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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9 道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1 . 材料 从中世纪后期开始,巴黎的面貌不断变化。19世纪,法国工业化和城镇设高速发展,进城定居的人越来越多。1832-1849年间的巴黎空气混浊,房屋老日,道路狭窄用水短缺,霍乱等疾病肆虐。1852年,市政府开始着手放造城市。到1870年,市内道路总长度从239英里增至525英里,路宽从39英尺增至79英尺,大量人行道和林荫大道建成,路旁还设有公同、长持、家亭、垃圾箱等。城市下水管道总长由142公里扩展到60公里。多达19730座房屋被拆除,3400座新房落成,城市人口容量大增。此外,政府兴办公立学、医院、剧院等、除了保降低入和户利当还面向工人推广福利房、市广植树木,形成了许多绿地公国,连同新的建筑风格一起形成了巴黎特有的城市美学此,巴黎走出中世纪,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城市。19世纪末,罗马、马德里等城市纷纷效仿上海法租界的规划也参考了巴黎的经验。

——摘编自朱明《奥斯曼时期的巴黎城市改造和城市化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852-1870年巴黎城市改造的历史背景,并概括其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巴黎城市改造对当今中国城市化的启示。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春秋时期,齐国首创严格的以定四民之居为目的户籍制度。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两汉时期一直实行编户齐民制度,凡编入国家统一户籍的民户,都称为编户。政权进行严密的户口登记的查验工作,规定每人必须注明户籍,防止入户脱籍,这一制度一直被历代封建王朝继承。

唐朝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加剧,失去土地的农民因无法承受原来的租调负担而纷纷逃亡,唐德宗时开始推行两税法,规定不以户籍登记内容而以土地和财产的多寡为征税依据。到明洪武年间,封建政府进行了一次全国范围的土地清丈和地籍整理运动,整理的结果被编制为鱼鳞图册,这是中国历史上地籍的正式独立。清康熙帝在1712年发布“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上谕,使人丁与钱粮脱钩,丁税与户籍分离。

——摘自吴昆昆《中国古代户籍管理与现代户籍管理比较》

材料二 20世纪初,清政府在参考日本和欧美等国户籍法规的基础上,于1911年初制定了第一部现代法律意义的《户籍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世界通行的户口登记与管理方式来制定户籍法律。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此条文为民国时期历次宪法所承袭。1915-1927年北洋政府相继颁布了《县治户口编查规则》《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等户籍管理法规。清末民初制定的户籍法律,将表现欧美个人主义的个人身份证书和体现中国家族主义的传统户籍相结合,使户籍有了传递人口信息、个人私权保障的功能,不再单纯是国家管制工具;还规定:民众对户籍官员处置不当行为有诉讼抗告权利,民众不再只是义务载体。新的户籍法律实施,大批农民来到城市,成为第一批城市化新市民。

请回答:

——摘编自王海光《中国户籍制度现代化演进路径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一,简要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典型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说明20世纪初中国户籍制度的新变化,并分析户籍制度变化产生的影响。
2019-05-13更新 | 68次组卷 | 1卷引用:【校级联考】广东省佛山一中、珠海一中、金山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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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昨】

材料   隋朝统一后,对监察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隋炀帝仿照汉武帝的做法,颁布了新的“大条证书”。汉武帝的“六条”是“专纠郡国二千石”,即郡守国相,精炀帝所纠则是地方上有品级的所有朝廷命官。汉武帝特别强调对地方上“豪强”监视(一条、六条),隋炀帝则强调要“穷逐”部内“盗贼”

对豪强的纠检由第一条退居第三条。汉武帝“六条诏书”的第四条是指监察纠举郡守选任属佐的不法之举,而隋朝既无地方行政长官自辟(任命)僚属之制,也就没有必要将此专门提出来作为监察事项。此外,隋朝新六条增加了“察水旱虫灾,不以实言,枉征赋役,及无灾妄蠲免者”,而汉代则无此项。隋炀帝的这些改制为唐所沿袭,影响深远。

——摘编自袁刚《隋朝监察制度述论》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至隋“六条诏书”的内容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导致上述变化的原因。

4 .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工作建设。这与当时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形势复杂,急需通过民族工作来推动全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有关。医疗卫生事业成为当时贯彻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疏通民族关系的一条重要渠道。1950年,政务院颁布《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方案》和《少数民族妇幼卫生工作方案》。1951年8月,召开第一次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会议,把少数民族卫生事业列入国家大事予以商议和规划。到1952年底,即在各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建起县级卫生基层组织。中央政府先后派出4个卫生工作队和8个防疫大队与医疗队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集中力量消灭严重危害少数民族群众身体健康的流行性疾病和地方病,同时设立传染病防治站,大力开展防治工作。这有效地遏制了各种疾病的流行,使得当地医疗卫生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人口素质和数量都有了明显提高。

—摘编白胡克夫《新中国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和防疫体系的创立与发展》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初期中央政府发展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的原因。

(2)根据材料,概括中央政府发展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的措施,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意义。

材料分析题 | 较易(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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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1948年,东北行政委员会吸取苏联的经验,颁布了《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对企业职工的医疗、养老、生育保险方面都做了细致的安排,有统一的待遇标准并进行统一管理。这是我国第一次在较大范围内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为195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在全国统一的保险条例颁布之前,东北共有79.6万名职工参加了该保险。1982年,东北部分城市开始试行合同制工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借鉴了东北地区的改革成果,决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工的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化统筹,费用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同时探索替代公费医疗的改革办法,这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重大变化。

