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 B.削弱地方官员权力 |
C.消除地方官场腐败现象 | D.完善地方监察体系 |
A.扩大了谏官的监督权 | B.进一步完善了三省制 |
C.提高了中枢行政效率 | D.有利于加强君主集权 |
材料一 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举后直接授官,充分适应了君子贤人任官以“轨德立化”的思想。自东汉光武帝始,察举实施中“授试以职”,举主对秀才、孝廉先委以一定职务,以此检验其是否“便习官事”,合格者方举至中央。顺帝阳嘉元年考试经术笺奏,从而出现了一个新环节,构成了察举制向科举制演进的初阶。
——摘编自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材料二 唐代科举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允许自由报考,当时的取土原则兼顾着士子的平日才学和科场表现,若仅就规则而言,尚不周严。为杜绝舞弊,自宋真宗朝始,各级考试的试卷一律“封弥”、“善录”,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也实行初考、复考、详定三级评定制度。在宋代,科举入仕者逐渐增多,成为文职官僚队伍中的核心力量。赵宋统治者鼓励敞开言路,士大夫们在处理各类国家事务之际亦敢于负责而直抒己见。
——摘编自袁行霈《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 唐代朝廷经常派遣监察官员或特使巡行各地,在视察地方政治的同时,监督校核官员课绩。宋代地方监司既管监察,又掌考课。宋代中央监察部门以整肃吏治为己任,也时常过问官员的善恶、能否。宋廷考察地方官吏时并不专一倚重地方监司,而经常是通过监司、御史台各自系统独立检举、相互核查。
——摘编自邓小南《课绩资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侧谈》
(1)据材料一,概括西汉察举制的选官原则及东汉察举制的发展表现。
(2)据材料二,归纳唐宋时期科举制的发展趋势,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科举制的积极意义。
(3)据材料三,概括唐宋时期官员考察制度的特点。
A.元朝君主专制空前强化 | B.设置监察优化国家管理 |
C.地方监察官员权高位重 | D.明朝监察重在政教民情 |
A.拥有位高权重的权威性 | B.具有职责明确的专职性 |
C.负责监察辖区外的官员 | D.可以随意处罚违纪官员 |
A.御史大夫 | B.太尉 | C.郡守 | D.丞相 |
A.地方官员贪腐之风盛行 | B.地方监察制度存在弊端 |
C.中央没有独立监察系统 | D.国家行政体制遭到破坏 |
A.管理各州的行政部门 | B.直属吏部的地方机构 |
C.皇帝控制的监察部门 | D.临时设立的行政机构 |
材料 在宋代,御史台“掌纠绳内外百官奸慝(te),肃清朝廷纪纲”,在监察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御史“六察”之名,唐代已有之,但入宋后湮没无闻,直到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重推六察之法,才又成为御史台监督在京官司的一种重要形式。此后,御史台设置吏、兵、户、刑、礼、工六个察案,六案各由一名御史负责,在其领导下分头对各自负责的在京官署进行文书核查,纠举其行政过程中的“稽迟违慢”等失误,并将之汇总到御史台长贰处,再将核查情况上报给中枢机构,如遇到重大问题则由当察御史同御史台长亲自向君主请示。虽然神宗大力推行六察制度,但并没有令察案取代言事成为御史台的唯一监察形式,但金元时期御史台对行政机构进行“刷卷”的职能,乃至明清六科给事中的设置,都深受六察制度的影响。
——摘编自杨光《六察法的推行与宋神宗时期监察制度的转变》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神宗时期六察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宋神宗时期六察制度的影响。
A.强化君主专制 | B.提高行政效率 | C.约束行省权力 | D.促进吏治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