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章节选题 >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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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2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凡贸易,金太贵,而不便小用;米不能久而不便大用;钱近实,而易伪易杂,钞太虚,亦复有泡烂。是以白金之为币,长也。”对于民众来说,白银有保值和储存的便利。隆庆元年(1567年)明穆宗颁令:“凡买卖货物值银一钱以上者,银钱兼使;一钱以下止许用钱。”万历年间,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标志着白银货币化的最终形成……民间海外贸易的自由发展,一个自然的结果就是对明王朝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等级秩序的致命颠覆,开创了自由思索与行事的开放氛围。明中期笔记曾有记载“纳银四十两,即得冠带(借指官吏),称义官”。明某话本中写道“如今人最易动心的无如才,只因人有了两分村钱,便可高堂大厦,美食鲜衣,使婢呼奴,轻车骏马……又有这些趋附小人,见他有钱希图叨贴,都凭他指使,真是个钱神”。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中国以白银为主要货币。围绕白银流通,当时形成了一个世界贸易网络。

——摘编自郭良伦《白银货币化之下的明朝中后期中国与世界》

请回答
(1)根据材料概括白银成为主要货币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明朝白银货币化的影响。
2023-12-28更新 | 115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2024届高三12月月考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古代中国乡村社会的管理主要依托乡里组织展开和进行。由一群少拿或不拿官俸的乡里民众来担任各种职务。乡里组织作为法定基层组织,拥有国家赋予的控制基层社会的权力。以相近地域和血缘结合起来的宗族组织及宗族制度占有显著地位,它们交织缠绕、影响以至操纵乡里组织。在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有一个独特的群体——“士绅阶层”,成为基层社会的治理力量,士绅阶层包括士族和乡绅。他们拥有柔性权力与威望,依靠这种影响力而成为治理者,治理着当地的社会。而治理中所依据的礼法,除了国家制定的明文律法和制度之外,士绅们可以结合当时当地的历史文化,习俗传统及现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家训族法和乡规民约。

——摘编自薛凤伟《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思想、策略及目标探析》

材料二   20世纪50年代,中国逐渐形成了域乡分立的两种基层治理体制。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建构了以居委会为基础的“街道——居委会”城市基层组织和治理制度。在农村,逐渐建立了“政经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每一个农民都被纳入公社组织和体制之中。20世纪80年代初,广西宜山、罗城等地的村民群众自主探索,率先创造了村民自治制度,国家在城市普遍推行居民自治。进入21世纪以来党和国家更加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发展,在基层治理制度建设中积极推动城乡基层基本治理制度的一体化。同时开展了城中村改造、特色小镇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等一系列新型城镇化行动,进而生成了城中村、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不同于传统城乡社会的特殊社会样态。

——卢福营,沈费伟《中国基层治理的空间格局:历史演变与影响维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概括新中国改革开放前后我国基层管理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2023-11-30更新 | 71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响水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历史试题(选修)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秦汉时期的世家地主在黄巾起义的打击下瓦解了,门阀地主取代了世家地主的地位。门阀地主有世袭的社会身份和经济上政治上的特权,这是跟世家地主相同的。门阀地主跟后者不同之处,首先是,他们有世代传袭的私有土地,而不是国家的封国、封邑。其次,他们掌握的劳动人手大量是荫附于他们的农民,其中包含相当数量的部曲,不向国家纳税服役,不是国家户籍上的民户。再次,他们的剥削所得,不是跟国税统一起来的地租,而是跟国税分离的地租。

材料二   这本来是在社会大变乱时候选用人才的一种方法,但很快就成为形成、巩固以至扩大门阀地主拥有特权的工具……。隋唐时期,在政治上出现了跟门阀地主竞争的越来越多的人,因而门阀地主的社会地位逐渐受到削弱,但仍然占有很大势力。

材料三   寺院地主是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又一新兴的地主阶层。他们有宏大的寺院,有丰富的寺产,有人数众多的劳动人手。他们不纳税,不服役。寺院中的田地和资产,实际上是他们所私有。寺院中的劳动者,实际上是为他们劳动。他们各立门户,有师徒长期沿袭的财产和佛学传授系统。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纲要》


(1)据材料一归纳门阀地主与世家地主的异同。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二中“维护门阀地主拥有特权的工具”是什么?概括隋唐时期为削弱门阀抬高新贵的选官措施及其作用。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寺院地主兴起对国家发展的消极影响。你认为国家应该如何解决此问题?
2023-11-26更新 | 47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2023-2024学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公元607年,日本推古女皇派小野妹子等出使隋朝。小野妹子回国时,隋炀帝派裴世清陪送到日本,揭开了中日交往的新篇章。此后,日本频繁遣使来华。遣唐使每次来华,都送来100250名留学生和留学僧。同时将“五经”与诸子、史学等汉字书籍带到日本。公元646年,大化新政府成立以后,任命长期居留中国并熟知中国典章制度的高向玄理、僧旻为国博士,参与新政府的施政。日本政府制定了《大宝律令》,仿唐朝官制,称为“二官八省制”。在地方官制方面也大体仿照唐制,设国、郡和里三级。佛教于公元6世纪从中国传入日本,日本派遣僧人留学唐朝,佛教许多宗派传入日本。律宗高僧鉴真也受邀去日本传经讲道。鉴真师徒用汉语讲读经书,使汉语广泛地渗入日本的社会生活。促进了日本汉文学和音韵学的发展。汉字伴随着汉文化东传日本,形成‘汉字文化圈’。该文化圈又因汉字所承载的中华文明,而被称为“中国文化圈”。

