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律的执行比较严酷 | B.土地买卖是非法行为 |
C.政府的土地比较充裕 | D.租庸调制出现了危机 |
户主邯寿寿年五十六岁 白丁 课户见输 女娘子年十三岁 小女 亡弟妻孙年三十六岁 寡 计布二丈五尺 计麻三斤 计租二石 四十四亩已受 二十亩水业 二十三亩□分 一亩居住园宅 合应受田一顷三十一亩 八十七亩未受 |
A.自耕农经济大量破产 | B.土地私有制继续深化 |
C.国家严控着土地交易 | D.中央政府的权力式微 |
A.使土地兼并现象受到限制 | B.加强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
C.导致土地所有制发生变化 | D.有利于唐政府财政状况的改善 |
A.阻碍了商品经济持续发展 | B.减轻了对农民人身控制 |
C.有利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 D.减缓了阶级和社会矛盾 |
材料一 西周时期,周天子“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实行土地国有,“田里不鬻(买卖)”;贵族世代垄断知识学问,“学在官府”。春秋战国之际,很多地方出现私田开垦,“公田不治”的情况;“邦无定交,士无定主”,“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天子失官,学在民间”,出现众多学说、学派,各自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
——摘编自简洪玲《春秋战国之际(前481一前386)的社会变迁》等
材料二 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政府占有土地的制度,均田制在中国古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唐初实行均田制时,正值战乱之后,人口锐减,荒闲土地较多,故有条件实行计口授田的均田法。但是,随着唐代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人口迅速增加,政府占有的荒闲土地逐渐减少,无法再按照均田令中的要求来授田……随着私有土地的扩大,导致官僚地主、权贵豪强不断兼并土地……天宝末年的安史之乱后唐朝经济衰退,封建政府赋税的日趋苛重,造成农民的大量逃亡,最终均田制瓦解。
——据《唐代均田制瓦解探析》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春秋战国之际社会变迁的表现。(2)根据材料一及所学知识,概括均田制瓦解的原因,并写出唐朝后期实行的新的赋税制度的名称。
诗句 | 历史现象 | |
A | 农月无闲人,倾家事南亩。 | 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 |
B | 种桑百馀树,种黍三十亩。 | 均田制无法继续推行 |
C | 莳蔬利于鬻,才青摘已无。 | 家庭手工业补贴家用 |
D | 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 | 政府改革了赋税制度 |
A.A | B.B | C.C | D.D |
A.促进了赋税形式的转型 | B.简化了税收的名目数量 |
C.减轻了农民的赋役负担 | D.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
A.推行两税法是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
B.实行两税法促进了江南地区的开发 |
C.南方地区是国家赋税收入主要来源 |
D.推行实物税收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
材料一 唐代名相陆贽称许租庸调法:“国朝著令赋役之法有三: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庸……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李雪华《关于陆贽论两税法的几个问题》
材料二 唐玄宗统治后期,户籍“浸坏,多非其实”,“所在赋敛,无复常准”,民众“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留下的本地百姓“百无四五”。这种情况下,宰相杨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摘编自《资治通鉴》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解释“租”、“庸”、“调”。(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两税法实行的背景。
(3)简析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转变的历史意义。
A.放松了对农民的控制 | B.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 |
C.增加了政府赋税收入 | D.加重了百姓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