——摘编自邵汉明等《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建设》


(1)根据材料,概括东北地区企业社会保障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东北地区企业社会保障建设的影响。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6 . 阅读下列材料:

春秋时期,齐国地处东海之滨,坐拥鱼盐之利,但丰富的资源换来的财富多数流入了宗室贵族之手,国家和人民获利微薄,财政入不敷出。公元前686年,公孙无知杀死齐襄王,自立为君。一年后,公孙无知又被杀,齐国一时无君。几经波折,齐桓公即位,拜管仲为相,推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均地分力”即按劳动力平均分配全部耕地;“与之分货”,即征收按产量分成的实物地租。推行“官山海”政策:盐业生产者将大部分产品作为赋税上交给国家,再由国家按户籍编制卖给平民;对冶铁产品利润实行政府和私人分成,“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铁器由官府统一收购,按户籍编制卖给平民,利润统一归国家。还提出“通轻重之权”:“轻重敛散以时”,即根据物质供求状况变化,由国家适时地吞吐物资,在物多而贱时进行收购,在物稀而贵时进行抛售。

——摘自刘玉峰《中国历代管理经济政策得失》


请回答:
(1)根据材料,概括管仲改革的主要措施。
(2)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管仲改革的时代背景。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7 . 【历史选修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唐宋时期的中央监察制度由御史、谏官、封驳官三大体系组成。唐朝前期,御史掌“纠绳不法”,监察百官;谏官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规谏皇帝;门下省掌审议、驳奏,监督决策,正如唐太宗所说:“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察,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行驳正。”

宋初曾仿唐设谏官,如谏议大夫、司谏、正言。那时谏官多出外任职,用以消弭藩镇。至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时,设专门机构置谏官六员,并规定三年内不得差出,并使之有专言事的责任。谏官的职务得以确定,使谏院初具规模,仁宗明道元年将门下省的旧址改建成谏院,谏院开始有了相对的独立性。宋王朝分散监察权,在中央和地方上设各级监察机构,实行层层监督。

——摘编自贾玉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唐代相比,宋代监察制度有哪些变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宋代监察制度改革进行评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传统户籍制度源远流长,发展于春秋,定型于秦汉,以后各朝各代历经变化。传统户籍制度是与中国王朝体制相联系的一项基本制度。这种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教化乡里、规定身份等级、稳定宗族组织、限制人口自由迁徙等诸项社会整合功能。科举考试也往往与户籍联系在一起,考生必须要有籍贯,这是参加科举考试的首要条件。在唐代初期,士人是由户籍所在地举送。宋朝时期,政府有明确的规定,士子只能在本籍应试。此后,科举制与户籍制度的结合渐趋加强,清朝更是按省划分科举名额,并为官籍、商籍等设立科举名额,创立宗室科举制度。为了贯彻分省取士制度,清政府还要求严查考生的户籍。

——摘编自李文芝《明清科举冒籍研究》等

材料二进入20世纪以来,户籍制度及其功能发生重大变化。清政府在参考日本和欧美等国户籍法规的基础上,于1911年初制定了第一部现代法律意义的《户籍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世界通行的户口登记与管理方式来规范的户籍法律,其将“人籍”(记载出生、成婚、死亡等有关人之身份的事项)与“户籍”(记载入籍、除籍等户口变动的事项)分立。1912年《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此条文为民国时期历次宪法所承袭。1915-1927年北洋政府相继颁布了《县治户口编查规则》《警察厅户口调查规则》等户籍管理法规。

清末民初制定的户籍法律,将表现欧美个人主义的个人身份证书和体现中国家族主义的传统户籍相结合,使户籍有了传递人口信息、个人私权保障的功能,不再单纯是国家管制工具;还规定民众对户籍吏处置不当行为有诉讼抗告权利,民众不再只是义务载体。新的户籍法律摆脱了过去的人身束缚,促进了社会的流动,大批农民来到城市,成为第一批城市化的新市民。

——摘编自王海光《中国户籍制度现代化演进路径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早期户籍制度的新变化,并分析其原因。

2017-11-28更新 | 276次组卷 | 22卷引用:广东省化州市2018届高三上学期第二次高考模拟考试文综-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易(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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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奏折是清朝官员向皇帝上呈的机密文书,亦称密折。明朝及清初制度,官员向皇帝奏事,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两种文书都具有公开性经通政使司阅览、登录,内阁票拟,通常在皇帝审阅之前其内容已为外界知晓,致使上奏人不便畅所欲言,下情不能完全上达,而且往来周转,耽误时间。自康熙时起,开始出现奏折这一新的文书形式,上奏人撰写奏折后不得泄密,不经过其他机构、官员,直达御前。奏折起初的用途,主要是让一些在外公干的近臣汇报地方情况和官民舆论,皇帝阅后在原折上朱批发回,顺便交代新的任务。

雍正帝即位后,进一步扩大奏折的使用范围,规定内外大臣对属于机密、紧急的事务均可先以奏折上闻,然后再写题本作为正式报告。奏折撰写人不仅包括高级官员,一部分中下级官员经皇帝批准后也获得了此项权力。按照雍正的要求,他们对政务利弊、吏治勤惰、上下级官员及同僚品行、百姓生计、地方风俗各方面事务,凡有重要问题,不必等到完全核实,即可先在奏折中“风闻”上报。为加强保密性,对奏折的缮写、呈递过程都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如有违犯要受到严厉处分。这样奏折逐渐成为清朝最重要的官文书,题本、奏本则变成例行公事。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1)依据材料,概括指出从康熙到雍正时期奏折制度的主要变化。
(2)依据材料,简析奏折制度的作用。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