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文主义 | B.浪漫主义 | C.理性主义 | D.现实主义 |
A.力图重构儒家信仰体系 | B.背离了先秦儒学伦理观 |
C.蕴含着知行合一的理念 | D.促进了男女地位的平等 |
A.清廷财政制度逐渐实现近代化 | B.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弱 |
C.厘金制阻碍民族资本主义发展 | D.清朝中央政权机构发生了变异 |
A.地方叛乱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 | B.七国之乱是汉朝地方割据的表现 |
C.国家统一是社会发展的主要潮流 | D.汉朝借七国之乱加强了中央集权 |
材料一 “写史”是一项人类社会活动,女性写史的发展和社会变化休戚相关。19世纪末至20世纪早期的新史学时期是欧美女性写史的“高光时刻”,据表所述。
姓名 | 生卒 | 研究方向 | 学术职位 |
露西·梅纳德·萨蒙 | 1853—1927 | 社会史 | 美国历史协会执行委员会的第一位女性成员 |
内莉·尼尔森 | 1876—1947 | 中世纪社会经济史 | 美国历史协会的第一位女主席;美国中世纪学会主席 |
泽利亚·纳托尔 | 1857—1933 | 墨西哥历史与考古学 | 美国人类学协会创始会员 |
路易斯·凯洛格 | 1862—1942 | 殖民时代的美国史 | 密西西比河谷历史协会主席 |
海伦·凯姆 | 1885—1968 | 中世纪地方行政史 | 第一位被任命为哈佛大学终身教授的女性;国际庄园大会历史委员会主席 |
玛丽·威廉姆斯 | 1878—1944 | 拉丁美洲 | 历史《拉美裔美国人历史评论》编委会;美国历史协会拉丁美洲历史会议秘书 |
莉莲·诺里斯 | 1870—1920 | 中世纪经济史 | 英国第二位经济史教授;伦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皇家经济学会理事会和皇家历史学会理事会的成员 |
艾琳·鲍尔 | 1889—1940 | 中世纪社会经济史与女性史 | 经济史学会和《经济历史评论》的重要创始者之一;伦敦经济学院的第二位女性经济史教授 |
海德薇·辛茨 | 1884—1942 | 法国大革命史及宪政史 | 柏林弗里德里希•威廉大学教师;德国最著名历史专业刊物《历史杂志》工作人员 |
吉娜·法索利 | 1905—1992 | 中世纪城市史 | 任教于博洛尼亚大学;意大利第一位中世纪历史女性教授 |
材料二 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身于中产阶级或“寒门”的女性逐渐成为“独立”书写历史的主体。1850年之后出生的自立女性史家比例从50%上升到90%,她们的基本职业目标——经济独立——与男性史家并无显著差异。女性史学家首先受惠于女性高等教育的发展,而社会意识的转变也为女性史家成长提供有利的氛围。据统计,在1800年以后出生的女性历史学家中,有将近一半的人参加过某种形式的女权主义活动。19世纪末,德国史学界的卡尔·兰普勒希特(KarlLamprecht,1856—1915)提出了对兰克史学的质疑,他为这场史学转向运动冠以“新”的字眼。这种开放性和民主化的史学转型趋向,给予女性史学家更多的发挥空间,女性在经济史、社会史等新学科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摘编自辇宏晔、周巩固《“他者”与“她说”: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欧美女性写史的变迁》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欧美女性史家的写史风格。(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欧美女性写史的时代背景。
A.加强国防建设应对战争危险 | B.加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 |
C.坚持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策略 | D.全力支持反法西斯的战争 |
南直(江南) | 171万石 |
浙江 | 63万石 |
江西 | 57万石 |
湖广 | 25万石 |
山东 | 37万石 |
河南 | 48万石 |
A.漕运配额符合地方实际 | B.区域间长途贩运贸易兴盛 |
C.江南出现新的经济成分 | D.北方农民的赋税负担较轻 |
时间(月份) | 事件 |
4月 | 长沙因米价上涨,四处发生抢米事件 |
5月 | 湖北武穴饥民连日抢劫米店 |
7月 | 山东莱阳县爆发抗捐抗税斗争,数万农民暴动 |
9月 | 安徽北数府,连年灾馑,民情困苦,饥民聚众起事 |
A.自然灾害直接引发了革命 | B.清政府统治已经土崩瓦解 |
C.群众的民族意识逐渐觉醒 | D.革命的社会基础得到增强 |
材料一 廷议,又称集议。集议是中国古代朝廷商讨政事的一种形式,最早萌芽于 时期。《尚书·周官》中有“议事以制,政乃不迷”。集议制度在唐朝时期进一步完善,《唐六典》中记 载:“议,谓朝之疑事。下公卿议,理有 异同,奏而裁之。”唐朝还设立了都堂集议制,每逢重大死刑案件,皇帝下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以示慎刑。唐代的内政、外交等大事也多 采取集议方式进行决策。为了便于宰相集议军国大事,唐初在门下省设立政事堂,高宗时期将其迁至中书省,唐代还在尚书省举行不定期、不定人员的百官会议。
——摘编自曹毅《中国古代君权制约的理论与实践》
材料二 宋代廷议制度有了更详尽的规定,设置了廷议的固定场所,参加者的排班程式固定化,廷议的议程实现程式化,设有掌管廷议的监议御史。《宋会要辑稿》载:“宋初,刑政典礼之事,当集议者,先下诏都省,省吏以告当议之官,悉集都堂。”仁宗时,段少连说:“国家每有体大之事,必集群官议于尚书省。”
——摘编自林乾《论中国古代廷议制度对君权的制约》
材料三 明朝的廷议制度和程序进一步明确,议题更加集中。清代廷议多讨论军国大事,如雍正五年(1727年),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在沙俄支持下发动叛乱。雍正七年(1729年)二月,雍正帝乃“命廷臣集议”,决定出兵平叛。廷议之权在君主,没有君主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召集大臣廷议,而且廷议的结果也是由君主最后作决定的。
(1)结合所学知识,完成材料一中的填空,并根据材料一、二,指出集议制度从唐至宋发生的变化。(2)根据材料一、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清两朝对集议态度的不同说明的问题。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古代中国集议制度作一简要评价。
A.书法反映了官方意识形态 | B.宋代书法艺术出现了倒退的趋势 |
C.书法受到封建礼法的约束 | D.书法风格受时代和个人品格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