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考生”
明代政府在前代的基础上,对科举考试制度进行了一定的完善,包括考前和考后的相关规定及其实施,有着鲜明的“善待考生”特征。
考前
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廷颁布《科举程式》:“在京及各布政司搭盖试院房舍,并供用笔墨、心红、纸札、饮食之类,皆于官钱支给,咨报户部。”同年又诏令:“凡新科举人,各巡抚每名填给勘合(在沿途驿站食宿及使用其车马的官方凭证),应付口粮、脚力,赴礼部印卷会试。”
考后
永乐二年(1404年),行会试赏赐规制:“赐状元及进士宴于礼部, ……赐状元冠带朝一袭,诸进士宝钞人五锭。”嘉靖十五年(1536年),诏各处学校膳生员“累科不第、年五十以上、愿告退闲者,给与冠带荣身,仍免本身杂泛差徭。”
左图是嘉靖四十年(1561年)在今天杭州市萧 山区建立的“甲科济美坊”。该牌坊檐顶正下方银 嵌着嘉靖皇帝御赐的“恩荣”牌匾,中坊中间横刻 “甲科济美”四个楷书大字,济美有“传延美好”之 意。中坊上檐雕有鲤鱼跃龙门,下坊刻有自永乐 至天启年间中举人、进士姓名,29列共16人。 |
——据《大明会典》等
(1)明政府注重从哪些方面“善待考生”?(2)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民众层面指出明政府“善待考生”的效能。
数据与历史
数据统计与分析是研究历史的重要方法,它对历史认知和历史结论的得出有着重要影响。下面是两则通过数据应用进行历史研究的案例。
案例一 美国历史学者菲利普·霍夫曼对近代欧洲国家间关系的处理方式进行了专题研究。他认为,17世纪中期以来,欧洲各国统治者因追逐个人“荣耀”而发动的战争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并使用表3对自己的这一论断进行了例证。下表是在ARTFL数据库中搜索法语单词“gloire” (荣耀)和“guerre” (战争),两个词出现在同一个句子中的次数和频率。
年份 | 次数 | 频率(每万字出现率) |
1600—1699年 | 240 | 0.11% |
1700—1799年 | 177 | 0.04% |
1800—1899年 | 142 | 0.02% |
案例二 在研究英美两国实力对比时,通常使用个体指标(如图1)和综合指标进行衡量。综 合指标是“将国家能力的多个关键代理变量”整合、计算为单一指标,如图1中的“净资源差距”,它是指“国家的总物质实力扣除统治和运行成本后的可用净额”。
——-据【美】菲利普·霍夫曼《欧洲何以征服世界?》等
(1)按照菲利普·霍夫曼的逻辑,指出表中数据所反映的欧洲国家间关系处理方式有何变化,并为其提供史实依据。(2)你如何看待图1和图2中数据的运用?
A.致力于基层民众的自我管理 | B.保证了政府征发赋役的来源 |
C.有助于强化统治者控制基层 | D.引发了基层管理权力的上移 |
A.皇权受到了极大挑战 | B.文官集团势大不掉 |
C.中枢决策机制的成熟 | D.中央集权受到威胁 |
A.士族阶层影响仍在 | B.地方势力有所膨胀 |
C.官员选拔方式改变 | D.中枢权力机构异化 |
材料一:这种家族本位的法律伦理并非完全是穷途末路的罗网与糟粕。“礼法合一”的律法结构形式,以“礼”与“法”的相互勾连,将“人”“家”“国”三者天衣无缝地统合起来。显然,家族本位伦理如果能够剔除专制主义与身份等级的控制色彩,不过分扬尊抑卑,不颂扬等级差序,不轻视个体人格价值,那么,其内在所蕴含的仁爱孝悌的亲情法则、谦和好礼的交往法则、诚实信用的经济法则、克己奉公的社会法则,都不失合理性及有效性。
——摘编自吴留戈《清末民初律法中的新旧伦理冲突》
材料二:在清末民初律法的演进中,中国传统伦理坚守着“经世之学”的信念,西方近代伦理也同步进行着大举侵入。律法的方向从“变法不变道”转换为“变法也变道”,律法的主体从“臣民”转化为“国民”,律法的主旨从“家族本位”转化为“个人本位”更进一步发展为“国家本位”,律法的标尺从完全的“重义轻利”转化为部分条款的“重利轻义”。清末民初的律法不停更改着自己的伦理内涵及具体条款,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传统伦理的现实价值并没有被定格在历史的尘烟中,而是再度如浪潮般回卷、复归。
——摘编自吴留戈《清末民初律法中的新旧伦理冲突》
材料三:在近代社会转型和法制转型的过程中,中国法制确实在向西方标准转型,表现为西方形态化移植、引进、吸收西方的制度文明。这就是中国的外倾运动方向,这是一个从被迫到主动、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除此之外,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转型还有一个内倾的运动方向,或者说是“中国化”的运动要求。这与法律西方形态化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完整意义上的法律近代化转型。
——摘编自张晋藩《“变”与“不变”:20世纪上半期中国法律近代化转型的趋向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传统法律伦理形成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其对当今依法治国的启示。
A.维护了妇女权利 | B.促进了社会转型 |
C.助推了清末新政 | D.加快了文化普及 |
A.否定男女平等 | B.进步缺陷并存 | C.保护私有财产 | D.注重司法公正 |
A.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 B.王国割据势力的式微 |
C.儒学义利观念的强化 | D.乡约教化力度的加强 |
A.促进了文化教育的普及 | B.改变了人们的宗教意识 |
C.助推了民族意识的发展 | D.削弱了教会的统治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