——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隋唐时期华夏文明东传日本的背景。
(2)根据材料,归纳日本学习华夏文明的途径。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华夏文明东传日本的意义。
5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9021911年,清王朝谕令大臣沈家本主持修订新律法。在其倡议下,设立修订法律馆、编译外国法律著作、开办法律学堂,制定了多部新式律法。然而,本次修律却引发了一场关于“礼法”的大争论。礼法之争被《申报》报道,清朝覆亡后,相关法律被民国政府完善后颁行。

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部分)

修律过程法理派礼教派
《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1906年),第一个单行诉讼法,受驳斥后搁置。沈家本:主张父祖子孙别籍异财、男女平等;否定“宗法”“家族”的作用;采用西方的陪审制和律师制。张之洞:“本法所纂,父子必异财,兄弟必析产,夫妇必分资”;“应博采东西诸国律法……而仍求合于国家政教大纲”;“欲求节操端严、法学渊深者,实不宜得”。
《大清新刑律草案》(1907年),受抨击后修正。沈家本:更定刑名、酌减死罪、废除凌迟等酷刑;“子孙违犯教令”“全是教育上事……无关刑事,不必编入刑律中也”。劳乃宣:加重卑幼对尊长、妻对夫杀害伤害等罪的刑罚;把“旧律有关伦纪礼教各条”“逐一修入新刑律正文”。
《大清新刑律》,1911年清政府正式颁布。正文采用近代西方单一刑法体例,分为总则和分则。附录增补礼教派主张,如保留斩刑、加重对有违传统礼教的犯罪行为的处罚、卑幼对尊亲属不得适用正当防卫之法等。

(1)概括指出材料中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的历史背景。并归纳法理派和礼教派两派争论的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简要评价1911年清政府正式颁布的《大清新刑律》。
6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自秦朝中央集权体制建立以来,地方主要官员多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免,以实现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至唐宋时期,“海内一命之官并处于朝廷”,地方州县长官甚至其部属均由中央分发…为防止地方权力坐大,汉代通过“推恩令”,使地方诸侯失去了地方治权;宋代通过“制钱谷”,控制了地方财权;明初通过“三司”分治,削弱了地方行省的实力…秦朝的御史府、汉代的十三州刺史、北宋的监司和通判、明朝的提刑按察使司等,均是代表中央政府负责监察地方的官员,发挥着“以小驭大,以卑监尊”的功效…地方政权的划界,就演变趋势而言,也越来越淡化山川形便,究其原因在于若地方政区地形过于险峻,易守难攻,易形成割据势力。

——摘编自丁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两大基本关系的剖析》

材料二 中国古代官僚在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时候,首先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法律首先要体现官僚阶级的意志。儒家思想提倡“君使臣以礼”,“刑不上大夫”,因此执行法律的各级官僚“亲者断其生,疏者判其死”,服从权力而不是服从于法律,处理日常公务具有很强的任意性…中国古代的官员们忠于自己的上司而非制度本身,形成了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所服务的对象必然更多是上级的个人,而非与之有契约关系的民众…儒家伦理要求的核心是“虔敬地服从世俗权力的固定秩序”;而理想的人格,即君子的“优雅与尊严”则表现为“履行传统的责任义务”。所以,大多数的官僚在政治体系内部处于一种维护既得利益和既有统治的角色…中国传统官僚政治形成的官僚心态,深刻影响着行政管理

对效率和公平的诉求。“关系政治”盛行,权大于法、情大于理、关系大于能力、依附大于独立、身份大于实力等现象,使统一思想多于解放思想、中庸保守多于创新激进,进而使人的依附性奴才人格有余而创造性主体人格不足。

——马向荣《比较视域下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弊端探析》


(1)依据材料一归纳秦汉以来强化中央集权的主要方式。结合所学知识简述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的关系。
(2)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历史影响。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963年,宋太祖令判大理寺事窦仪主持立法,数月后,《宋刑统》制定完成,成为反贪倡廉的主要律条,《诫告贪污诏》等多类反贪法律亦相继颁行。宋代中央专门设有御史台和谏院负责监察事务,御史甚至可以“风闻”言事,即使纯属捕风捉影,也不承担诬告责任,算合法监督。宋代还通过官员、儒士等的奏折、上书或社会评议等形式的舆论对官员进行监督与引导,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贪官枉法之行,确立了追求清正廉洁、重义轻利的良好道德取向。由此,宋初“与民休息”的仁政得到顺利贯彻,从而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摘编自张全明《宋代廉政措施的特点与实效》

