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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1 道试题
1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万树梅花一布衣

汤世杰

戊戌夏末,在滇南小城弥勒,临时起意去拜谒孙髯翁墓时,我竟忘了那原是个喜欢梅花的主——早年,他曾自撰自刊一方小印:“万树梅花一布衣”。我去的那天,离梅花暗香浮动时日尚早,直到站在他墓前,想起这事,忽就觉得是在一个错误的时候,去了一个错误的地方。那就错那么一次吧,心想。太过正式的拜谒,或并不为诗人喜欢。没准儿,偶然,随性,家常,毫无仪式感,反倒合了他的心意呢?

那就去看看——我的心里,却在为我事先的无知而痛悔。

是午后。说是那墓,如今在小城靠西的咸和山半山上,离城不算远,真走上去,我竟需几次停下来喘气,寻思诗人孙髯翁怎么会住得如此寥远,如此偏僻呢?他活着的年代,这样一处山野,离那时的小城,恐绝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到的。

终于说到了。然四顾冥寂如故,未见有何建筑。友人领着,侧身踅过路边的青绿灌木,往里一探头,方见一座青石墓茔,静静待在那里。如此,偶尔匆匆行过的车与人,是断然不知孙髯翁会住在那里的。走进去,墓前,有一方不大的,用毛石铺就的前场。再远一点,透过一道石栏,可见弥勒城区的那个坝子,或屋宇毗连,或水波粼粼,竟甚为壮阔。转身面对孙髯翁先生墓茔,见石料尚显青涩,少有风痕雨迹。正中那方主碑上,刻的是“布衣联圣孙髯翁先生之墓”,两边镌刻的,正是孙髯翁先生自己撰写的一副自挽联:

这回来得忙,名心利心,毕竟胡涂到底

此番去甚好,诗债酒债,何曾亏负着谁

可惜,四周并无梅花,甚至梅树。我久久地踟蹰着,忽而面对先生那副自挽联,忽而转身遥望远处的城郭。四围静如洪荒。那时,我眼前,并没有那副著名的“海内第一长联”,所谓“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数千年往事涌上心……”,尽管我知道,那副长联早已写进浩茫时空。我只是和写过那副长联,尔后长眠于此的诗人孙髯翁一起,静静地待了一会儿。

弥勒,是个与佛同名的小城。显见算不得什么都邑大城,先生所居,又是个如此偏僻隐秘的去处,只有不多的人知道——以那副长联的名满天下推论,世人多会以为,他生命的归宿地,当是省城昆明,即便没有华屋豪宅,哪怕就住在滇池边,在大观楼,住在那副长联里,也好。一个诗人,能世世代代住在自己的作品中,文字里,就已足够,如同王勃居于《滕王阁序》那篇名序,崔颢住于《黄鹤楼》那首名诗,范仲淹宿于《岳阳楼记》那篇名记一样。

细想,又不尽一样。王勃、崔颢、范仲淹这样的文人,大抵都做过几天官,行迹与文名达于天下,滕王阁、黄鹤楼、岳阳楼那样的魁伟建筑,充其量只是他们人生行旅中偶然的居所,甚或只是他们一诗一文的居所。他们有的是才情横溢的诗文,堪供后人无尽地玩味。孙髯翁不同。这位布衣联圣,寥落一生,几乎所有的诗文都已散失,只留下一副对联。对联这种东西,古时文人何人不会?何处没有?几乎每座亭台楼阁,大宅民院,都少不了对联,有的甚至不止一副。孙髯翁却只剩下一副长联。与其说是滇池边的大观楼,以孙髯翁这副长联名世,不如说是孙髯翁总算找到了一处生命寄居之所。从那以后,诗人孙髯翁虽文名大盛,却似乎从此就消失于人间了。

但我依然后悔于事前,别说一枝暗香浮动的梅花,既没带一束鲜花,也没备一点香烛,带上的,唯有自己和自己的那颗心。也好。那是一段只属于孙髯翁与我共有的时光,就让寂静弥漫,就让清幽舒展,就让聆听继续……

世界生生不息。万物萌而诗意生。石槛外,蒲公英结着草籽,芭谷刚刚咧嘴吐穗,土豆已然浑圆,转眼间秋色将起,俄尔,身前身后的大地,便会诗意芬芳……

有人说过:时间开始了。

于我而言,那一刻,倒是时间停滞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用倒叙的方式,以作者拜谒孙髯翁墓生发的心情、感悟开篇,直抒胸臆,可见其对“布衣联圣”崇敬至深。
B.文章写孙髯翁墓的偏僻隐秘,既暗示了诗人一生寥落,也与后文“布衣联圣”世代住在自己的作品中相互映衬。
C.在孙髯翁墓前,作者久久地踟蹰,因为先生那副自挽联引发了心中感慨,也是因为墓地与远处城郭强烈的对比。
D.文章结尾对孙髯翁墓周围景物的描写虚实相生,其中蕴含着对先生精神力量的赞赏,以及拜谒名士后内心的满足。
2.作者在拜谒孙髯翁墓时,为什么会联想到王勃、崔颢、范仲淹这样的文人?请谈谈你的看法。
3.请简要分析以“万树梅花一布衣”为文题的妙处。
2021-07-16更新 | 182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昆明市2020-2021学年高一下学期期末质量检测语文试题
2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爷们,枪对枪

肖靖

大运河九曲回转,河弯弯里窝着我的家乡。

太爷在村庄里很出名,出名是因为太爷的四个儿子。四个儿子都当兵,当兵在那个年代不算什么稀奇事,混不上吃喝,当兵算是条出路。但是四个儿子成了敌我的对头兵,这就成了一件稀奇事。

大儿子,也就是大爷爷被日本鬼子抓走,拷打威逼之后成了日本宪兵队的伪军。二爷爷,三爷爷,跟着八路军的队伍走了,战死疆场,尸骨都没留下。最小的儿子,也就是我爷爷,19岁加入共产党,在县里的区小队跟着当时的区大队长王凤燕一起打鬼子。

大爷爷骑着马挎着盒子枪回村的时候,威风凛凛的样子惊动了整个村子。

太爷的棍子雨点般落在大爷爷的背上,因饥饿浮肿的手撕扯着大爷爷的伪军服,嘶吼着:“把这身皮给俺扒下来!”太爷直接宣布,再也不认大爷爷,一刀两断,连同大爷爷带回来的半袋粮食和十几块银元一起扔出了家门。

村里的人说,大爷爷牵着马离开的时候,一道红色的闪电从运河上空直劈下来,大爷爷就在那闪电的亮光里消失不见了。运河水哗啦啦地响动,像极了大爷爷无奈地哭泣。

从那之后,家里人再也没见过大爷爷。虽然十里八村的风声和大运河上的波纹会时断时续带回来大爷爷掩护乡邻逃脱鬼子追捕的消息,但是太爷却像聋了一般,再也听不进去。

其实我爷爷是见过大爷爷的,不止一次。

爷爷跟着区小队在运河边的玉米地和鬼子相逢,爷爷拿着枪,转身就看见了同样端着枪的大爷爷,枪对枪,风沙刮红了两兄弟的眼睛。爷爷看到大爷爷的枪口往上抬了抬,伴着一声枪响,爷爷闪身钻进玉米地。稀疏的玉米苗没能遮挡住赶上来的鬼子,爷爷被捕了!大爷爷一声不吭,跟在宪兵队鬼子身后,押着爷爷回了据点。

