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汉朝田租大致在十税一至三十税一之间;此外,汉代未成年人(7~14)征口赋(20钱,武帝时23钱),成年人(15~56)征算赋120钱。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曹操实行租调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
——摘编自《汉书》《后汉书《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材料二 公元485年,北魏冯太后以孝文帝名义(孝文帝尚未亲政)颁布均田令。在此基础上,北魏变旧的以户计征的租调制为新的以丁计征的租调制,具体规定是:一夫一妇每年缴纳帛一匹,粟二石。15岁以上不结婚的男子4人,奴婢8人,耕牛20头,也分别出一夫一妇的租调。
——摘编自张守军《魏晋南北朝的租调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曹操赋税制度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北魏租调制改革的看法。
材料 明清时期,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表现为中央的财政控制力不断加强,设立了多个层级的财政管理机构和财政监督机构。尤其是清代的财税制度以高度集权为特征,户部主管中央财政,制定财税征收政策,通过“起运留存”制度调剂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地方几乎没有自己支配的财权和财力。在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处理上,清代在明代的“起运留存”制度的基础上实行“解款协款制”,协调全国财政资源,在中央地方财政收入再分配的基础上进行各地财政支出的调剂,具有早期的“财政转移支付”特征。清康熙时期,财税的存留和起运比例发生了变化,中央集权趋势继续增强,确立了“悉数解司”制度:州县不再保有存留,原来的州县存留部分全部上交给省一级布政司。州县所需经费向布政司奏请支用,事后则“奏销”。“悉数解司”与“奏销”制度的共同执行使中央集权特征变得更加明显。针对地方无甚财权从而加重对民众的剥削、加大非正式收入征收这一现象,雍正年间开始实行“火耗归公”政策,推行“官绅一体当差纳粮”,一方面将地方收入合法化,改善了地方私自加派、损害中央财政税源的行为;另一方面将火耗的征集、发放和支用权限从地方收归督抚,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摘编自张熹珂、任韵霖《财税制度与古代中国大一统的构建与巩固》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明清时期财税制度的变化趋势。(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明清时期财税制度演变的影响。
A.减轻部分农民的负担 | B.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 |
C.强化农民的人身依附 | D.增加政府的算赋收入 |
材料 一般认为,摊丁入亩是明代一条鞭法的继续和发展。明代中后期,在河南、山东、湖南、陕西、浙江、广东的某些州县已有摊丁入亩的个例,其对清代的摊丁入亩有着深刻的影响。入清以后,要求摊丁入亩的舆论加强,某些地区也继续着摊丁入亩的实践,食盐钞银、匠班银的摊丁入亩也大都先期进行。这些实践活动,无疑为后来的摊丁入亩提供了范式。但摊丁入亩未在更广的范围内展开,正与当时丁额未定有关。“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实施之后,要求摊丁入亩的呼声顿起。同时,康熙后期社会上仍留有地卖而丁存、税从人起的现象,赋税负担仍不合理。因此,在康熙五十五年(1716),御史董之燧上疏指出,在明确纳税丁额后,最好的办法就是摊丁入地,并且朝廷要立法干预地卖丁留的现象。正因如此,广东于康熙五十五年开始推行摊丁入亩,也是最早实行此改革的省份。
——摘编自陈锋《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清朝推行摊丁入亩的历史背景及其产生的重要影响。
A.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 B.利于改变经济结构 |
C.推动赋税制度变革 | D.加重百姓赋税负担 |
材料一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唐】孟浩然《过故人庄》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宋】辛弃疾《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
材料二 班固在作《汉书》时,曾引战国时期李悝变法的相关史料,有如下述:
一个农夫,带家室共5口,治田100亩。每亩出粟一石半,全年收获为150石。
土地税1/10,除去15石,尚有135石。
每口食粮每月一石半,五口全年食用共消耗90石。
135石除去90石,尚存45石。
每石值钱35文,剩余45石共值1350文。
除去地方举办祭祀等公益300文,可以家室用度的为1050文。
衣服每人应费300文,五口共为1500文,不足450文。
此外治病与丧葬之费不计,而因军事动员之额外赋税又不计。
(备注:汉代人头税为每个成人每年120文)
分别说明材料一、二对研究古代农民生活状况的史料价值。
①番茄由观赏植物变为百姓餐桌的食用蔬菜 ②中央政府在西南地区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
③白银流通量的增加推动赋役制度重大变革 ④古希腊欧几里得《几何原本》中的数学概念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A.从根本上解决了土地集中问题 | B.有利于保护和发展自耕农经济 |
C.使经济重心从北方转移到南方 | D.允许农户自由买卖所受的土地 |
A.徭役摊派的平均 | B.商品经济的发展 | C.垦田面积的增加 | D.贫富差距的缩小 |
徽州府祁门县汪寄佛户帖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善本库现藏有汪寄佛户帖一件,厚麻纸,圣旨部分雕板墨印,户籍内容皆正楷毛笔填写。原件长宽各36公分,四周细线双边,两层边栏之间印有梅花图案。该户帖全文如下:
户部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
圣旨:说与户部官知道,如今天下太平了也,止是户口不明白俚(哩),教中书省置下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户帖。你每(们)户部家出榜,去教那有司官将他所管的应有百姓都教入官,附名字写着他家人口多少。写得真着,与那百姓一个户帖,上用半印勘合,都取勘来了。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绕地里去点户比勘合。比着的便是好百姓,比不着的便拿来做军。比到其间,有司官吏隐瞒了的,将那有司官吏处斩;百姓每(们)自躲避了的,依律要了罪过,拿来做军。钦此。除钦遵外,今给半印勘合户帖,付本户收执者。
一户汪寄佛,徽州府祁门县十西都住民,应当民差。计家伍口:
男子叁口:
成丁贰口:本身年叁拾陆岁,兄满年肆拾岁。
不成丁壹口:男祖寿年肆岁。
妇女贰口:妻阿李年叁拾叁岁,嫂阿王年叁拾叁岁。
事产:田地无,房屋瓦屋叁间。
右户帖付汪寄佛收执,准此。
洪武四年口月口日
深字伍佰拾号(注:此行字自上至下存左半,意在“勘合”)
——吴展《明代户帖的史料价值与版本价值》
(1)从徽州府祁门县汪寄佛户帖中可以获取哪些历史信息?(2)作为研究史料,此户帖有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