材料二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三编《大诰》,将之与《大明律》并行作司法依据,并以大量惩治官民贪赃受贿、侵吞税粮等重刑案例“警省愚顽”。太祖“许境内耆宿人等,遍处乡村市井联名赴京状奏”,亦许民将贪官恶吏“绑缚赴京治罪”。太祖以重典治吏,规定:“赃至六十以上者,枭首示众”;因公乘坐官府的牲口车船,附栽私人物品超过规定重量者,也要处斩。御史余敏等人告发郭桓等贪污税粮,侵吞国库,太祖亲自审问,追回赃粮。《明史·循吏传》称:“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摘编自彭勇《明史》

(1)据材料一、概括宋代整顿吏治的主要举措,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历史背景。
(2)据材料二、归纳朱元璋整顿吏治措施的特点。
(3)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整顿吏治的意义。
8 . 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唐太宗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办法。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他们真心相待,与他们建立了深厚感情,赢得了他们的爱戴。他与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建立了亦君亦友的关系,既是国君,又是朋友,由此保证了民族关系良性运行。

——崔明德《中国民族关系十讲》

材料二清朝建立后,西藏先后出现蒙、藏贵族之争,准噶尔军攻占拉萨、阿尔布巴叛乱、珠尔默特叛乱等,雍正六年正式设立的驻藏大臣,也有被杀害的。乾隆五十七(1792年),福康安率大军入藏,在藏族人民支持下,将入侵的廓尔喀(尼泊尔)军队全部驱除出境,廓尔喀王请降。乾隆帝曾指示福康安,一定要妥立章程,以改变西藏各项制度废驰,噶伦与地方官员舞弊、擅权的状况。于是,福康安与达赖、班禅及西藏地方官员共同议定了章程。章程明确了西藏灵童转世、军政事务等具体规定。……章程还规定,西藏涉外事务集权于中央,统归驻藏大臣管理。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实行的民族政策。结合所学,指出唐朝为加强对西北地区管辖实施的具体措施,并归纳唐朝管理边疆的特点。
(2)结合所学,写出章程的名称及颁布意义。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朝的民族政策成功的经验。
9 .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任务。

材料一   民族主义从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开始兴起,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期间,资产阶级用民族、祖国的观念把法国人民团结在一起,并形成了民族主义思想。它明确提出法国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国家,民族自治、民族统一和民族个性的公民观念,得到了不断强化和广泛传播;用民族国家代替王权国家、用民族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代替了王权利益至上观念,主权不受侵犯在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理论中占有核心地位。

——摘编自张国臣《论19世纪欧洲民族主义》

材料二   19世纪末,民族主义逐渐极端化。它认为在竞争激烈、强国林立的国际环境中,生存竞争是国际关系的常态。它强调把国家的边界尽可能的扩张到本民族全盛时期所统治过的历史疆界或天然疆界,极尽可能地为本民族获取更大的生存空间和资源。它认为本民族的文化是最优秀的文化,最有资格普及到所有的民族。它认为民族间的竞争根本上依靠军事力量,并且只有通过战争才能促进民族、国家的发展,乃至世界的进步。

——摘编自于海峰《论民族主义的演变、作用与影响》

(1)据材料一概括19世纪初期欧洲民族主义的基本内涵,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兴起的时代背景。
(2)据材料二归纳19世纪末欧洲民族主义极端化的表现,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对国际局势产生的影响。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963年,宋太祖令判大理寺事窦仪主持立法,数月后,《宋刑统》制定完成,成为反贪倡廉的主要律条,《诫告贪污诏》等多类反贪法律亦相继颂行。宋代中央专门设有御史台和谏院负责监察事务,御史甚至可以“风闻”言事,即使纯属捕风捉影,也不承担诬告责任,算合法监督。宋代还通过官员、儒士等的奏折、上书或社会评议等形式的舆论对官员进行监督与引导,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贪官枉法之为,确立了追求清正廉洁、重义轻利的良好道德取向。由此,宋初“与民休息”的仁政得到顺利贯彻,从而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摘编自张全明《宋代廉政措施的特点与实效》

材料二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三编《大诰》,将之与《大明律》并行作司法依据,并以大量惩治官民贪赃受贿、侵吞税粮等重刑案例“警省愚顽”。太祖“许境内者宿人等,遍处乡村市井联名赴京状奏”,亦许民将贪官恶吏“绑缚赴京治罪”。太祖以重典治吏,规定:“赃至六十以上者,枭首示众”;因公乘坐官府的牲口车船,附载私人物品超过规定重量者,也要处斩。御史余敏等人告发郭桓等贪污税粮,侵吞国库,太祖亲自审问,追回赃粮。《明史·循吏传》称:“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摘编自彭勇《明史》

(1)据材料一、概括宋代整顿吏治的主要举措。
(2)据材料二、归纳朱元璋整顿吏治措施的特点。
(3)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中国古代整顿吏治的意义。
2023-11-17更新 | 77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连云港市2024届高三上学期期中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