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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1 道试题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0.65) |

1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告别秦椒

毕星星

辣椒,我们那里都叫秦椒。秦椒,我也是捕捉着话音写的,到底是不是这两个字,说不准。

我的家高头村,靠着一条小河,是远近闻名的出菜的地方。村里的秦椒呢,有那么点小名气。你到集镇上去,有卖秦椒的,问哪里的,高头的,于是放了心。

辣椒都是一股子辣味,还有好吃的不好吃的?当然有。辣椒有微辣、中辣、强辣。那种强辣,比如湖南的朝天椒,一入口就辣得直跳,咬一口几天舌头打战。北方人接受不了这个。高头村的秦椒,大致在微辣到中辣之间。入口不烧嘴,下肚子不烧心。太辣了,一口遮住了菜蔬的所有味道,什么也感觉不到,只有辣,不好。辣味也是一味,不可以太霸气,炸辣,就过了。高头村的秦椒不靠辣赢人,靠一种醇厚的辣椒香提味。其实在辣椒角儿里,辣椒肉辣椒籽的油香,也是一味。由辣入口,仔细品味那一种醇厚,高头村的辣椒,没有那么性子暴,更像一场苦口婆心、句句刺痛又回味绵长的对话。

什么样的土地,才能滋养出这样特异的至味?

秦椒喜高温,喜水,三伏天,正是开花结果长身子的时候。集体化时代,农业社的菜地就靠着涑水河,两行洋柿子,三行秦椒,隔着种。河水漫灌过来,干裂的土地吃水,圪嚓嚓乱响,水头子像蛇行吱溜溜铺过地面。集体化时也有自留地。高头村,种秦椒的家户还是多。一家只有几分地,种一片秦椒。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分地以后,高头村的农户又开始种菜,务秦椒。有了点规模,大一点的菜贩子也会在高头村设一个点。大队原来旧址都废了,他们就在老大队的地方,收拾几间旧房子当仓库,安起一台粉碎机,他们还是要制作秦椒面,批到他们的商路去。

八十年代的红火没有能持续多久。十多年后,①高头村的乡亲就面临一场严峻抉择。南方那些爆辣的辣椒一路北伐,攻城略地,很快挤占了每一个犄角旮旯。是啊,它那么辣,以一当十,谁还需要这些微辣中辣的同类呢?一角放下去,一锅子全辣得吸溜吸溜,谁还有心思慢慢品味高头村泰椒留在唇齿间的香呢?

我最后一次看到高头村的秦椒,是在永孩叔的承包地。

前年我回村里,想打听哪家还种秦椒,带一点回城里自家吃。问村里人,都说没人种了,要不到永孩的地里去看看。

永孩叔老两口正在地里。土地承包,分下的地块都很小,一绺一绺的,永孩叔的秦椒地也就四五尺宽,种三行秦椒。

还是那老牌的垆土地,还是那一二尺高的蔓苗。青绿的枝叶,枝干上的脉条渐渐老粗了。秦椒角垂下来,大多已经红透,还有绛红,颜色没有转全,有晚绿的,不多了。黄下来的,已经蔫了,那是虫伤角。他们一律老老实实下垂,一苗秦椒,一束一束的果实,眼看到了收获的季节。

永孩叔说,自家地里,只管摘。我张开一个塑料袋,撮一把收了,撮一把收了。很快看到永孩叔家婶子拿眼睛朝这边瞟。我一把,她一瞟。我咋能这么放手呢,毕竟他们也只有这三行地。村里,拢共也就这三行。

第二年我再回去,永孩叔也不种秦椒了。村里人说,你到前巷去看看,下坪那边还有一家。

到了地头看见一片秦椒地,仿佛看到了久别重逢的亲人,好想一把扑到他的怀里。定睛再看,那是一片朝天椒。

火红的尖角,是辣椒群里的矮个子。短短的,一把一把丛生,向着晴天,向着阳光撒泼。朝天椒不需要枝叶遮掩,它冲开枝叶,露出赤裸的肉身。和我们的秦椒相比,它大概不喜欢遮蔽,很开放。

朝天椒向天矗立,对我耀武扬威:来吧,你别无选择,走到哪里,都是我。

从南到北,它一路掩杀过来,无所不至,攻无不克。

这个世间的吃食调味,有大路货,比方说北方面食,南方米饭;有通行南北畅通无阻的,到哪里都受用;也有某一种吃法,只在一县一乡,或者某一个狭小的地理区域流行,我们权且叫它小口味吧。老家常说,不信猫儿不吃生姜。芥末蘸糖,就好这一口。在老家,这种饭食很多。比如荣河蒸菜,白菜芹菜叶子拌面蒸了,菜面上摆上红烧的肥肉片子。说他光景不好,菜里摆着肥肉;说他光景好,肉片下面就是野菜。这大约也就是穷家偶尔吃肉留下的习惯做法吧。还有凉粉饸饹。一碗面,碗底一份给络面,上面盖上漏条凉粉,米醋芥末。大概也就是所谓的混搭,日久积习。高头村的秦椒,大约也是这一带的一种小口味。他们喜欢微辣中辣,醇厚酽香,带一股子泥土滋养的本地的辣。这滋味,和他们的舌尖一拍即合。即使走出去,它也是靠着这一点独特。

可惜这些年,口味也开始大一统。商家笃信赢家通吃,口味也出现了某种强势口味,要占领市场,一统天下。一些小口味,越来越遭到碾压埋没。你就说西瓜吧,我小的时候,有淡绿皮的枣花瓜,突出道道的黑崩筋,有白皮白瓤白籽的三白瓜,有小个红籽的小籽瓜。现在呢?都是那种篮球一样圆,黑一道绿一道的花绿皮子,走遍全国,哪里都是它。统一,就是单调。应该保持口味的多样性,哪怕它有些刁,有些怪,有些挑拣。高头秦椒不该绝,应该给那一块地域乡亲留下一点小口味。

我于是在心底暗暗地责骂了一句:去你的吧,辣椒也有殖民主义!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写高头村秦椒的辣味不同于湖南的朝天椒,秦椒的辣味自有一种醇厚,被称为“特异的至味”,体现了作者的自豪感。
B.八十年代以前,高头村的秦椒远近闻名,这也是作者引以为傲的事情。但进入八十年代后,秦椒就被南方的辣椒取代了。
C.“我”在永孩叔地里摘秦椒,婶子“瞟”的动作生动传神地传达出她的心理:秦椒数量不是很多,不愿让“我”摘得太多。
D.作者通过描写一些具有地域特色的饭食如荣河蒸菜、凉粉饸饹,强调了“小口味”的重要性,使文章主题更加鲜明和突出。
2.对文中画线句子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语句①中的“严峻”一词,表明村民放弃种植秦椒时,内心经历了激烈的斗争。
B.语句②连用两个“还是”,表明当时高头村各方面变化很小,秦椒得以保留。
C.语句③写出“我”想见到秦椒的急切心情,与后面的失望形成巨大的心理落差。
D.语句④采用比拟手法,生动地写出了朝天椒代替秦椒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
3.怎样理解最后一段的含义?请结合文本分析。
4.班级读书小组要求从“语言的特色”角度,为本文撰写语言札记。请分条列出你的写作要点和依据。
2024-04-15更新 | 134次组卷 | 1卷引用:福建省百校联考2023-2024学年高三下学期正月开学考试语文试题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0.65) |

2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到法官镇吃一顿饭

徐贵祥

在山阳县城吃过晚饭,一头扎进夜幕,很快就抵达漫川关的一家民宿。

那一夜,久久未能入眠。清晨四点左右,看见窗口出现微光,远处的山脊线渐渐有了轮廓,窗前一团模糊不清的黑影有了层次,有了枝枝蔓蔓的线条……我知道天快亮了,居然又睡着了。醒来,天已大亮。到漫川关的第一个早晨看日出的计划,就这样泡汤了。

收拾完毕下楼,文友洛桑已经在院中等待了。我说,看不了日出,我们就去看看漫川关的早晨吧。

我们栖身的地方,在楚街的北段,出门走了三条街,循声来到河边,有一段两百多米长的河街,窄窄的街面地摊密布。

漫川关的农产品很有特色,黄瓜叫旱黄瓜,卖瓜人告诉我们,这种黄瓜可以炒着吃,很劲道。豆角上有紫色的花瓣,就像宝石镶嵌在绿色的豆荚上,简直就是艺术品。土豆是红色的,像圆圆的地瓜,见到了就想蹭蹭泥巴尝一口。

在南边的廊桥边上,看见一位农家女,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新鲜的黄花菜,碧绿碧绿的。我紧走几步,追上女士,问她是不是开餐馆的,她说是。我说,那好,今天中午我们就到你的餐馆吃饭,给我炒一个旱黄瓜、一个熘红土豆,主菜就是肉丝黄花菜。

