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章节选题 >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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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94 道试题
1 . 两汉时期,朝廷在立皇后、立皇太子、改元、即皇帝位、祥瑞、灾异等各种时机均会大加赏赐,其中对“三老”基本上每有加赐,皆无遗漏。西汉以赐帛为主,东汉改为赐爵,但赏赐对象均以“县、乡三老”为主。这些做法(     
A.有利于维护地方秩序B.宣扬了君权神授思想
C.强化了官僚行政体系D.建立起社会优抚机制
2 . 1834---1841年,英国开始在一些规模较大的行政部门进行入门考试。后来,济贫办、教育部、公共建设工程部的总务办等部门也采用考试入职并取得较好成效。随之,考试开始从中央向地方普及,许多城镇都不再接受赐官制。上述变化(     
A.确认了文官政治中立的原则B.扩大了行政部门职能
C.促进了国家治理水平的提高D.完善了责任内阁制度
2024-02-16更新 | 65次组卷 | 1卷引用:广东省吴川市第四中学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史料一   《大宪章》第34条:“自此以后,不得再行颁布强制转移土地争执案件至国王法庭审讯之敕令,以免自由人丧失其司法权。”

史料二   《法国民法典》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史料三   18世纪,哲学家们开始主张主观权利理论。他们认为,人享有各种主观权利,这些权利在性质上属于自然权利。

材料二     马基雅弗利(14691527)追求权力和财富是人最基本的欲望,人能自由地使用财产,国家的建立是为了人的需要,而不是神的意旨。

孟德斯鸠(16891755)只有法治的政府,才会有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要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就必须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卢梭(17121778年)定期召开的人民大会必须有法律保证,否则,人民就有理由推翻他们,重建一个守法的政府。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5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国籍,任何人的国籍不得被任意剥夺。”后来各国又签订《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摘编自黄琳《近代西方权力观的演变及启示——从马基雅弗利到卢梭》等


(1)分别指出材料一中的三则史料对于探究西方近现代法律与民权发展历史的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西方近现代法律与民权发展的历史提炼一个论题,并加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2024-01-26更新 | 41次组卷 | 1卷引用:广东省湛江市部分学校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4 . 如表所示为1899—1904年清政府参与的国际公约一览表。这反映出当时的清政府(     
名称签订时间、地点中国批准或加入时间
《国际海关税则出版联盟公约)1890年7月5日布鲁塞尔1894年4月1日
《航海避碰章程》1889年华盛顿1896年年底
《红十字公约》《改善战地军队伤员境遇的公约》1864年8月22日日内瓦1904年7日24日
A.外交近代化的趋势B.利用国际法维护主权完整
C.开始融入国际社会D.官员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
2024-01-26更新 | 76次组卷 | 1卷引用:广东省湛江市部分学校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5 . 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安史之乱后,藩镇取代州,成为地方财政管理权力的首位分配对象,节度使权力迅速扩大,不再遵守中央政府对税收统收统支之体制,从而侵夺中央的财权。针对地方势力分权的倾向及财政体系的混乱,中央政府不得不进行必要的财政税收政策调整。特别是在两税法施行后,将两税分成上供、留使、留州三部分,通过两税“三分法”的财政包于体制,抑制地方分权行为,以解决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问题。两税法颁行后,唐中央三令五申地要求藩镇遵守两税预算定额管理制度,藩镇不得额外加税,禁止藩镇减少上供额,严禁藩镇增征工商税和经商贸易营利。虽然中央政府也采取了两税法和两税三分定额管理等反危机措施,也曾取得成效。其结果不仅不能恢复旧制,相反却使其财政收支变得更加复杂、混乱,导致其原有的管理体制日趋瓦解。

——摘编自陈丽、郑学檬《中晚唐时期中央财政地方化倾向探析》

材料二   元代财政收入分为中央和地方,各占70%和30%,虽然这一比例最初是关于岁钞的,金、银、粮等实物不包括在内,但大体可以表现出元代中央与地方赋税分配的比例关系。除上供京师的岁钞二百八十万锭以外,其他由“各省备用”,而未提路府州县,因而中央与地方的财赋分配是在朝廷与行省之间进行,地方留用财赋的支配权,主要由行省掌握。行省除了执行上供中央与地方留用七三分成的比例和严格控制路府州县的财赋支用,还有义务遵照中央的命令额外提供钱谷,以弥补中央财政支出的不足。在收入方面,路及直隶州(府)需要把所征收的财赋先送往行省,并由行省储藏或转运上供朝廷。在此过程中,行省代表中央集中各路州的财赋于行省治所,是元代中央与地方财赋分配的关键。

