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加速了小农经济的破产 | B.加剧了各阶级间的对立情绪 |
C.有力维护了土地国有制 | D.有助于增强国家的竞争实力 |
藩镇类型 | 数量(个) | 官员任免 | 赋税供纳 | 兵额与功能 |
河朔型 | 7 | 藩镇自擅 | 不上供 | 拥重兵以自立 |
中原型 | 8 | 朝廷任命 | 少上供 | 驻重兵防骄藩 |
边疆型 | 17 | 朝廷任命 | 少上供 | 驻重兵守边疆 |
东南型 | 9 | 朝廷任命 | 上供 | 驻兵少防盗贼 |
A.控制了朝廷财政收入 | B.彼此之间攻伐不已 |
C.注重维护中央的权威 | D.延续了唐朝的统治 |
(冯甲在亲丧期间)朝祥暮歌,是亵于礼,以哭止乐,斯慰所怀。诉词既款服终,言讼请依科断 | 《开元判集》【伯2593号】《朝祥暮歌判》 |
柳公绰,长庆中为刑部尚书,京兆人有姑以小过鞭其妇至死,府上其狱,郎中窦某断以偿死,公绰曰:“尊殴卑,非斗也。且其子在以妻而戮其母,非教也。”竟从公绰所议 | 《册府元龟》 |
绛州孝女卫氏……其父为乡人卫长则所杀……及长⋯⋯以砖击杀之⋯⋯(唐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 | 《旧唐书·烈女传》 |
A.统治者遵循明德慎刑的原则 | B.司法呈现礼法结合的特点 |
C.国家专注儒学的教化功能 | D.道德品质是选官的重要标准 |
A.引发学生运动高涨 | B.改变旧式价值观念 |
C.加快了民主革命的进程 | D.推动传统社会转型 |
A.赋税负担沉重 | B.法律制度严酷 |
C.强化地方管理 | D.行政效率提高 |
材料一:汉代察举制与唐代科举制之比较
察举制 | 科举制 | |
内容 | 地方长官选拔,送到中央,后汉中叶有考试形式;以地方均衡为原则;重德行(孝),重事功(廉)。 | 个人自由向地方政府报名,送中央考试录取;全凭个人才学自由竞争;重才学,尤重诗文。 |
影响 | 人才分布四方,地方政治优良;官与吏之仕途不分,行政经验丰富;经学(自有家法)法学能世家,终形成门阀社会。 | 人才群趋中央,增加对中央之向心力;加重官与吏分为两途之趋势,形成吏员政治;文学靠天才性灵,不能世家,不致形成固定阶级。 |
——摘编自严耕望《中国政治制度史纲》
料二:英国是最早形成文官系统的西方国家(文官指事务官,即脱离政治争斗影响,担任实际行政事务的可永久任职的工作人员)。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官吏任用制度仍深受封建恩赐制影响,任用私人和卖官鬻爵现象依然严重存在。工业革命后的英国蒸蒸日上的态势与人才奇缺、效率超低的政府工作职能的矛盾不断升级,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1853年英国的《麦克莱报告》指出:职员任用须经公司竞争考试,考试及格后再受训二年,期满按成绩分配工作。这一报告影响至深,英国行政部门流行的“通才教育”传统即追溯于此。
——摘编自陈小锦《从英国文官考选制度看清末科举制的衰亡》
材料三:英国借鉴科举并非生搬硬套,而是吸取了科举制度的合理内核,取考试的平等竞争原则和择优录用方法,舍弃了科举考试空疏无用的古代经典内容,因而后来能被其他欧美国家和日本等国仿效。
——摘编自李兵、刘海峰《科举:不只是考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科举制能够延续一千三百多年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文官制度建立的背景及其主要特征。
内容 | 出处 |
一岁中盗贼发而令、丞、尉所(?)不觉智(知)三发以上,皆为不胜任,免之。 | 汉《二年律令·捕律》 |
尊子伯本为京兆尹,坐耎弱不胜任免。 | 《汉书·王尊传》 |
(永光四年)光禄大夫琅琊张谭仲叔为京兆尹,四年不胜任免。 | 《汉书·百官公卿表》 |
A.说明中央集权有待加强 | B.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
C.说明西汉奉行严刑酷法 | D.容易导致懒政行为泛滥 |
A.三省间的制衡机制渐趋完备 | B.三省六部的运行日臻成熟 |
C.三省权力格局受到皇权影响 | D.中枢决策权力发生了异化 |
①秦始皇统一货币,发行半两钱 ②北宋出现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
③元朝在全国范围将纸币作为主币发行 ④明朝后期,美洲等地白银大量流入中国
A.②③ | B.①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③④ |
材料一 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全文共3编:人法、物法和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法国民法典》肯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确立了现代民法体系。
1900年施行的《德国民法典》,是大陆法系国家第二部重要的民法典,至今有效。它分为5编,内容更加丰富。它继承罗马法的传统,并根据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制定。
材料二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1979年,第三次启动编纂民法的工作。由于当时制定一部完备的民法典条件还不具备,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
1999年和2004年,“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2002年,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
2015年,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新情况作出新规定。2020年,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各分编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摘编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1)阅读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述《德国民法典》对《法国民法典》的继承与发展。
(2)阅读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简述21世纪初中国加速民法典编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