女士好奇地打量我,又看看洛桑,没有马上回答。

我指指对面问,是哪一家餐馆?女士抖抖手里的塑料袋说,我不是漫川关的,我是法官的。我说,哦,那就算了,我们中午在漫川关吃饭。

女士认真地看了我一眼,突然提高音量说,你们到漫川关,怎么能不到法官呢?到漫川关,就一定会到法官。

我愣了一下,略略感到一丝歉意,想了想说,我们会在漫川关住几天,如果去法官,我们一定到你那里吃顿饭。

她说,可是,你们怎么找到我呢?加个联系方式吧。我对洛桑说,加她联系方式,我要在当地发展一个内线,以后再来就直接跟她联系了。

这位女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因为她的落落大方,重要的是她的自信。是的,来到漫川关,就一定会到法官。

上次来漫川关,我去过法官。法官镇有个法官庙村,几年前还是一个贫困村、包被村,当地政府发动群众,利用跃进渠修建了人工瀑布和空中水流飞廊,规整了民居,一条清澈的水渠穿镇、穿村而过,错落有致的民居坐落在山坳里。站在观景台上眺望,梯田与荷塘交相辉映,地上的蓝天和天上的白云浑然一体,宛如秦岭原乡一个灵动的诗意桃源。这一次重返秦岭,我的重点目标是漫川关,去不去法官,暂时还没有定下来。

转了一会儿街,回民宿吃早餐,当地文友讲,他给我们制订的行动计划是,上午去湖北十堰的上津,下午去法官,晚上在法官吃饭。

从上津回来后,我和洛桑密谋一番,跟那位女士取得联系,让她准备晚上一桌饭,全部当地土菜,六到八人。

她回答两个字:可以。

我对洛桑说,晚上在法官吃饭,但是再也不要让当地朋友安排了,我来请客。

下午,到了法官村,在参观的过程中,不断得到消息:有两个作家朋友从西安来,商洛市文旅局一拨人正在法官考察,上次来结识的几个朋友听说我在法官,要跟我和洛桑共进晚餐。

文友相聚,不亦说乎。可是客人越来越多,到后来,秦楚又带来几个文友跟我们会合了,粗粗一算,晚上吃饭,恐怕要十人以上。这时候我反而担心起来,印象中早晨见到的那个女士,只是拎了一个小小的塑料袋,里面装着几样菜蔬,估计她那里不是个大餐馆。

电话接通后,我跟那位女士讲,恐怕人很多哦,你那里能不能坐得下啊,菜够不够啊?对方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毫不含糊,爽朗而又清脆:没有问题,来吧,你会爱上我们这里的。

然后,她就发来具体位置,并告诉我们,她的餐馆门前有一个荷塘。

秦楚是我首次到商洛认识的当地干部,对法官比较熟悉。她问,你们安排的那个餐馆叫什么名字,我来看看靠不靠谱。

我越发来劲,故作高深。我就是要制造一个悬念,我要按照我自己的意志吃一顿地地道道的农家饭。只有这样,我才能零距离地深入生活。

那天下午,秦楚带着我们重温了法官村的美景,还看了干部田——当地领导干部插的秧。后来,在秦楚的率领下参观最后一个点。

那是法官镇的一个民营生态园,树木葳蕤,瓜果飘香,林子里养着一些珍奇动物,还有泡泡房——类似于帐篷结构的简易房屋,外面笼罩透明的塑料穹顶,调温和卫生设施一应俱全。④实话实说,民间创意不禁让我高看一眼。

参观完毕,秦楚招呼我们在院子里喝茶,小方桌上有一盘精致的小点心,造型各异,摆放得很讲究,就像艺术品。点心旁边的一个小盘子里,漂着一红一紫的花瓣,荡漾着鲜艳的诗意。我似乎意识到什么,问秦楚,难道……

秦楚说,徐老师,您的晚餐就安排在这里。

我有点吃惊:是吗,真的吗?你是怎么知道的?

秦楚笑笑说,根据您描述的买菜女士的模样和说话口气,我就猜个八九不离十。进一步分析,法官离漫川关十几公里,小餐馆一般不去漫川关买菜。清早到漫川关买菜,应该是比较大一点的餐馆。所以……没错吧?

我说,我是跟着一把黄花菜重返法官镇的。

秦楚说,不,您是跟着法官人乡村振兴之后的自信重返法官镇的。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抵达漫川关本想看一下日出,可是却因为睡着了而导致计划泡汤,只能和文友洛桑去看一看漫川关的早晨。
B.作者用较为翔实的内容介绍了漫川关的黄瓜、豆角和土豆,富有生活气息与地方色彩,但是和文章主体内容关系不大。
C.“我”来法官镇请众人吃饭,体现了“我”的热情与大度,然而吃饭人数增多使“我”产生了饭店坐不下的担忧。
D.生态园小方桌上的精致小点心和小盘子里漂着的一红一紫的花瓣,透露着民营生态园的雅致与诗意,反映了人民生活的改善。
2.对文中画横线句子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句子①中女士“突然提高音量”说的话实则体现的是她对“我”定会到法官镇的自信。
B.句子②中“不亦说乎”增添了文学色彩,使文章呈现出了“文白相济”的特点。
C.句子③中的秦楚“对法官比较熟悉”为下文她对饭店地点的正确推测做了铺垫。
D.句子④中“高看一眼”是因为“我”对法官镇人的自信的由衷喜悦与情不自禁的赞叹。
3.法官镇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文本加以梳理概括。
4.文章结尾一段在全文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2024-04-10更新 | 83次组卷 | 1卷引用:福建省龙岩市名校2023-2024学年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0.4) |
名校

3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北京的秋天

陈年喜

我曾在北京稀稀疏疏地生活过两年时间,在顺义区李天路,在朝阳区管庄至金盏乡温榆河的漫长城郊线上,度过了两个秋天。对于一个已入中年的生命来说,这也是时间与命运的双重刻痕。

2015年夏天的某个下午,天气异常燥热,我百无聊赖地坐在老家门前的核桃树下纳凉。这是一棵衰老的核桃树,已多年很少结果,但枝叶在夏季里依然茂盛。头顶的树杈上有一只蝉,它叫一阵,停一阵,毫无规律地停停歇歇。这时,突然接到来自北京的陌生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位姑娘,在确认了身份后,她告诉我,她们团队受四川卫视之托,将制作一档大型诗歌文化节目,邀请我参与创作录制,有酬。

半个月前,在西安交大一附院,我刚接受了颈椎手术。十六年的矿山爆破生涯,漂泊、爆破、机器、潮湿、地热与寒冷,像一只奔跑的容器。金属矿石经过我的手,水一样漫出洞口,漫向大工业时代,没想到它们其中的某块,在炼石成钢后又折返回来,以精致的合金形式给我以回报。此时,我戴着颈托,疼痛沉重,希望与绝望游走于身体的每一个晨昏。孩子在镇中学读书,爱人每天在庄稼林里忙碌,家庭的收入戛然而止,除了接受邀请,我还能干什么呢?虽然面对的将是一个巨大、陌生得让人害怕的城市与题目。

节目正式录制时,已经是庄稼遍熟的深秋时节,我到北京那天,是农历九月十八。

如果以长安街为中心,顺义区李天路离北京中心还很远,这里是靠近首都机场的城郊。所有的参赛选手都被安排住在这里的一家宾馆里,这里成为此后我们一群人生活、进出的大本营。以后去往录制节目现场时,无数次经过最近的某个公交站,无数次看到匆匆进出的人流、车辆,聚合离分。北京的秋天显然比商洛山在色谱上深一度。马路边长长的两排杨树,叶子正在赶赴深黄,有风无风,都会落下一阵子。北京的底色是灰蒙蒙的,天地一色,甚至包括人群和建筑,而金黄的杨树,为它们添上了一抹亮色。

节目的内容是诗人创作诗歌,由搭档的歌手谱曲演唱,同台竞演,优胜末汰。每期六组,加上一个闯擂组,也就是七组人马竞秀。我的搭档是上海人,他早已成名演唱江湖。

这是一个苦闷的深秋,除了苦闷于永远无法满意的创作,更苦闷于孤独。虽然我已有近二十年的诗歌创作经验,对于适合谱曲和演唱的诗歌形式与内容却是陌生的,这是一个新的、巨大的挑战。更重要的是,每首作品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没有半点儿从头再来的余地。毕竟是比赛,谁也不愿被比下去。

我开始了广泛地聆听,从美声到摇滚,从京剧到昆曲,汪峰、杨宏基、于魁智、董湘昆,一首一首地听。总之,每创作出一首诗歌,都要听一百多首歌曲与戏曲,希望从中找到启示与灵感,希望在竞演中给人以惊艳。后来证明,这仅是我个人的设想,个人的一厢情愿。因为谱什么样的曲,什么样的演唱形式,决定权在另一个人身上。

