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皇权干预导致制度名存实亡 | B.制度设计具有纠错补过作用 |
C.君主专制演进呈现强化趋势 | D.事权分化影响行政效率提升 |
A | 渤海郡王、政事堂、“雁塔提名” |
B | 奴尔干都司、迁都北京、致良知 |
C | 河西四郡、推恩令、独尊儒术 |
D | 燕云十六州、三衙、《梦溪笔谈》 |
A.A | B.B | C.C | D.D |
材料一: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致使相权逐渐削弱,这既是我国集权体制下的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突出特征,也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摘编自齐涛《资政通鉴·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得失》
材料二:为防止袁世凯专权,3月11日,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颁布了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民不分种族、阶级、宗教信仰,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请愿、考试、选举、参政等自由和权利;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国务员须副署临时大总统公布的法律及命令。
——摘编自《中外历史纲要(上)》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趋势,并指出此趋势在唐、明两代的具体表现。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蕴含的政治原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颁布的意义。
A.三省体制遭到彻底破坏 | B.君主集权趋势日趋明显 |
C.中央行政效率不断提升 | D.设中朝以架空宰相权力 |
A.尚书台 | B.中书省 | C.政事堂 | D.军机处 |
A.保证了君臣间的权力制衡 | B.有利于决策的公正与合法 |
C.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 D.加强了门下给事中的权力 |
材料一 秦统一后,见于记载的相应官员有丞相隗林、丞相王绾、左丞相李斯、右丞相冯去疾等。丞相是朝廷首席文官,总理全国政务。太尉原称尉、国尉,是朝廷首席武官,是负责全国军事事务的最高长官。御史大夫地位略次于丞相,是负责监察的大臣,位列上卿。“三公”之下又有“九卿”,分工管理不同的政务部门。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秦汉魏晋南北朝》
材料二 隋时,三省的职掌尚没有明确的划分。直到太宗时,始告确定。以中书省制定法令,门下省审查法令,尚书省执行法令。但因权力的彻底分化……太宗为补救这个流弊,因而设“政事堂”,作为三省首长联席议政的机关。最初政事堂设在门下省,后来移到中书省,改称为“中书门下”。
——摘编自傅乐成《中国通史》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部分条款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秦朝中央官制的特点。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太宗设立“政事堂”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政体是什么?其目的何在?
A.相权遭到分割皇权加强 | B.三省体制降低行政效率 |
C.皇权受到一定程度制约 | D.朝廷政令不通 |
A.重视权力制约 | B.丞相严重威胁皇权 | C.中枢机构异变 | D.中书省的地位显赫 |
材料一 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的必然结果就是贵族制让位于官僚制。官僚制是顺应中央集权和皇权专制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在官僚制时代,不管是旧贵族、新贵族,还是新兴的士人阶层,都必须通过任命,转化为官僚,才能成为政体的直接参与者。
——摘编自《文史纵横》2009年第3期
材料二 由于三省之间相互夺取权力,逐渐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皇帝就设置了门下政事堂,将它作为三省的共同决策机构,遇有意见分歧,皇帝理所当然成为最高裁定者;还增设“同三品”职衔作为出入政事堂的凭证,这样无“同三品”职衔的三省长官想以宰相身份自由出入政事堂的权力丧失了。唐玄宗时,还培植身边的宦官,枢相随之出现。枢相即枢密使,是宦官以使职身份干政出现的一个职务。
——摘编自牟霜霜《唐代三省六部制下的君权与相权的博弈》
材料三 行省实行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即通过行省官员集体开会共同负责),行省官员通常由平章、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六七人组成。……无论行政、财政、军事、司法诸事权,朝廷总是在直接掌握某些基本权力(如主要军队、官吏任用等)的同时,把相当一部分权力分寄于行省,然后借行省集权于中央。显而易见,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带来的变化。(2)根据材料二,概括唐代调整三省制的措施。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