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推动了西周社会转型 | B.稳定社会秩序,扩大西周统治区域 |
C.打破了血缘纽带关系 | D.致使权力分散,未能形成中央集权 |
A.有效解决了地方分权 | B.传播了西周先进文化 |
C.巩固了血缘贵族同盟 | D.具有武装部落殖民性 |
材料一 春秋时代,郡县制开始萌芽。楚、秦、晋等国出现了县,最初设在边地,带有边防性质。郡的出现比县稍晚,也多在边地。到战国时代,在边地的郡下分设若干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封国,将郡县制推向全国,全国共设有36个郡。郡县制为汉代沿用。汉武帝时期全国郡有100多个。于是分境内为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这时的州还只是一种监察区,各州置刺史一人,代表中央巡查郡县吏治。到东汉时,刺史已有固定治所,并掌握了地方行政权,对所部郡县官吏实行管理,州正式成为地方行政区。州郡县三级制历两晋南北朝不变。
——摘编自薛明扬主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材料二 隋初沿用州郡县三级制。但南北朝以来,行政区划变化纷繁,反映出地方分权的特点。开皇三年,全国州有200多个,郡县更是不计其数。兵部尚书杨尚希上表说:“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隋文帝采用此建议,罢去郡一级,改为州县两级制,并且合并了一些州县,清除了过去层次、机构过多的弊端,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摘编自朱绍侯等主编《中国古代史》
材料三 唐贞观元年有州356个,李世民依“山川形便”将全国分为十道,根据需要临时抽派中央相关部门人员对各道事务进行督导。为加强边防,唐在沿边重镇设立节度使。唐代中期,道的职能渐由节度使兼理。节度使最初只掌兵权,后来总揽军、政、财、监之权,权重势雄,独霸一方。中央政府也被迫承认了节度使的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地位,州县二级制遂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安史之乱后,藩镇“相望于内地”,“屯重兵,多以赋入自赡”,“喜则连衡(横)而叛上,怒则以力相并”。
宋太祖即位后,革除前朝之弊,“申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凡金帛以助军实,悉送都下,无得占留”,并采取派遣官员监察地方等多项措施,“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宋太宗时,节度使掌控的支郡也被收回,从此“无复领支郡者”。
元朝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设立行省。行省官员常以“藩大臣”和封疆大吏自居,替朝廷镇守地方;凡行政号令和公文申禀,“不敢专决大政,咨中书(省)而后行”。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周至唐中国行政区划制度的演变。有什么共同作用。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述唐、宋、元时期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治理措施。并总结从唐朝至元朝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规律。
A.促进了宗族观念形成 | B.规范了宗族内部秩序 |
C.强化了嫡长子的特权 | D.奠定了分封制的基础 |
①分封制 ②宗法制 ③世袭制 ④等级制
A.①② | B.②④ | C.①②④ | D.②③④ |
A.充当了人与神沟通的媒介 | B.种类繁多受益于分封制度 |
C.制作技术被贵族牢牢控制 | D.是象征权力的徽章和道具 |
A.血缘关系逐渐被取代 | B.强化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
C.推动着社会不断进步 | D.具备丰富的政治、社会功能 |
A.嫡长子继承制 | B.分封诸侯制 |
C.道家无为而治 | D.科举取仕制 |
①殷民七族封于殷 ②别黑白而定一尊 ③立嫡以长不以贤 ④凡周之土,不(丕)显亦世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③④ | D.②③④ |
材料一 中国最早的法典,是李悝的《法典》。据陈群《魏律序》,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这一部书,在当时,……算做一部佳作,所以商君“取之以相秦”,没有重撰。……《法经》共分六篇,是(一)盗,(二)贼,(三)网,(四)捕,(五)杂,又以一篇著其加减。盗是侵犯人的财产,贼是伤害人的身体。盗贼须网捕,所以有网捕两篇。其余则并为杂律。
——吕思勉《中国文化史》
材料二 古罗马的公民法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即公私法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表现出诸法合体的特征。发展到万民法以后,由于罗马帝国境内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民事法律关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私法体系更为发达。罗马法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十二铜表法》的一些规定。如买卖不动产和奴隶等,除当事人亲自到场外,还必须邀请5个证人和1名司秤参加,要讲规定的语言,做一定的动作才能生效。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人慎重考虑,防止错误、欺诈、胁迫或无端反悔,也为了避免法官在司法中徇情偏袒。公民法基本上保留了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的特色。发展到万民法后,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才逐渐变得简易、灵活。程序的严格执行是为了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罗马法注重程序是法律体系完备的表现。
——庄鹏《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三 古代史家所探究的关于古代文明的诸多问题,都和现实世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问题的一些方式往往也是对当代现实的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回应与思考。
——黄洋《古代文明研究的现代意义》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述《法经》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基本特点。
(3)概述材料三的基本观点。依据所学知识,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