——摘编自管汉晖《秦汉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财政分权的历史渊源回溯》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安史之乱后唐政府财政体系混乱的表现,并指出两税法改革“也曾取得成效”的含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元代中央和地方赋税分配体制的历史作用。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华法系是产生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上的原生法系,其丰富的内涵不仅适合于中国的国情,也适合于相邻国家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国情,自隋唐起历代法典都规定“十恶”(含侵犯朝廷和皇室的谋反、谋叛、谋大逆、大不敬,涉及家族伦理道德的恶逆、不孝、不睦、内乱,以及不义、不道)之罪,因此国家刑法发达,而涉及民间田土钱债的民事行为则视为细事,朝廷中的行政高官也握有不等的司法权,地方临民之官,二者合二而一。

——摘编自张晋藩《解读中华法系的本土性》

材料二:中国古代在自然经济和专制统治环境下,不具备产生诸如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的条件。现今中国民法,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甲午战败和庚子事变后,1907年设立修订法律馆,“参酌西洋法制”,由日本学者松冈义正负责起草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曾经留学法国的陈箓与留学日本的高种、朱献文负责起草亲属、继承两编。1910年底,共1569条。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继续主持起草民刑法典,国民政府在此前民律基础上修订的《中华民国民法》颁布实施。此前,在清政府、国民政府和列强续签商约时,列强均以颁布民商法典、法治完善为放弃该权的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序言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的特点并简析其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民法精神并归纳中国制定民法典的作用。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世纪50年代中期,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逐步取代“一边倒”成为我国对外政策的基石,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方向也向全方位转变。“一五计划”期间,工业化建设所需大量物资因西方一些国家的“经济封锁”很难获得,急需寻找扩大对外贸易的渠道。此外,由于国内生产关系的变化,新兴国营进出口企业面临建立海外业务联系的新课题。19574月,首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即广交会)在广州成功举办。广交会第一年即成交8686万美元,占当年全国创收现汇总额的20%。首届广交会成功创办,迅速成为中国出口创汇的主渠道。同时,也向世界表明新中国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一切国家建立和发展贸易关系的愿望。

——摘编自孟红《追溯广交会二三事》等

材料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全面对外开放,首先从沿海的广东迈出较大的步子。谷牧回忆道:广东省委和省政府根据本省邻近港澳、商品经济比较活跃,对外经济交往历史悠久、祖居于粤的海外华侨和华人为数众多等特点,对举办出口加工区的可行性进行了反复讨论和论证,并在领导层中形成了一致意见。19794月,在中央召开的专门讨论经济建设的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向邓小平同志汇报时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对外经济活动中有较多的自主权和机动余地。邓小平同志十分赞同这一设想,并向中央倡议批准广东的这一要求。

——摘编自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第四卷)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广交会创办的背景及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广东在对外开放中首先“迈出较大步子”的有利条件。结合所学,从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指出当时经济特区的主要做法。
8 . (西周)成王认为不友不孝之人甚至比罪大恶极之人更为可恶,对于不孝、不友、不慈、不恭之人,“刑兹无赦”。同时他又强调,人有大罪,但若出于过失,又能自首其罪且毫无隐瞒,乃“不可杀”。这表明,西周初期(     
A.遵循儒家德治原则B.重视建构社会秩序
C.创建宗法等级制度D.阻止礼崩乐坏趋势
9 . 杜佑《通典》载,唐前期设立比部“掌内外诸司公廨及公私债负、徒役公程、赃物帐及勾用度物”。作为刑部四曹之一、与掌管财政的户部四曹相分离,主管税务审计。该做法(     
A.体现了分权制衡原则B.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
C.协调了三省运行机制D.提高了中央行政效率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孔子说:“士必悫(què,恭谨)而后求智能者焉,不悫而多能,譬之豺狼不可迩。”告诫人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宋代司马光说:“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东汉思想家王符著《潜夫论》,广论古今,提出选拔人才一定要“不弃疏远,不轻幼贱,又参而任之”。李世民出身于关陇地主集团,但贞观年间居相位者25人,非关陇集团占18人。李世民曾说:“君子用人如器,各取所长,古之致治者,岂借才于异代乎?”只有放宽眼界,才能得到较为理想的人才。

——摘编自韩丹、钟素芬《中国古代人才观探析》

材料二   与古代传统的人才观相比,洋务派更加倾向于在“西学”中,而不是在“经史”中寻找治世的实用知识和本领。早期维新派如冯桂芬、王韬等人,认为西方的实用技艺之学较之传统的经史之学是中国更急需的知识。维新变法失败后,康、梁等维新派人士拓宽了人才视野,如梁启超在撰成的《新民说》中,将“新民”应具备的素质概括为18种之多,诸如:国家思想、权利思想、政治能力、冒险精神、尽性主义以及公德、私德、自由、自治、自尊、尚武、合群、生利、民气等。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在建立中华民国后,明确指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需要的是具有民主共和精神与健全人格的新型人才,并确立了“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

——摘编自祝彦《中国近代早期思想家的人才观》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人才观体现的原则。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古代相比,近代中国人才观出现的新变化,并谈谈对当今社会的启示。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