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秦与西汉时期,御史大夫作为监察长官,同时又是丞相的副职,受到丞相的统制,因此,监察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或由丞相决定,或由丞相参预其中。隋朝废除(御史台)台主任命御史台官署的制度,改由三省长官推荐,或由中央吏部考核任命,皇帝直接命令圈点。唐高宗永徽年间(649—655年)后,监察御史“多是敕授”。到了宋仁宗时,他规定宰相所荐举的官吏及宰相的亲故不得出任御史,而由皇帝亲自任用和掌握,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上,秦汉时期,监察官无权处置违法失职的官吏,只有上奏或呈报丞相或州郡长官查处。随着监察官吏权力的不断增大,监察官渐次有了部分的直接处分权。……宋朝御史台有权传讯违法失职官吏,复审大理寺审理案件。明朝巡按御史可以直接查处违法失职官吏。
——据张立武《试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其借鉴意义》整理
材料二 在(古代希腊的斯巴达,尽管采取奴隶主贵族的专制,但行使司法权的监察官形成了对最高权力享有者“王”的有效制约。在任何一个王出征的时候,都有两个监察官跟随着他,监视着他的行踪。监察官有权对王进行刑事审判。亚里士多德指出,在雅典,监察官们的权柄如此之大,以至国王也不得不讨好他们。……在雅典,司法的权力制约功能就更加明显,高级官吏从选任到离职都必须接受严格的审查。
——摘自孙永兴《论西方早期社会的司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变化,并分析这些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希腊监察制度与古代中国的不同,并分析形成这种不同的原因。
时间 | 概况 |
西汉 | 御史中丞隶属御史大夫,“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安章” |
东汉 | 御史府改称御史台,御史中丞成为御史台主,属少府 |
魏晋 | 御史台成为完全独立的部门,设于宫中,御史中丞直接向皇帝负责 |
A.皇帝权威日益凸显 |
B.监察机构地位降低 |
C.中央集权日趋强化 |
D.监察官员擅权乱政 |
A.监察体系的渐趋成熟 |
B.监察机构权力的扩大 |
C.监察权与行政权分离 |
D.君主专制权力的加强 |
A.行省成为行御史台监察重点 |
B.行御史台代表着中央控制行省 |
C.元朝初年地方监察制度逐渐完善 |
D.行御史台与行省长期紧张对立 |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中国监察官员在行使监察权力之时,监察机关与监察官员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察。历朝对于严格监察官员的选任主要奉行三条原则:其一,注重监察官员的基本素质。其二,注重在具有实际政治经验和有良好治绩的各级官吏中选拔监察官。其三,晋升从优,出将入相。御史台至东汉时已开始独立行使职权,魏晋以后成为皇帝亲自掌握的机构,台官的地位也相对独立,往往不受台主牵制,而直接向皇帝上章弹奏。唐玄宗规定弹奏应先通过御史台副长官御史中丞,再通报中书、门下,然后方可弹奏。唐中宗时又下令弹劾官员必须先送奏章,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当庭弹奏。宋朝规定御史每月必须奏事一次,称为“月课”,如果上任百日还无所纠弹,就要被罢黜,或调任外官,或受罚俸减薪之处分。清代“科道合并”,“台谏”进一步合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纠官与谏官的两种职能也无形中变为一种职能即纠举百官。康熙初年,干脆废除巡按御史制度,“事权尽归地方的总督或巡抚”。雍正时,又将“六科给事中”改隶都察院。自此,历史上封建监察制度的影响也不复存在。
材料二 清政府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在传统的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舆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并分析原因。
A.表明监察权脱离相权而独立 |
B.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 |
C.推动了官僚政治体制的形成 |
D.有利于缓解中央与地方的对立 |
A.实现专制下的权力转移 |
B.有效地制约了丞相的专权 |
C.旨在强化君主专制权威 |
D.体现以小制大的治理模式 |
A.代表中央监察地方 |
B.管理地方行政 |
C.管理地方军事 |
D.管理地方财政 |
A.加强谏官对皇权和相权独立监察的权力 |
B.加强了君主对百官的控制 |
C.提高了各级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
D.有效的清除官僚系统的腐败 |
10 . 任何权力如果不加以有效约束,就会被滥用,在君主专制的封建社会尤其如此。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秦始皇一统天下,置御史大夫。汉设御史台,归属办理宫中内务的少府,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的监察机构。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分为十三部监察区,由刺史代表皇帝对地方实行监察。京师长安附近七郡为司隶校尉部,司隶校尉除三公之外对朝廷百官都可弹劾。
魏晋以后,监察制度的变化有二:一是御史台从少府中独立出来,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独立监察机构;二是不再设置固定的地方监察机关,改由中央不定期地派遣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吏,而御史的职权,也不断加强。
宋元时期,宋代监察制度的变化主要是在地方设立通判,负责对地方官的监察,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元代尤重监察御史,御史台与出令的中书省互不统属;御史大夫有权直接选任台官,因而大大提高了监察官员的地位。
材料二古代监察机构及官员相对独立,有职有权,是廉政建设中制衡机制的体现。从整个政治结构来看,是同体监督;但从结构内部的相互制约来讲,其相对独立,又是异体监督的表现。监察官员权力过大,不加制约也不行。开元年间,唐玄宗就规定弹奏应先通过御史台副长官御史中丞,再通报中书、门下,然后方可弹奏。唐中宗时又下令弹劾官员必须先送奏章,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当廷弹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御史的权力。宋代又给尚书省以奏报御史失职之权,使政府与监察部门相互牵制。这种制约权力的方法,在廉政肃贪、保证监察制度的正确施行中起到了一定作用。
(1)根据材料一,概括魏晋时期的监察制度较秦汉时期有何变化。
(2)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是如何对地方官员进行监督的。
(3)根据材料二,概括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特点。谈谈你对古代监察制度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