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曾国藩、李鸿章等中兴名臣,挽救了清政府的统治 |
B.慈禧太后推动改革变法开辟了晚清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
C.经历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推动中国近代化 |
D.由于太平天国运动和甲午战争等多次打断中国近代化 |
A.西学东渐彻底改变了国人的观念 | B.国家教育方针的改变 |
C.变革图强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 D.教育近代化的起步 |
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法律是道德化法律,而道德是法律化道德,情理即是道德,情理法融为一体”,这得益于中国特殊的现实状况和环境。尊卑长幼、贵贱亲疏情理观念是与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刑无等级之类的观念虽有偶然提出但站不住脚。古代中国宗法制组织形式,也深深决定着中国人的法就是“家法”,就是情理法。人们也习惯于依据自幼耳濡目染的儒家“礼”“理”“名分”“义”等来评断一个人言行的非法与否罪恶轻重,而不是依据朝廷的法律去评断。此外,在古代中国往往不恰当的强调了政治的作用,把法律当作了政治的附庸,从而使法律失去了其自身的独立性,这也为以情理介入法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摘编自俞世峰《中国法文化中的情理交融现象形成原因分析》
材料二 1902年清廷下诏修订法律,一些野蛮的条文被除去,从法的理念上认同人的基本权利,满汉不同法也被取消,近现代法律精神逐渐为世人所认同。清廷同时开始了国际法、民法、商法等新法的修订。在法律转型过程中,思想先进的中国人对西方法理表示了浓厚的兴趣,成立中国法学会,发行法学会杂志,设立了法律学堂,专门培养近代法律人才。它也反过来促使中国知识分子对古代中华法系进行思考,最为著名的当属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在清廷修订律令时,沈家本参考了中华法系中一些合理的东西,使法律转型具有明显的中国特点。法律转型也带来了许多新的东西,物权、债权、法人等新的概念深入了社会生活,过去的书吏、幕友等日渐消失,讼师也被新兴的律师所取代,这些变化不可抗拒,又悄悄地改变着民众的生活,改变着社会结构。
——摘编自熊英 王刚《近代中国法律转型问题浅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古代法文化的特点及成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清末法律改革的内容及影响。
A.剪辫易服具有革命色彩 | B.清政府对全国失去控制 |
C.政治变革推动习俗变化 | D.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
材料 自1901年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在西安颁布第一道“变法自强”上谕,宣布新政变法开始,所涉范围相当广泛,其中军制改革最为瞩目。1902年,清政府令各省选派将弁赴北洋、湖北学习新军操练,学成后,发回原地管带新军。1903年,清政府设立练兵处,总理练兵事务;各省设督练处(亦称督练公所)。1904年,练兵处会同兵部奏定《新军营制饷章》《陆军常备学堂办法》以及选派陆军学生出洋游学章程,正式划定军制。1905年,统一全国新军编制为三十六镇,其编制分军、镇、协、标、营、队、排、棚,相当于后来的军、师、旅、团、营、连、排、班。与新军的编练相适应,清政府在全国一些重要城市设立各种军事学堂,以满足新军扩编的需要。新设陆军学堂分陆军小学堂、中学堂和官兵学堂。此外还设立速成陆军学堂和速成师范学堂,以适应所需的军官、教习之用。同时委派大量的留学生,分赴英、法、德、奥等国学习军事,尤以日本为最多。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军事改革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清末军事改革的措施。
材料 1898年6月,光绪皇帝颁布科举改革的谕旨,主要内容是:在乡试、会试中以策论取代八股文;调整乡试、会议三场考试的内容,将史论与政论列为第一场,时务与实学列为第二场,四书五经列为第三场;每场发榜一次,上榜者方可参加次场考试。这次改革因政变而中断。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新政的深入,废除科举犹如箭在弦上,不可阻挡。但废科举事关重大,阻力重重。于是,清政府采取回避的态度,对科举制进行局部改革。1901年6月至8月,清廷停止武科举,文科举取消八股,乡、会试改用策论,注重实学和时务,“考官阅卷,合校三场,以定去取,不得偏重一场”。
——改编自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等
(1)根据材料,比较1898年和1901年科举改革举措的异同。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01年清政府重启科举改革的原因。
A.都推动了近代民族工业的产生 |
B.都有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 |
C.都在民族危机加深的背景下发生 |
D.都未改变中国社会性质,最终失败 |
材料一 伏尔泰十分赞赏中国通过科举和所谓根据个人品德才干遴选官员的制度。他在《风俗论》和《路易十四时代》都有所谓举贤授能的论评,他认为中国皇帝是能洞察下情、任人唯贤的,因此不乏溢美之辞,称颂中国皇帝是:“以善良仁慈、行高德远而驰名遐迩的君主。”总之,“有一个开明的君主,佐以通过考试或由于德行而选拔出来的官吏,奉行完善的法律,并以纯洁的道德来团结人民”,这是伏尔泰从东方世界所看到的中国,确切地说是他从神秘而遥远的东方所“构想”出来的中国,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国。
——摘编自钱林森《伏尔泰与中国文化》
材料二 1901年8月,清廷颁布上谕,承认科举“流弊日深,急宜讲求实学,挽回积习”,明确科举考试,引导士子、官吏重视政治与实事,以求真务实。1903年3月,袁世凯、张之洞《奏请递减科举折》称:“科举一日不废,即学校一日不能大兴;士子永远无实在之学问,国家永远无救时之人才;中国永远不能进于富强,即永远不能争衡于各国。”1905年8月,由于日本在日俄战争中的胜利已成定局,引起中国舆论的.极大关注,立即废除科举制的呼声大涨。由袁世凯领衔会同张之洞等地方督抚奏请立停科举,推广学堂,得到清廷的批准。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宣告结束。
——摘编自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伏尔泰对中国科举制的态度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廷废除科举制度的背景。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看待科举制度的正确态度。
A.对列强侵略起到了抵制作用 | B.加速了清朝的灭亡 |
C.为北洋军阀的崛起做了铺垫 | D.提高了军队战斗力 |
材料一 唐宋等汉地王朝治理边疆,实行的都是羁縻政策。边疆部落首领既接受朝廷的州县官爵印信,又保持原有的称号、辖境和权力,自理内部事务。蒙元王朝在边疆范围内设置的政区主要是:宣政院、行省、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如在岭北、东北和西北,行省及宣慰司是直接治理边疆的主要官府形式。在西南,除云南设行省和宣政院主管吐蕃外,主要是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土官”设置。明清两代大抵沿袭此项重要政策。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政区地理的变迁轨迹及特色新探》
材料二 清朝入主中原以后,继承了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羁縻政策”,在新疆表现得尤为明显。1762年,乾隆皇帝在统一了天山南北路以后,设伊犁将军,统辖全疆。在行政体制方面,清政府在新疆东部汉族人口较多的地区,实行州县制,其行政、司法、税收等制度均同于内地各省。在蒙古族、哈萨克族和维吾尔族中,实行“札萨克制”“伯克制”,册封或任命各族首领,由他们对本地区本民族人民直接进行统治,各项制度仍按旧俗。近代边疆危机迫使清政府对其边疆治理政策进行调整,1884年11月,清廷正式批准新疆建省。新疆实行与内地一致的行政管理制度,取消原为伯克、阿訇所掌握的司法权,各级官府把恢复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作为重要职责,实力推行。1885年,孤悬东海的台湾继之建省,1907年,东北的辽宁、吉林、黑龙江改设行省。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边疆经略史》等
(1)根据材料一、二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边疆治理的特点,分析古代边疆治理的影响。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晚清时期边疆治理制度的变化,并说明其时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