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唐代郑熊在《番禺杂记》中记载今广州地区:“海边时有鬼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人从之多得异物”。这反映了当时广州地区( )
A.草市普遍化 | B.海外贸易兴盛 |
C.出现了夜市 | D.官方控制市场 |
2 . 西周实行由同一高祖父以下四代子孙所构成的血亲集团统治国家的体制,将“治家”与“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对这一制度解读正确的有( )
①有利于世官制的推行②实行“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制度
③遵循“父死子继”原则④确保了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A.他们对《论语》的核心思想认识不同 |
B.他们都没有读懂《论语》 |
C.他们研究《论语》的问题各不相同 |
D.他们对《论语》的解释各不相同,差别很大 |
A.史学的产生 | B.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的开始 |
C.史学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 D.人类历史的真正开端 |
A.议会至上原则尚未确立 | B.责任内阁制有效运作 |
C.威廉违反了《权利法案》 | D.国王仍掌握行政实权 |
法律 | 篇目 |
《唐律》 | 《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律》《捕亡律》《断狱律》《名例律》 |
《大明律》 | 《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
A.体现了立法宽简原则 | B.完善了三省六部制 |
C.创新了中华法典体例 | D.以《唐律》为蓝本 |
A.破坏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 | B.体现了晚清政府主动对外开放 |
C.遏制了列强对华经济侵略 | D.促进了通商口岸间贸易的发展 |
材料一 随着日耳曼人建立的西哥特王国经济社会生活的进步,各族人之间逐渐寻求一些共识性法律原则和精神,这些共识日久天长后便又成了约定俗成的习惯法。自7世纪以来,西哥特王国历朝都力求制定一种既适用西哥特人又适用罗马人的普通法,因此,不断编撰法典。这些法典移植了《民法大全》中的具体法律条款。这种普通法体系表明:一方面是封建王国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对罗马人的让步;另一方面是随着哥特人受先进地区罗马文化熏陶的加深。公元895年特里布宗教大会又允许在婚姻等方面共同采用教会法规定的原则。公元932年版本的《西哥特法典》成为推行普通法体系的大成。
——摘编自张学仁《浅谈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融合》
材料二 拿破仑法典以立法技巧新颖,编排合理,逻辑严谨,概念清晰,语言简明而著称。法典颁布后,不仅适用于法国本土,而且在被征服的德国西部和西南部、意大利、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国家大力推行,并对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产生了巨大影响。如荷兰、丹麦和许多拉丁美洲国家,以及东欧、亚洲的日本等国的立法,都曾以这个法典为范本。恩格斯曾经指出:“拿破仑法典成为世界各地编撰新法典时当做基础来使用的法典”。
——肖仪《〈拿破仑法典〉的阶级实质》
材料三 西方法律认为公正的司法程序要求在整体上,裁决活动不能偏向诉讼任何一方,裁决活动不应压抑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纠纷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彼此都拥有相等或对应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各方当事人在裁判者前面应有充分的机会、充足的手段陈述自己有关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主张,以维护其权益。
——摘编自左卫民《公正程序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述西哥特王国建设“普通法体系”的历史背景。指出日耳曼法的发展在法律方面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拿破仑法典成为“基础法典”的原因,指出拿破仑法典对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指出“公正的司法程序”应坚持的原则,结合所学指出西方法律体系中维护司法程序公正的制度。
A.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耳 | B.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
C.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 | D.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 |
A.宋辽和议,兄弟相称 | B.宋夏和议,君臣之礼 |
C.宋金和议,南北对峙 | D.西藏归属,中央管辖 |