半夜里,关在牛棚里的爷爷觉得有人拉他,借着细微的星光,一个人解开他身上的绳子,在他口袋里塞了个东西,压低了声音说:“快走!”爷爷拉着大爷爷的手说:“一起走。”大爷爷挥了挥手,声音颤抖:“俺回不去了。”星光在大爷爷的脸上映出一抹银白色的苍凉。

爷爷跑出牛棚,跑出村子,跑出了一腔温热的亲情,却跑不断残酷的现实。跑累了的爷爷掏出口袋里的窝头,那是大爷爷知道他一天水米未进,塞到他口袋里的。在黑色的夜里,爷爷一口一口吞咽着,运河水和爷爷的泪水一起滔滔流淌。

爷爷回村,总是悄然无声。爷爷是带着任务回来的,他要在村子里发展抗日组织,建立信息联络站。

那时候爷爷已经娶了我奶奶。爷爷家是抗日堡垒户,村子里要挖地道,要从堡垒户家开始。奶奶有点担心会把房子挖倒了吧。区大队长王凤燕笑着和奶奶说:“嫂子,你家是堡垒户,要带头咧,等打跑了日本鬼子,俺给你盖楼房!”

地道在爷爷发展的抗日堡垒户家里挖通了,直接通到了村外的小树林:平时区小队开会、接头都在爷爷家,奶奶就搬个板凳在门口纳鞋底,鞋底上的针脚从歪七扭八,变成整整齐齐的时候,奶奶已经成了一名优秀的放哨员。

这一天,奶奶她觉得右眼皮突突地跳,心里慌慌的,于是放下手里的活计站起来向远处张望,太阳已经偏到西边的天空,云霞红得像一摊血。一队人影从云霞深处冒了出来,奶奶看见了日本宪兵队的服装。

奶奶慌了神,爷爷和几个区领导还在家里。奶奶快步走进院子,轻轻地敲了敲窗棂子,爷爷和区领导听到声响,急忙钻进地道撤退。

爷爷和几个区领导钻出地道的时候,就看见大爷爷瞪着眼睛面对着他们。血色的夕阳映照,大爷爷周身泛着淡淡的血色。他手里的枪无力地垂了下去。大爷爷说:“中国人肯定能打跑小日本,你们快走吧!”

剿灭日本鬼子残部的时候,爷爷将大爷爷堵在了一座破院子里,大爷爷背对着院门,无数条枪对准了他,大爷爷被抓住了。透过朦胧的泪水,爷爷看见大爷爷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为了让全家活着,为了让咱全村的人都活着,我没法呀。

我知道我得死,我知道我得死!

大爷爷的声音从撕心裂肺到低泣轻喃,诉尽了无助疲惫的一生。

大爷爷被执行枪决的时候,村里人看见一道红色的闪电划过了天际。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开头部分,交代太爷的四个儿子都当兵,但“四个儿子成了敌我的对头兵”,既揭示了故事基本的矛盾冲突,也为故事设置了悬念。
B.小说写太爷棍打大爷爷,撕扯伪军服,宣布与其一刀两断,并将大爷爷带回的钱粮扔出了家门,这些细节表现了太爷身上朴素的民族大义。
C.小说中“一道红色的闪电”“云霞红得像一摊血”“血色的夕阳”等描写,起到了烘托人物形象的作用;同时,也渲染了故事悲壮的氛围。
D.小说写在区小队开会、接头时奶奶为他们放哨,“鞋底上的针脚从歪七扭八,变成整整齐齐”,暗示了奶奶在斗争中逐渐成熟、成长起来。
2.小说中的“大爷爷”具有丰富而矛盾的形象特点,请简要概括。
3.小说有多处“巧合”。请结合作品内容,简要分析这种情节安排技法的表达效果。
3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桑叶与蚕宝宝

朝颜

进入征村乡吴坪村的时候,一场急雨刚刚歇住了脚,厚厚的云层从天空中渐次消散。不远处的青山之间,还萦绕着白色的雾气。山下的屋宇和田园,便都像置身于仙境中了。视野之内,树木、蔬菜和青草绿得不染一丝杂质。一条平整宽阔的柏油路直插沃野,新耕的水田像镜子一样,映照出云雾的万千姿态。一辆高大的农用拖拉机威风地驶过侧畔,车尾还粘着湿漉漉的新泥。

这里是江西省修水县的西南郊,一个曾经的深度贫困村。然而如今,穿过一幢一灰瓦白墙的农家宅院,我在这里已找不到贫穷的痕迹。

横平竖直的田间,铺展开一望无边的桑林。桑树不高,却枝叶葱茏,每一片叶子都肥美而多汁,绿得精神。底部的枝条已被采摘得光溜溜的,顶部仍在不停地抽出鲜嫩的新芽。这样的长势和桑叶产量,是我幼时所见枝叶稀落的野桑所无法比拟的。这些桑叶的使命是喂养蚕宝宝。而后是茧,是丝,是琳琅满目的丝制品,是村民们走出贫穷、奔向富裕的希望。

“三斤毛铁半斤钢,打把锄头去栽桑,一条田塍栽三转,三条田塍栽九行”歌谣在蚕乡流传开来,像茂盛的桑树,遍布山坡田垄。地处赣西北山区的修水县,在清代时,就因产丝居全省之首而获“绢出义宁州”之誉。蚕桑传统延续至今,更成为全县产业发展的重头戏。仅我脚下的吴坪村这片土地,便建有二百零八亩蚕桑产业基地。

桑田一侧,矗立着四座标准化养蚕大棚。我们走进了其中一座。只见偌大的空间,整齐地排列着方格蔟,底层撒着厚厚的消毒的石灰,上面再垫一层新鲜的桑叶。一些蚕宝宝在不倦地喻食,一些已经爬上了属于自己的蚕屋。我的目光停留在一个小小的木格中,见一条身子黄而透明的蚕,正从口中牵拉出晶莹透亮的细丝。它不停地快速摇动着脑袋,仿佛这分分秒秒的光阴都不能耽误。

蚕的一生,如果撇开化蛹和成蛾期,须经历四次休眠蜕皮。在此期间,它们变得脆弱敏感,稍不留神就患病死亡。尤其是第四次蜕皮,时间长,过程艰难,死亡风险大,直接关系着最后的产量。千百年来,蚕农们秉承着祖上代代总结的传统经验,一季又一季地侍弄着蚕宝宝。他们依靠着简易的蚕具和蚕室,劳心劳力,但是产出却常常与付出不成正比。

“现在不一样了。”一位扶贫干部告诉我,“我们不仅有养蚕大棚,还建有小蚕工厂。在两个最关键的时期,统一消毒,统一管理,生产几乎零风险。”小蚕工厂,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名字。我不由地想象起来,宁静的夜晚,无数只黑黑的蚁蚕,在小蚕工厂里挤挤挨挨地蠕动,它们昂起脑袋噬咬着桑叶,沙沙沙,沙沙沙—仿佛一曲悦耳动听的乐曲。

然后,它们休眠、蜕皮,变白、变胖,被蚕农们小心翼翼地捧回家,悉心地照顾着。再然后,它们和我眼前所见的熟蚕一样,被送往大棚最后,择一个小方格为归宿,走完短暂而辛劳的一生。我又不禁想象着另一幅画面;某一天清晨,管理员打开大棚,无数只洁白的蚕茧卧居其间,仿佛刚刚下过一场盛大的新雪。

