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挑战分封制等级秩序 |
B.说明周朝因仁义而统一天下 |
C.有利于稳定统治秩序 |
D.有利于“家国一体”的形成 |
A.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尚未瓦解 | B.战国时期官僚政治正式形成 |
C.战国时期上流社会结构改变 | D.战国时期世官制已不复存在 |
A.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体系 | B.用森严的礼乐制度强化封建君主专制 |
C.血缘关系是维系国家统治的重要支柱 | D.小农经济是封君统治的主要经济基础 |
材料 中国历代的政治得失,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是讲人事,一是讲政治。讲政治甚不易。在史学里,制度本属一项专门学问。
首先,要讲一代的制度,必先精熟一代的人事。
第二,任何一项制度,绝不是孤立存在的。
第三,制度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
第四,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又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任何一制度的创立,必然有其外在的需要,必然有其内在的用意,则是断无可疑的。
第五,任何一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
第六,我们讨论一项制度,固然应该重视其时代性,同时又该重视其地域性。在这一国家,这一地区,该项制度获得成立而推行有利,但在另一个家与另一地区,则未必尽然。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结合所学相关史实,评析材料中的观点(任意一点或整体),得出结论(要求:结论不能重复材料中的观点,阐述须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A.西周时期的分封制 | B.战国时秦国的县制 |
C.汉代的郡国并行制 | D.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
A.官僚政治已经代替贵族政治 | B.垂直统治逐渐代替封国统治 |
C.郡县制造成政治的不稳定性 | D.统治权与土地分封紧密联系 |
A.以血缘为纽带,家族内部成员平等 |
B.实施贵族政治,地方分权特征明显 |
C.亲族封邦建国,国家星现撕裂状态 |
D.君权至高无上,官僚帝国初步建立 |
材料一 中国从战国开始,总能找到人、物、债、婚姻、继承等民法规范的影子,如魏国《法经》中的“杂法”、汉代《九章律》中的《户律》、唐代《唐律疏议》(中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中的《户婚律》。到了明清时期,更是出现了“田宅”“婚姻"、“钱债”、“市厘”等若干篇章,如《大清律例.户律》“盗卖旧宅”条:“凡盗卖、换易及冒认,及侵占他人田宅者,田一亩,屋一间以下,杖五十。田五亩,屋三间,加一等,杖八十,徒二年,系官者,各加二等。”
——摘编自项晓基《中国古代民法的再思考》等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
20世纪七八十年代 |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
20世纪九十年代 |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
21世纪 |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民法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新中国成立后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A.推动了百家争鸣 | B.加强了国君权力 |
C.巩固了小农经济 | D.扩大了战争规模 |
A.推动了商品经济发展 | B.肯定了郡县制进步性 |
C.促进了分封制的瓦解 | D.有利于国家选拔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