我的搭档很忙,在他经纪人的策划安排下,全国各地飞,一场演出接着一场。我们无法见面和交流,他不是在飞机上,就是在演唱会上。有时候到了录音棚开录,他还迟迟赶不到。我像在进行一场永远找不到答案的单独应试。

秋天越来越深了,每天早晨,杨树叶子在地上都是密密一层。翻过燕山长城的北风吹过来,驱赶着它们。飞驰的车轮从它们身上轧过,它们像浪一样荡起落下,又依然完好,汽车产生巨大的风速,仅仅使它们分开又合拢。每天清洁工的扫帚把它们归拢、堆积起来,拉走。

我习惯一个人在宾馆外的马路上走。长长的沥青道路,大部分时间空寂无人。不知它们哪里来,哪里终,感觉它们永无尽头。我知道,它们通向繁华,也通向衰落,通向过去,也通向未知的明日。真是奇怪,节目中我所有的诗歌竟都是秋天的主题,秋天的孤独,秋天的哀愁,命运在秋天的来路与去处。

我经历过长白山的秋天,喀什叶尔羌河流的秋天,北漠包头的秋天,唯独对北京的秋天记忆最深,也常常被它震撼。北京的秋天是宏大的,有一种无法说出的气象,它宏大到无边无际,小到河边的一株草,大到天上的云,它们是浑然的、同步的,那么纯粹,又似乎独立于时间之外,充满了无形的力道,像一驾古老的马车,从天边碾轧过来。它与这片土地数千年金戈铁马的沧桑同色调、同重量,也同速度。总是让人感觉它的色彩、它的命运,就是整个北方的历史与命运。北京的秋天几乎没有雨,每天都是晴天,没有霾的时候,天空也蓝得通透。

我喜欢北京的落日,在远远的天边,它慢慢向北方的山尖落下去,那余晖异常纯冽,比它在东方升起时要壮烈得多。它们落下去了,把一缕缕余焰留存在云彩的边上。这块土地上,多少历史云烟,多少王朝与梦想曾经如此不甘地谢幕过?

我与一群来自天南地北的诗人,从秋天一直竞演到冬季结束。他们的名字和身世我差不多都忘了,像我写下的那十四首歌词。

他们大概也一样。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说自己在北京“稀稀疏疏”地生活过两年是“时间与命运的双重刻痕”,引出下文,行文严谨。
B.第二段的环境描写具有暗示作用,核桃树、蝉的形象暗示着事情的发生,同时也烘托了自己的心情。
C.“我的搭档很忙”,经常“全国各地飞”,作者明褒暗贬,对“搭档”的我行我素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D.作者对“北京的秋天”记忆最深,是因为他在这里一路过关斩将,竞演取胜,创造了艺术上的辉煌。
2.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二段的环境描写是作者细致观察的结果,很好地体现了“我百无聊赖”的心理,也照应了下文自己接受手术的内容。
B.“以精致的合金形式给我以回报”,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讲述自己遭遇病痛的不幸,为我们塑造了一位乐观积极的艺术形象。
C.“有酬”独立成句具有强调意味,作者这样写是为了表现人物的俗气和敢于自我剖白的可贵精神,使文章内容显得更真实。
D.与郁达夫《故都的秋》纯乎描写北平秋景相比,本文写北京秋天的文字并不多,而是将更多的笔墨用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上。
3.“我”为什么要写“北京的秋天”?请结合相关内容简要赏析。
4.有评论者认为陈年喜常会将诗行嵌入叙述,让诗与文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2024-03-22更新 | 215次组卷 | 2卷引用: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市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三下学期第一次质检模拟语文试题

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文本一:

长夜

巴金

我对着一盏植物油灯和一本摊开的书,在书桌前坐了若干时候。

火在灯罩里寂寞地燃着,光似乎黯淡了些,我把头动了动,忽然发觉一堆一堆的黑影从四面八方向着我压下来,围过来。但是灯火发出一团光亮,把它们阻挡了。我看见黑暗在周围移动,它们好像在准备第二次的进攻。

四周没有声息。我奇怪,难道这时候醒着的就只有我一个人?为什么我四周会是死一般的静寂?

我把灯芯转亮,我再看看四周,黑暗似乎略微往后退了,它们全躲在屋角,做出难看的鬼脸,无可奈何地望着灯光。

我又埋下头,而且睁大眼睛,把注意力完全放在书本上。

我进到了另一个时代里去经历另一些事情。

我觉得我自己站在一群叫嚣的人中间,高耸的断头机的轮廓贴在淡蓝色的天幕上,一个脸色惨白的年轻人带着悲痛立在台口,他用眼光激动地在人群中找寻什么东西。他的嘴颤抖地动了一下。一个少妇带着一声尖锐的哀叫向着风口扑过去,她仰起那张美丽的脸去承受从台上投下的眼光。泪珠沿着年轻人的脸颊滚下来。一只粗壮的膀子伸过来拉他,他再投下一瞥依恋的眼光,于是断念似的睡倒在木板上面。少妇伏在台阶上伤心地哭着。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我似乎听见这一句痛苦的问话。

我吃惊地举起头,房里仍然只有我一个人。黄色的灯火孤寂地在玻璃灯罩里摆动,任是怎样摇晃,也发不出一点声音。背后墙壁上贴着我自己的影子,它也是不会发声的。窗外、门外,夜悄悄地溜过去。没有人从门缝里送进一句不等回答的问话来。那么又是我的心在说话了。但是会有人来给我一个回答么?

我等待着。这次我听见声音了。皮鞋的声音,一个男人的脚步。脚步声渐渐地近了。是一个朋友么?他在这深夜来找我谈什么事情?或者他真的是来给我回答那个问题的。

我激动地等待着叩门声。我几乎要站起来出去开门。但是声音寂然了。马路上静得好像刚才并没有人走过似的。

灯光又开始暗起来。黑影也跟着在活动了。它们恢复了原先的阵地,而且进攻。灯用它的亮光抵抗。显得很吃力。我知道油快完了。

我穿过包围着我的寒气和黑暗,走到厨房去拿了油瓶来给灯加了油。于是灯光又亮起来。这灯光给我驱散了黑暗和寒气。我听听四周。还是坟场上似的静寂。没有人在马路上走过。我失望地在书桌前面坐下,又坐在原来的地方。

我的头又埋在书上。慢慢地、慢慢地一幅图画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仍旧是那个断头台。两个少妇坐在阶上,身子挨得很近。一个埋着头低声在哭,另一个更年轻的却用柔和的声音安慰她。

“露西·德木南。”我听见一个粗暴的声音叫起来。那个年轻的少妇慢慢地站起,安静地把脸朝着人群。怎么!还是先前那张美丽的脸,还是先前扑倒在台阶上哀哭的女人。现在她神色自若地走上断头台去。她对自己的生命似乎没有爱惜,上断头台就像去赴宴会。平静的,甚至带着安慰表情的面颜是那么年轻,那么纯洁。一对美丽的蓝眼睛望着天空。巴黎的天还没有她的眼睛这么美!但是她也在木板上躺下了。

露西·德木南终于跟着她的丈夫死去了。我忽然想起了德热沙尔的诗:

有着温柔的爱情的女人

小孩儿,小鸟儿,

母亲的心,芦苇的身,

露西,一个优美的女人

……

啊,你可爱的小女人,

为了追随你所崇敬的爱人

你在断头台上做了自愿的牺牲,

献出了你年轻的生命。

啊,想起你不由我眼泪纵横!

……

诗人的语言在我的耳边反复响着。

我抬起头凝神地望着那一图跳荡似的金黄色的灯火。我想忘记一百五十年前的事,但是我的思想固执地偏偏粘在那件事情上面。为什么当时没有人伸出一只手把那只粗壮的膀子拉住?为什么从那些昂着头在台阶上观看的人中间不发出一声“够了”的叫喊?