自从扶贫工作队来了以后,村里成立了蚕桑生产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优先成为社员和股东。从流转土地到购苗栽桑、技术指导,再到蚕茧收购,全部由合作社牵头,统一进行。桑蚕鲜茧的价格,也由保险公司统一承保。当所有的风险被解决后,蚕农们放下了曾经的后顾之忧。现在,他们只需专心种桑养蚕,凭着勤勉付出便可安心地等待收益分红。

这一路上,我们围绕着修水县转了大半个圈。从吴坪村,到征村乡,到整个县域,无不见桑树遍布沃野,郁郁葱葱。我看见因病致残的胡经明,用一把竹椅支撑着身体,在桑田里奋力地挖地草;我看见从打工地返乡的樊南星,带着身患“渐冻症”的妻子下地,双手并用飞快地采摘桑叶;我还听见吴坪村的脱贫户石根感慨地说:“用好国家政策,自身勤劳肯干,就是最好的脱贫药方。”

何止是他们呢?在修水,九万八千亩桑园,十个五千亩蚕桑乡镇,二十个千亩蚕桑村,一百五十个百亩专业组,三百七十五户十亩以上大户……一头,承载起三万多名蚕农的希望,另一头,连接着丝绸企业上亿元的年销售额,还有两千多在家门口就业的人。现在,桑园还在一亩亩扩大,蚕农的雄心也在一天天变大。随之而来的,还有桑果休闲采摘、桑葚酒、桑葚饮料、桑叶茶、桑芽菜、蚕丝被、食用蚕蛹等相关产品产业的开发。日子,正一天天生机勃勃地向前走。

我携着满身的绿意退出桑园,抬起头望去,天边早已云开雾散,万道金光下,深情抚摸着这热腾腾的土地……

(选自2020年11月11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写栽桑的歌谣,写修水在清代就因产丝居全省之首而获“绢出义宁州”美誉,表现了这里桑蚕生产历史悠久。
B.文章写蚕四次休眠蜕皮,用“脆弱敏感”“稍不留神就会患病死亡”“过程艰难”等,意在突出养蚕艰难、蚕农艰辛。
C.文章中扶贫干部的话,承接上文蚕农产出与付出反差大,再转向对扶贫工作队到来后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的叙述。
D.文章结尾使用“九万八千”“十个五千”等一组数字,展示了修水桑蚕产业在党的好政策引领下取得的骄人成绩。
2.本文采用空间和时间两条线索行文,请分别加以简析。
3.本文结尾构思巧妙、意蕴深远,对此你如何理解?
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流浪狗

崔立

有一天,我们楼下门口处,出现了一条流浪狗。很小的一条狗,狗毛呈白色,像是出生不久的。冬日的天足够冷,我看着那条流浪狗,使劲地抖动着自己的头,以运动来取暖。间或,发出阵阵哀怨的声音。

我匆匆赶着去上班,也来不及多去关注它。我走过的时候,就在想,这狗,肯定是被遗弃了吧。定是被哪个不负责任的主人,嫌家里狗太多,便把它给赶了出去。说实话,我不讨厌狗,但也真没想过要养。养狗太麻烦,要喂它吃喝,给它洗澡,最主要的还要给它安排住宿的地方。把一只狗安置在自己家里,我可想都不敢想!

晚上回来时,天还没黑。我看到那条流浪狗,还蹲在门口。不过,看起来它似乎比我舒服一些。我上了一天的班,还饥肠辘辘的,它比我好,躺的位置上多了一只碗,碗里竟已盛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可能是周边的好心人舍给它的。

我上了楼。胡乱地端出冰箱里的剩菜剩饭,放在微波炉里热了几分钟。一个人的日子总是那么寂寥,我又想起了那条流浪狗,觉得自己和那条狗,似乎也有一些共同之处。我吃了几口菜,看到了里面的几块大肉。我就不再吃了,端着只碗盛上肉,下了楼,倒进流浪狗的碗中。流浪狗似乎认真看了我一眼,并且还朝我摇起了尾巴。

第二天一早,我下楼时,想着那只流浪狗,还在不在楼下。推开楼下的大铁门,流浪狗果然还在,它蜷缩着身子,躲在旁边的几株小海桐之间,借以来取暖。我看着,不觉有些心酸。我跑回了屋,想起自己还有一条不大盖的小毯子,也许,这流浪狗会用得着吧。

晚上,当我再度下班回家时,流浪狗睡觉的地方,已经多了好几条被子,它躺在那些被子中间,似乎很满足。

后来的一天,我感冒了,高烧烧到40度。我请假,到医院配了许多的药,然后就睡了一天。晚上,我昏昏沉沉地还在睡着,间或能听到窗外噼里啪啦的雨声。我的脑子里忽然想起了楼下的那条流浪狗,这么大的雨,它要被淋透了吧。我是很想跑下楼去看看它,但刚直起身子,很快又躺了下去。我根本就没有气力挣扎着起来,接着,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天亮时,我醒来了,觉得神清气爽,也听不见了雨声。再摸摸额头,已经没有一点烫意,看来这感冒已经被我扛过去了。我猛然想起了那条流浪狗,快速跑到楼下,以为它一定被淋得很落魄。可是——我呆住了,流浪狗身上的毛,是干的。离它不远处,立起了一个小木屋。

结尾一:我回到楼上时,找出手机想看看时间,才发现上面的十几个未接来电,还有一条短信,是爸妈发来的。他们好像已经知道我感冒了,只说了一句,想回家,随时都回来吧。那十几个未接来电,也都是他们打的。昨天因为我想好好睡一觉,都调了静音。

我的眼眶瞬时就红了。

当年,为了一段莫名其炒的所谓爱情,我固执己见地和爸妈大吵了一架,然后毅然决然地搬了出去,并且即便证明自己是错了,还是高昂着头不想低下。

结尾二:这个小木屋是谁搭的呢?我还在疑惑时,隔壁的一个年轻人告诉我,是楼下的那对老夫妻搭的,他看见他们在楼下噼噼啪啪地忙了大半天。那对老夫妻,是有名的厉害,并且又吝啬。我有些不信,他们怎么可能劳神费力去搭个什么小木屋呢?

不久,又听到一个消息,几年前被老夫妻赶出门的儿子,也被迎了回来。

(转我《小小说选刊》2013年19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本文写十一个由一条流浪狗引发的故事,虽然情节简单,但曲折跌宕,使小说在平淡的叙述中营造了不平常的效果。
B.小说开头写狗在寒冷的冬天里,用使劲地抖动自己的头来取暖,以及间或发出阵阵哀怨的声音,意在与后面狗得到照顾形成对比。
C.文中的“我”开始见到流浪狗时不大关心它,到后面却越来越想它,说明“我”是一个非常有同情心的人。
D.文中写“我”和邻居们为流浪狗送食物、送被盖、搭木屋等种种行为,彰显了人间自有大爱的主题。
2.简要分析小说中“小木屋”的作用。
3.作者为小说续写了两个结尾,你认为哪个结尾更好?请从情节、人物、主题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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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方阳光

王鼎钧

四合房是一种闭锁式的建筑,四面房屋围成天井,住在里面的人也因此牺牲了充足的阳光。即使天气晴朗,室内的角落里也黯淡阴冷。幸而中午的阳光像装在簸箕里,越过南房,倾泻下来,从房门伸进来,照门框的形状,在方砖上画出一片长方形。

