单独设立御史台,其职权限于监察政府,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力。但在政府中,仍存在专责监督皇帝的,那就是谏官,谏官由宰相任命,宋朝谏官改由皇帝任命,他们就不再监督皇帝,反过来监督宰相。
——《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宪法学透视》
材料二 公民大会是城邦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它讨论和表决的议案,必须是五百人议事会提交的,……再从法案的审议通过看,公民大会上准许公民提出新法案,进而转五百人议事会审查,其后再复交公民大会审议。若公民大会同意讨论该法案,则又需指定公民陪审法庭组成的委员会对新法与旧法做比较和最终审查。
——《中外监督制度比较》
材料三 汉密尔顿在美国的立宪实践中,对分权与制衡进一步做了解释、发挥和补充。……例如,总统对国会的法案有否决权,但立法机关又可复议;总统对官吏有任命权,但要征求参议院参议员的意见和同意,国会有质询、批评和弹劾高级官员之权;司法机关有审判机和违宪审查权,但国会也参与部分司法活动,总统和国会联合起来任命法官。
——《中外监督札莨比较》
材料四 1906年通过的《防止腐败法》将《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规定的范围扩大到不仅包括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公共机构本身。……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有权对政府进行监督。司法机关完全独立于政府,不受政府管辖。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是对政府滥用职权的一种有效制约,使腐败行为更容易暴露在阳光下,因而在实际上对腐败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
——《英国反腐机制的启示》
材料五 参议院除立法权外,连享有非常广泛的监督权,特别是参议院在必要时还可以按法律程序弹劾总统、国务员,咨请政府查办官吏纳贿违法案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指出从汉朝到唐朝监察制度的变化趋势。
(2)指出材料二中古希腊雅典民主政治的机制具有怎样的特点?
(3)概括材料三中美国汉密尔顿对三种权力内在关系的观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他的建议对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产生的积极意义。
(4)概括材料四中英国反腐败的主要方式,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出现的原因。
(5)概括材料五中中华民国监察制度的新发展。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所反映的启蒙思想的基本原则。
A.抨击袁世凯的独裁专制 | B.强调共和民国虚有其表 |
C.讽刺资产阶级软弱妥协 | D.警惕满清预备立宪骗局 |
材料一 每当人们谈到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时,都会记起他——华盛顿。他领导了美国独立战争,创立了一个共和国;他主持了制宪会议,为美利坚合众国党政体制奠定了基本结构和框架。……联邦宪法的制定和实施,使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诞生了。
——中央电视台纪录片《大国崛起》之“新国新梦(美国)”解说词
材料二 毛泽东说:“民国元年的《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
材料三 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日益丰富,人民充分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在与时俱进,不断呈现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1)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的宪政体制及其突出特点。
(2)有人担心美国宪政体制会成为君主制的“新版”,为避免成为君主制的“新版”华盛顿做出了哪些开创性的贡献?
(3)如何理解材料二中《临时约法》“带有革命性、民主性”?
(4)依据材料三,指出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综合上述材料,你认为美式民主和中式民主各自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A.有效限制了袁世凯的权力 | B.保障了民众的民主权利 |
C.体现了民主进程的曲折性 | D.通过立法权制约行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