我又凝神倾听,我希望在静寂中听出一下脚声,我希望听出一两声表示这个世界还醒着的响动。我希望一个熟人起来叩门。我甚至想,只要有一个人,哪怕是不认识的人也好,只要他走进来,坐在我对面。让我把我的悲愤全倾吐给他。这时候我多么布望能够找到一个醒着的人。

我听了许久,坐了许久,希望了许久。

夜更加冷了。这么长的夜。还不见一线白日的光亮。不晓得要到什么时候才是它的尽头。枯坐地等待是没有用的。不会有人来叩门。我应该开门出去看看天空的颜色。我应该出去找寻展光的征象。

灯火开始在褪色。黑暗从埋伏处出来向我围攻。但是我用坚硬的脚趾穿过黑暗走到外面,打开了大门。

一股冷风迎面扑上来。暗灰色的空中飘着紫紫的细雨。天空低低罩在我的头上,看不见一小片云彩。我的眼前只是一片暗雾。

但是从什么地方飘过来一声竹笛似的鸡叫。这意外的声音使我疑心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我屏住气向这广阔的空间听去。

欢呼似的鸡声又响起来。

漫漫的长夜逼近它的尽头了。

1941年冬在桂林

【注】露西·德木南:现译为“露西尔·德穆兰”,法国大革命时期政治家卡米尔·德穆兰的妻子,在丈夫牺牲一周后也被杀害。

文本二:

为了忘却的记念(节选)

鲁迅

在一个深夜里,我站在客栈的院子中,周围是堆着的破烂的什物;人们都睡觉了,连我的女人和孩子。我沉重的感到我失掉了很好的朋友,中国失掉了很好的青年。我在悲愤中沉静下去了,然而积习却从沉静中抬起头来,凑成了这样的几句:

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

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

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见小诗。

吟罢低眉无写处,月光如水照缁衣。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本一开头交代“一盏植物油灯和一本摊开的书”,为后文写作者的心理活动和阅读想象创设了情境,营造了氛围。
B.文本一用拟人手法写“黑影”,突出“黑影”既阴险可怕又软弱胆怯的形象特征,从中也可看出作者对时局的感受。
C.文本一和文本二都写到作者深夜独处、四周静寂的场景,这一场景是旧中国社会的写照,也是作者内心孤独的表现。
D.文本一和文本二的标题分别运用了象征、反语手法,都有意在言外的特点,能巧妙表达作者的悲愤之情和不屈斗志。
2.关于文本一中“另一个时代”的“另一些事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以“粗壮的膀子”代指刽子手,写出反动势力的强大,也暗含对革命者的同情。
B.从年轻人临刑前流泪,到露西“赴宴”般上刑场,这显示了革命者的日渐成熟。
C.革命者赴刑的细节,并不完全是历史真实,更多的是作者带有情感倾向的想象。
D.“痛苦的问话”“粗暴的声音”等幻觉,衬托夜的静寂,增强了描述的场面感。
3.文本一多次描写灯火的灯光变化,有何好处?请简要分析。
4.文本一和文本二都在行文中插入诗歌,这样写有何艺术效果?请简要分析。
2024-01-18更新 | 64次组卷 | 1卷引用:2024届福建省泉州市普通高中毕业班质量监测(二)语文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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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金黄色的麦秸

肖复兴

1848年,意大利歌剧界不可一世的人物唐尼采蒂去世之后,他原来霸占的显赫的维也纳皇家剧院音乐总监职务空缺下来,不少人眼巴巴地窥伺着这个位置。官方请威尔第来担任这个职务,并有希望让其将来荣升为许多人艳羡不已的宫廷音乐大师。没有想到,威尔第回信,断然拒绝。

他说我不希望当什么宫廷音乐大师,我只希望住在我的庄稼地里,写我的歌剧。那时候,他正在写《游吟诗人》,他正着迷于十五世纪西班牙的风情,爱着剧中那位吉卜赛女郎阿苏塞娜,那种融合在她身上的既有女儿对母亲的爱也有母亲对儿子的爱,以及燃烧在她心里那种强烈的复仇火焰,都让威尔第情不自禁。遥远的吉卜赛热辣辣的阳光,融合着家乡田野上的清风,正鼓荡着威尔第的胸膛,他怎么能退下来去和那些曾经拒绝过他的达官贵人苟合?

他回到家乡圣阿加塔的乡下。

四十年后,1888年,在威尔第七十五岁高龄的时候,他已经熬到德高望重的岁数,那波里音乐学院再一次聘请他来担任音乐学院的院长,他冷笑地摇摇头,再一次断然拒绝。

他当然想起了当年米兰音乐学院是如何把自己拒之门外的情景。那时候,他十八岁,第一次从农村来到米兰报考音乐学院,被无情地拒之门外。他当然要报复在青春时期曾经无情折磨过他的大都市和那些趋炎附势的人们。他宁可住在乡村,也不愿意见到他们的嘴脸。

他曾经这样说过:到哪儿都行,只要不在米兰或者别的哪座大城市。最好是去农村耕耘土地。土地不会让人失望。他还是回到了家乡圣阿加塔的乡下。

威尔第向往乡村,向往土地。对于他,土地不仅是一方手帕,可以渗透失败的泪水;同时也是一只酒杯,可以盛满成功的酒浆。越是功成名就如日中天时,威尔第越是向往乡村,甚至对乡村的感情浓得化不开。他会忽然之间为自己小时候觉得故乡布塞托的天地狭小而不喜欢它感到羞愧,便迫切地渴望在故乡的田野里散步。故乡的田野,让他拥有重逢故人的感情,会给予他不期而至的灵感,他会如观察五线谱一样仔细观察土地,看土质好坏,攥起一把被阳光晒得暖暖的泥土,心里盘算着购置哪一片土地。早在《纳布科》刚刚成功之后他回到家乡的那时候,他就想购置大片土地,经营农场、猪圈、葡萄园。他觉得:土地是可以信赖的,是将来的依靠,是对一个饱受贫困煎熬人的补偿。而对于都市,他怀有的是痛苦的回忆、报复的心理。

威尔第实在是一个怪人。他的音乐是那样豁达、细致、温情,但生活中却是那样的刻板,甚至粗暴。在他的农庄里,他经常训斥、大骂雇用的农民,音乐和生活反差是如此之大。在这一点上,他确实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脱离不了农民的本性。他对文化界尤其厌恶,除了承认诗人曼佐尼,几乎和其他人没有任何来往。他把自己关在圣阿加塔,庄园之外发生的任何事情,他都不感兴趣。他只关心他的马、牧场、田地、播种、收割,天气不好的时候去观察天空,担心未来庄稼的收成;葡萄熟的季节,他会兴致勃勃地摘葡萄……

一生创作《茶花女》《阿依达》等二十六部歌剧的威尔第逝世的那天清早(1901年1月27日凌晨2点50分),所有车辆路过他的逝世地——米兰旅馆附近的街道,都放慢了速度,以便不发出响声。在这样的路上,铺满了麦秸。这些麦秸是米兰市政府下令铺的:为的是不使城市的噪音惊扰这位伟大的老人。

只有充满浪漫色彩和艺术气质的意大利,才会想起这样金黄的麦秸。

这金黄的麦秸,来自农村。这符合威尔第的心愿,让老人安息在乡村麦秸的气息里吧。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威尔第回到了圣阿加塔的乡下,官方又一次请他出任要职,他因自己年事已高,断然拒绝了官方的请求。
B.威尔第不希望成为宫廷音乐大师,而是向往土地,他认为土地不会让他失望,宁可住在乡村也不愿去大城市。
C.威尔第年轻时来到城市,梦想被击碎,遭遇心灵的煎熬,他对城市有痛苦的回忆,甚至产生报复心理。
D.威尔第是一个怪人,虽然他的音乐充满了温柔细腻,但由于他农民的本性,他经常粗暴地斥骂他雇用的农民。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采用第三视角,围绕威尔第展开文章内容,通过细腻的笔触,刻画出一位丰富饱满的音乐家形象。
B.文中画横线的句子运用比喻手法,把土地比喻成手帕和酒杯,生动地写出了威尔第对土地的向往和依赖。
C.文章正面描写了主人公的言行举止,同时也侧面描写了其他人物的举动,使得小说人物形象更加丰富。
D.文章第五段插叙了威尔第在城市里求学被拒之门外的情景,生动地写出了他在城市生活无助的状态。
3.文章第二段写威尔第对自己写的歌剧《游吟诗人》中主人公的态度,有什么作用?
4.为什么米兰市政府在音乐大师去世的清早在街道上铺满了金黄的麦秸?请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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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江边夜话

李广田

山渐渐低,水渐渐阔,眼界逐渐扩大,心情也就更觉得舒畅些了。下午三点钟,我们就到达了高鼻梁。为什么叫高鼻梁呢?是因为本地人生的鼻梁特别高吗?还是这里有一个山头像人的鼻梁骨呢?向本地人打听,才知道原名是高北阳,讹为高鼻梁了。早早地到达,是行路人的愉快,不但觉得诸事从容,而且觉得可以做出些有趣的事来。但要做些什么呢?也不知道。除非等我们的小船,船来了,就搬行李,然后到江边打水盥漱,脱鞋濯足。等到队员们分配妥当晚餐后,已是暮色苍茫,江风也凛冽了。

每小队一斤生萝卜,一两盐,每人还分两个馍。队员们高兴地传语着。他们分住在人家屋里,借了炉灶自己炊食。我们几个在江边一个吴姓家里安顿下来。

这地方人家不多,都是低低的茅屋,没有庭院。有几家卖面食和酒肉的,大概最近才开始。远处,江水两岸的高高山头,有几座碉堡雄踞着,给这地方平添了一种特殊神色。

我们住的这个吴家,只有一大间草房,一大间内又分成几小间。进门一间,似乎是专为居留客人并招待买卖用的,门口挂着肉,门后放着几案。有两张木床,就是睡的地方。我们住在这里,仿佛会给人家不便,颇有些不安,但看到他们诚实而亲切的态度,倒觉得自己的多心是多余了。

老先生今年多大年纪呀?大队长问。

啊,你说我吗?吴老头惊异的望望我们,笑着回答,哈哈,六十挂零啦。

好哇,你老人家很壮实啊!

