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杜绝了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行为 | B.反映了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国家重视 |
C.解决了生产者造假制劣的违法问题 | D.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水平和能力 |
中央财政支农投入情况(单位:亿元)
A.政府长期正视“美好乡村”建设 | B.农业生产出现规模化产业化趋势 |
C.中央支持农业发展力度持续增强 | D.农业经济结构在调整中得到优化 |
材料一 19世纪初期,英国城市化带来的大规模人口集聚以及人口流动,为传染病疫情大规模爆发提供了条件,使传染病成为威胁英国国民健康的重要因素。霍乱在1831—1832年第一次袭击英国,并在以后多次袭击英国,导致大量英国人死亡。英国经过争论和妥协,通过了《1848年公共卫生法案》。法案的重要条款如下:
序言:法案目的是改善城镇卫生条件,并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把这些城镇和地方的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清洁置于同一地方机构管理和控制之下。
第七条:法案规定至少十分之一纳税居民申请的城市、城镇、自治市镇、教区,或者在确定的边界内通过国家统计发现,至少连续七年死亡率超过国家城镇死亡率平均水平的地区,中央卫生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派遣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调查,检查地方的下水道、排水、供水、死亡居民埋葬情况以及各种居民卫生条件。
——摘编自胥志刚《试析19世纪50—70年代英国公共卫生管理改革》
材料二 1946年11月6日,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综合的国民保健法案正式出台,要求建立一个新的医疗健康卫生体系,实现国家医疗资源根据需求合理地配置,以及免费的医疗卫生服务。这时英格兰和威尔士在内的1545家市政医院和1143家志愿医院被政府当局收归国有,统一在卫生部的领导之下,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人口状况,来实现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法案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改变了传统医疗卫生资源的格局,使中央和地方的医院能够在卫生部的领导之下,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医疗资源网络,保障英国民众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卫生服务。
——摘编自孙赛《英国1946年国民健康服务法案研究》
(1)阅读上述材料,概括英国近现代卫生事业的特点。
(2)结合时代背景对英国近现代卫生事业的特点进行分析。
材料一 发生在宋代的结构性社会变迁,使城市中诞生了一个庞大的贫民阶层。宋朝政府自觉负起了向贫民提供福利救济的责任,逐渐建立了完备的社会救济体系。
宋政府按照居民的家庭财产多寡,将全国人口划分为不同户等,作为国家划定救济对象的参考标准。宋朝也开始出现了接近现代意义的“贫困线”概念:凡田产20亩以下或者产业50贯以下的家庭,即为生活在贫困线下的“贫民”。
宋朝的贫民救济主要由两个系统组成,一是宋神宗熙宁十年施行的“惠养乞丐法”(凡贫困人口,均纳入乞丐范围),一是宋哲宗元符元年颁行的“居养法”。简单地说,“惠养乞丐法”指由政府给贫民发放米钱;“居养法”则指由国家福利机构收留无处栖身的贫民。这两种救济都是定时的、制度化的。此外,还有临时性、赈灾性的救济,这类临时性救济虽然是不定时的,但也常年有之。
——摘编自吴钩《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等
材料二 英国从都铎王朝(1485―1603年)开始,流民和贫困问题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政府对救济问题的干预加强。都铎君主在济贫问题上采取了两分法态度:一是国家对没有工作能力的群体承担责任,二是严厉惩罚不愿工作的“懒汉”。1601年的济贫法将济贫措施分为三类:第一,没有劳动能力的穷人由国家提供救济;第二,有工作能力者接受救济须接受政府强制性的工作安排;第三,有工作能力而拒绝工作者接受济贫院的院内救济。该法虽是全国性的立法,但赋予地方相当大的权利,每个教区由监督官管理救济事务,监督官由地方任命。
到18世纪后期,这种以教区为基础的济贫方式已不足以应对社会失业与贫困问题。保证人们的最低收入被视为社会责任,它意味着制定最低工作收入制度,为失业者提供工作、养老金及疾病救济,而现有的济贫制度无法满足这一要求。与此同时,自由主义思潮开始蔓延,工人们反对现有的济贫法,因为院内救济将破坏家庭关系并使被救济者失去人身自由,而即便是院外救济也使人失去尊严。于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开始逐步在英国创立,1911年的《国民保险法》确立了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摘编自刘成、奚慧玲《英国社会福利政策的历史沿革》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当时政府济贫的主要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确立的原因并说明中英济贫的主要区别。
对此解读正确的有
①世界各国的民主化进程呈现出不平衡性
②欧洲妇女与男子同步获得相应政治权利
③法国《人权宣言》规定妇女享有选举权
④妇女获得选举权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制度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A.摒弃粗鄙陋俗,融入国际社会 |
B.宣传传统文化,愚弄黎民百姓 |
C.提高民众素质,增强思想觉悟 |
D.培养忠义精神,抵抗日本侵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