我永远能够清清楚楚看见,那一方阳光铺在我家门口,像一块发亮的地毯。然后,我看见一只用麦秆编成、四周裹着棉布的坐墩,摆在阳光里。然后,一双谨慎而矜持的小脚,走进阳光,停在墩旁,脚边同时出现了她的针线筐。一只生着褐色虎纹的程猫,喵呜一声,跳上她的膝盖,然后,一个男孩蹲在膝前,玩弄针线筐里的古铜顶针和粉红色的剪纸。那就是我,和我的母亲。

在那一方阳光里,我的工作是持一本《三国演义》或《精忠说岳》,念给母亲听。如果我念了别字,她会纠正,如果出现生字——母亲说,一个生字是一只拦路虎,她会停下针线,帮我把老虎打死。渐渐地,我发现,母亲的兴趣并不在乎重温那些早已熟知的故事情节,而是使我多陪伴她。每逢故事告一段落,我替母亲把绣线穿进针孔,让她的眼睛休息一下。

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冬天,母亲总要抱怨她的脚病。

她的脚是冻伤的。当年做媳妇的时候,住在阴暗的南房里,整年不见阳光,两只脚永远冰冷,用手指按一下,你会看见一个坑儿。看不见的,是隐隐刺的疼痛。

母亲年年脚痛依然。尽管在那一方阳光里,暖流洋溢,母亲仍然不时皱起眉头,咬一咬牙。当刺绣刺破手指的时候,她有这样的表情。母亲常常刺破手指。据说,刺绣的时候心烦意乱,容易把绣花针扎进指尖的软肉里。

在那一方阳光里,母亲是侧坐的,她为了让一半阳光给我,才把自己的半个身子放在阴影里。只有左足感到了温暖舒适,相形之下,右足就特别难过。母亲咬牙的时候,没有声音,只是身体轻轻震动一下。这时,我和猫都仰起脸来看她,端详她平静的面容上几条不平静的皱纹。

我忽然得到一个灵感:“妈,我把你的座位搬到另一边来好不好?换个方向,让右脚也多晒一点太阳。”

母亲摇摇头。

我站起来,推她的肩,妈低头含笑,一直说不要。座终于搬到对面去了。以后,母亲一旦坐定,就再也不肯移动。很显然,她希望在那令人留恋的几尺干净土里,她的孩子,她的猫,都不要分离,任发酵的阳光,酿造浓厚的情感。她享受那情感,甚于需要阳光,即使是严冬难得的煦阳。

卢沟桥的炮声使我们眩晕了一阵子。母亲的世界也测到一些震波。那年冬天,我们最后拥有那片阳光。

母亲在那一方阳光里讲了一个梦,对我而言,那是她最后的梦。

母亲说,她在梦中抱着我,站在一片昏天黑地里,不能行动。四野空空旷旷,一望无边都是碎琉璃。碎片最薄最锋利的地方有一层青光,纯钢打造的刀尖才有那种锋芒,对不设防的人,发生无情的威吓。而母亲是赤足的,几十把玻璃刀插在脚边。

我躺在母亲怀里,睡得很熟。母亲想,万一她累昏了,孩子掉下去,怎么得了?想到这里,她的心立即先被琉璃碎片刺穿了。某种疼痛由小腿向上蔓延,直到两肩、两臂。

就在完全绝望的时候,母亲身旁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像一方阳光这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谢天谢地,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是一个斜坡,像是又陡又长的滑梯,长得可怕。我快速地滑下去,比飞还快,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

在难以测度的危急中,母亲大叫,醒来之后,略觉安慰的倒不是我好好地睡在房子里,而是事后记起我在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向她挥手。

母亲知道她的儿子绝不能和她永远一同围在一个小方框里,儿子是要长大的,长大了的儿子会失散无踪的。

时代像筛子,筛得每个人流离失所,筛得少数人出类拔萃。

于是,她有了混合着骄傲的哀愁。

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问:“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

我没有思念过母亲,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母亲梦中滑行的景象引人入胜,我立即想到滑冰,急于换一双鞋去找那个冰封了的池塘。

跃跃欲试的儿子,正设法挣脱伤感留恋的母亲。

母亲放开手凝视我:

“只要你争气,成器,即使在外面忘了我,我也不怪你。”

(有删减)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为写人叙事散文,本文语言浅近,但寓意深远;正是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及短句的大量运用,使文章富有诗意。
B.作者善于运用多种描写方法表现人物性格及情感,如母亲疼痛难忍时的动作描写、肖像描写,表现了母亲的坚忍和对我的爱。
C.文章以母亲为主人公,运用追忆的笔法叙写母亲针线、听儿子读故事等平常生活片断,抒写了母子间的深情。
D.文章末段母亲的话,写出了母亲对儿子必将离开她的不舍及对儿子的期望;表现了母亲对儿子无私的爱。
2.作者为什么要对母亲的梦进行详细的叙写?
3.王鼎钧曾说:“人生在世需要一座房子,而妈妈只是给我们一些砖头,我们得向别处搜集建材,并决定怎样组合。”这篇散文记叙了“我”与母亲的一些生活琐事,但组合后散而不乱,这与“一方阳光”的恰当运用密不可分。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一方阳光”在文中的作用。
2021-03-06更新 | 124次组卷 | 1卷引用:2021届云南省昆明市师大附中高三高考适应性月考卷(七)语文试题
6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昆明的井

余斌

市井市井,有市就有井。我国古代因井设市,谓之井市,也叫市井,其实也就是做买卖的市街,并隐含乡风市俗之意。现代人吃自来水喝纯净水,井,渐渐被忘了。

我倒是没忘,昆明的许多井我都还记得,印象最深的是龙井街的井。这眼井是明代挖的古井,井旁建有龙王庙,地点就在今天的艺术剧院东侧。龙王庙抗战以前就拆掉了,在那里办起了私立的松坡中学。蔡锷字松坡,办这所学校是为了纪念这位护国将军。五十年前我家住在龙井街东口,常从松坡中学门前过路,但从未进去过。五十年代初松坡中学与另外几所私立中学合并为昆明第八中学。除了龙井街的这眼井外,龙井巷里还有一眼井,这条小巷也在龙王庙附近,现在找不见了。昆明有自来水的历史相当早,从我记事起就一直吃的是自来水,龙井街东口就有一个水龙头,用水十分方便,那时昆明人不兴说自来水,喊机器水。尽管有了机器水,但附近好些人家还是喜欢去龙井街西边挑井水吃,反正也不过三五分钟的路,不远,还可以省两文钱。

在昆明,街以井命名的早先只有龙井街。吴井路是二十多年前才有的新路名,老昆明只喊吴井桥。吴井桥的井是全昆明最有名的井,可以说妇孺皆知。此井在市东南的吴井寺中,相传凿井者姓吴,故名吴井。井在寺中,寺以井名。寺西有桥跨金汁河,桥以井名,吴井桥大名鼎鼎,又派生出“吴井桥水”之名。吴井桥水也有人喊吴井水,质甚清冽,为老昆明公认的沏茶上品,“饮”誉全城。惟吴井位置有些偏,除那一带人家汲水日用外,城里人享用吴井桥水并不方便。昆明的城里城外是相对的,城墙从动物园大门口(小东门)起,顺着青年路走,转南屏街再顺东风西路延伸至新建设电影院门口,然后从师大附中斜插进去,穿过云大校园到省歌舞团门前(北门),这条线就是昆明城墙的走向了。从北门至小东门的这一段是借圆通山的北坡“一窝羊”,砌上城垛子,昆明话叫城牙齿,居高临下,也算城墙。城墙以内为城内,城墙外为城外。后来滇越铁路通车,金碧路、巡津街一带发展起来,盘龙江以东方叫城外。吴井桥在盘龙江外金汁河边,自然算城外了。因为离得远,城里人只能时不时二三好友相约,“走!去(音)吴井桥吃茶。”