嘿,穷人不壮实还行吗?

他给我们张罗点灯,灯影里,看他那含在满脸皱纹和短短胡髭中的微笑,有一种深湛的和平之感。

他的女人,一个稍稍驼背的老妇人,偶尔从灶间出来,她似乎穿着宽博的古装,头上蒙着印花头巾。我们不曾看见他儿媳妇,只听见她在内间里忙活的声音。

我们原是住在山后的,老头在菜油灯上燃了烟斗,说道,从去年,啊,是前年啦,听说外面又打起仗来,这里过路的客人多起来了,便搬到这里来住了。

从他的叙述里,我们知道他原是船户出身,年轻时因为船上的生意赔了本钱,于是把船卖掉,只耕田度日。现在他做豆腐、馒头以及猪肉等生意,这是他儿子经营的。

咳,什么都不容易,胡弄着吃口饭罢了!他笑着说。

真是一个可爱的老人。我们行路人对于这样的老人是愿意把一切都予以信托的,我们将要吃些什么呢?这是当前的问题。随便给我们弄点吧,老先生。吴老头听了我们的话,到内间吩咐了一番,回来时两手向两边一分,抱愧地说:唉,对不起,我们没有盐,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盐了!

对此,我们并不觉得稀奇,我们沿途屡次经验过盐的恐慌。这些地方因交通不便,时常无盐可卖,大多数贫寒人家几乎永远吃着淡食。我们在一个有盐可买的地方,买了很多盐带着,预备分给队员,我们现在就要分给他一些,我们愿意把更宝贵的东西赠他,这是从河南买来的海盐,我们一直放在手提箱内,偶尔用过,但大部分还留着,我们拿一个沉甸甸的纸包递给老人。

什么?他惊异了。

海盐啊,我们给你老人家。

海盐?——唵,海盐是香的,我们这地方是吃不到海盐的,我们这荒山里!

不多时,就有香气传来,大盘的炒白肉和烙油饼端来了,我们像一群小孩子,贪馋地领受这一次盛馔,自从在白河吃过一次炙油饼后,我们许多日子不知肉味了。

喝什么呢?请你们喝豆汁吧,现在就推磨子,一开锅就行。老头指着内间里,我们听到碌碌声,知道在磨豆腐。豆腐磨子声中,我们有片刻寂静,似乎听到江水声。夜已经深了。

丁令丁令,我们猛然一怔。

跑信的过去了。老人低声说。

邮差为什么带着铃铛呢?我们不明白。

怕有虎啊狼啊什么的。老人回答。它们怕响器,跑信的人夜晚把一个铃铛挂在身上,走起来丁令丁令的。他说后山那些地方都是深山老峪。

内间里叫了一声,老人进去了,出来时端了豆汁,新鲜纯粹,我们每人都喝了几碗,淡淡的,甜甜的。我们问到了去安康的道里,老人说:从脚下到安康七十五里,以前每十里一个探子,就和现在跑信的一样。谈起过去,我们问他:过去好呢还是现在好哇?他用手拢了下胡子,反正打仗,穷人还是穷人……话未说完,他沉默了。我们把胜利的故事以及种种希望讲述给他听,他也起劲起来。

吃完豆汁,灯里的油已将尽,屋子里暗起来。忽然外面有橐橐的脚步声,老人机灵地站起来,自言自语,小回来了,一边说着去开门。门开处闪进一个魁梧的影子,这是他的儿子。这个,可真不小。老人说:天不早了,先生们休息吧。

大概刚过半夜,老人一家已经起来操作,给我们预备水和饭,还准备一天的买卖。他们不惊扰我们,都轻手轻脚地活动,也不说什么话。

早晨七点半,我们就向安康出发了。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段写由“高鼻梁”的地名引发联想,向当地人打听名称的由来,颇具趣味,与人物“舒畅”“愉快”的心情相映衬。
B.文章主要写抗战时期的一个侧面,未正面写打仗却多处交待战争背景,如碉堡、吴家老人搬家、邮差挂铃铛等内容。
C.“我们”住宿的吴家条件简陋,一开始“我们”担心给吴家人添麻烦,后来被他们的亲切感染,一晚上都相处融洽愉快。
D.老人听“我们”讲述胜利的故事以及种种希望时很有兴致,体现了普通百姓朴素的家国情怀以及对安宁生活的向往。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人回答大队长年纪问题时轻松随和,行文中多处写“笑”的细节,与“可爱”“深湛的和平”等词一并传神地刻画出老人的形象。
B.“我们像一群小孩子,贪馋地领受这一次盛馔”,用词活泼贴切,表达了“我们”享用美食的喜悦心情,同时流露出多重生活况味。
C.可口的菜肴、新鲜的豆汁,体现吴家人的款待。老人的妻子和儿媳在内间忙碌,她们的形象仅用侧面描写简单绘出,鲜活真实。
D.老人在儿子回家时一系列细微的动作和语言,可见他对儿子的关心。“这个‘小’,可真不小。”这句中的两个“小”含义不一样。
2023-10-28更新 | 32次组卷 | 1卷引用: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一中2023-2024学年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月考语文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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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本一:

一块土地

贾平凹

这是他给我说的故事。

他那块地并不大,总共十八亩二分五,他们习惯说成十八亩地。

十八亩地很平整,西边有一条水渠,水渠一拐,朝别的地方去了,拐弯处长了棵梧桐树。他那时太小,只有两岁吧,关心着那棵梧桐树上会不会来凤凰。那时候,他的太爷还在,有一阵子太爷总是去十八亩地,从地北头走到地南头,再从地南头走到地北头。太爷在地里走着就背了手,腿好像没了膝盖,直戳戳往前迈一步,再迈一步。从渠沿上走过的人说:阿爷,你咋天天都量地哩?

爷的爷刚刚来到沙白村时,那里还是一片狼牙刺滩,一家人起早贪黑硬是挖掉了狼牙刺,搬走了石头,才修出来了十八亩地。但在太爷三十岁的那一年,房子着了大火,把什么都烧成了灰,十八亩地就卖给了村里的马家,太爷还从此给人家吆马车。

太爷在用步子丈量着十八亩地,村子里正叮叮咣咣地敲锣鼓。锣鼓敲到谁家,谁家就拿一条红被面来挂彩。太爷说:土地改革了呀!

太爷在十八亩地里种了麦子。可是,麦子刚刚泛黄,太爷却死了。沙白村的坟地都是在村东那个堆料浆石的高岗子上的,只有太爷的坟埋在梧桐树下。

爷对十八亩地更是上心,种麦,种包谷,也种豌豆和芝麻,地堰砌得又细又直,地里的土疙瘩都揸得碎碎的。他亲眼看过爷在吃土,那是一个秋后,麦苗还没有出来,爷领着他在地里走,爷一直鼻孔张大地吸。他说爷你吸啥呢?爷说你没有闻到土气香吗?他闻不出来,爷就从地上捏了一把土,捏着捏着,竟把一小撮塞在嘴里嚼起来了,吓了他一跳。

他说:爷是蚯蚓。爷赫赫地笑了,说:蚯蚓?啊,蚯蚓,爷是蚯蚓。

后来,爷就当了村长。当了村长,就走方字步,在村道里走,人人见了都问候。爷怎样经管着村子,他不甚清楚,但在爷当村长的几年里,沙白村一下子成了远近闻名的先进村。是过了两年吧,村里又是敲锣打鼓。婆问爷:咋又敲锣鼓哩?爷说:社会又变呀,要地呀。这就是成立了人民公社。

村子里架起了高音喇叭,整天在说着人民公社好。但是爷不久就病了,汤米不进。侧睡了一个月,到了初秋,爷突然精神好些,要家里人搀着去十八亩地,家里人搀着他到梧桐下。爷说:哦,芝麻开花了。头一歪,咽了气。

爷死后没有埋在十八亩地里,因为十八亩地已经不属于他家的地了。

这期间发生了多少事啊,他娘死了,他爹摔断过腿,他又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又在一报社上班。

他再一次回到沙白村,把辞退工作准备经商的想法说给爹。他记得清清楚楚,那一天他家的院子里涌了好多人。院子人说:征地啦,征地啦!因为沙白村西边的三个村子原是唐代的皇家公园旧址,现在要恢复重建,周围十几个村子都得搬迁。

