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图中信息,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①图中所示的土地不能随意买卖②周天子实际上占有全国的土地
③商和西周均实行土地国有制度④商鞅变法之时废除了这一制度
A.①②③ | B.②③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④ |
材料一 《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诸卖口分田者(国家分给农民耕种的土地,死后要归还政府),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地还本主,财没不追。”丁男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使用权不许转让,这种授田到受田者死亡或年老时,由国家收回重新分配。唐律引用《唐户令》明确规定,财物作为私有财产与永业田一道,均允许被私人继承。《元典章》规定,典当买卖田地必须在地契上载明佃户姓名,除“公行立契外,另行私立文约”。元代江南地区普遍流行这种“因买田土,方有地客”的“随田佃客”制。
—整理自《唐律疏议》《元典章》
材料二 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户部发文规定土地买卖需缴纳一定契税作为买卖凭证.清入关后继承了这一制度,契尾由各承宣布政使司统一设计印制,授权于州县再复印。 明清时期,土地买卖不再有“先问亲邻”的强制要求,允许典卖者自由寻找买主。 雍正八年(1731年)还规定,已经成交的田地买卖,若有人“执产动归原先尽亲邻之说,借端勒,希图短价者,俱照不应重律治罪”。 至清代,在土地买卖中,宗族是最大的买家,又是最大卖家,族田买卖已公开化,晚清时期,族田买卖的趋势大为加速,族田广泛参与到土地市场的交易中。
——摘编自柴荣《明清时期土地交易的立法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与元朝土地买卖方面的相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清时期土地买卖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A.商品经济十分繁荣 | B.豪强地主势力发展迅速 |
C.外戚和宦官势力强大 | D.社会贫富差别巨大 |
A.生活基本可以保障 | B.劳动时间得到一定保障 |
C.获得了土地所有权 | D.人身依附关系不断松弛 |
A.国家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 | B.宋朝实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 |
C.宋代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 | D.政府支持土地私有制度的发展 |
A.法律体系已经完备 | B.土地兼并日益盛行 |
C.重农抑商政策松动 | D.政府倡导礼法结合 |
材料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佣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鏖(泛指居民)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以君、相调剂之法也。
——摘自【清】洪亮吉《意言·治平篇》
围绕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运用唯物史观就“人口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清晰)
A.土地兼并泛滥 | B.商品经济萎缩 | C.边疆危机加剧 | D.割据势力崛起 |
人物 | 身份 | 事件 |
翟方进 | 汉成帝时丞相 | 强占民田未遂,竟将当地的水利工程毁掉,使得田地枯旱 |
王立 | 汉成帝舅父 | 侵占南阳草田数百顷 |
董贤 | 汉哀帝宠臣 | 哀帝一次赏赐土地2000顷 |
挚纲 | 哀帝时的富商大贾 | 以雄厚的经济力量吞并农民土地无数 |
这表明,当时( )
A.官商勾结的现象异常严重 | B.自然经济走向衰落 |
C.自耕农经济发展受到阻碍 | D.君主专制遭到削弱 |
A.国家土地所有割占主导 | B.土地制度保障财政收入 |
C.政府严格限制土地兼并 | D.土地公有制度彻底瓦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