在昆明,街以井命名的可谓凤毛麟角,而巷以井命名的倒是不少。掰起指头算,除龙井巷外,尚有大富春街的永井巷,巷里有两眼井,水源常年丰沛,故谓之永。还有景虹街的小井巷,洪化桥的花红井巷(后改名花红巷),青云街的四方井巷和双眼井巷。我大半辈子生活在老城区,这些地方比较熟,“城外”,尤其是盘龙江外边就生一些,或许还有我晓不得的古井老巷。哦,还有两个大井巷想起来了,一条在钱局街,一条在南屏街。

钱局街的大井巷应该算古名,早在光绪年间就改名敬节堂巷了。那条巷的东口确实有眼井,井的斜对面就是今天的先锋小学。井口倒是不大,我不敢肯定所谓大井巷是否以此井得名。至于后来改名敬节堂巷,那与清代咸丰、同治年间发生在云南的一件大事有关,当时滇省各民族先后举行反清、反封建斗争,史称“威同反正”,或称“十八年反正”,时间大约是公元1855-1873年,历时十八年。光绪九年(公元1883年)云贵总督岑毓英、巡抚唐炯在此巷建敬节堂,收养在战乱中死亡的清军将士守节遗孀,大井巷也就因此而改名敬节堂巷了。宣统末年(公元1911年)敬节堂附设女子职业学堂,学员都是“节妇”,教她们学裁缝、织布、织草帽等技艺,同时也开设修身、国文、算术等课程。说起来这恐怕要算昆明教育史上最早的女子职业学校了,这条小巷从此也就与教育挂上了钩,到四十年代文气更重,西南联大的一些教授、作家,如曾昭抡(化学家)、冯至(诗人)等都在这条巷住过,蔡希陶(植物学家)也住过,熊庆来(数学家)和毕近斗(教育家)两家的老房子也在敬节堂巷里。十年前我去巷里寻访名人旧居,发现女子职业学堂的旧址就在毕近斗家隔壁(南侧),建筑为半西式,但已经变为一个大杂院了。1980年冯至来昆明参加中国当代文学研讨会,便由云南作家李乔陪他去找敬节堂巷旧地重游,见巷口那眼井还在。冯至住19号,大门口离那眼井只有几步路,他说他以前常在井旁徘徊,等候太太(姚教授)教课回家或友人来访。如今又过了二十年,冯至说的这口井已了无遣痕。别说井,整个一条巷都蒸发了。

潘家湾昆华中学(今昆明一中)也有眼井,直径约三米,这才算真正的大井。此井原在当年高中部寝室西侧,专供学生洗脸、洗衣之用。古人以“井井”表示洁净不变的意思,虽人来人往而不改其洗濯之性,此所谓“往来井井”也。可叹这口大井也见不着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介绍“市井”开头,以阐释“井井”结尾,把井和历史文化相联系,使读者既了解了城市风貌,又对传统文化有了一定思考。
B.文章提到冯至住在敬节堂巷时,经常在家附近的井旁徘徊等太太或友人,井不仅关乎了人们的一食一饮,也寄托着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C.本文的语言平实质朴,晓畅自然;以“走!去(音kě)吴井桥吃茶”“尤其是盘:龙江外边就生一些”等昆明方言词人文,读来亲切。
D.文章围绕“井”选取昆明历史悠久的街、路、巷等风物,从龙井街写到吴井路再写到永井巷等,层层展开,一幅老昆明画卷铺在眼前。
2.作者详写了龙井街、吴井桥、钱局街大井巷的井,对这几眼井的介绍各有侧重,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他们各自的侧重点。
3.本文题目是“昆明的井”,除了直接写井外,还写了许多与井有关的其他内容,请结合文本分析这样写的目的。
2021-02-09更新 | 116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昆明市一中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新课程新教材期末检测语文试题
7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十三不靠

冯骥才

汪无奇自小跟着爹学手艺,长大随着爹干活。他天生好书画,人有悟性,无师自通。但他不在文人圈里,是好是坏,谁也不知;说好说坏,他也不在意。他有个性,自己随爹造笔卖笔,活得开心,并不求在书画上出人头地。父亲过世之后,他照旧这样干活养家,书画自娱。他挺喜欢这么活着,轻松又自我。

汪无奇造的笔是徽州笔,羊毫、狼毫、兼毫三种。自己写字作画用的却是自制的鸡毫笔。鸡毛是从家里养的公鸡屁股上拔下来的。他画画走石涛八大一路,写字偏爱南北朝的游僧安道一的隶书。人不受拘束,画也随心所欲。

可是他没想到,外边虽然没几个人见过他的字和画,却不少人说他的字和画好,渐渐竟还有奇才怪才鬼才之说。偶然听到了,一笑而已,只当人家拿他打趣。可是他不明白,那些人念叨他干嘛?写写画画,只是为了自己一乐,只要自己高兴就得了。

一个晚上,孟解元领着一位中年人来串门。汪无奇不喜欢和生人交往,因与孟解元熟识,不好谢绝,让进屋来。这位来客是位中年人,说话京腔,文雅和善,不叫人讨厌。孟解元说,这位来客是京城人,会画画,尤精泼墨山水,想叫汪无奇见识一下京城的画艺。孟解元说:“反正他是京城人,天津这边只认得我,再没熟人。明天一早人家就回去了。”

这句话叫汪无奇放下了素常的戒心,领他们去到后院的书斋,铺纸研墨。京都来客一挽袖子,抓一支羊毫大笔,连水带墨挥上去,很快就浓浓淡淡,山重水复,满纸云烟。画得虽不算好,却勾起汪无奇的画兴。画画的人来了画兴,刀枪拦不住。

他待来客画完,把画撤去,为自己铺上一张白宣。他用自造的鸡毫笔来画。鸡毛特别,有细有粗,有软有硬,手上有油,水墨一抹,异趣横生,处处都有意外,时时闪出灵光。京城来客惊呼:“好一片墨荷,当世的石涛八大!我头一次见用鸡毛扎笔作画,胜过凤羽啊!”

从没人见过汪无奇作画,孟解元也是头一次看,又惊奇又兴奋,连连叫好,像是看戏;汪无奇被鼓动得画兴只增不减,浑身发热,脑袋冒汗。他脱掉长衫,一身单裤单褂,信手又画了一幅风竹。京城来客就势说:“用这鸡毫写字如何?怕不如画画好使吧。”汪无奇听了,二话没说,又铺一张纸,换一支两尺多长的粗杆鸡毫大笔蘸了浓墨,写了八个大字:“风生水起,逸兴真情。”

京城来客说:“这几个字——尤其这个‘真’字,放在今天这儿再好没有了!”

汪无奇听了高兴之极,以为遇到知己。谁知这时京城来客忽从怀中摸出一包死重的东西,递给汪无奇。汪无奇不知是嘛意思,京城来客解释说:“这是三根金条,我买下您这两幅画一幅字了。您给我盖上印章吧。”

汪无奇更觉奇怪,心想你没问我卖不卖,怎么就叫我盖图章?他说:“我是卖笔的,从来不卖字画。再说,你干嘛给我这么多钱?”

