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成文法传统源远流长,从《法经》到《唐律疏议》,再至《大清律例》,一脉相承,沿革清晰。除律外,令、格、式、典、敕等也是国家制定法的重要形式,这些法律形式虽名称不一,但在法的效力渊源上基本相同,都是由皇帝和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发布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至上的皇权和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统治者采用各种手段强化政治控制,侵犯皇权和国家利益的行为是重点打击对象。因而以惩恶为目的的刑法被特别强调,刑法体系既发达又严密,对维护封建统治作用不大的民事行为,统治者则不够重视,因此国家制定的法律中涉及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较少。
——摘编自王谋寅《论中国古代法律秩序的特征》
材料二 《十二铜表法》共有108项条款,有关纯民事的法规有38条,约占总数的35%;另外涉及民事或民事化的法规有16条,约占总数的15%。帝国后期于公元533年编纂完成的《民法大全》由四部分组成,作为其中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学说汇纂》由50篇组成,分为七个部分,其大部分内容属于现代意义的民法,这是不争的事实。《民法大全》的第三部分是《法学阶梯》,共分四卷,每卷细分为篇、段,主题编排次序是法源、人、财产、继承、债时效。除民法外,它也包含法的一般理论、刑法,但私法依然占据主要地位。
——摘编自申建平《罗马私法文化的勃兴与法治理念的形成——对中国制定民法典的启示》
材料三 中国法律是集体本位,西方法律为个人本位。中国法律日益集团化,“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集体主义、义务第一、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个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发展充分,主张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法律至上,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中国古代法律建设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三,指出中国古代法律和罗马法的特征的差异,并分析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