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 | “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 |
1993年 |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1999年 |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2004年 |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2018年 |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A.催生了人民民主专政 | B.开启了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 |
C.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 | D.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
A.说明党开始认识到法治建设的价值 |
B.体现了我国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普及 |
C.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持续推进的保障 |
D.表明了法治建设是经济建设的有力补充 |
材料一 1912年初,孙中山颁布的《内务部通妨保护人民财产令》提出:“凡在民国范围之内人民所有一切私产,均应归人民享有”。《临时约法》规定:“人民自由保有财产”“人民营业自由”。临时政府实业部还宣布商人呈诸开办厂矿,“只要资本实在”“无有纠葛”,符合注册条例章程,政府皆视为“当务之急”,“于民生主义,国计前途,均大有裨益”,即予照准,并“力为保护”,以便“注重公司财产,保卫债主权利,上以裕国课之支艰,下以顺商户之吁恳”。据统计,辛亥革命前后历年设厂数,1910年为986家,1911年为787家,1912年猛增为1504家,1913年仍有1378家,1914年为1123家。
——摘编自贾孔会《论南京临时政府的经济立法实践》
材料二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91年9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摘编自《中国经济发展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京临时政府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其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颁布经济法律法规的背景,并说明其意义。
A.法制建设的步伐大大加快 |
B.法律法规制定的越来越多 |
C.形成日趋完备的法律体系 |
D.人民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