京城来客说:“你的字画明天会更值钱!老实跟您说,我是在京城琉璃厂开画店的。今儿看到您作画,比听的厉害。我来帮您卖画吧!咱们成交之后,您的画和字只能叫我卖,一幅不能再给旁人,送人字画也得叫我点头才行。等您的画价在京城卖起来,我保您在天津称王!”京城来客说到这里,满脸堆笑,再没有刚才那种文雅劲了。

孟解元在一旁说:“等您功成名就,我给您研墨!”

谁料汪无奇听了,立时变了一个人。他非但没接过金条,反而像被人羞辱似的,一脸怒气。他扭身把自己刚刚画的画、写的字抓起来,“刷刷”撕成碎片;又将京城来客那幅泼墨山水塞给孟解元,不再说话,送客出门。那两人出去之后走了半天,仍然一脸惊愕与不解。

从此,汪无奇再不与任何人交往。孟解元把他经过的这怪事到处去说,无人能解。有人骂汪无奇傻蛋,有人骂他天生穷命,到头穷死。

汪无奇的街坊却说,他一如往常,忙时造笔卖笔,闲时耍耍笔墨。个人的快乐,只有自己明白。一次,汪无奇的老婆在邻家打牌,他去找老婆。人问他会不会打牌,他说:“小时候会打,但只打一种牌——十三不靠。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还有东西南北中发白,哪张也不靠着哪张,我只会这一种,也只喜欢这一种。”他还说:“这种牌难打,不靠旁人,全要自摸,这才好玩!”说到这里,他眼睛一亮,似有所得,回家便用鸡毫笔写了“十三不靠”的横幅,挂在书斋迎面墙上,成了他的斋号。

曾有人问他的不靠是哪十三个?他指指横幅左边,有一行指甲大小的字写的边款:吾所不靠乃权贵名人大户混混家产亲戚朋友女人小恩小惠坑人骗人送字迷画卖字卖画以及拼命是也。

对于他,最要紧还是最后三样。

这人活到民国十一年才死掉,死前七天,似乎已知自己大限将至,把书斋中所有字画,还有他用了一辈子的鸡毫笔一把火烧掉。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借鉴传统传奇小说的写法,前三段介绍了汪无奇的出身、职业、兴趣爱好等基本情况,勾勒出他的成长环境及个性。
B.京城来客赞汪无奇所书道:“……尤其这个‘真'字放在今天这儿再好没有了!”其中暗含作者对京城来客的嘲讽之意。
C.“他扭身把自己刚刚画的画、写的字抓起来,‘刷刷’撕成碎片”,通过几个连多的动作,突出了汪无奇的失望、愤怒。
D.孟解元是小说的次要人物,他向汪无奇引荐京城来客,推动情节发展,衬托出汪无奇一心只想过隐逸的名士生活的志趣。
2.请从情节设置及其效果的角度赏析文末与“十三不靠”有关的情节。
3.《十三不靠》是冯骥才小说集《俗世奇人》中的一篇,请结合文本,从“俗世”与“奇人”的角度作简要赏析。
8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戏神

刘建超

常河在老街唱戏,常河唱的戏是地方戏,叫曲子。曲子戏源于清末年间,从老街民间踩高跷曲演变而来,不过百十年的光景。老街是曲子戏的发源地,因老街人爱听曲子戏,被称为曲子窝。曲子戏的调门也都是几代曲子艺人从老街各行各业的叫卖声、读书声、吵骂声、哭诉声中提炼出来的。曲子一响,忘了爹娘。可见老街人对曲子的痴迷。

常河最擅长的是哭戏,在曲子代表戏《卷席筒》里,常河饰演小仓娃,小仓娃在大堂上诉冤那一大段八十五句的“哭诗调”,最让老街戏迷魂魄出窍——

哎嗨——我的大老爷呀

你稳坐在察院

我把这前前后后

左左右右曲曲弯弯

星星点点一点不留一齐往外端

常河嗓音洪亮,吐字清晰,就是戏园子里没有扩音设备,常河照样能让剧场里坐在每个角落里的戏迷听得清清亮亮,舒舒坦坦。尤其是最后一句的甩高腔:我的大老爷呀,你看我浑身上下,上下浑身都是冤哪——更是伴着叫好声、掌声和泪水飞舞。

有人说常河唱得好是因为常河敬拜戏神。有人看见常河在唱戏前总是要恭恭敬敬地对着戏神的画像作揖敬拜,十分虔敬。常河拜的戏神是谁?有人说是汤显祖,有人说是曲子戏的创始人朱天水。现如今的老街人谁也没有见过。

老街有个传说:老街有个富商的女儿貌美如仙,却患上忧郁症,茶饭不思,寝食难安,闭门不出,家人多方求医不见好转。有人建议富商带着女儿去听常河的戏。富商虽然不情愿,无奈之下也只好试试,便让家人硬把女儿带到了老街戏园子。谁知,常河的戏一开场,女儿就随着常河戏中人物的喜怒哀乐如醉如痴。戏散场,女儿竟然在老街小店里喝了两碗“不翻汤”,到家里一觉睡到天亮。富商的女儿相中了常河,非要以身相许。这个传说没有经过考证,不过富商连包了十场戏却是真的。

常河唱曲子是卖了命的,每次唱完“哭诗调”,汗水都会湿透戏服。管理服装的云袖姑娘,不管戏啥时候散场,都要把常河换下的戏服洗过晾干熨烫,收拾停当。一来二去,常河和云袖有了交往,几年后两人成亲。

常河和云袖的儿子常小河八岁那年,老街的剧团散了,剧团的人各找门路。常河和云袖在老街开了间馄饨铺,生意不好不坏,勉强维持生计。

有人建议常河在铺子里唱戏以招株客户。常河说,曲子是艺术,我又不是个卖唱的。日子清贫,常河两口子却很踏实。有闲暇,常河就教儿子常小河唱曲子。儿子极聪颖,一招一式有模有样,参加省电视台的戏曲大奖赛,获得了少年组的第一名。

常小河考入京城的一所戏剧学院;常河的媳妇云袖得了重病,卧床不起。家里的负担一下子沉重起来。一天傍晚,常河当年的同门师弟登门拜访,言语支吾,心不在焉。常河说,师弟,有话直说吧。

