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49-2008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简表
时间 | 法律 |
1949—1954年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或者批准的法律共23件,包括政务院及所属各机构组织通则、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选举法等 |
1954—1958年 | 1954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此后,通过的法律共60件,包括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
1959—1978年 | 除1975年、1978年,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三部宪法外,基本没有立法活动 |
1979—1992年 | 除3件宪法修改和1982年宪法外,共通过法律126件,包括选举法、地方 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
1993―2003年 | 除宪法修改2件外,共通过法律153件,包括立法法、行政复议法、公司 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拍卖法、票据法等 |
2003—2008年 | 除宪法修改1件外,共通过法律72件,包括劳动合同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监督法等 |
——摘编自陈斯喜《新中国立法60年回顾与展望》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表中某一时段或若干时段内容提出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阐述。(要求:明确写出论题,史实引用合理,阐述须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清晰。)A.直接救济与“以工代赈”相结合 | B.宣传佛教,要求百姓忍耐 |
C.鼓励百姓生产,实行自救 | D.寺院提供饮食,救济百姓 |
A.罗马法开始成为资产阶级反教会的工具 |
B.《圣经》与罗马法具同等法律效力 |
C.罗马法复兴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
D.《圣经》遭到新兴社会阶层的抛弃 |
A.新航路开辟促进了食物物种交流 | B.人们的饮食习惯得到根本改变 |
C.殖民扩张活动扩展了欧洲的势力 | D.物种交流推动了世界经济发展 |
法律法规 | 节选 |
《文官高等考试令》(1915年) | 规定文官高等考试共分为政治、经济、法律、文学、物理、数学、测量、化学、地质、采矿、冶金、兽医等23个专门学科 |
《文官高等考试法》(1919年) | 规定考试专科由23个增至33个,主要增加了机织、染色、窑业、酿造、商业等专科 |
A.表明文官行政机制仍待完善 | B.充分奠定近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 |
C.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的水平 | D.意在维护南京国民政府的独裁统治 |
A.西方文官制与科举制有渊源 | B.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较缓慢 |
C.西方国家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 D.美国文官考试更具实用性 |
A.“与邻为善、以邻为伴” | B.主场外交、多边主义 |
C.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 | D.普惠均衡、合作共赢 |
材料一 统治者倡导的礼义、制定的法今未能贯彻实施的地方被视之为“化外”。有关“化外人”的规定始于唐朝,《唐律疏议》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承认化外民族的“俗法”对其内部纠纷具有有效性作为基本原则编入国家法典,“化外人”异类相犯的,以集中体现礼教的唐律处理,使对涉及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案件审理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表明中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法律的完备。这将秦汉以来“以汉法治汉人,胡法治胡人”的传统政策规范化、法律化,还使“化外人”树立新的法律观念,信奉礼教,最终实现“用夏变夷”的目的,历代沿袭,
材料二 何以唐律出现这样规定?“当时唐朝是亚洲乃至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一个中心,有许多外国人来中国学习文化和进行贸易,唐朝与外国的交往是十分频繁的”。唐太宗曾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秋,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依朕如父母。”
从司法实践来看,“化外人”案件涉及民族群体及国家间的关系,处理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边疆稳定和国家安全。因此,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并没有拘泥于律例的规定。大历十年(775)秋,有回鹘人在长安杀唐人,京兆尹把他拘捕,依据唐律“化外人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唐代宗诏令宽恕之。其时正值安史之乱平定后不久,而且唐朝与回鹘关系密切,回鹘两次参加平乱立有大功,代宗自然不会因这类案件得罪回鹘,
——摘编自苏钦《唐明律“化外人”条辨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律有关“化外人”的规定有何特点?
(2)阅读材料二,结合时代特征,分析“化外人”规定出现的原因。请简要评价唐代宗处理大历十年案的做法。
①科举将读书与做官结合起来
②西方文官制度的引入终结了留学毕业即授官的途径
③学堂选官方式未经周密筹划而带有过渡性质
④新的官员录用方式一定程度上改变政府官员结构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材料一 20世纪50年代初,体育作为“外交先行官”成为中国沟通世界的桥梁。1954年,中国政府派出128人的体育代表团,参加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举办的第十二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参赛期间,中国与苏联、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匈牙利、民主德国、南斯拉夫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进行了广泛交流,在体操、游泳、田径、足球、排球等项目培育方面获得充分经验。在亚洲,中国开启了与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越南、柬埔寨等国的体育交流,向部分国家派出了援外体育教练队伍并援建了体育设施。
——摘编自陈金山等《新中国体育事业七十年》
材料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外交的发展历程
时期 | 主要内容 |
奥运外交时期 (1979~1989年) | 重返国际奥委会,建设体育强国和“面向世界,走向世界”的体育,开始以“量体裁衣”的方式实施对外体育援助。 |
“主场赛事”立体化外交时期 (1990~2008年) | 优先发展竞技体育,促进国际交往;参与或主办国际体育赛事。 |
公共外交时期 (2009~2012年) | 打造新型大国体育外交;打造中国特色的形象型体育外交;扩大民间体育外交。 |
“全面引领”时期 (2012年至今) | 打造中国特色体育外交新理念与新方式;创建体育式国家合作模式;构建体育人类命运共同体。 |
——摘编自刘桂海等《改革开放40年中国特色体育外交:历程、经验与理论反思——基于“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三重视角的考察》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新中国成立后体育外交兴起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选择改革开放后任一时段,概括该时段体育外交的成就并分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