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饮食结构发生重大改变 | B.民众消费观转向奢侈 |
C.封建制度逐步走向解体 | D.人民的生活水平下降 |
A.地方认知和国家意志互动良好 | B.儒法并用规范基层治理 |
C.乡贤文化主导了社会主流价值 | D.君主专制得到逐步加强 |
A.维护奴隶主贵族特权 | B.具有灵活变通及理性内涵 |
C.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 | D.具有严格的形式主义特征 |
A.实现科学技术与生产紧密结合 | B.科学理论对生产实践影响深远 |
C.技术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 | D.生产逐渐集中并出现垄断组织 |
A.宗教信仰的转变 | B.军事征服的影响 |
C.统一帝国的分裂 | D.新式文字的发明 |
材料一 中国法制史里有“存留养亲”制度。《北魏律·名例》规定:“诸犯死,若祖父母、父母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管,留养其亲。”《唐律疏议·名例》中犯死罪非十恶条称为“权留养亲”,规定犯流罪而祖父母、父母老(年八十),家无期亲成丁者,权留养亲;但如家有进丁及亲终期年者,仍执行流刑。宋、明、清律还定死罪犯亲老疾应侍者须上请,但十恶之罪除外。
——摘编自刘晓丛《中国法律的刑罚对人们心灵的教化作用》等
材料二 1911年,清政府纂成《大清民律草案》,这是“我国民法史上第一部按照资本主义民法原则起草的民法典”。由于清政府的垮台,此草策也就丧失了变成正式民法典的机会。1925-1926年,北洋政府编纂的《民国民律草案》参照传统大陆法系,按照“以物为本”的原则,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共5编。草案完成时,发生北京政变,国会被解散,无法继续审议通过。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立法精神上引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设了人格权和侵权责任两编,在总则编中设专节,专门规定监护制度,内容涉及监护人义务与职责、监护种类等方面内容,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各个领域都作了较为完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民法典自身发展的结果,也是世界民法典编纂的组成部分。
——摘编自王立民《中国百年民法典编纂历程与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存留养亲”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2)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清末民初的民法典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意义。
(3)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法制史演变的启示。
A.商品交换得到发展 | B.商人社会地位提高 |
C.重农抑商政策出现 | D.货币开始走向统一 |
A.完善了官僚政治 | B.淡化了宗法观念 | C.加强了中央集权 | D.奠定了盛世基础 |
A.国家治理能力加强 | B.决策效率不断提高 |
C.君主专制日益强化 | D.中枢机构相互制约 |
材料一 宋初惩唐末、五代之弊,按照“内外相维,上下相制”的思想立一代兵制,并把这一精神贯彻到官制之中,构筑了干强枝弱、君强臣卑的政治格局,重建国家和社会的秩序,促进了官僚体系的发展,加强了对国家和社会的控制。
——摘编自盛险峰《“维制”与宋初政治格局》
材料二 与汉唐相比,宋代经济最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商品经济成分在传统社会母胎中的急速成长。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粮食剩余率的提高,煤铁革命的出现,手工业生产扩大以及运输工具的进步和交通条件的改善,商品经济继战国秦汉之后迎来了它的第二个高涨时期……生长出城市、货币、商业、信用、海外贸易等诸多工商业文明因子。
——摘编自葛金芳《宋代经济: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首次启动》
材料三 唐宋之际,中国传统社会发生变革的一个重要标志便是阶级结构的调整。门阀士族退出了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是官僚地主阶级。奴婢、部曲、佃客这些社会最广泛的下层劳动者的身份发生了变化.法律地位有了明显提高。
——摘编自戴建国《“主仆名分”与宋代奴婢的法律地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初“内外相维,上下相制”思想在地方管理中的具体表现。(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原因及主要表现。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社会生活出现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