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郡县制源于诸侯国加强对地方军政控制 | B.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热衷建立郡县 |
C.郡县长官由国君直接任命承担军事任务 | D.大多诸侯国加强了中央集权 |
A.北方京剧适应了市民阶层壮大的现实 |
B.上海京剧适应了商业化社会的需求 |
C.南北文化之间的差异和对立日益明显 |
D.上海京剧体现了强烈的反封建意识 |
A.学校教育注重死记硬背 | B.变法运动需要创新人才 |
C.科举选人脱离社会实践 | D.儒学正统地位面临挑战 |
材料一
作为将城市市民们所享有的事实上的自由状态转化为法律上的自由权的法律文件,城市特许状的获得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此以后,城市市民在许多方面都成为自由权利的享有者,不再受到封建制度的束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城市特许状被称为“封建权利的转让书”,又被称为“人民权利的保护神"。无论如何,城市成为自由的庇护所,从此以后,自由的身份成为市民阶层的普遍属性。人身自由权的获得往往意味着动产自由权的附带取得,但是不动产的解放却需另费周章。法国洛里斯城市的特许状规定,洛里斯居民无需交纳入籍税、食物税、通行税;国王或任何其他人都不得从洛里斯人手中收取任何捐税、贡物或向其强征勒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城市特许状所包含的这些自由权是对商人阶层所持有的事实权利的法律上的认可和扩大,它们成为城市自治的成长基础,为城市自治的发展扫清了道路。这些涉及治权的自由权则打破了封建政治制度的枷锁,为城市市民开创新的政治文明奠定了基础。因此,欧洲中世纪的城市自治是西方宪政史上一个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对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及宪政制度和宪政思想的成长都具有不可抹煞的历史意义。
——摘编自冷霞《中世纪西欧城市自治研究》
材料二
西欧中世纪城市自治的兴起是一个自发演变的结果。经济上源于贸易的日益增长,商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西欧中世纪城市自治权的取得主要是依赖于特许状。西欧中世纪的城市,在多元政治格局下形成了多元的权力制衡。近代中国地方自治始于清末新政,清末地方自治的兴起首先源于西方地方自治思想的传播。清政府为此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府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除了通过正式法律授权授予地方自治机构自治权外,清政府还通过传统的“官绅合治”方式推进地方自治的实施。清末城市共同体并不存在有效的权力制衡,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在城市对外冲突方面,清末皇权式微,清廷已无力对地方实施有效的管理,地方往往落入军阀或是外国侵略势力之手。
——摘编自王婷《西欧中世纪与清末城市自治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城市成为自由的庇护所”的具体表现,简析“这些涉及治权的自由权则打破了封建政治制度的枷锁,为城市市民开创新的政治文明真定了基础”的含义。
(2)根据材料二,分析西欧中世纪与清末城市自治的不同点。
A.反映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需求 | B.有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 |
C.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 | D.推动了革命统一战线的壮大 |
A.袁世凯复辟帝制不得人 | B.民主共和观念渐入人心 |
C.共和体制的群众基础广温 | D.中华民国统治基础稳固 |
A.中央直接控制地方的局面形成 | B.社会转型的趋势已经出现 |
C.地方行政制度出现了根本变革 | D.官僚政治取代了贵族政治 |
材料 甲午以降,中国时刻面临被列强瓜分的危机。值此危难之际,部分开明人士提出“医学救国”口号,望以西医“保种强身”救中国于水火,进而围绕中医学是否科学、是否应被加入教育系统、是否应被废止等问题,与中国人士展开了激烈争论。
派系 项目 | 废医派 | 中医人士 |
中医是否科学 | 中医“无明确之实验,无巩固之证据”,“不求实证,而以空想为左右”,“阴阳五行”“十二经脉”等理论“前古荒唐无稽之学。” | 《东方杂志》主编杜亚泉以科学理论对中医“血气”“阴阳五行”“经脉”等概念加以解释,论证中西医间的共同之处。著名中医恽铁樵认为中西医并未存在明显优劣之分。 |
中医是否“入系” | “此案(中医课程列入医学规程案)若成,直可谓之无是非、蔑公理,不欲自列于文明之胄,而甘退处僿野矣。” | 欲办学校,非明定课程不可,且“近来我国中医学校及病院……均已设立,成绩已著”,已具备“入系”条件, |
