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世纪60年代,英国所得税才成了“经常税”。起初的征税原则是对所有收入统一征税,不作区分征收。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人口中最富有的1%拥有55%的国民财富,他们的年收入至少是1000英镑,而英国人口中最贫穷的33%却只占有国民财富的1%。有鉴于此,英国新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主张采用累进税,以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和实现社会公平。1909年,财政大臣乔治在其“人民预算”中首次使用累进所得税,这意味着个人所得收入越多,所纳税率越高。
——摘编自滕淑娜、顾銮斋《论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建设性税制”改革》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所得税传入中国。1911年,清廷拟订《所得税章程草案》,未及推行。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所得税条例》,遭到商人的强烈反对。1929年,财政部聘请专家讨论税制,他们认为当时中国的经济与西方相距甚远,尚无开征所得税的基本条件。抗战全面爆发后,所得税作为战时财政的补充,全面开征已成定案,但因战乱遇到各种难题。近代中国所得税的实践,基本上是战时财政的实践,最终随着恶性通货膨胀的爆发和政权的瓦解而画上了句号。
——摘编自魏文享《战争、税收与财政国家建构:近代中国所得税研究》等
材料三 1980年,个人所得税开征,免征额800元。
2006年,免征额提高到1600元,增加全员全额扣缴中报的规定。
2008年,工资、薪金所得税免征标准提高到2000元。
2011年,工资、薪金所得税免征标准提高到3500元。
2018年,薪金所得税免征标准提高到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摘编自高凤勤《中国税制》
(1)根据材料一,概括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所得税发展艰难的主要原因。
(3)根据材料三,概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变化趋势,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此谈谈认识。
朝代 | 夏商周 | 秦汉 | 魏晋 | 宋元 |
称谓 | 臣、人、众、野人 | 夫、仆 | 田客、部曲 | 佃客、庄客、农户 |
A.士大夫阶层不断丧失对土地的占有权 | B.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形成与强化 |
C.农民对地主和国家的依附关系的松弛 | D.自耕农阶级在曲折中渐趋发展壮大 |
A.政府实行土断 | B.朝廷停编户籍 | C.两税法的实行 | D.人头税被取消 |
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 | 肃宗乾元三年(760年) | |
总户数 | 8914709户 | 1933174户 |
不课户数 | 3565501户 | 1174591户 |
课户数 | 5349280户 | 758582户 |
总口数 | 52919309口 | 16990382口 |
不课口数 | 44700988口 | 14619587口 |
课口数 | 8208321口 | 2370799口 |
A.唐朝政权已经名存实亡 | B.国家经济重心转移到南方 |
C.疫病成为人口锐减主因 | D.赋税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
A.推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 B.使中国收回了关税自主权 |
C.扩大了列强对华的资本输出 | D.受到当时国际局势的影响 |
材料一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民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上用其言,因赦令行之。
——摘自《资治通鉴》卷226
材料二 宋承唐朝和五代遗制,实行两税法,以钱为夏税、米为秋税,二税承担者是一切土地所有者。国家法律规定百姓有服徭役义务,但可以钱代役。北宋李元弼在总结当县令的经验时说:“差夫役,总计家业钱均定,遂无偏曲”。宋朝政府还将商税与地税、户税区别开来。宋太祖“诏榜商税则例于(商税)务门,无得擅改更增损及创收”,在四京设“都商税院”,在地方各州、府设征收商税的机构“都税务”。北宋商税收入约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10%左右。
——摘自王棣《宋代赋税的制度变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杨炎改革赋税制度的主要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赋税制度的主要内容。
(3)结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谈谈赋税在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A.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 | B.综合国力得到迅速提高 |
C.实现了对各国的贸易往来 | D.迈出了对外开放的步伐 |
秦汉至隋以前,劳役之害最甚。唐中叶后直接劳役虽然取消,变形为实物或货币赋税,但每王朝屡变赋税之法,变来变去,不是减法,而是连加法,且看示意表式:两税=租庸调+横征(“税外有税”);一条鞭=(租庸调+横征)+横征(“鞭外有鞭");这种赋税的算术级累进,实际上抵消了唐宋明清以来农业增长所带来的全国积极成果。产量长一寸,赋税量增一分,紧追不放,大体占总产出的30%—50%,帝国政府就是如此摧残农业及其每一个可能产生的飞跃。从唐中后期“两税法”到雍正年间的“推丁入亩”,其实质是一脉相承的,其最大的进步意义在于把人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去从事商业。
——摘编自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任意提取材料中有关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一个观点,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谈谈你的看法。(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A.中央政府的妥协性明显 | B.藩镇势力得到有效遏制 |
C.宗藩体制的传统被破坏 | D.土地兼并之风日益减少 |
材料一:改革赋税制度是商鞅新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商鞅采用“訾(计量)粟而税”的办法均平田税。商鞅于变法初期曾号令全国,“民有两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秦民的家庭形态就由父子、兄弟“同室而居”的“室”,转变成了以一夫一妻为主体的个体小户,不仅户赋征收单位变化了、增多了,同时也使秦民的基本劳动单位很快实现了个体小农化。秦孝公十四年起又增设“口赋”,分“算赋”(成人税)和“口钱”(儿童税)两种,在秦国开始加征人头税。商鞅认为“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于是在相对减轻农业税收的同时,有意加重商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强了耕战能力。
——摘编自《商鞅变法中的赋税改革》
(1)根据材料一概括商鞅变法中赋税改革的具体举措。
材料二:公元485年,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令,基本解决了土地兼并所造成的土地和劳动者之间的分离,保证了每个劳动者都拥有了运用其劳动力所必需的土地。在此基础上,北魏变旧的以户计征的租调制为新的以丁计征的租调制,具体规定是:一夫一妇每年缴纳帛一匹,粟二石。15岁以上未结婚的男子四人,奴婢八人,耕牛20头,也分别出一夫一妇的租调。出产麻布的地区,可以布代帛缴纳。以丁夫计征的租调制具有一定的均赋意义。虽然奴婢和耕牛的租调大大低于一般丁男丁女,但大地主占有大量奴婢和耕牛毕竟必须承担纳税义务,那些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大地主家族荫占的大批劳动力也必须承担赋税,从而比较有效地解决了户调制的弊端。
——摘编自张守军《魏晋南北朝的租调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魏孝文帝改革中赋税制度的变化及原因。
材料三:“两税法”树立了中国税制演进之路上的新的里程碑。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不仅征税广度得到扩宽,且依据纳税人负税能力高低来征税,也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在税收对象上“两税法”确立的“资产为宗”的计税原则,以后各代基本没有改变,整个趋势是财产税的比重越来越大,人头税的比重越来越小……土地兼并不再是政府关注的主要问题,对土地实际占有状况的清查与登记成为政府经济管理的重要活动。
——张敬群《中国税制演进规律初探》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两税法实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