师弟磕磕巴巴地说,汝州有个老板的父亲去世了,正办丧事。去世的老人是个曲子迷,当年听过常河的戏。老板想请常河去唱一场,给两万报酬。

搁在往日,常河非摔了杯子和师弟翻脸不成。看着重病在床的妻子,常河应允了:只要不在老街唱,我去。

灵棚搭在街口人来人往的热闹地界,排场很大。

戏台子搭建在灵棚的对面。看热闹的人不少,乱哄哄的。

哎嗨我的大老爷呀

常河一亮腔,人群立刻安静下来。有懂戏的人立马就认出了常河,消息传开,街里的男女老少都跑出来看热闹。

常河的“哭诗调”唱得看热闹的人泪流满面,让出丧的人愈加悲痛。办丧事的老板长足了面子,多给常河塞了一万元。

常河回到家里,把钱拿给妻子看,咱有钱看病,有钱供儿子读书。你安心养病,咱这个家塌不了。

常河洗漱过后,对着戏神的画像默默不语,泪水直流。

有了开头就收不住了,来请常河去唱红白喜事的人越来越多,价码也越给越高。常河来者不拒,只是有一条,绝不在老街唱。

常小河在京城举起全国戏剧梅花奖【注】奖杯的时刻,他的父亲常河在老街訇然倒下。

哎嗨——我的大老爷呀——

常小河在父亲的葬礼上,唱起了催人泪下的“哭诗调”。

送走了父亲,常小河在父亲常常敬拜的戏神像前深深地鞠躬,那戏神的位置摆着父亲常河的照片。


【注】梅花奖:中国戏剧表演艺术最高奖。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常河说“曲子是艺术,我又不是个卖唱的”,说明他认为这些客人根本不懂欣赏曲子戏,所以不想给他们唱。
B.老街传说讲述了富家女对常河唱的戏如痴如醉,侧面体现了常河曲艺的高超,也为小说增添了传奇色彩。
C.小说开头写曲子戏的调门是从老街各行各业的声音提炼出来的,表明了曲子戏来源于生活,贴近百姓的特点。
D.小说结尾将常小河举起奖杯与常河訇然倒下联系起来写,暗示了正是常河的付出帮助常小河取得了出色成绩。
2.“哎嗨——我的大老爷呀”这句话在文中多次出现,它在情节发展中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试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戏神”指什么?试结合文本分析其内涵。
2021-01-24更新 | 137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昆明市师大附中2020-2021学年高三上学期高考适应性月考卷(六)语文试题
9 . 阅读下面《平凡的世界》节选,完成下面小题。

孙少安重建学校

路遥

这一天晚上,少安被父亲有点神秘地把他从家里叫到院子里。

“什么事?”少安问。他看见父亲一脸的诡秘。

孙玉厚就把刘玉升要重建庙宇的事给儿子大约说了说。“我已经上了二十块布施。我听玉升的意思,想叫你多出点哩,因为你这二年赚了几个钱……”孙玉厚咄咄地对儿子说。

孙少安有些生气地巴咂了一下嘴,对父亲说:“哎呀,我怎能出这号钱哩?就是你也不应该出!”

玉厚老汉对儿子的态度大为惊讶。

“你娃娃不敢这样!神神鬼鬼的事,谁也说不来!咱又不在乎那么两个钱。万一……”

“万一怎?”少安看着父亲的可怜相,强硬地说:“我不会出这钱!哪里有什么神神鬼鬼!神鬼就是刘玉升和金光亮!他们愿干啥哩,和咱屁不相干!”

玉厚老汉见儿子如此不恭神灵,急得两只手索索地抖着……

第二天上午,少安无意间产生了一个小小的愿望——想到金家湾那面去转一转,瞧瞧他的宝贝儿子。

虎子这半年已经上了小学一年级,他很想在外面悄悄看看儿子坐在教室里的样子。

孙少安一个人慢慢遛达着,淌过东拉河,走过初冬荒凉的庙坪,跨过了哭咽河上的那座小桥。习惯地走到原来的学校院子,却猛然意识到:学校已搬进了原二队的饲养院里!

不过,他倒一下子无法把自己的双脚从这个破败的老学校的院子里挪出来。

他看见,这个当年全村最有生气的地方,竟是这样的荒芜衰败了!

院子里蒿草长了一人高,窑面墙到处都是裂缝,麻雀在裂缝中垒窝筑巢,叽叽喳喳,飞进飞出,那副篮球架已经腐朽不堪,倒塌在荒草之中……这就是当年他和润叶上过学的地方!以后,他的弟弟、妹妹,都在这里上过学。而现在,他的儿子却不得不离开这地方,搬到曾经喂驴拴马的棚圈里去念书了。这是历史的耻辱,也是双水村的耻辱。

“不过,你孙少安大发感慨,可又给双水村做了些什么事?”有一个声音突然在内心中问他。

孙少安怔了怔,忍不住仰起脸向天空长长地嘘了一口气。仅仅在这一刹那间,某种想法便不由地主宰了他的意识,他猛然想:是呀,我为什么不可以把这座学校重新建造起来呢?连神汉刘玉升都有魄力重建庙坪的破庙,我为什么没勇气重建这个破学校?

一种使命感强烈地震撼了这个年轻庄稼人的心,使他浑身不由滚过了一道激奋的颤栗!

好,你刘玉升修庙,我孙少安建校!咱们就唱它个对台戏!

孙少安旋即走出这座颓败的学校院子,转而来到不远处的原二队饲养院。

孩子们正在上课。他蹑手蹑脚来到“教室”窗户前。窗户是临时垒的,栽几根粗糙的木棍,破麻纸被风吹得哗哗价响。

他透过窗户上的破纸洞,看见老师正领着孩子们读拼音。里面黑乎乎地,一股牲畜的粪便味直冲鼻子。他半天才看见虎子背抄着双手,小胸脯挺着念拼音。他鼻根一酸……

孙少安拧转身急速地步出了这个破院子。他更加迫切地感到,他有责任让孩子们尽快和这个饲养院永远地告别,重新回到更好的环境中去念书……

当天晚饭后,少安也神秘地把父亲叫到院子里,给他说了他的打算。

玉厚老汉嘴一张,结果连什么也没说出来。他万万没有想到,儿子连敬神的几十块钱都不愿出,却拿这么一大笔钱修那个破学校!不过,这是儿子的事。他向来在儿子们的大事上采取不干涉的态度。

出乎少安意料的是,平时勤俭的秀莲却特别痛快地支持他搞这件事。事情由生病的妻子最后画了“圈”,算是敲定了。

当天夜晚,少安一个人爬上了庙坪山。他蹲在山顶的梯田楞边,静静地环视着月光朦胧的双水村……

此刻,他一下子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事。从少年时期的生活,一直想到了现在。噢,他已经在这块土地上生活了半辈子。他的后半辈子也要在这块土地上度过。往日的生活有苦也有甜。重要的是,他现在才感到腰板硬了一些。过去,日日夜夜熬煎和谋算的是怎样才不至于饿死;如今却有可能拿出一大笔钱来为这个他度过辛酸岁月的村庄做点事了。当然,比起一些干大事的人来说这实在算不了什么,可这是他孙少安呀……

月亮是这样的皎洁,夜是这样宁静;村庄沉浸在睡梦之中,东拉河却依然吟唱着那支永不疲倦的歌……

一九八五年的春天,孙少安个人掏腰包出资一万五千元重建的双水村小学眼看就要最后竣工了。当年拦河打坝震坏的校舍窑洞,已经被一排气势宏伟的新窑洞所替代。当年的学校操场也扩大了一倍,栽起一副标准的篮球架。操场四周砌起了围墙。铁栏式大门上面,拱形铁架上“双水村小学”五个铁字,被红油刷得耀眼夺目。

(节选自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三部第五十章、五十一章,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孙少安赚了钱后下决心为乡亲们做点事,于是他来到儿子读书的地方,看到由饲养院改成的小学,简陋破败,决定重建他和弟妹们读过书的学校。
B.孙少安蹲在山顶的梯田楞边,感到现在的自己“腰板硬了一些”,是因为这两年孙少安通过辛勤劳动赚了点钱,并且能为家乡双水村做点事了。
C.孙少安出钱为双水村重建学校,虽然“比起一些干大事的人来说这实在算不了什么”,却是他一个平凡人的心意,他心中有一点自豪之情。
D.孙玉厚希望少安捐钱重建庙宇被回绝,随后却听少安说要拿出一大笔钱重建小学,他虽然吃惊,但并没有反对,这与其朴实传统的性格有关。
2.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调动多种感官描写出饲养院改成的学校中“教室”环境的简陋破旧,并着力刻画虎子读书的认真,这些坚定了少安重建学校的决心。
B.小说中刘玉升和金光亮集资重建庙宇的事情,说明当时农村一部分农民思想观念落后,也与孙少安个人掏腰包出资重建学校形成对比。
C.重建的双水村小学操场上栽起一副标准的篮球架,呼应了上文旧学校中“腐朽不堪”的篮球架,也衬托出孙少安重建学校时设计之用心。
D.小说人物语言有浓郁的陕北地方特色,如“万一怎”“你娃娃不敢这样”,强化了小说的地域色彩;叙述语言则庄重华美,富有感染力。
3.孙少安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文中画波浪线的两处环境描写,各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10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封城

刘正权

不用抬头,余一菲就知道,妞妞又站在阳台上啃手指。

已是封城第三天了,该死的冠状病毒,若能抓住它的身影,余一菲是不惧与它贴身肉搏血战到底的,妞妞爸爸那么高大,还是运动员出身,不照样被她给扫地出门了?