中医是否“废存” | 中医“强种优生之道,更无闻焉。是其对民族民生之根本大计,完全不能为行政上之利用。”“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新医事业一日不向上,卫生行政一日不能进展。” | 上海医届初秋社指出医学的任务是救死扶伤,“凡可以治疗疾病,减少死亡者,自应精研保留”,认为“废止中医案”为“反动性专制式之怪议案”,是“帝国主义者辟一医药侵略之新途径。” |
——摘编自胡振宇《博弈与发展:“废医派”留日医学生与中医近代化研究》
请以“中医存废”为主题,任选角度,自拟标题,运用所学知识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更论结合,表述成文。材料一
正当中国的仁人志士苦苦追求,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救国救民的药方时,以社会调查作为研究方法的社会学传入了中国,最初在中国进行社会调查的一般是西方的学者,他们中间有传教士、有社会学的教授。他们的调查多渗透到中国社会的最底层,比如人力车夫、农村经济等。而20世起20年代,随着五四新文化的传播和留学生的陆续回国,国内一些高校开始设立社会学系,学生们在学习中接受了社会调查的方法,中国人开始了自己主持的实地调查。
——摘编自罗花《中国共产党调查研究工作方法的历史渊源》
材料二
1961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时信》指出;几年犯错误很大的原因在于对实际情况缺乏了解,往往根据片面的虚假的汇报材料做出判断和决定。要求县级以上党委的领导人员,把深入基层,亲自进行系统的典型调查,当作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并随信转发了毛泽东1930年写的《关于调查研究》(后改为《反对本本主义》)一文。全国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号召,到农村、工厂、连队、学校等基层单位蹲点,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并就地解决问题。中共中央在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先后制定和发布了各方面的工作条例。如《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的意见(草案)》等等。
——摘编自王桧林主编《中国现代史》(下册》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社会调查的研究方法在近代中国兴起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归纳20世纪六十年代初国家开展基层调查研究工作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历史意义。
材料一
(北魏)均田制有如下特点:第一,均田制下所授田有露田、桑田、麻田、住宅地和莱地、露田、麻田有还有授,由对建国家行使权利按劳动力的多少进行分配,农民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系因和它回,家民可以传世继承,甚至可以买卖,似乎享有一定的所有权,但农民如果术能及时种植,即由国家收回,可见农民对桑田也只有占有权。第二,北魏丁男校露田40亩,妇女20亩,加籍田共计120亩,而且,桑田是计算在借田之内的。第三,北魏严格限制露田、麻田的买卖,桑田也只能买卖其定额的不足或盈余部分。第四,均田制规定奴坤体良人授回,并没有限制授回奴婢的数目。第五,均田制规定了地方官更的授田,这种田地禁止买卖。“诸宰民之官,各随地险公田,剩史十五项,太守十项,治中别驾各八项,县令、那丞六顷。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
材料二
唐代均田制规定:
1.对百姓的授田。丁男和18岁以上的中男,每人授田100亩,其中80亩为口分回,20亩为水业田;60岁以上的者男,患有重疾病和残废者,投口分田40亩;寡妻妾授口分田30亩:……工商业者,在宽乡者授永业田10亩,口分田40亩,在狭乡者不授;僧徒、道士给口分田30亩,尼姑、女冠给口分团20亩
2.对贵族官僚的授田。有封爵的贵族按爵位等级授永业田100顷至50顷;职事官按品级授永业田60顷至2顷……以地租收入作为俸禄的补充。
3.授田原则,凡授田,在10月至12月之间进什,授田按照“先课后不课,先贫后富,先无后少”的原则。授田足的地区称宽乡,不足的称狭乡,狭乡口分田减平给授。愿意迁往宽乡的,允许出卖口分田。一般百姓家贫无以共葬者,可以出卖永业田。官人的“永业田”及赐四欲卖及贴赁者,皆不在禁限。
——上述材料均摘编自李春棠、侯力主编《中国古代史教程】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朝的均田制与北魏相比的变化,并指出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均田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