那个晚上,沙白村人都在高兴,这地一征,他们终于不再是农民了,而且每家还领到了一大笔补贴费,就筹划着该怎么使用这些钱了,他爹却在屋里喝闷酒,喝了半瓶子,喝得一脸的汗都是油。

爹问:你爹真的也不是农民了?他说:当然不是农民了。爹却说咱到十八亩地去。

他能理解爹的心情,以前分了地,又收了地,地还在沙白村,天天都能看到,现在却要离开沙白村,十八亩地说不定做什么用场,就再也没有了呀。他陪爹去了十八亩地,从地南头走到地北头,走了七八个来回,爹的腿一软就跪在地上磕头。他不知道爹是给十八亩地磕头哩,还是给埋在十八亩地里的太爷磕头。

爹离开了沙白村,搬住到了城西南角新建的小区。他不能陪爹呀,因为他的公司经营外贸生意,生意又非常好,在积累了一定资金后,他也开始进入房地产市场。

城市发展确实很快,像潮水一样向四边漫延着,扩张着。原先20万一亩征去的土地,地价开始成了400万一亩,纷纷建造了别墅。还未开发的那些地方,都用围墙圈着,过一段时间,拍卖一块;再过一段时间,再拍卖一块。当然,每次拍卖会他都去参加的,每次参加了都铩羽而归。但当又一次召开拍卖会,拍卖的是沙白村那一片面积,他竭力竞争,他的实力不可能拿下整个沙白村,却终于得到了那十八亩地的开发权。

他说十八亩地,是他看到的也是经过的,收了,分了,又收了,又分了,这就是社会在变化。社会的每一次变化就是土地的每一次改革,这土地永远还是十八亩呀,它改革着,却演义了几代人的命运啊!

他说完故事,我让他带我去十八亩地看看。十八亩地果然还被围墙围着,地很平,没有庄稼,长着密密麻麻一人多高的蒿草。突然,地的南头嘎喇喇一声,飞起了一只鸟,我们即认出那是野鸡。怎么会有野鸡?野鸡是能飞的,但它飞不高也飞不远,围墙之外都是楼房它是从哪儿来的?我们都疑惑了。

他却突然一愣,说:这是不是我太爷的魂?!

他这话是把我吓了一跳,但我绝不会认为他的话是对的,我只是担心这十八亩地很快就要被铲草掘土,建起高楼了,那野鸡还能生存多少日子呢?又是一年过去了,有一天路过了那十八亩地,十八亩地的围墙换了,围墙里并不是建筑工地,梧桐树还在,蒿草还一人多高,门口挂着一个牌子:一块土地。

(有删改)

文本二:

在《一块土地》中,贾平凹孤独地站在一望无际的田野里,深切地注视变化中的乡土中国面临的困境,有黍离麦秀之情怀。叙事简洁,行文朴拙,谦抑隐忍,个体与历史、现实间的精神纠葛得到了满怀敬意的表现。

(2010年度“茅台杯”人民文学奖散文奖《一块土地》授奖词)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对太爷背手量地的行为描写,虽寥寥数语却生动传神,饶有趣味,使其形象具有鲜明特点。
B.爹跪在土地上磕头之举,既有对土地的难舍之情,也不乏失去土地的深深遗憾,可谓意味深长。
C.文中“梧桐树”不止一次出现,使得行文前后照应,凸显了在土地上生存的农民顽强的生命力。
D.文末聚焦在商品经济时代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的经营使用变化给农民带来的深远影响,发人深思。
2.对于“爷吃土”这一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说明了爷对土地感情之深超越家族的其他人,为后来其担任村长做了铺垫。
B.“他”惊讶于爷的吃土行为,是基于儿童对生活、人生和社会的浅层认知。
C.“他”将爷比做蚯蚓,爷笑着承认,表现了爷对自己农民身份的深度认同。
D.从全文看,“爷吃土”的行为虽有悖于生活常理,却符合人物的情感逻辑。
3.文本一中同一土地,却有“十八亩地”“一块土地”两种称谓,其表达的感情有何不同?请你结合文本进行简要分析。
4.简要回答文本一是如何表现文本二所说的“个体与历史、现实间的精神纠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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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五月还乡

殷毅

一切就像在原地等待,还是原来的样子,等待回乡人的指认。

刚入五月,脆嫩的绿有点浅,像新娘的酒窝。雨或是下得很轻,点点可数,漾在河里打在干燥的水泥地上、雨棚上。不再像春天的毛毛雨下得含含糊糊,在繁花间暧昧不清。或是下得很猛,一阵掠过,撂下一片湿汪汪的。这样的雨像一场告别也像一场迎接,浸泡着五月头的嫩绿。

燕子回来,正在寻找旧巢。

小时候夏天天天泡在里面的池塘,已经被浅绿层层覆盖。苇叶初长成,正好可以包粽子。那时立夏了,乡亲们总是煨一锅清香,扯出无数的炊烟。青青的烟随风聚散,奔腾或婀娜,随意时光。

桑葚树还在那里,斜在水面,那么多年了,它生长得并不是很快,只是略显粗壮,许是根一半在水里的缘故吧。桑葚还是青青的,密密麻麻,等熟了就一颗一颗掉进水里,那入水瞬间的响声如在耳边。那时我们就用桑葚做饵料来钓鱼,叫作钓桑果鱼。鱼很傻,辨不清这些小小的阴谋,往往轻易就上了钩,让我们这些小坏蛋乐坏了。一顿美味的鱼汤该是那个饥馑的年代里最大的美味。

而桑葚是我们这些野孩子们喜欢的水果。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水果树是难见一棵的,而桑树的尾巴是不会被割的,所以大家一天到晚吃得嘴巴乌黑发紫,甚至还闹出过一次小小的事故。

呵呵,那天我照例坐在一棵大桑树上,专拣又大又紫的往嘴里塞,树下是一群跟我一样的野孩子,眼巴巴地等我往下扔桑果给他们吃。哈哈,现在都还记得树下那些仰着的小嘴巴,还有一把张开的等着接桑葚的黄雨伞,桐油布的。我在上面摇晃着那些枝条,桑果纷纷落下,噗噗地打在倒放的雨伞里,仰着的小嘴巴没有了,变成撅起的一圈儿小屁股。到傍晚被母亲召回的就是一群满嘴满脸满手满身乌溜溜的孩子了。

那晚父亲母亲很晚才下工,我已入睡,只是床下泥地上吐了一大滩。父母不知我怎么了,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他们惊慌的声音,听见母亲在说我吐了好多血。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地有名的老刘医生来了,在我身上摸索了好久,又掌灯去看郡一滩的,昏暗的灯光下用小树枝反复拨拉,松了一口气说道:是桑果。

那个飞蹿上树的小身影,那个打在泥土地上的啪啪响的光脚板,居然就是眼前这个中年的自己。而每一个池塘每一条小路上童音仍在恣肆,却再也难见那些小伙伴。

池塘边的苦楝树缀满了紫色的花苞,准备好了盛开。苦恶鸟在水面上游来游去,伸头缩脑很有节奏,见我走近,呼啦一声踩着水面飞远了。苦哇、苦哇、苦哇,每个夏天的夜晚它就这样在我耳边啼鸣。它真的是苦媳妇的化身吗?被恶婆婆折磨虐待而死,化为怨鸟?但是我知道,在那样的封建时代,这片土地上和其他地方一样有着很多小媳妇和恶婆婆的故事。不仅如此,其实那个时代被拴在土地上的人们都有说不完的苦难,人们将生活中不能说出的苦,嫁接给了这个白胸黑背的水鸟,让鸟儿代他们夜夜啼鸣。

跟着母亲到麦地里拔草,很多年了都没有下过地,因不忍心看母亲那么大年纪还那么辛苦,就硬是跟着去了。而母亲一直叫我不要去,她舍不得我。但我知道她心里是很高兴的,拔草的时候她总是说,某某看见了一定会眼热(羡慕的意思)。呵呵,原来她心里不仅高兴还很骄傲。乡亲们远远地看见了,问是谁在帮拔草,母亲一说是我,他们就会说:哦哟,××还帮拔呀!母亲就笑逐颜开了。

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惭愧,我已经脱离土地太久,这块土地上一直只有父母的身影。这里的土地上早就难见年轻人,每块绿油油的背后几乎全是老年人佝偻的脊背和洒下的汗水。他们那么单薄那么清瘦,只是一把骨头,却那么坚硬那么倔强地扦插在故乡的土地,不肯有半步疏离。

一次次弯下腰拔出夹杂在麦地里的蚯蚓草(母亲是这么叫的),拔一棵我就得向它们弯一下腰低一次头,这是人和土地之间的关系吗?我似乎是忽然明白这之间奥秘的。付出,索取,态度的虔诚,过程的忍耐。

