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朝廷重视对官员的监察 | B.朝廷内部腐败现象严重 |
C.君主勤于政事善于纳谏 | D.优秀人才普遍得到重用 |
A.旨在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 | B.表明汉代王国问题并未解决 |
C.反映出汉代中央集权的强化 | D.说明汉代监察制度日益完善 |
材料一 中国古代天子每过五年都要率领百官和侍从们去巡狩四方,考察地方官员的政绩和公德。夏、商、周三代除天子巡狩外,还没有“方伯”并“受命于王”,对称臣纳贡的异姓诸侯和分封的同姓诸侯进行监察。秦汉时期巡视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分层与分部巡视相结合,职权分明,各司其职,形成了多维的行政巡视体系,即刺史巡视制度,用该制度监督地方要员。隋唐仍沿袭御史台制度,监察御史代表皇帝出巡地方,监察郡县,保证了中央集权的统一性。唐朝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朝巡视制度形式多元,分工明确,制度完备,为以后朝代所效仿。明朝的巡视制度在封建专制史上是最完备的。明成祖朱棣正式确立御史巡按制度,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六科给事中,成立六个独立的监察机关,负责监察全国官吏,评论政务,规谏皇帝。清朝沿袭明朝,由监察御史和提刑按察使共同负责对地方进行巡视。
材料二 1809年,瑞典议会认为由司法总监对行政官员的监察并没有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需要建立一项独立于政府的、监察行政官员的制度。1918年,芬兰建立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及司法监督制度。芬兰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芬兰政府机关中的最高监察官,他们根据宪法监督各机关及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这两种监察官一般由著名法学家担任,每年都要到全国各地巡视,倾听公民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和公务员的举报。
——摘编自王明高《国内外巡视监察制度之借鉴》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作用。
(2)综合以上两段材料,比较西方近现代巡视制度和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不同点。
A.精减中央机构人员需要 | B.强化皇权专制统治的需要 |
C.加强对官员控制的需要 | D.制约宰相部门权力的需要 |
A.地方监察制度确立 | B.中央集权日渐强化 |
C.中枢权力逐步下移 | D.察举制度得以完善 |
A.有利于国家由人治走向法治 | B.体现了监察制度走向了完善 |
C.可以有效消除贪污腐败现象 | D.有利于保障政务的有序运行 |
A.细分了台谏职权 | B.维护了朝廷纲纪 | C.钳制了皇帝权力 | D.有利于吏治清明 |
A.选官制度相对合理 | B.地方收入全归中央 |
C.上计制度尚需完善 | D.刺史掌握监察大权 |
A.中枢决策机构出现异变 | B.宰相的地位受到威胁 |
C.利用谏官制度加强皇权 | D.谏官可以监察一切事务 |
材料一 中国古代重视监察机构的设置,将之置于与行政机构并列的位置。在历史演进中,监察机构的体系越来越严密,相对于行政机构的独立性也越来越强。历代政府重视监察法规建设,坚持依法监察,监察法规逐步完善。监察机构职权涉及察德、察政、察能。同时,为防止地方分离,整肃吏治,历代统治者都重视中央对地方的监察。监察以常驻为主要形式,并辅以不定期的或定期的巡按制。此外,监察御史作为风纪之官,品秩虽低,权势却十分显赫,甚至享有“便宜从事”和“风闻奏事”的特权。但是,监察机关的独立是相对的,其监察功能的发挥受到皇权的极大制约。
——摘编自林志强、张旭日《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特征研究》
材料二 监察官是罗马共和国时期比较特殊的官职,其产生、职权伴随着平民和贵族的长期斗争。随着共和国历史的发展,监察官基于实践的需要,其权力不断扩大,从最初的人口和财产调查权,到后来的公民道德监督权,再发展到元老遴选权,监察官的地位日益神圣和显赫。由此看出,监察官的权力扩张恰好对其他官员起着很大的制衡作用,从而推动着古罗马共和宪政的平衡与发展。
——摘编自连佳《浅议古罗马共和宪政下监察官制度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的不同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特点形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