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以土地制度为基础,随土地制度的变化而变化。西汉实行编户制度,作为征收赋税、征发徭役的依据,农民从此向封建国家承担田租、算赋和口赋、徭役、兵役,标志着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隋朝及唐朝前期的租庸调制则是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和创新。唐中期以后采用了“两税法”,以财产和土地为征收的准则,统一了税收制度。宋朝时期,王安石构建的“方田均税法”,反映了公平税负的思想。明中期直至清初实行“一条鞭法”,把过去的所有征收项目合并起来征收,化繁为简,从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到清雍正年间,实行地丁合一政策。
——金玉佳《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田赋仍是清政府的主要来源,田赋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逐步下降。关税、盐税等工商业税在国家赋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海关受帝国主义控制,关税的增加是以牺牲关税主权为代价的。北洋政府时期,赋税制度仍然维持着“田赋、关税、盐税、厘金”的赋税结构,由于军阀割据对经济的阻碍,逐步明确划分了中央税和地方税。国民政府建立以后,整顿了关税和盐税,废除了当时的厘金,形成了中央以关税、盐税、统税为主,地方以田赋、营业税为主的赋税结构,对城市工商业课征的间接税超过历史上的田赋,逐渐上升为主要的税收。抗战期间,中国领土的逐步沦陷使中央的各项税收锐减,国民政府实行了战时财政体制。三年内战期间,国民党南京政府加重对人民的榨取,苛捐杂税不断加剧,将中国的经济带到一个濒临崩溃的境地。
——赵永文《中国近代赋税制度变迁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国近代赋税制度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影响。
A.重农抑商政策被废除 | B.科举制度得到完善 |
C.阶层流动性有所增强 | D.商人跻身统治阶级 |
A.一战引发了对西方文明的反思 | B.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 |
C.学者对儒学思想的近代化改造 | D.平民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
A.迎合了庶族地主参政的需求 | B.推动了科举制度的重大改进 |
C.不利于唐代办事效率的提升 | D.弱化了君主对朝堂的控制力 |
A.积极发展工商业以求自强 | B.采取措施奖励实业 |
C.注重沿海与内地协同发展 | D.担负救亡图存重任 |
A.有利于突破对法的旧有理解 | B.强调中国法律的适用范围比西方广 |
C.批评西方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 D.认为中国古代法律是礼仪制度集大成 |
材料一 中华法制文明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夏商周时期,统治者已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秦汉时期,律成为统一法典的主要形式。西汉时期形成的汉律,沿用近400年。隋初,《开皇律》废除了前代刑罚中的鞭刑、枭首等“苛惨之法”。在继承汉魏以来法制经验基础上,唐高宗永徽年间撰成《唐律疏议》,成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它明确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思想,规定刑罚定罪,不以小过而滥行诛杀,其用刑在教人以善;法律体系包括律、令、格、式,内容涉及职制、户婚、贼盗、斗讼等各方面,而对涉及民间田土钱债的民事行为视为细事。唐之后,历代律典多以唐律为蓝本。中华法系是中华文明的灿烂瑰宝。
——摘编自夏锦文《中华法制文明具有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等
材料二 1902年,清廷设立修订法律馆,着手编纂近代法典。从1904年至1911年,在沈家本等人的主持下,以“折中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而仍不戾乎我国历代相沿之礼教民情”为宗旨,初步制定了数十部法律文本,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商法等多部法律。刑律的修订,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的刑罚原则、刑法制度和理论,如正当防卫、罪刑法定、缓刑制度。其中对于犯“十恶”等罪的规定仍被保留下来。同时,清政府开始法政官制的改革,规定大理院“专掌审判”,不受行政衙门干涉。1902年开始的修律与司法改革,遭到不少礼教派官员的强烈反对,最终在革命的枪声中被终止。
——摘编自严泉《晚清中国——告别“万历十五年”式的传统儒家道德治国》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清末法律改革。
A.社会经济多元发展. | B.重农抑商政策松弛 |
C.朝廷放松基层治理 | D.格物致知影响扩大 |
A.蕴含传统思想的学术特色 | B.推崇阴阳五行的哲学观念 |
C.重视临床实践的经验总结 | D.传承以人为本的仁爱情怀 |
A.受行省制度的影响 | B.意在防范分裂割据 |
C.遵循山川形便原则 | D.利于市镇经济兴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