太阳有点毒,像是给土地上人们的额外犒赏。我早就汗流浃背,汗水煮着眼睛生生的疼,麦芒在小手臂上刺满了红点,鞋子里的泥屑草籽硌着脚。渴死了,我不得不暂时上岸回家喝水了,而母亲依然跟没事似的。长期的田间劳作,她似乎已经和这片土地融为一体,少了煎熬多了自在,甚至有为庄稼拔去草后的快慰与幸福。而我不能,一天下来,只有煎熬与疲惫。

忽然间感觉自己近乎虚伪,总是在怀念故土说着乡愁,一旦真正和家乡的土地捆绑在一起,却又不是那么美好的了。

所以,乡愁是隔着距离的。与土地的距离,与故乡的距离,与父母的距离,与童年的距离。这种距离是一种伤,而乡愁则是抚摸着伤的呻吟。有病无病都会呻吟。

晚上,躺在老家的床上随便翻看手机里余华的小说《活着》,福贵给他的老牛起的名字也叫福贵,历经人世的悲欢离合后,他再没有大喜大悲。在过往的一切苦难面前,他显得那么平静,守着他从别人刀尖下买过来的老牛,相依为命。劳作了一辈子的老牛,当有一天再也不能下地的时候,等待的只是被剥皮吃肉的结局。福贵被苦难过于浸泡几近麻木的心,那一瞬间充满了悲悯。这些在土地上匍匐了一辈子的人,有来自土地的深深的痛。

人越是贴近土地,越是有一种土地般的沉重土地般的沉默。

五月的土地如此美丽,那是它轻的部分,总是被人们反复歌颂;懵懂的童年是无忧的,那是人生轻的部分,总是被人们反复追忆。回乡后,只是与土地的短暂碰触,意识里便有一些东西在下沉,只是我,说不清。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五月的乡村如此美丽,作者中年还乡,对过往一一指认,发现一切皆不同于往常,在欣喜之余难免心生落寞之感。
B.包粽子、吃桑葚,苦恶鸟叫、拔蚯蚓草等都是五月乡村所特有的,作者借此回忆儿时的生活,表达自己对乡村生活的怀恋。
C.满嘴满脸满手满身因吃桑葚而“乌溜溜”及我因暴食桑葚而呕吐,写出了儿时的懵懂可爱,也隐含着那个时代生活的苦难。
D.作者“感觉自己近乎虚伪”,是因为一方面在怀念故土倾诉乡愁,一方面又觉得乡愁文学是一种矫揉造作的无病呻吟。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燕子回来,正在寻找旧巢”既写实性地交代了五月乡村的特点,又具象征意义,同时引出我对故乡往事的回忆。
B.作者以“追忆童年生活”为线索,围绕还乡这一主体事件,寄寓对故土的怀念、对亲人的爱和对乡愁的思考。
C.本文“实”和“虚”调配得当,相辅相成。一者现实与回忆结合,实与虚共生;二者言在“实”意在“虚”,将复杂的情感渗透在具体的形象里。
D.本文运用了多种表达方式,叙述中穿插了精彩的描写,而精当的议论和恰到好处的抒情,又常常是文本的点睛之笔。
3.作者写回乡的所见所感,为什么要写福贵的故事?请谈谈你的看法。
4.不同于常见的乡愁文学抒发故土乡情,本文作者在乡愁中更多地寄托了自己的深刻思考。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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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宅里的树

张强勇

那年春天我十一二岁的样子,一位堂叔不知从哪里带回来一捆树苗,小树苗连根儿正好和我的身高差不离。看着堂叔在他家院子的房前屋后挖坑栽树,我想要是我也能栽种一棵树苗该多好啊,却终究是不敢说出来。我讨好地跟着堂叔,帮他扶幼小的树苗,有时还学着他的样子,朝着栽下的树坑用力地踩几下土。我看到堂叔拿起一棵树苗,随手扔在一边,拿起另外一棵树苗栽了下去。我看到被扔掉的树苗有明显的异常,树苗的根部还有一个巨大的树瘤,于是怯怯地问堂叔,这棵树苗能给我吗?堂叔说这树苗怕是栽不活,成不了材,你要就拿去吧。

与树的情缘,就从这一刻开始了。

老家很多无主的土地,都被勤劳的乡亲们开成了一丘一丘的菜地。我还小,便在老家宅子的前面寻到了一块小小的空地,找来一把锄头,就在这空地上挖了个小坑。我拿了一把砍刀,就将那个巨大的树瘤切了下来,种下了这棵被堂叔扔掉的树苗。

我并不知道椿树的适应能力很强,更不知道,那小小的空地,对于幼小的椿树苗来说,竟然是它的“风水宝地”。它离房子太近了,只要把门打开,我们就能看到它,就能把水抛洒在它的根上、枝丫上。此外,椿树还吸收着大量的雨水。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早晨,这棵树似乎突然长大了,枝条上爆出了绿茸茸的叶芽,它伸展枝叶,吐露芬芳,散着幽幽的清香。我看到那点点绿叶开始疯一般的舒展腰身,小小的幼芽,让我的心里萌生着微微的喜悦。

椿树的美在春天,鲜嫩的椿芽,是赐给我们的美味。

母亲说,椿树在初春吐出的幼芽是鲜嫩嫩的,可以用来做菜。天气乍暖还寒,我就会抬起头,仰着脸,去寻找树枝上的椿芽,看到椿树的芽苞就在枝头上开始萌动,我的心是欢喜的。不知道是在哪一天,在哪一根枝丫上,就冒出一朵一朵嫩嫩的、绛红色的椿芽来,我兴奋地告诉母亲,母亲会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细长的竹竿,在竹竿的顶端,绑上铁钩子,站在椿树下,把椿芽钩下来。后来,椿树长大了长高了也长胖了,在母亲的注视下,我爬上高大的椿树,站在树杈上,一手搂住树干,一手用钩子去钩椿芽。母亲告诉我,一次不要摘得太多,够做一道菜就行。

参加工作后,我的椿树已长大成材,树干挺直、粗壮,树皮闪耀着青涩的光芒,树冠圆圆的,远远看去.好像一把张开的大伞,生长得更加茁壮,似乎全身都在蕴藉着无限的力量。是的,它已经长大了,它有着足够的强大。那时的我已经很少回家,偶尔给父母打个电话写封信,大多也是问问父母的身体,劝他们只做些力所能及的体力活,不要太劳累了,并没有问起过屋门前的椿树。只是有一天,父亲来信说要把屋门前我的椿树砍了,还说那些专门来乡下买树的人已经打过了好几次主意,能卖四五百元钱。我赶紧回信说家里需要钱我可以寄回去,一定要留下我的椿树。椿树的身上有我儿时的影子,有可口的菜肴,能守望着整个村庄,每当想到我的椿树,我就想到了我的家。可是大山深处书信往返一趟就要二三十天,收到父亲下一封来信时,我的椿树早已倒在了砍树人的斧锯之下。

后来回老家,我很多次都在为椿树之死与父亲理论,不管父亲说出多少理由我都无法释怀!有时母亲也站在父亲那一边,帮着父亲说话。父亲每次都耐着性子和我解释,说椿树会在某一个夜晚的暴风雨中连根拔起轰然倒下而压垮自家和邻家的房子;说椿树每年落在瓦面上的叶子与细碎的枝丫会腐烂屋面的房梁;说夏天的时候,那满树的枝丫和树叶遮住了阳光,房子采光受到影响;还说树木越来越不值钱。父亲说的理由往往是越来越多,也是越来越荒唐,一次又一次,在和我理论的时候,父亲的眼神越来越混浊,眼泪越来越少。

如今我再也不是爬树如猴的机灵少年,那个做主砍树的父亲也跟被砍的椿树一样回归尘土。当长夜梦回,我的椿树还依然挺立在老宅的屋门前,那个机灵疲弱的男孩仍旧坐在高高的树杈上,微风吹拂、阳光和煦。现在,我的椿树不在了,但我养成了喜食椿芽的习惯。春天里,我就会想起生长在老宅里的那棵椿树。有时想,乡愁在哪里?或许也藏在椿芽里吧。

很多的村庄都是依附着树而生长着的,有大树有小树,有古树,也有刚刚栽种的幼苗。那一座座小小的宅子就隐没在树丛里,笼罩在树荫下。儿时村庄的宅子里有许多的树,它常常伴随着一个婴儿的降生或一个老人的离世而落地生根。久而久之,树会像这个院子里生活的每个人一样,融入一个家族的历史。

