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地方督抚定期在十道监察区巡回监察 |
B.六科给事中主要负责纠察内外百官 |
C.都察院和六科合称科道行使监察权 |
D.监察御史开代表皇帝巡行地方之先例 |
A.中枢权力机构职权的扩大 | B.政府决策机制逐步专业化 |
C.官员间党同伐异现象严重典 | D.唐政府重视决策的科学性 |
A.位卑权重,以内制外 | B.纠察百官,端正风气 |
C.具言事权,制约皇权 | D.分割相权,集权于上 |
①用以巡视和监察地方政事 ②行事官员品级低且权力大
③代表社会有效地履行职责 ④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材料一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五月,诏贤良曰:“朕之不敏,不能远德,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元朔元年冬十一月,有司奏议曰:“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摘自班固《汉书》卷六《武帝纪》
材料二 隋唐五代是中央监察制度的长足发展阶段。御史在秦汉隶属于少府,魏晋南朝隶属于内省。隋初,御史“依旧入直禁中”,炀帝大业年间“始罢御史直宿”禁中之制。自此,御史完全脱离了宫禁,成为相对独立的中央专职监察官。隋炀帝还精简门下省机构,把城门、殿内、尚食、尚药、御府等五局从门下省中分离出来,使门下省逐渐成了掌“省读奏案”的封驳机构。隋朝除御史台之外,增设司隶台和谒者台,与御史台合称三台。御史台负责监察中央官吏,司隶台和谒者台监察地方。
——摘自贾玉英等《监察制度发展史》
(1)指出材料一所反映的选官制度。
(2)结合所学指出这一选官制度的选拔标准。
(3)根据材料二,指出隋朝监察制度的发展表现。
A.豪强地主瓦解殆尽 | B.科举考试注重道德 |
C.监察制度与时俱进 | D.唐代腐败更加严重 |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中国古代监察范围宽泛,如汉初的《监御史九条》中,监察有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非所当服者等。弹奏对象既可纠弹“官非其人”,也可议奏言“政非其理”。据统计,清代科道官共上奏疏687篇,其中弹勒之疏约占30%,言事之疏约占70%,许多事项实际上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般事务。中国古代的监察不仅“劫”,还有“举(荐)”,其功能是罚赏俱有。此外,古代监察在违法犯罪发生之前就介入”事前监察”。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中国监察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监察权”的概念,至今仍为理论界和我们的法律法规所采用。监察权必须独立的思想,则是孙中山监察思想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亦是他长期一贯的思想。同时,他主张监察权是由国民大会授予的,必须对国民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孙中山认为监察权应当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一样独立,主张建立立法、行政、司法、考选和纠察“五权分立”的政府架构。孙中山的监察思想,作为他民权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中国国情,“集合中外之精神”,达到了同时代人所难以达到之高度。
——摘编自王晓天《孙中山的监察思想》
材料三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实践的国境。从斯大林开始,苏联监察体制逐渐失去效力,导致苏联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从监察职能延伸、监察主体的合理构建、纪法与法法的街接以及权力监督格局上进行路径创新,进一步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
——摘编自聂应德、付扬《试论我国监察体制的创新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监察权”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重视监察体制建设的意义。
(4)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
A.解决了军阀割据问题 | B.加强了对官员的监督 |
C.提高了官员文化素质 | D.巩固了基层民主制度 |
A.刺史逐渐丧失监察职能 | B.君主集权统治得到加强 |
C.地方行政制度发生变化 | D.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加剧 |
A.使谏官履行监督中央决策的职能 | B.在专制制度下能够强力制衡皇权 |
C.有效避免决策失误维护国家稳定 | D.积极弘扬儒家士大夫责任和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