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适应了解放战争发展的需要 | B.践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
C.推动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巩固 | D.促进了革命统一战线建设 |
A.瓦解了清王朝天朝上国的观念 | B.用条约体系取代了宗藩体系 |
C.未能改变统治者的封闭与愚昧 | D.改变了当时中国的社会性质 |
尔民之中岂无忠信循理之人,顾一齐众楚,寡不胜众,不知违弃礼法之可耻,而惟虑市井小人之非笑,此亦岂独尔民之罪,有司者教导之不明与有责焉。至于孝亲敬长、守身奉法、讲信修睦、息讼罢争之类,已尝屡有告示,恳切开谕,尔民其听吾诲尔,益敦毋息! |
A.倡导礼法并用 | B.强化基层治理 | C.稳定伦理秩序 | D.整顿地方吏治 |
A.察举制得到了发展 | B.官员考核的机制比较完善 |
C.监察体系日益完备 | D.中央掌握地方官员任用权 |
材料一 中晚唐时期,韩愈借鉴佛教新禅宗道统,参照《孟子》卒章之说,建构儒家“道统”理论。韩愈在孟荀评价问题上:凡涉及“道统”建构方面的,标榜孟子而贬黜荀子;而在此外的文本言说中,则大致遵循“孟荀齐号”的成说。韩愈认为,只有当封建统治阶层尤其是皇帝真正回到儒家所建立的正统秩序中,才能实现国家中兴。“道统”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从“道统”的建构方式和过程来看,韩愈以孟子“传道”说为形式依据,以孟子“距杨墨”为关键内容,然而除此之外,甚少涉及孟学其他领域。譬如孟子的“性善”说,韩愈对其似乎无动于衷。
——摘编自张明《韩愈“道统”建构与荀孟地位变迁——中晚唐儒学之变革及结局》
材料二 乾嘉新义理学承清初以降反理学的“黎明运动”,具有一套迥异于宋明理学的意义系统,而与荀学构成意义上的共契。首先,乾嘉新义理学力倡“达情遂欲”说,而荀子的自然人性论思想正与此相契合。其次,荀子的重礼思想则启导了乾嘉新义理学“以礼代理”说的创生。最后,乾嘉学人既持“以礼代理”说,则重学尚知的荀学必为其所崇,因为作为外制度和规范的礼需由“学”方可获致,而与主内在“反求本心”的孟学不相契接。明清易代,经史之学取代心性之学蔚然兴盛,荀子以传经之功获得道统合法性,乾嘉学人遂以荀学为奥援渐次建构起义理体系,这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宋明理学的价值体系。
——摘编自孔定芳、高季红《荀学与乾嘉新义理学的建构》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韩愈与乾嘉学人在对待先秦儒学上的异同。(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乾嘉新义理学的主张。
材料一 秦始皇曾派几十万大军南征岭南,积数年之功,攻破岭南。这些遣戍的秦兵,除去伤亡者以外,基本上都作为守边部队留驻岭南。到秦二世时,又应南海尉赵佗“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之请,将中原未嫁女或丧夫女子“万五千人”派往岭南,以便与留守士兵组成家庭,繁衍后代。秦始皇在岭南并入帝国版图的同一年,即“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即岭南)……以适遣戍”。这批遣戍的人数大约为50万。汉朝的典章制度多袭秦制,一些在统治集团内部权力争斗中的失败者,也往往被发配到岭南。
——摘编自段塔丽《秦汉王朝开发岭南述论》
材料二 明代祝允明记载,“(广东)惠州壤邻汀赣,奸民实繁”,指的是流民众多。嘉靖年间,永安县(今紫金县)山谷中多良田,流民杂居,迁入者多自江西、福建来,也有从潮、惠诸县迁来的。和平县建县时,有自福建来者,操客家音;也有自江西来者,操水源音;由此构成和平县的两大方言。万历年间,博罗县有来自本省的客家人迁入,也有来自闽漳的移民。粤北地区的外地移民主要来自福建和江西,福建的来自客家人居住之汀州,江西的则是来自毗邻粤北的赣南。以闽汀客家人为主的移民自宋末元初大量迁入以后,形成了广东梅县一带最早的客家人居住区;明代闽汀人和赣南人继续迁入梅县,赣南人遂融入客家人之中。
——摘编自曹树基《中国移民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秦汉岭南移民的特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秦汉相比,明代岭南移民的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A.利于激发民众的民族意识 | B.反思了一战的战争罪责 |
C.旨在培育国人的和平观念 | D.维护了世界的和平发展 |
A.适应了诸侯争霸需要 | B.蕴含了一定的人本思想 |
C.批判了君主专制制度 | D.迎合了礼崩乐坏的趋势 |
朝贡贸易:政治考虑抑或商业行为
材料一 (张瀚(1510—1593)认为朝贡贸易)且缘入贡为名,则中国之体愈尊;而四爽之情愈顺。即厚往薄来,所费不足当互市之万一。况其心利交易,不利须赐,虽贡厚赉薄,彼亦甘心,而又可以藏富于民,何惮而不为也。
——《松窗梦语·卷四·商贾纪》
(谢学湖(浙)(1567—1624)认为朝贡贸易)今诸爽进贡方物,仅有其名耳,大都草率不堪……而朝廷所赐缯、帛、靴、帽之属,尤极不堪,一着即破碎矣……且近来物值则工匠侵没于外,供亿(供应)则厨役克减于内,狼子野心,且有谇语(责骂)。谇语不已,且有挺白刃而相向者,甚非柔远之道也。
——《五杂组·卷四:地部二》
材料二 明朝政府对海外国家载运来的朝贡方物抽取货物税。按规定,如国王、王妃及陪臣等附搭的货物,先抽50%的货物税,余者由官府给值收购;如附带来贸易的货物,船进入港口后,即全部封舱,待抽20%的货物税后,才准开舱贸易。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二O·海外诸番·人贡互市》
就以日本来说,每次来朝贡的人员一般是正使、副使各一人,居座、土官、通事各数人,其他还有船员、水手以及搭乘的随从商人等。在朝贡初期,由于朝贡船是由幕府、大名、寺社等自己经营,故随从的商人还比较少。但到了后来,朝贡船全部承包给博多和坏港的商人,于是随从商人便大大增多,商人已从搭乘转而成为朝贡贸易的主体。
——【日】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
(1)概括指出材料一中两则史料对朝贡贸易的看法有何明显不同,并分析导致不同的原因。(2)有人认为,朝贡贸易是出于政治考量而推行的,但其中包含着相当大的商业成份。结合材料二论证说明这一观点。
A.打破了教会的文化垄断 | B.削弱了天主教会的地位 |
C.促进了人文主义的传播 | D.推动了世俗文化的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