三毛在《如果有来生》一文中写道:“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是的,如果有来生,做一棵树吧,生长在岁月的永恒长河里,生长在故乡的老宅里,沉默而骄傲。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写“我”帮堂叔种树苗,“帮他扶幼小的树苗,有时还学着他的样子,朝着栽下的树坑用力地踩几下土”,充满童趣,表现了“我”的好奇天真。
B.“我”与母亲用椿树芽做菜的相关内容,是文章的一个叙事背景,也是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文章以此将做椿芽菜的个人记忆跟特定时代连接起来。
C.对离家工作后的境况,作者先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而当父亲来信中提到要把屋门前椿树砍了时“我”感到着急,波澜突起,行文曲折有致,饶有兴味。
D.文章结尾抒情的笔调富有诗意,传达了作者对家乡树木的深深眷恋之情,这强化了文章所要表达的人与故乡难以分离却又不得不分离的悲凉之感。
2.关于文中父亲把树卖掉的部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父亲坚决卖掉门前椿树的描写,表现父亲不顾儿子反对,为了生活一意孤行。
B.作者无法接受父亲卖树的各种理由,本质的原因是椿树凝聚着作者儿时记忆。
C.椿树影响房屋采光,危害房屋安全等因素可能是客观存在的,并非父亲虚构。
D.对父亲眼神和眼泪的描写,表现了父亲的逐渐衰老,也暗含他内心的自责。
3.文中画线句子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文末引入三毛的《如果有来生》有何艺术效果?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双文本 | 较难(0.4) |
名校

10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文本一:

           

史铁生

过去,我们的角落是另一副模样:斑驳的墙,低矮的屋顶,屋顶挂满灰尘结成的网……铁子说这儿避风,克俭说这儿暖和。我呢?只想离窗户远一点,从那儿可以看见一所大学的楼房和好几家正式工厂的烟囱。这儿是整个“五七”生产组最不受人重视的技术角。

清晨、晌午或傍晚,你会在这幽深的小巷中看见我们。我们三个结队而行,最怕碰见天真稚气的孩子。“妈妈你看哟!”我们都低下头。“叔叔们受了伤,腿坏了,所以……”铁子把手摇车摇得飞快,我和克俭也想走快些,但是不行。“瘸子吗?”孩子问。母亲的巴掌像是打在我们心上。这最难办,孩子无知,母亲好心。我们忍着伤痛,付出比常人更大的气力,为的是独立,为的是回到正常人的行列里来,为的是用双手改变我们的形象——残废。

我们有时哼着歌走在小巷深处:

今天像往日一样/我流浪到深夜/我在黑暗中行走/闭上了我的两眼……

春风乍起,吹绿柳条的时节,她来了。“我叫王雪,坐在这儿行吗?”她走进了我们的角落。“当然。”“只要你乐意。”“有什么不行的?”我们每人一句,都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腔调。克俭在我耳边嘀咕了一句,不外乎“德性”“臭酸相儿”一类的评语。铁子冷酷的目光在眼镜后面闪了几下,低下头去。这是一种防御,以攻为守式的防御。防御什么呢?

春雨蒙蒙,天空里闪过一道电光,搅动了三颗枯萎的心。我们的角落从早到晚萦回着歌声:《菩提树》《命运》《茫茫大草原》……先是轻轻地哼,后是低声地唱。我偷眼去看王雪,发现铁子和克俭也在偷偷看她。王雪随着我们歌声的节奏轻轻晃着头,两个小辫一个弯了一个直,一个直了一个又弯。我们的歌声更响亮了:

老人河,啊,老人河/你知道一切/但总是沉默……

“你们干嘛光唱这些让人伤心的歌?”王雪忽然说。“你发听什么?”克俭说。他的脸红了一下。王雪清了一下喉咙唱起来:

我们一天到晚在一起把稻草晒干/地在那边我在这边/两人相距很近很近……

王雪轻轻地唱,随着欢快的节拍摆着小辫。我们三个干脆停下了手里的活,愣愣地看着她,心中的防御工事已经拆除了,眼前出现了一泓春水,轻轻拍打着寂寥的堤岸。她长得多美!怎么说呢?她的心写在脸上,她看得起我们。

正像歌中唱的那样,我们从早到晚在一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唱起那些欢乐的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都用长辈似的口吻和她说话:“王雪,晚上回家走大街,别走那些小胡同。”“王雪,你该学外语。事在人为,别怕难。”“王雪,不然你就学小提琴。只要下功夫,路是人走出来的。”“王雪,你就得这么对待生活,你和我们不一样。”……

如今想来,真是一段珍贵的记忆。

“我是说,王雪这下可以考大学了。”“真的!可她行么?”我的眼睛一亮:“对!你可以帮帮她的数学和物理。”“你可以帮帮地的语文,主要是作文。”“真的!”

那天起,每天晚上,蟋蟀在门外“曜曜”地叫,我们的角落里亮着灯光。

铁子和王雪趴在桌上,点呀线呀,log呀,sin呀,画呀,算呀。我呢?给她讲语法、主题、构思和“之乎者也”,还给她写了七八篇范文。唯有克俭一声不响地坐在门外,给我们一壶壶地烧开水,偶尔听见我们的笑声,他才探进头来羡慕似的笑笑。蓝色的火苗舔着壶底,发出“鸣鸣”的低吟,克俭的眼睛里有火光也有苦闷。我们说的他都不懂,他其实连小学都没有上完呀。

我拄着拐杖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你家也许有点什么用得着的书吧?”他没有回答。他准因为帮不上王雪而心里难受呢。第二天,他不知从哪儿找来了一本《绝对辨音力》,急急忙忙一瘸一拐地跑来交给王雪,竟连里面讲的是什么都没来得及看。那是一本外国小说。好心的王雪竭力表现出喜出望外的样子,说她特别爱看这样的书。

多么恬静、柔和的灯光呀。那还是在童年,妈妈下班回来在我脖子上亲吻的时候,我看见过的。黑漆漆的四周为什么不能都点亮这样的灯光呢?

王雪去考大学前有一夜,我们唱起了《灯光》:

有位年轻的姑娘/送战士去打仗/他们黑夜里告别/在那台阶前……

(有删改)

文本二:

重病之时,寒冷的冬天里有过一个奇迹——我在梦中学会了一支歌。梦中,一群男孩和女孩齐声地唱:“生生露生雪,生生雪生水,我们友谊,幸福长存”莫名其妙的歌词,闻所未闻的曲调,醒来竟还会唱,现在也还会。四周虚暗,瑞雪霏霏。这奇妙的歌,不知是何征兆。

懂些医道的人说好——“生生”,是说你还要活下去;“生水”嘛,肾主水,你不是肾坏了吗?那是说你的生命之水枯而未竭,或可再度丰沛。

是吗?不有些牵强?不过我更满意后两句:我们友谊,幸福长存。

那群如真似幻的孩子,在我昏黑的梦里翩然不去。那清明畅朗的歌确如生命之水,在我僵冷的身体里悠然荡漾。妻子没日没夜地守护着我,任何时候睁开眼,都见她在我身旁。我看她,也像那群孩子中的一个。

我说:“这一回,恐怕真是要结束了。”她说:“不会。”

我真的又活过来。太阳重又真实。昼夜更迭,重又确凿。我把梦里的情景告诉妻子,她反倒脆弱起来,待我把那支歌唱给她听,她已是泪水涟涟。

(节选自史铁生《重病之时》)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本一开头“挂满灰尘结成的网”等对角落的描写是我们心情的写照,这与《我与地坛》中对地坛“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的描写有异曲同工之妙。
B.文本一中多次出现的歌声既呼应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又呈现出了人物情感交流升华的过程,文本二在首尾处出现的歌声亦体现出这样的文学效果。
C.文本一中描写了铁子辅导王雪的场景,活泼生动,如“点呀线呀,log呀,sin呀,画呀,算呀”,表现出铁子用自身能力帮助王雪时的热情与喜悦。
D.文本二中作者用温和细腻的笔调描绘了“我”重病之时的梦中情景,梦境中“那群如真似幻的孩子”和现实中的妻子都给了“我”对抗重病的力量。
2.对文中“王雪”这一人物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春风乍起”的时节里,王雪主动走进我们的角落,她用自己优美的歌声与我们唱和、对话,这是她热情友好性格的体现。
B.我们用长辈似的口吻和王雪说话,其中“别怕难”“路是人走出来的”等内容侧面体现出王雪的人生也有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
C.没上完小学的克俭一瘸一拐地为王雪找来外国小说《绝对辨音力》,而王雪当时喜出望外的表现突出了她对于文学的热爱。
D.文章结尾未交代王雪是否考上大学,而是描写了我们一起唱《灯光》的场景,暗示了王雪早已成为我们心中明丽的“灯光”。
3.经历过困境的人的“生命之水”要如何“再度丰沛”?请结合文本一与文本二简要分析。
4.对文本一的标题,史铁生在创作和发表时曾有过不同的选择,根据你对文本的理解,你认为下面哪个标题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题目一:《没有太阳的角落》     题目二:《就是这个角落》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