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建中元年二月,遣黜陟使分行天下,其诏略曰:“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行商者,在郡县税三十之一。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各有不便者,三之。余征赋悉罢,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数为准。征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违者进退长吏。令黜陟使各量风土所宜、人户多少均之,定其赋,尚书度支总统焉。”
——[后晋]刘昫、赵莹《旧唐书》卷28《食货志上》
材料二 自代宗时,始以亩定税,而敛以夏秋。至德宗相杨炎,遂作两税法,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置两税使以总之,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商贾税三十之一,与居者均役。田税视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定。遣黜陟使按比诸道丁产等级,免鳏寡惸独不济者。敢有加敛,以枉法论。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42《食货志二》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两税法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比新旧《唐书·食货志》,围绕其“史料价值”提取一项信息,并予以说明。
从制度的角度观察,隋唐大一统的基础是南北朝的制度遗产。各项制度的渊源虽然不同,但隋唐王朝的基本态度是予以继承而非否定。除了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①科举制之外,②三省六部制、州县制、府兵制、均田制、③租调制等,均得到较好的承袭与实行。贞观之治、元盛世的施政精神是对既有制度予以严格实行,而非轻易推行制度改易。
——摘编自李磊《试析南北朝至隋唐历史阶段的连续性》
(1)分别指出①②的史料类型。依据所学,说明两则史料在研究西周历史中的价值。
(2)依据材料和所学,从①②③中任选一种制度,简述其在隋唐时期的发展及历史作用。
唐文宗大和四年,“西川税科,旧有青苗,如茄子、姜、芋之类,每亩或七八百文”。 | (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488《邦计部·赋税》 |
“泸州所管五县……地接巴黔,作业多仰于茗茶,务本不同于秀麦”。 | (唐)李商隐:《为京兆公乞留泸州刺史洗宗礼状》 |
“少壮彼何人,种花荒苑外;不知力田苦,却笑耕耘辈。当春卖春色,来往经几代。长安甲第多,处处花堪爱。良金不惜费,竞取园中最。” | (唐)司马扎:《卖花者》,《全唐诗》卷596 |
A.贞观之治时人民生活富足 | B.唐宋时商品经济发展较快 |
C.两税法实施活跃农村经济 | D.唐朝时农业耕作技术提高 |
A.制度变革具有渐变特征 | B.唐代宗已全面实施两税法 |
C.与王安石青苗法内容一致 | D.实现减轻民负的根本目的 |
材料一 唐代的田赋制度称为“租庸调”。租是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年老再交还政府(十八授田,六十还田),在其授田时期,令其负担相当的租额,租额为四十税一(汉代为三十税一)。庸即是役,乃人民对国家之义务劳役。唐制每人每年服役二十天(汉代每人每年服役三十天)。调是一种土产贡输,各地人民须以各地土产贡献给中央,大体上只是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租庸调项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调。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由于土地兼并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很多。农民逃亡,政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780年,唐朝推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同时不再按照中、丁(以年龄分为黄、小、中、丁、老五类)的原则征租庸调,而是按贫富等级征财产税及土地税,将贵族也纳入征税范围。
——摘编自黄永年《唐史十二讲》
(1)根据史料一,分析租庸调制的作用。(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朝两税法与租庸调制相比有何新变化,并分析两税法的历史作用。
年份 | 史料 |
贞元元年(785年) | 南郊大赦天下制:“自立两税,经今六载,或初定之时,已有偏并,或户口减耗,旧额犹存,轻重不均,流亡转甚。” |
贞元十年(794年) | 陆贽说:“(两税法)创制之首,不务齐平,但令本道本州各依旧额征税……旧重之处,流亡益多;旧轻之乡,归附益众。” |
A.人口实现自由流动 | B.各地税负不一致 | C.户口数量迅猛增长 | D.均田制遭到破坏 |
A.“废井田,开阡陌”、“奖励耕战” |
B.“机户出资,织工出力,相依为命久矣” |
C.“量出以制入”、“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 |
D.“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
A.目的是扩大税源 | B.庸是指纳银代役 |
C.分夏秋两季征收 | D.有利于保证农时 |
两税中的户税和地税“每州各取大历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便为两税定额” | 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
“大历中非法赋敛,急备、供军、折估、宜索、进奉之类者,既并收入两税” | |
“自初定两税,货重钱轻,乃计钱而输绫绢。既而物价愈下,所纳愈多,绢匹为钱 三千二百,其后一匹为钱一千六百,输一者过二,虽赋不增旧,而民愈困” | 欧阳修等《新唐书》 |
A.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 | B.未能得到地方官员的响应 |
C.未能减轻民众的负担 | D.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束缚 |
材料一:
材料二: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几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幸。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
——《唐会要·租税上》
(1)分别指出材料一中①②的史料类型。根据材料一,概括科举制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指出唐中期赋役制度发生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