这场离婚大战,以余一菲的大获全胜而告终,唯一的遗憾,是妞妞在这五年拉锯战中,落下了动辄就啃手指头的后遗症。

妞妞六岁了。一岁的孩子啃手指,是因为处于用嘴唇认识这个世界的阶段,会习惯性地吮吸手指。六岁以后还啃手指,心理医生说了,这是孩子情绪紧张,靠啃手指甲分散压力。

离婚前,这个家庭哪天不是兵戎相见?客厅是主战场,卧室是小校场,厨房是兵器库,卫生间是疗养室。阳台作为唯一的缓冲地带,每每战火蔓延,妞妞就在那儿避难。

余一菲曾经发誓,要把阳台密封起来——妞妞在阳台上啃指甲的一幕,无异于昭告天下,他们家又“风吹鼍鼓山河动,电闪旌旗日月高”了。

誓言还未落地,小区已被密封。

新型肺炎来势汹汹,是余一菲不曾预料到的,先前忙于内斗,压根没心思过年,等战局落定,全国已打响抗击肺炎的战疫。

封城封路不封心。话虽这么说,余一菲心里却陷入冰窟窿。她是外省嫁过来的,虽娘家有人,但鞭长莫及,而妞妞爸爸一气之下远走国外。

小区一封,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妞妞有罕见的自闭症,这也是余一菲和妞妞爸爸吵架的一个燃爆点,两人都指责对方应为此事负责任,双方同时都为自己推卸责任。

望着妞妞,余一菲绝望了。你好歹是来自星星的孩子,可为什么不让妈妈看到一星半点可以燎原的光芒呢?

病毒肆虐下的小城,没了往日的喧闹,甚至,都有人怀念余一菲家里砸电视机、摔玻璃杯的爆裂声了,怎么说,那都是展示勃勃生机的一种生活态度。

从卧室到客厅是散步,从客厅到阳台,就是游公园了,毕竟可以“极目楚天舒”呀。

感谢未来得及封闭的阳台,让余一菲有了莫名的慰藉。啃手指头不是孩子的专利,小区阳台上,竟然有成年人,下意识地啃着手指或抓着头发。

每天水涨船高的确诊病例,每天上升的死亡人数,每天严峻的宣传态势,让人内心由对病毒的轻慢迅速过渡成对疫情的恐惧。

翻看微信朋友圈,成了余一菲生活的重中之重,她尤其想知道,最早被封城的武汉人是怎么熬过这一周的。

借鉴一下别人的生活智慧算是曲线救家吧……果真让她看见了一则:

别问我们这些关在家里的武汉人每天怎么过的……

下午数了一下,我家阳台地砖三百八十块,可能存在误差,明天接着数!

我家对面一栋楼,空调挂了一百六十七个,不会错,我数了几遍,我家孩子数了好几遍!

余一菲心中一酸,不是为那个把空调数了好几遍的孩子,是为妞妞。妞妞还会不会数数,至今还是个谜,这几年只顾吵架了,压根没跟孩子好好待过一天,就从数数弥补吧。阳台对面是没有楼的,倒是有一条大马路,那就数车吧,人,想数到十位数有相当的难度。

以车代步,总归比步行安全系数高。

一辆!余一菲指着老远驶过来的一辆车尖叫。

妞妞的眼神亮了起来。

二辆!余一菲脖子伸出老长,那车才甲壳虫般大小。

妞妞的手指从嘴唇边挪开。

三辆!余一菲报完数,才有救护车的鸣笛声呼啸而来。

妞妞喉咙上下滑动了一下。

半天下来,路过的车勉强才凑够五十辆。

记得快一岁时,妞妞能从一数到五十的,一岁后,却莫名地不再开口。那正是余一菲和妞妞爸爸彼此看对方不顺眼的矛盾高发时段。

夜幕降临,第一百辆车终于从街上驶过,余一菲打了鸡血般,对躺在怀里的妞妞说,乖,明天咱们再数,好不?

妞妞眼中亮晶晶的,点点头,再眨眨眼。

数完车辆,数小区上空飞过的鸟,数完小区上空的鸟,数天上飘过的云朵,数完云朵,数小区绿化带上开了花的腊梅树,四天日子不经意间流淌过去。

那天,余一菲正在厨房煮方便面,家里储备的食物已空了,忽然有个似曾熟悉的口音从阳台蹿进厨房:好多人,有一百零八个呢!

余一菲激动起来,这不是妞妞的声音吗?

果然是妞妞,阳台上,妞妞正凝神看着小区门口数人头。

顺着妞妞的目光望下去,封闭的小区门已打开,有运送生活物资和医疗防护物资的车一溜儿排在门口,忙个不停卸车的人有当兵的,有医生,有社区干部,还有志愿者,不多不少,真的有一百零八人。

车是从山东开来,支援湖北疫区的,每辆车上都贴着大红的宣传标语:隔山,隔水,不隔爱!

余一菲把妞妞抱起来,指着车上的大红宣传标语说,来,乖妞妞,跟妈妈念!

妞妞小脸涨得通红,喉咙喘着粗气,一字一句地,跟着念:隔山隔水,不隔爱!(甲句)

(选自《小小说选刊》2020年第5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阳台是封闭和开放的衔接点。阳台以内,是人们被限制的活动范围,人们自觉遵守约束,承受种种不便和困难;阳台以外,有广阔的空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阳台是展示社会主义大家庭温暖的窗口。
B.“客厅是主战场,卧室是小校场,厨房是兵器库,卫生间是疗养室”,这个比拟句突出了离婚前余一菲与丈夫剧烈的矛盾冲突,也展示了余一菲强悍的“战斗”性格。
C.翻看微信朋友圈,借鉴别人的生活智慧,交流应对困境的办法,传递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小说再现了疫情肆虐期间人民群众的生活状态。
D.患有深度自闭症的妞妞居然开口说话,是疫情期间的奇迹,也是余一菲在这段时间日夜陪伴,以母爱和耐心让妞妞感到温暖,从而创造的奇迹。
2.文章后半部分运用了大量的数字(见画横线部分),这些数字具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作简要的分析。
3.《封城》末段画波浪线的甲句,还有一个版本:“说出的却是,妈妈,什么时候再封城?”(乙句)你认为哪句更好?请结合全文列出理由。
2020-12-20更新 | 118次组卷 | 1卷引用: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师大附中2020-2021学年高三上学期高考适应性月考卷(五)语文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