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中央监察体系不断完善 | B.监察服务于皇权的趋势增强 |
C.西汉地方治理效能提高 | D.中朝成为中央政府行政中枢 |
A.中国近代科学不断发展 | B.国人医疗观念的进步 |
C.中西医的结合成为趋势 | D.西医成为时代的主流 |
A.南北发展差距缩小 | B.跨国公司加速发展 |
C.冷战局面得以结束 | D.世界贸易组织成立 |
A.封建统治危机的加深 | B.儒学的哲学化与体系化 |
C.三教合一的趋势加强 | D.儒学的世俗化与宗教化 |
A.地理因素决定了行政区划 | B.行政区划调整日益简单化 |
C.中央集权日趋加强的趋势 | D.行政区划调整具有反复性 |
材料一 据统计,1871~1910年在德国各级城镇人口增长中,1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的人口增长速度最快。以1890年为界,除了柏林、科隆、莱比锡、慕尼黑等几座城市外,其他各大城市的人口增长速度均是第二阶段超过第一阶段。1840年普鲁士东部各省的城市化率为22.9%,1871年为24.2%,1910年为33.7%。而同期普鲁士西部各省的城市化率分别是25.2%、34.2%和50.7%。这一时期,德国那些与最新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专业性城市,如生产煤炭、钢铁的重工业城市和随着高速工业化而于19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快速发展起来的一些多功能、商业性和服务性城市,发展非常迅速。就整个德国而言,50%以上的人口在这数十年中进行过迁徙,促使德国城市人口数量在短时期内超过农村人口,到1910年时,德国的城市化程度(60%)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已经仅次于英国,处于第二位。
——摘编自邢来顺《德国工业化时期的城市化及其特点》
材料二 1843~2017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变化表(单位:%)
年份 | 城市化水平 | 年份 | 城市化水平 |
1843 | 6.6 | 1966 | 17.9 |
1893 | 8.2 | 1977 | 17.6 |
1901 | 9.8 | 1980 | 19.3 |
1920 | 10.6 | 1993 | 28.1 |
1931 | 10.9 | 2000 | 36.2 |
1936 | 11.2 | 2003 | 40.5 |
1949 | 10.6 | 2010 | 47.5 |
1957 | 15.4 | 2017 | 58.5 |
——摘编自百度百科《中国城市化率统计数据》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城市化的特点。(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任选一个阶段,归纳中国城市化的发展趋势,并说明其原因。综合上述材料,简要说明中西方城市化发展的历史启示。
材料一 唐宋时期是中国婚姻发展史上重要的转型期。为维护封建等级秩序,唐宋统治者强调礼法的作用,以律令形式规定了婚姻缔结和解除的原则。同时期婚姻习俗与婚姻观念都发生了显著变化,由唐初的士庶不婚发展到宋代的“不限阀阅,嫁娶论财。地方官蔡襄曾说:“男女婚嫁,必择富民,以利其奁聘(嫁妆)之多,汉唐时期,对妇女贞节的要求相对比较宽松,妇女婚嫁也有一定自由。不仅有和亲政策下的异族通婚,而且妇女再嫁也不为社会所鄙视。到南宋时,由于政府的大力推行和倡导,对妇女片面贞节的要求开始趋严。唐宋将“父母之命,媒始之言,这一准则引入法律,使父母干预子女婚姻有了法律依据,但宋代法律对女子离婚和再嫁进一步放宽限制。这些变化不仅说明了唐宋时期的社会变革,而且对后世婚姻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编自安秀玲《浅析唐宋婚姻及其演变》
材料二 1950年《婚姻法》在全国的贯彻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年5月《婚姻法》颁布前后,中共中央要求各级党委把《婚姻法》正确执行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作为当时的首要任务,各地利用报纸、广播、书籍等展开宣传。第二阶段:1951年9月,中央政府要求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婚姻法》,并派遣工作组分赴各地进行检查。这一时期是《婚姻法》深入宣传或重点试验阶段,重点惩罚破坏、阻碍《婚姻法》干部的情况:对没有认真执行的地区予以批评,或责令没有认真执行的地区或干部作检讨,对认真执行的地区予以表扬等。第三阶段:从1953年1月起,中央、各大行政区以及北京、天津等市纷纷成立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负责研究情况、交流经验、编写宣传材料和接待人民群众等工作,通过让群众现场参加婚姻案件的审理来宣传《婚姻法》,以调动女性的自主意识。
——摘编自刘维芳《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贯彻实施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宋时期婚姻演变的趋势,并说明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中国1950年《婚姻法》实施的特点。
材料一18世纪末,法兰西共和国宪法规定:凡支持革命的外国移民都可以成为法国公民,所有公民都享有平等地位,但外来移民在语言、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不得保留。第三共和国时期,共和派通过实现普选权、新闻与结社自由等方式力图使所有人都融入法国并享有平等权利,但外来移民还是因为国籍受到歧视。1880-1930年间,法国政府通过向来法打工的外国人发放许可证的方式为亏损行业输入廉价劳动力,以此保护本国劳动力市场。1974年,法国政府采取应急性措施终止外籍劳工入境。1977年,法国决定以提供补贴的方式,鼓励业已入境的外国移民全家返回原籍。
——摘编自马胜利《“共和同化原则”面临挑战》
材料二
——摘自李明欢《“共和模式”的法国移民政策研究困境》
(1)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18世纪末至20世纪中期法国政府对待外来移民的态度并说明其形成的原因。(2)根据材料二,概括20世纪法国外籍移民人口变化趋势,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75-1982年法国已入籍外国移民状况发生变化的背景。
A.道家学说被彻底摒弃 | B.国力强盛和经济文化繁荣 |
C.诸侯王公然对抗中央 | D.加强中央集权的现实需要 |
A.反映宋朝具有一定的权力制衡倾向 | B.表明中央决策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 |
C.表明“两府”权力已凌驾于皇权之上 | D.反映出国家决策民主化的发展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