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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403 道试题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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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梦睡虎地秦简"考古发现,被当时《秦律十八种》的编者集中使用最早、最长的部分几乎都是关于官吏行为的法律、考核官员的方法等。这说明秦律制定
A.有利于中央决策传输到地方B.加强了皇帝对官员监督控制
C.防止了官僚机构的贪污腐败D.完善了中央机构的运作体系
2021-05-05更新 | 302次组卷 | 18卷引用:重庆市巴蜀中学2021届高三下学期适应性月考(九)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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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初规定“凡内外官属衙门官吏,有系父子、兄弟、叔侄者,皆从卑回避”,吏部选任官员“南北更调,定为常例”;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加重其职权;后又设六科给事中,使之成为另一套独立的监察体系。由此可见明代监察制度(     
A.利于政治风清气正B.防止了官员的腐败
C.开始形成独立体系D.推动人才选拔公正
2021-11-10更新 | 273次组卷 | 4卷引用:河北省唐山市第一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3 . 《汉旧仪》载汉惠帝时“承相初置吏员十五人,皆六百石,分为东西曹。东曹九人出督州为刺史”,但“不常置”。据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刺史制度在汉惠帝时期正式确立
②刺史隶属于丞相,负责监察地方
③丞相职能范围扩大架空御史大夫
④刺史在当时仍属临时差遗的官员
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
2022-05-31更新 | 139次组卷 | 2卷引用:浙江省浙江大学附属中学2022届高三下学期5月份仿真模拟历史试题
4 . 清雍正时期,要求部分中下级官员对政务利弊、吏治勤惰、同僚品行、百姓生计、地方风俗等各方面事务,凡有重要问题,不必等到完全核实,即可先在奏折中“风闻”上报。该做法
A.强化了对中枢机构的控制B.扩大了地方官的行政权力
C.有利于更广泛的了解下情D.完善了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2021-07-14更新 | 415次组卷 | 15卷引用:2021-2022学年高一历史上学期同步优化方案(统编版)-第13课清朝前中期的鼎盛与危机
2021高三上·全国·专题练习
5 . 汉武帝时设刺史在所统辖的一州中,可以弹劾禄秩两千石的郡守,但刺史往往以“朝臣之卑者充之”,禄秩仅六百石。这一制度设计的主要目的是
A.防止官员勾结B.加强中央集权C.保证吏治清明D.完善监察制度
2021-07-30更新 | 289次组卷 | 2卷引用:备战2022年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考点帮-政治史-考点05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6 . 秦汉时期,每年岁末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再由郡国汇总,制成计簿,上报中央,史称“上计”。御史参与审核计簿,防止造假,上计的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这反映出秦汉时期
A.考核和监察制度利于加强对地方的管控
B.官员的选拔方式和流程已经比较成熟
C.监察制度杜绝了官吏的贪腐及渎职行为
D.察举制度加强了被选拔官员的责任感
8 . 唐代的郎官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望。史载:“尚书天下之本,郎官皆为清秩,非科名文学之士,罕与其选。”唐后期,中央委派郎官担任御史,或与御史台长官相互转任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一做法旨在
A.提升科举考试地位B.加强中央集权统治
C.提高行政办事效率’D.防止官僚主义滋长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9 . 下表反映了秦汉两朝不同时期对地方监察官的设立情况:
文献文字记录
《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御史)
《汉旧仪》惠帝三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郡
《通典》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
《汉书·百官公卿表》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

据此能够认定的历史事实是
A.秦汉时丞相负有地方监察职责
B.西汉时地方监察官的职权广泛
C.秦汉时对地方官吏的管理加强
D.秦汉时监察官官职高于地方官
2019-06-14更新 | 670次组卷 | 36卷引用:广东省六校(广州二中,深圳实验,珠海一中,中山纪念,东莞中学,惠州一中)2018届高三下学期第三次联考文科综合历史试题
10 . 选官用人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古代选官用官制度蕴含了许多政治智慧。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举后直接授官,充分适应了君子贤人任官以“轨德立化”的思想。自东汉光武帝始,察举实施中“授试以职”,举主对秀才、孝廉先委以一定职务,以此检验其是否“便习官事”,合格者方举至中央。顺帝阳嘉元年考试经术笺奏,从而出现了一个新环节,构成了察举制向科举制演进的初阶。

——摘编自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材料二   唐代科举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允许自由报考,当时的取土原则兼顾着士子的平日才学和科场表现,若仅就规则而言,尚不周严。为杜绝舞弊,自宋真宗朝始,各级考试的试卷一律“封弥”、“善录”,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也实行初考、复考、详定三级评定制度。在宋代,科举入仕者逐渐增多,成为文职官僚队伍中的核心力量。赵宋统治者鼓励敞开言路,士大夫们在处理各类国家事务之际亦敢于负责而直抒己见。

——摘编自袁行霈《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   唐代朝廷经常派遣监察官员或特使巡行各地,在视察地方政治的同时,监督校核官员课绩。宋代地方监司既管监察,又掌考课。宋代中央监察部门以整肃吏治为己任,也时常过问官员的善恶、能否。宋廷考察地方官吏时并不专一倚重地方监司,而经常是通过监司、御史台各自系统独立检举、相互核查。

——摘编自邓小南《课绩资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侧谈》


(1)据材料一,概括西汉察举制的选官原则及东汉察举制的发展表现。
(2)据材料二,归纳唐宋时期科举制的发展趋势,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科举制的积极意义。
(3)据材料三,概括唐宋时期官员考察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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