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 | 肃宗乾元三年(760年) | |
总户数 | 8914709户 | 1933174户 |
课户(承担赋役的民户)数 | 5349280户 | 758582户 |
总口数 | 52919309口 | 16990382口 |
课口(承担赋役的人口)数 | 8208321口 | 2370799口 |
A.租庸调制的基础动摇 | B.两税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
C.人民的税收负担减轻 | D.政府放松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A.“编户齐民” | B.“大索貌阅” | C.“纳庸代役” | D.“摊丁入亩” |
材料一 从鸦片战争“协定关税”开始,中国就被迫在低关税条件下卷入国际市场。低关税直接促成了大规模的商品进口,不仅冲击了自然经济,催生了近代工业,还促使近代工业重视竞争,进行现代化运作经营。美亚丝绸厂组成专门的“南洋考察团”远赴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了解当地市场;著名的范旭东民族化工业,以高薪延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912年后各纱厂逐渐革除落后的“文场武场”制度,实行较科学的计时、计件工资制等。
——摘编自冯杨《低关税与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研究》
材料二 1928年,国民政府为了顺应民意,要求与各国“改订新约”,要求实现关税自主。刚刚建立的国民政府,面对满目疮痍的中国,面临着严重的财政经济危机,而关税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国民政府急于收回关税主权,以增加财政收入。1934年,国民政府财政总收入1115506千元,其中关税收入353258千元。正常情况下,关税收入占全部税收半数以上,有些年度甚至达60%~70%。
——摘编自薛平、胡长青、黄翠红《从“协定关税”到“国定税则”——关税自主运动成功的原因及其估价》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低关税对近代中国经济的影响。(2)根据材料二,说明国民政府“要求实现关税自主”的原因。
时间 | 1929年 | 1930年 | 1931—1932年 | 1933年 | 1934—1937年 |
税率 | 4%左右 | 10% | 15% | 20% | 25% |
A.关税自主权取得了进展 | B.对外贸易出现新的高潮 |
C.遏制了列强的经济侵略 | D.完全收回了关税自主权 |
时期 | 内容 |
清朝初期 | 地赋和丁赋是分别征收的。地赋是农民交纳的地税,丁赋是百姓向政府提供的徭役折银,田赋和丁赋都是用银两折算,称为地银和丁银 |
康熙年间 | 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
A.加强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B.解决了封建国家赋役征收不均的问题 |
C.客观上有利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 D.造成了农村大量隐瞒人口现象的发生 |
材料 下表为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时间 | 名称 | 主要内容 |
春秋时期 | 初税亩 | 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
两汉时期 | 编户制度 | 汉政府把百姓编入政府户籍,实行按编户征收人头税、田租、徭役和兵役。(租以土地计,较轻;人头税以丁计,较重) |
唐朝 | 租庸调制两税法 | 租庸调制:成年男子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田租,交纳谷物),调(人头税,交纳帛或布),以绢或布代替徭役为“庸”两税法:每户按资产交户税,按土地交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分夏秋两季征税。 |
明朝 | 一条鞭法 | 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等“并为一条”,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多寡来分担。 |
清朝 | 摊丁入亩 | 把丁税平均摊入田亩之中,征收统一的赋税。 |
A.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 B.放松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C.减轻农民的家庭负担 | D.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 |
A.加强官吏的管理 | B.抵制土地自由买卖 |
C.禁止农民的迁徙 | D.保证政府财政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