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预制菜“进婚宴”“进校园”的话题引发争议。有消费者反映在知名酒店高价订购婚宴套餐,消费后发现16道菜中近七成是预制菜,质疑商家未提前告知相关信息。有家长称一些学校提供的预制菜午餐质量差、口感不佳,担心影响学生健康。消费者对预制菜商品在食品安全、绿色健康方面存在不信任感。
今年“3·15晚会”《梅菜扣肉里的“糟心肉”》案例,引发了公众和市场对肉类产品等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槽头肉,是指猪头与躯干连接部位的肉,由于槽头肉上淋巴较多,在日常生活中也被称为淋巴肉。因为含有大量淋巴结、脂肪瘤和甲状腺,属于猪肉中必须进行严格“整修”的部分,是猪肉中公认品质差,价格低的部位。正常五花肉批发价格在一斤12元左右,而未经严格处理的劣质槽头肉批发价一斤仅3元左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应: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对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将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国家应如何解决消费者因预制菜质量问题产生的不信任感。2 . 2023年3月28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某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对“得物”APP销售的某品牌围巾出具非正品鉴定结论后,多次在抖音平台发布宣称“得物”售假视频。经鉴定,上述围巾为正品。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结合材料,运用自主创业公平竞争的知识,对相城区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进行分析。①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②构成以虚假用户评价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③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认知混淆
④通过假冒或者仿冒手段,损害了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对产品作出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②侵犯了老年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③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用假冒产品损害了其他品牌商家的商业信誉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扩大内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要求,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体系,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12月1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把“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放在五项重点工作之首。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资场景。要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区域间基础设施联通。要继续发挥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
(1)有观点认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治本之策。结合材料,运用经济与社会知识,对该观点进行评析。【好评返现】
2023年5月8日,某市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对某电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电商在商品包装盒内放入“好评返现”卡片。卡片上印有“全五星美评+晒图或视频+收藏我公司店铺,截图发给在线客服领取1元小额打款”等内容,涉事宣传卡片已经发出“小额打款1元”卡6300张,共返现3160笔。市场监管局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简要评析该电商的行为。①经营者应该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
②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经过仲裁这道法定程序
③实际商品与宣传不相符合等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某些商家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
A.①④ | B.①③ | C.②③ | D.②④ |
市场监管局应着力在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持。
持有质量认证证书的企业,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某民营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首页发布:“本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经营系列高压测试仪器、电力工器具的高新技术企业”“1S09000认证支持来图加工AA诚信等级可开专票”等宣传内容。经市场监管局查明,该民营企业仅从事电气设备销售的经营活动,并不参与产品的制作与研发,当事人在未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络店铺中对外宣传其为“高新技术企业”。市场监管局做出了罚款2万,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市场监管局做出行政处罚的合理性。2024年1月16日,某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中国首例非法调用服务器API接口获取数据予以交易转卖案件终审完结。
该案案情是:A公司是新浪微博平台经营者,对依法依规持有的微博数据享有自主管控、合法利用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益,B公司通过不断变换IP地址、微博用户账号等方式向微博服务器发出数据请求,骗取了微博服务器向用户端传输数据的专用数据接口的调用权限,获取了其本无权调用的大量微博后台数据,调用次数高达21.79亿余次,并予以直接转卖获利,据测算,B公司非法获取收入超过2179万元。
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法院依法作出了支持A公司诉求的终审判决。
假如你是一名数据行业的创业者,该判例对你有何启示?相关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在该起案例中( )
①影院违背了公平诚信的原则
②影院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③影院通过“搭便车”误导消费者
④消费者可以通过商事仲裁解决争端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2022年,知名服装品牌“VEROMODA”和“ONLY”所有权人L公司发现,H服装店在其开设的淘宝店铺“女装高端定制”中,将与自己的注册商标“VEROMODA”和“ONLY”高度近似的“VEROTEXMODA”“ONLY.LUU”等标识,使用在与L公司的服装款式、款号相同或相似的服装品牌或领标处,容易导致混淆。L公司认为此行为侵害了其商标专用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H联装店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维权开支35000元。H服装店辩称,其使用的“VERO-TEXMODA”“ONLY.LUU”商标和L公司的注册商标不但视觉上差别明显,含义也不同,“VEROTEXMODA”中文意思为时尚针织品。而“VEROMODA”由两个单词组成且无含义“ONLY.LUU”含义为亮晶晶,“ONLY”商标由一个单词组成,其含义为唯一,所以,不会导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
法院审理后认为,H服装店作为主营女装的商家,理应知晓原告品牌在先注册以及其知名度,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商标侵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这一案例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